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78 公司简称:深圳新星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陈学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现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闫庆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 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6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深圳新星 | 指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 指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松岩新能源 | 指 |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惠州新星 | 指 | 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南研发 | 指 | 深圳市中南轻合金研发测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铝镁钛研究院 | 指 | 深圳市新星铝镁钛轻合金研究院,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
洛阳新星 | 指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洛阳轻研 | 指 | 洛阳轻研合金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 |
赣州研究院 | 指 | 赣州市新星铝钛基氟材料研究院,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
普瑞科技 | 指 | 普瑞科技(全南)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 |
赣州中南 | 指 | 赣州市中南铝钛基氟材料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 |
洛阳正豫 | 指 | 洛阳正豫铝基材料环保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 |
赣州松辉 | 指 | 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赣州松立 | 指 | 赣州市松立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湘潭新星 | 指 | 湘潭新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郑州新星 | 指 | 新星轻合金材料(郑州)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汇凯化工 | 指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公司 |
深圳奥力美 | 指 | 深圳市奥力美肿瘤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岩代投资 | 指 | 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股东 |
辉科公司 | 指 | 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 |
深圳联领 | 指 | 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股东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深圳新星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EN ZHEN SUNXING LIGHT ALLOYS MATERIAL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unxin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学敏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周志 | 田蜜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观光路公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星厂区A栋 | 深圳市宝安区观光路公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星厂区A栋 |
电话 | 0755-29891365 | 0755-29891365 |
传真 | 0755-29891364 | 0755-29891364 |
电子信箱 | zhouzhi@stalloys.com | tianmi@stalloys.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观光路公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星厂区A栋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观光路公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星厂区A栋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06 |
公司网址 | www.stalloys.com |
电子信箱 | ir@stalloys.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深圳市宝安区观光路公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星厂区A栋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深圳新星 | 603978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15层/922-926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聂勇、郭春林、曾广斌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289号京基滨河时代广场A座61楼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王行健、吴武辉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579,249,838.21 | 1,524,302,684.40 | 1,524,302,684.40 | 3.60 | 1,375,705,908.24 |
