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6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23),公司将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4月26日下午14: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30分钟到达开会地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22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路47号山科智慧园B座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计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选举钱炳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02 | 选举季永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03
1.03 | 选举岑腾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04 | 选举王雪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05 | 选举胡绍水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06 | 选举姚水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鲁爱民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2.02 | 选举曾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2.03 | 选举丁茂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1)人 |
3.01 | 选举曾金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 |
9.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 √ |
14.00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时闲置房产用于出租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20.00 |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21.00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2、审议与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特别事项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3)议案16、议案17、议案18以及议案19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17:00;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4月24日前发送邮件到公司邮箱seckdm@163.com,主题注明“山科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路47号山科智慧园B座。
4、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妙女
联系电话:0571-87203681
电子邮箱:seckdm@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路47号山科智慧园B座
6、注意事项
会议预计1小时,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7、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97
2、投票简称:山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1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的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闭会时止。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 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选举票数 | ||
1.01 | 选举钱炳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1.02 | 选举季永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1.03 | 选举岑腾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1.04 | 选举王雪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1.05 | 选举胡绍水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1.06 | 选举姚水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选举票数 |
2.01
2.01 | 选举鲁爱民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2.02 | 选举曾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2.03 | 选举丁茂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1)人 | 选举票数 | ||
3.01 | 选举曾金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 √ | |||
14.00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时闲置房产用于出租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21.00
21.00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盖章(法人股东):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