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派诺科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诺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派诺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派诺科技于2023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1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1.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520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15.0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04.9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443号《验资报告》。

2023年12月14日,公司在北交所上市。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1月12日),获授权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派诺科技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长城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

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派诺科技按照本次发行价格11.52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000.0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50.0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150.00万股。发行人发行后的总股本增加至7,961.00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4.45%。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728.00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000.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11,520.0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974.8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273.17万元。截至2024年1月15日,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L10001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A115,200,000.00
减: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B8,197,735.85
减:承销费用增值税税额C491,864.15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D=A-B-C106,510,400.00
减:已支付未置换的发行费用(不含税)E9,952,830.11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F=A-B-E97,049,434.04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G7,692.4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结余金额H=D+G106,518,092.4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I106,518,092.42
差异J=H-I-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

了专户存储,并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银行存款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399020100100858551106,518,092.42活期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截至2023年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公司于2024年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4年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4,319,236.23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9,952,971.70元(不含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44,272,207.93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ZL10171号”《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立信会计师认为: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派诺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派诺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派诺科技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派诺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9,704.94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武汉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6,000.00---2025年8月8日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00.00---2025年8月8日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3,273.17---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1,273.17------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不适用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不适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净额。2024年1月,派诺科技按照本次发行价格11.52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000.0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50.00万股,新增募集资金净额1,568.2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273.17万元。注2: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上表中“调整后投资总额”系调整后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颜丙涛孟祥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