扣除与主营 | 1,577,878,912.76 | 1,508,632,297.28 | 1,508,632,297.28 | 4.59 | 1,370,870,303.61 |
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1,430,038.71 | -48,084,292.30 | -48,084,934.03 | 不适用 | 28,782,173.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2,553,714.88 | -57,190,671.83 | -57,191,313.56 | 不适用 | 7,506,799.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903,129.98 | -146,386,003.09 | -146,386,003.09 | 不适用 | -208,629,815.23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93,406,983.92 | 1,732,312,129.23 | 1,732,310,507.80 | -8.02 | 1,788,954,640.62 |
总资产 | 3,581,297,324.02 | 3,189,096,778.99 | 3,189,095,157.56 | 12.30 | 2,726,540,990.0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8 | -0.29 | -0.29 | 不适用 | 0.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8 | -0.29 | -0.29 | 不适用 | 0.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9 | -0.35 | -0.35 | 不适用 | 0.0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1 | -2.73 | -2.73 | 不适用 | 1.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7 | -3.25 | -3.25 | 不适用 | 0.45 |
注: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执行该准则解释文件对2022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母公司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主要系六氟磷酸锂受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行业竞争加剧及下游客户需求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2023年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导致六氟磷酸锂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同时新增借款导致财务费用同比上升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原因: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系本年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所致。基本每股收益变动原因: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变动原因: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67,259,648.41 | 379,921,829.71 | 455,195,932.51 | 476,872,427.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473,296.56 | -35,559,939.96 | -15,921,870.86 | -76,474,931.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5,056,737.62 | -36,676,357.81 | -16,767,999.70 | -74,052,619.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434,066.85 | 50,104,924.49 | -59,260,196.81 | -105,313,790.8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2,847.86 | 17,702,054.0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313,306.51 | 12,967,162.79 | 10,435,000.5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99,787.03 | 167,942.82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10,136.00 | 11,287.63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504,765.03 | -2,129,028.31 | -2,921,905.6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7,892.00 | 30,057.06 | 52,019.7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12,680.34 | 1,938,194.60 | 3,991,794.