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高利先生、王军辉先生二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两名监事后,与另外一名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利先生,1988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江苏璨扬光电有限公司整合部课长,2017年至2019年任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生管部与整合部总监,2019年至今任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公告日,高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
王军辉先生,1986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安徽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设备副课长;2020年6月至今,历任本公司采购副总监、采购总监;202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王军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