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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泰股份股票代码:3004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卞传瑞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名悦山庄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泰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第五节前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第八节备查文件........................................................................................................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卞传瑞
上市公司、中泰股份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第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卞传瑞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70831************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名悦山庄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中泰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中泰股份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中泰股份股份的可能。若今后所持中泰股份的股份发生相关权益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股东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泰股份19,780,466股,占中泰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5.1620%;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泰股份19,158,766股份,占中泰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卞传瑞于2019年11月起,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受公司股份32,581,740股,占当时中泰股份总股本9.4576%。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占目前中泰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0.1622%。历次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卞传瑞集中竞价2021年3月8-2021年9月9日17.552,401,2740.6267
大宗交易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5日13.354,000,0001.0439
大宗交易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16日13.712,750,0000.7177
大宗交易2023年4月7日14.331,100,0000.2871
大宗交易2023年7月5日13.411,000,0000.2610
大宗交易2023年7月6日13.51500,0000.1305
大宗交易2023年7月7日13.451,000,0000.2871
大宗交易2024年3月26日12.07621,7000.1622
合计-14.2113,472,9743.516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中泰股份的股票存在股份被质押的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中泰股份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1000000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卞传瑞日期:2024年3月26日

10000000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0571-58838858联系人:凌诗轶

1000000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228号
股票简称中泰股份股票代码3004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卞传瑞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开元大街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19,780,466股持股比例:5.162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621,700股变动比例:0.1622%
现持有数量:19,158,766股
持股比例:4.999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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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

卞传瑞日期: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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