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合计 | 1,123,676.17 | 9,106,379.53 | 21,275,374.4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铝晶粒细化剂业务板块,铝晶粒细化剂作为铝材加工过程中的添加剂,通过添加细化铝坯锭结晶颗粒,可以确保加工成型后的铝材具有良好的塑性、强度和韧性。2023年全球经济复苏不及预期,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市场环境复杂严峻,国内外铝消费整体低迷。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应对下游市场和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外部压力,通过实施降本增效、技术改造、加强采购和运输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提升了铝晶粒细化剂产品毛利率。报告期,公司铝晶粒细化剂销量为43,680.97吨,同比持平;实现销售收入100,740.39万元;毛利总额为7,748.04万元,毛利总额同比上升24.46%;毛利率为7.69%,同比上升2.06个百分点;实现净利润2,963.08万元。
六氟磷酸锂业务板块,六氟磷酸锂作为锂离子电池电解质,主要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锂离子储能电池及其他日用电池,是目前应用范围最广的锂盐电解质。报告期公司六氟磷酸锂年产能为5,800吨,受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行业竞争加剧及下游客户需求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六氟磷酸锂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导致产品毛利亏损。2023年六氟磷酸锂的销量为2,955.25吨,销售收入为27,191.65万元,毛利总额为-1,936.12万元,净利润为-6,746.64万元。
电池铝箔坯料业务板块,电池铝箔坯料主要用于生产电池铝箔,电池铝箔作为电池正负极集流体材料,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储能、消费电子等领域。2022年子公司洛阳新星规划建设年产10万吨电池铝箔坯料项目(10条铸轧生产线,每条产能1万吨和配套2条冷轧生产线,每条产能5万吨),项目分期建设,其中一期2万吨铸轧生产线已于2023年7月投产并销售;二期3万吨铸轧生产线已于2024年3月全部投产并销售;三期5万吨铸轧生产线和2条冷轧生产线预计2024年6月投产。2023年电池铝箔坯料项目处于产能爬坡阶段(边建设边投产),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投产(铸轧)产能为3万吨(一期2万吨,二期1万吨)。为验证项目铸轧工艺技术和生产线设备性能的稳定性,保证后续冷轧产品质量,公司先进行了铝箔坯料铸轧卷在单零、
双零铝箔、药箔、空调箔等领域的推广应用,铸轧产品质量稳定得到客户认可后,开始与下游电池铝箔生产企业合作进行产品加工试制,目前加工试制的电池箔坯料质量稳定,能够满足客户要求,为项目冷轧生产线的投产奠定了基础。报告期,铝箔坯料铸轧卷产量为8,622.06吨,销量为8,441.85吨,实现销售收入14,857.70万元,毛利总额-74.46万元,净利润-780.17万元。
(一)报告期公司产品产销情况
产品名称 | 产量(吨) | 销量(吨) | 销量同比2022年 | 备注 | |
铝加工添加辅料 | 铝晶粒细化剂 | 44,040.70 | 43,680.97 | -3.75% | |
铝中间合金 | 5,472.62 | 4,742.03 | -27.04% | ||
颗粒精炼剂 | 343.59 | 405.08 | -93.66% | ||
四氟铝酸钾 | 17,323.56 | 6,896.65 | 110.69% | ||
六氟磷酸锂 | 2,757.21 | 2,955.25 | 243.43% | ||
铝箔坯料(铸轧卷) | 8,622.06 | 8,441.85 | - | 2023年7月铝箔坯料铸轧卷开始生产与销售 |
(二)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分析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924.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0%;营业成本150,531.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43.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94.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255.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49.26%。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由以下几方面构成:
(1)铝晶粒细化剂营业毛利总额为7,748.04万元。
(2)六氟磷酸锂营业毛利总额为-1,936.12万元。
(3)铝箔坯料铸轧卷营业毛利总额为-74.46万元。
(4)铝中间合金、颗粒精炼剂、四氟铝酸钾等主营产品毛利总额为1,166.37万元。
(5)公司摊销确认与政府补助相关等其他收益为839.83万元。
(6)参股公司汇凯化工本年实现盈利,确认投资收益113.08万元。
(7)从2024年1月开始,六氟磷酸锂及氟化锂价格进一步下跌并且已低于公司期末结存成本,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会计政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35.12万元,并对六氟磷酸锂项目投入资产进行资产评估,根据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79.00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255.37万元,同比下降8,536.30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六氟磷酸锂毛利同比下降9,296.28万元及计提六氟磷酸锂资产减值准备2,414.12万元
