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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270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141人;

(6)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32,731.8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7)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88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1,034.29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审计客户39家。

2、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专业技术咨询人员等。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四、信息安全管理

本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六、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情况

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客观、公正、公允。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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