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经与会独立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邓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规定。与会独立董事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与会独立董事讨论并表决,本次专门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系确保其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鸿新新能源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光伏业务发展,激发企业内生动力,遵循了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邓鹏、贾锐、潘彬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