六氟磷酸锂受原材料价格波动,行业竞争加剧及下游客户需求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2023年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导致六氟磷酸锂毛利同比下降9,296.28万元。因六氟磷酸锂及氟化锂价格从2024年1月开始已跌至2023年期末结存成本以下,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35.12万元,并根据评估机构对六氟磷酸锂资产项目的评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979.00万元。
(2)财务费用同比增加2,019.65万元
由于本年度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增加,加上计提的可转债利息费用共计发生利息费用6,620.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26.98万元;而本年度利息收入487.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38.86万元,最终导致财务费用与上年相比增长48.20%。
(3)销售费用同比增加407.70万元,主要是本期增加了四氟铝酸钾销售服务费用221.18万元,减少转回股权激励费用215.41万元。
(三)报告期公司主要开展工作情况
1、各板块产品产销情况
(1)铝晶粒细化剂板块
2023年公司继续开展铝晶粒细化剂产品生产工艺改进和降本增效工作。报告期,公司铝晶粒细化剂市场占有率维持在40%左右;铝晶粒细化剂产量为44,040.70吨,销量为43,680.97吨,产销量同比持平,实现销售收入100,740.39万元,同比下降8.93%;毛利总额为7,748.04万元,毛利总额同比上升24.46%;毛利率为7.69%,同比上升2.06个百分点。
(2)六氟磷酸锂板块
2023年公司完成了六氟磷酸锂三期7,000吨生产线厂房建设,完成了设备采购,预计2024年6月达到投产运行状态。报告期,公司六氟磷酸锂年产能达到5,800吨,实现产量2,757.21吨,同比增长122.44%,实现销量2,955.25吨,同比增长243.43%,实现销售收入27,191.65万元,同比增长27.45%。
(3)铝中间合金、颗粒精炼剂板块
铝中间合金(铝锰及其它中间合金)、颗粒精炼剂生产线建设地点位于洛阳偃师洛阳新星工业园区,铝中间合金、颗粒精炼剂年产能各达30,000吨。报告期,公司铝中间合金销量4,742.03吨,同比下降27.04%,颗粒精炼剂销量405.08吨,同比下降93.66%。
(4)电池铝箔坯料板块
子公司洛阳新星于2022年开始建设年产10万吨电池铝箔坯料项目(10条铸轧生产线,每条产能1万吨和配套2条冷轧生产线,每条产能5万吨)。项目一期2万吨铸轧生产线已于2023年7月投产并销售;二期3万吨铸轧生产线已于2024年3月全部投产并销售;三期5万吨铸轧生产线和2条冷轧生产线预计2024年6月投产。报告期,项目处于产能爬坡阶段(边建设边投产),为验证项目铸轧工艺技术和生产线设备性能的稳定性,保证后续冷轧产品质量,公司先进行了铝箔坯料铸轧卷在单零、双零铝箔、药箔、空调箔等领域的推广应用,铸轧产品质量稳定得到客户认可后,开始与下游电池铝箔生产企业合作进行产品加工试制,目前加工试制的电池箔坯料质量
稳定,能够满足客户要求,为项目冷精轧生产线的投产奠定了基础。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投产(铸轧)产能为3万吨(一期2万吨,二期1万吨),2023年铝箔坯料铸轧卷产量为8,622.06吨,销量为8,441.85吨,销售收入为14,857.70万元,毛利总额-74.46万元。
(5)四氟铝酸钾
报告期,公司四氟铝酸钾实现销量6,896.65吨,实现销售收入3,446.24万元。
2、新项目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六氟磷酸锂项目三期、电池铝箔坯料、PVDF-R152a、氟化锂等项目生产线的建设工作。
(1)六氟磷酸锂主要用于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的生产制造,2021年公司规划在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松岩工业园建设年产1.5万吨的六氟磷酸锂生产线,目前六氟磷酸锂已投产产能为5,800吨/年。报告期,公司完成了六氟磷酸锂三期7,000吨生产线厂房建设,并进行设备、管路平台安装,预计2024年6月达到投产运行状态。
(2)2022年公司规划在洛阳市偃师区新星工业园建设年产10万吨电池铝箔坯料项目(10条铸轧生产线,每条产能1万吨和配套2条冷轧生产线,每条产能5万吨),项目分期建设,其中一期2万吨铸轧生产线已于2023年7月投产销售;二期3万吨铸轧生产线于2024年3月全部投产;三期5万吨铸轧生产线和2条冷轧生产线拟于2024年6月投产。
(3)全资子公司赣州松辉规划建设年产5,000吨聚偏氟乙烯(PVDF)项目,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会昌县化工产业基地。目前赣州松辉已完成非化工区域厂房基础工程建设和装修;完成了年产5,000吨R152a项目能评、环评和安评手续;完成了年产5,000吨R152a生产设备的采购及厂房主体工程施工、生产线设备和管路仪表安装,预计2024年6月达到调试试生产状态。
(4)为满足公司六氟磷酸锂生产配套原材料需要,2022年子公司松岩新能源规划并建设了一条年产能达500吨的氟化锂中试生产线,报告期进行了氟化锂中试生产与应用,产品质量稳定,能够满足六氟磷酸锂生产要求。
3、公司研发情况
公司以科技创新发展为企业经营战略,巩固主营产品铝晶粒细化剂的市场地位,利用产业链环节副产物进一步开发衍生出各类先进的新材料产品。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为6,722.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1%;2023年申请国内发明专利2件、实用新型专利12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2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国内外发明专利74件、实用新型专利26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1件。报告期,公司产品研发情况如下:
(1)报告期,公司持续进行了铝晶粒细化剂、铝中间合金等产品生产工艺技术改进,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
