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为进一步完善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