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5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5:00—2024年5月15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1175 | 派诺科技 | 2024年5月10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运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监事会运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监事会运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7.1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7.2审议《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作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与津贴》方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作了《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与津贴》方案。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李健、邓翔、张念东、姚少军、珠海乐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乐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市横琴图灵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7.3审议《2024年度监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梅祥松、郭玉娟。 |
7.4审议《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邓翔、张念东方春来、袁媛、珠海乐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乐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市横琴图灵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市横琴香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54)。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L10170号),公司拟进行权益分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李健、张念东、徐斌、吴忠祖、吴忠宏、周扬、张程成、曾金华、李思秦、珠海市横琴图灵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审议《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李健、张念东、徐斌、吴忠祖、张程成、李思秦、珠海市横琴图灵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7)。
审议《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7)。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报告》进行审核,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报告》(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L10172号)(公告编号:2024-070)
审议《关于公司及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报告》进行审核,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报告》(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L10172号)(公告编号:2024-070)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建立健全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保证其有效实施,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公司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L10174号)。具体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71)、《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72)。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最终贷款额度与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审议《关于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最终贷款额度与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拟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最终贷款额度与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最终贷款额度与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十、十一、十二;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七、十一、十二;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 9:00-12: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八路88号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八路 88 号
联系人:袁媛、许曼琳 电话:0756-6931888,0756-6931888(转 6121)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 0.5 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