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审核说明
康华专审B(2024)A34号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 庆 康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Chongqing Kanghua CPAs 1
Add:39F,Chongqing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NO.1 Caifu A.V. Yubei District China. 401121 Tel:023-63870921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一号重庆财富金融中心39层 邮编:401121 电话:023-63870921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审核说明
康华专审B(2024)A34号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并于2024年4月22日出具了康华表审(2024)A28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情况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所审计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贵公司实施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贵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送:
重 庆 康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Chongqing Kanghua CPAs 2
Add:39F,Chongqing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NO.1 Caifu A.V. Yubei District China. 401121 Tel:023-63870921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一号重庆财富金融中心39层 邮编:401121 电话:023-63870921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附件:
1、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洪奇 |
中国 * 重庆 | 中国注册会计师:范信莉 |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
附表: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单位: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胡卫林(通过苏州汇丰圆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占用) | 前大股东 | 其他应收款 | 5,673.33 | - | 219.89 | 1,010.00 | 4,883.22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占用 |
小计 | 5,673.33 | - | 219.89 | 1,010.00 | 4,883.22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 属企业 | ||||||||||
小计 |
法定代表人:王梦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滕凤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睿彧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续)
编制单位: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扬子江新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12,881.40 | 24,378.35 | - | 27,726.98 | 9,532.77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苏州慧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预付款项 | - | 8,134.94 | - | 7,900.83 | 234.11 | 采购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扬子江新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314.05 | 598.82 | - | 173.12 | 1,739.75 | 资金往来、代收代付 | 非经营性往来 | |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31.17 | 55.64 | - | - | 186.81 | 资金往来、代收代付 | 非经营性往来 | |
小计 | 14,326.62 | 33,167.75 | - | 35,800.93 | 11,693.44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2,633.04 | - | 117.85 | 550.00 | 2,200.89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2.32 | 16.73 | - | 16.71 | 2.34 | 代收代付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应收账款 | 1,471.41 | 413.19 | - | 193.38 | 1,691.2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
小计 | 4,106.77 | 429.92 | 117.85 | 760.09 | 3,894.45 | |||||
总计 | 24,106.72 | 33,597.67 | 337.74 | 37,571.02 | 20,471.11 |
法定代表人:王梦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滕凤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睿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