(2)高端铝焊丝产品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航空、造船、新能源汽车等高端铝合金材焊接领域。报告期,公司进行了高端铝焊丝拉丝设备安装与调试,建设了一条年产能达10,000吨的中试
生产线,目前已产出1.2mm的铝焊丝产品,并送下游客户试用,产品质量稳定。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公司开发并生产出多种型号的4系、5系铝合金杆产品,已实现批量生产和销售。
(3)六氟磷酸钠主要用于新能源电池钠电池原材料。报告期,公司进行了六氟磷酸钠试验设备采购与安装,已建设一条小试生产线,正在进行六氟磷酸钠小试试验与工艺改进。
4、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治理。
(1)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规则要求,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了修订与披露,通过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制约机制能够有效运作,相关重大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依法合规。
(2)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定期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内部审计,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流程,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3)每月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开展信息披露和内部治理沟通会议,及时传达最新监管动态、监管案例及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4)进一步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送要求,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内部报送流程,确保公司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和披露。
5、加强经营管理,实施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以总经理办公会为抓手,加强经营管理,重点实施降本增效,从生产、采购、物流运输等方面降低成本。同时,公司不断优化工艺流程,通过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改进、产品质量管控,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产品成本。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铝晶粒细化剂、电池铝箔坯料、六氟磷酸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主营业务铝晶粒细化剂和电池铝箔坯料属“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铝晶粒细化剂和电池铝箔坯料分别属“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范畴下的“C32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和“C3252铝压延加工业”。2021年公司开始布局新能源锂电池材料行业,在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投资建设六氟磷酸锂项目,2022年2月成立子公司赣州松辉投资建设PVDF项目。
(一)铝晶粒细化剂行业情况
1、铝晶粒细化剂行业发展趋势
(1)铝晶粒细化剂市场回稳
2023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期下滑,加上外部需求疲软、货币政策收紧、经济转型缓慢和通胀等影响,大宗商品承压严重,铝价整体呈现震荡波动走势。2023年我国铝材产量为6,303.4万吨,同比增长5.7%;我国未锻轧铝及铝材出口量为567.5万吨,同比下降13.9%(以上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和海关总署)。作为铝加工材生产的重要添加剂,铝晶粒细化剂及铝中间合金消费量与铝加工产业的增速直接挂钩。长期来看,随着国家扩大基础设施建设、“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未来以高端铝板带和大型工业铝型材为代表的新兴市场铝材需求增速将提高。得益于新能源汽车、高铁、船舶、航空等高端应用领域的发展以及“以铝代钢、以铝替木、以铝节铜”产业政策的不断深化实施,中国铝材产量仍将呈增长态势,铝工业对铝晶粒细化剂的需求量也仍保持增长,预计到2024年,我国铝晶粒细化剂消费量将达18.7万吨(数据来源:
广东省铝镁轻金属材料产学研战略联盟-铝加工及铝晶粒细化剂市场概况与前瞻)。
(2)高端铝晶粒细化剂和铝中间合金需求比例增加
铝工业高速发展,特别是高端铝材对铝晶粒细化剂和高端铝中间合金(铝硼、铝钛、铝锰、铝钒、铝铌合金等)将提出更高技术要求,将带动铝晶粒细化剂和铝中间合金行业逐渐向颗粒团直径更小、形核能力更强、纯净程度更高、晶核扩散速度更快的趋势发展。随着双碳、双控政策的提出,新能源、清洁能源及轻量化的概念进一步推广,在传统用铝的基础上,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站及组件、5G基站及储能装置、高端装备制造以及航空航天、军工、轨道交通等行业基于强度和减重、成本等要求对高端铝产品使用规模不断扩大,高端铝材将成为未来主要增长市场,作为铝材生产重要添加剂,高性能铝晶粒细化剂和铝中间合金的使用比例也将随之提高。
(3)行业竞争激烈
近几年受行业竞争加剧影响,国内铝晶粒细化剂生产制造商纷纷通过降价抢占市场,扩大生产量与销售量,导致铝晶粒细化剂行业整体毛利率较大幅度下降,一部分规模较小、生产成本较高、产品质量较差、财务能力较差的厂商将逐步退出市场。但作为头部企业,在此过程中会带来因竞争而导致的阵痛,头部企业不得不参与到价格战行列而导致毛利大幅下降,但随着竞争的加剧,部分竞争实力较差的企业会逐步退出,行业集中度将得到一定的提升,同时将带动行业发展和技术装备进步。
2、铝晶粒细化剂行业竞争格局和主要企业
