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付中昊)
本人作为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于2023年8月16日书面提交辞职申请,依法履职至2023年9月13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内履行第三届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会议4次,本人亲自出席4次(现场参加或通讯方式),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任职期内,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内,本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如下:
届次 | 时间 | 事前认可意见 | 意见 |
第三届 董事会 第四次 | 2023.4.2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届次 | 时间 | 发表意见事项 | 发表 意见 |
第三届 董事会 第三次 | 2023.2.8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三届 董事会 第四次 | 2023.4.20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违规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意见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三届 董事会 第五次 | 2023.7.17 |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三届 董事会 第六次 | 2023.8.28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负责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汇报,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及运行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参加了该委员会召开的历次日常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在 2023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开展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建议、进行审核,不断推动完善公司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二)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2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就审计工作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定期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年,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七、其他事项
1、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内,无提议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情况。
以上为本人在2023年任职第三届独立董事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特此报告。(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付中昊(签字):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