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32,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1,000万元额度的融资担保,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1,000万元额度的融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
在上述额度内的具体融资担保事项,自经过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结合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融资授信情况,具体调整被担保的子公司及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步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授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公司持有被担保方股份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安徽维森智能识别材料有限公司 | 100% | 34.78% | 0 | 21,000 | 34.42% | 否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计: | - | 0 | 21,000 | 34.42% | - |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安徽维森智能识别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 2018年7月25日 | 法定代表人 | 周新春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5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经四路2号 | ||
经营范围 | 研发、生产、销售:高性能膜材料、电子信息记录材料、计算机耗材、热转印碳带、防伪材料、办公耗材、标签及印刷材料、打印机及相关配件、扫描枪及识读设备、射频码相关设备、赋码软件相关技术产品及以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高性能油墨;经营自营产品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 | 碳带的销售、进出口 | 持股比例 | 100% |
2、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50,650,350.58 | 139,489,224.83 |
负债总额 | 69,633,099.22 | 48,519,256.44 |
净资产 | 81,017,251.35 | 90,969,968.39 |
项目 | 2023年1-12月 | 2024年1-3月 |
营业收入 | 87,200,437.07 | 27,744,755.02 |
利润总额 | 22,993,827.82 | 11,709,233.03 |
净利润 | 20,179,940.56 | 9,952,717.04 |
注: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2024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需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担保时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2,000万元(其中对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21,000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9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
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32,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1,000万元额度的融资担保,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1,000万元额度的融资担保,系出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信用,帮助解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融资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授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
六、其他事项
上述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或者其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融资必要进行的业务之一,风险可控,有助于融资业务的正常办理,推动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因地制宜更便捷的融入资金或降低融资成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