铝晶粒细化剂直接应用于铝材制造加工,其产品质量直接影响成型后铝材性能,铝晶粒细化剂按其功能可分为四个高低等级,等级不同,其用途和售价也不同:第一类专用于航空航天用铝板、PS版、CTP版、罐料、电子铝箔的生产;第二类主要是轨道交通用铝材、普通装饰用铝板、普通包装用铝箔、汽车铝板类产品;第三类用于建筑铝型材;第四类用于铸造铝材。目前,英国LSM、美国KBAlloys、荷兰KBM及深圳新星为高端(即有能力生产第一类、第二类产品)铝晶粒细化剂主要生产厂商。目前国内主要铝晶粒细化剂生产企业包括深圳新星、立中集团、宝武镁业、江西永特合金有限公司、湖南金联星冶金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等几家。
3、铝晶粒细化剂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铝晶粒细化剂生产厂家如英国的LSM、美国的KBAlloys、荷兰的KBM以及中国的深圳新星,基本代表了目前行业内领先技术水平。从铝材最终应用领域来看,航空航天用铝板、PS版、CTP版、罐料、电子铝箔对铝材性能要求最高,轨道交通、普通装饰、普通包装及汽车用铝箔、铝板的要求次之,而以上专用铝材生产加工所需铝晶粒细化剂基本由上述四家企业生产。
(二)六氟磷酸锂行业情况
1、六氟磷酸锂行业发展趋势
(1)国家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
国家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愿景,即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2021年3月,国务院发布《“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将大力发展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建设标准统一、兼容互通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我国新能源汽车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良好发展趋势,拉动了上游锂电池材料的需求增长。
(2)六氟磷酸锂市场需求情况
我国新能源汽车近年快速发展,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锂电产业的发展。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5.8% 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相比前两年爆发式的增长,2023年增速有所放缓。2023年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延续增长态势,根据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信息和行业协会测算,全国锂电池总产量超过940GWh,同比增长25%,其中消费型、动力型、储能型锂电池产量分别为80GWh、675GWh、185GWh。(以上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根据研究机构EV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中国六氟磷酸锂(LiPF)行业发展白皮书(2024年)》,2023年全球六氟磷酸锂出货量增长26.1%达到16.9万吨,但是由于六氟磷酸锂价格大幅下跌,市场规模仅为194.4亿元,同比大幅下滑53.7%。展望未来,EVTank预计全球六氟磷酸锂的需求量在2030年将达到70万吨。
(3)市场竞争加剧,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受益于下游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新能源汽车厂商及锂电池厂商纷纷加速产能扩张,锂电池材料头部厂商纷纷扩产,由于头部厂商具有扩产的资金和技术等优势,未来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随着扩产项目的纷纷落地,产能逐步释放,供需状况逐渐发生变化,六氟磷酸锂等新能源锂电池材料价格大幅回落下降,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将由供应能力转向技术和成本竞争,具备完
整产业链、技术和规模优势、成本控制能力的企业竞争力将进一步加强,落后产能将持续出清,整体市场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3、六氟磷酸锂行业竞争格局和主要企业
目前国内六氟磷酸锂生产企业较为集中,主要生产企业包括多氟多、胜华新材、永太科技、天赐材料、巨化股份、杉杉股份、天际股份等企业。公司自2021年开始建设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目前已建成了年产能达5,800吨的六氟磷酸锂生产线,产品质量好且稳定,主要应用客户有天赐材料、杉杉股份、法恩莱特、湖州昆仑亿恩科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珠海市赛纬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行业知名企业。
4、六氟磷酸锂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作为锂离子电池的核心材料六氟磷酸锂,纯度是直接影响其性能的重要指标,因此生产六氟磷酸锂对原材料氟化锂、氢氟酸的纯度要求极高。由于六氟磷酸锂本身极易吸潮分解,制造工艺技术壁垒较高,因此对设备及工艺要求苛刻。六氟磷酸锂生产工艺涉及低温、高温、真空、耐腐、安全以及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因此六氟磷酸锂项目存在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等特点,生产六氟磷酸锂需要有成熟的工艺技术且对原材料纯度要求极高。目前国内大规模工业生产六氟磷酸锂主要采用氢氟酸溶剂法。公司六氟磷酸锂技术来源于目前已工业化生产的成熟技术氢氟酸溶剂法,生产工艺具有成熟、安全、环保的特点;参股公司汇凯化工生产的高纯无水氟化氢能够保证六氟磷酸锂产品质量更优,同时得益于公司完整产业链的协同效应,六氟磷酸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能够用于铝晶粒细化剂原材料制造,解决了行业环保难题。目前公司六氟磷酸锂技术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三)电池铝箔坯料行业情况
