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亿田智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0911 证券简称:亿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23235 债券简称:亿田转债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据此,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