1、电池铝箔坯料行业发展趋势
(1)新能源、储能行业的发展将为电池铝箔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资源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全球掀起了新能源革命,新能源产业也被我国列为五大新兴战略之首,清洁、高效的化学电源必将更快、更大规模的增长;新能源汽车等交通工具正在成为动力电池爆发性增长的主要推动力。电池铝箔作为动力电池的集电器,可大幅度降低正负极材料和集流之间的接触电阻,提高两者之间的附着能力,从而显著提升新动力电池的续航能力。新能源产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动力电池的增长,为铝加工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2022年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2〕209号),将钠离子、固态锂离子电池、液态金属电池、百兆瓦级液流电池等技术路线作为“十四五”储能行业技术装备攻关重点方向。新型储能行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方向之一,未来将得到长足发展。
作为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的重要原材料之一,电池铝箔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打开。GGII预计到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将达到1,550GWh,2030年有望达到3,000GWh,加上储能市
场以及细分领域的电动化,钠离子电池未来的市场化,将带动电池铝箔的需求量提升,进而带动电池铝箔坯料的需求增长。
(2)电池铝箔行业技术壁垒高
电池铝箔技术壁垒较高,扩产周期和认证周期也相对较长。电池铝箔作为电池集流体要求具有较低的粗糙度、更好的导电性、拉伸强度、伸长率,此外对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也有较高的要求。由于电池铝箔对性能要求更高,故生产电池铝箔的企业良率大多数不高。目前公司生产的铝箔坯料铸轧卷,已和电池铝箔生产企业合作进行试制,产品质量稳定,能够满足客户要求,为电池铝箔坯料的产业化奠定了基础。
2、电池铝箔坯料行业竞争格局和主要企业
电池铝箔行业技术壁垒较高,轧制精度要求严苛,新进入者面临技术、良品率、设备、认证等壁垒。目前国内主要电池铝箔生产企业有南山铝业、鼎胜新材、云南铝业、常铝股份、华北铝业、华峰铝业、厦顺铝箔等。未来,受制于成本和技术差距,一些中小厂商将在市场价格周期波动中将逐渐被出清,市场份额将进一步集中在头部铝箔企业。2023年公司电池铝箔坯料项目处于产能爬坡阶段(边建设边投产),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投产(铸轧)产能为3万吨(一期2万吨,二期1万吨)。为验证项目铸轧工艺技术和生产线设备性能的稳定性,保证后续冷轧产品质量,公司先进行了铝箔坯料铸轧卷在单零、双零铝箔、药箔、空调箔等领域的推广应用,铸轧产品质量稳定得到客户认可后,开始与下游电池铝箔生产企业合作进行产品加工试制,目前加工试制的电池箔坯料质量稳定,能够满足客户要求,为项目冷精轧生产线的投产奠定了基础。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铝晶粒细化剂等合金材料及锂电池材料的研发与生产制造,建成了从化工原材料到合金产品的产业链,产业链环节涉及氟化工原料制造(无水氟化氢、氟化锂、六氟磷酸锂、PVDF、氟化盐系列产品)及合金产品制造(铝晶粒细化剂、铝硼、铝钛、铝锰、电池铝箔坯料等合金)。公司铝晶粒细化剂及铝中间合金系铝合金材加工过程中所添加的金属及非金属新材料,为铝合金材加工制造商提供优质的新型添加材料。同时公司利用产业链优势,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契机,发展新能源材料产业,为企业的后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1、铝晶粒细化剂的生产制造与销售
铝晶粒细化剂(铝钛硼、铝钛碳)及铝中间合金(铝硼、铝铁、铝锰等合金)作为铝材加工过程中的重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轨道交通、军工、航海、汽车等各种领域用的铝材制造加工。通过添加细化铝坯锭结晶颗粒,可以确保加工成型后的铝材具有良好的塑性、强度和韧性。通过添加不同的铝中间合金产品,可以有效提升被加工铝材的特定性能。公司目前系全球头部铝晶粒细化剂制造商,主要为国内大型铝加工企业提供稳定的铝晶粒细化剂产品。目前公司在洛阳厂区有6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及3万吨/年铝中间合金(铝硼、铝铁、铝锰等合金)生产产能。
2、氟化工原材料制造与销售
氟盐材料包括氟钛酸钾、氟硼酸钾,该材料系铝晶粒细化剂主要原材料。氟盐作为生产铝晶粒细化剂产品的重要原材料,直接影响到最终产品的品质与质量,为全面把控公司产品质量、保障产品品质,公司在江西省全南县投资建设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主营氟盐产品,该项目的建设与投产完全满足了公司铝晶粒细化剂生产所需,在满足自我需求的同时向市场销售,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氢氟酸系氟盐制造主要原材料,氢氟酸占氟盐材料生产总成本比例高,其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终端产品毛利影响较大。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终端产品毛利率,2018年公司增资汇凯化工,持有其30%股权,汇凯化工主营氢氟酸产品,目前无水氟化氢年产能为5万吨,基本实现满产满销。2023年汇凯化工无水氢氟酸产量为5.49万吨,销量为5.5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52,077.15万元,净利润为376.9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汇凯化工的投资收益合计为2,106.65万元,投资收益率为70.22%。
3、新能源锂电池材料制造与销售
2021年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锂电池原材料六氟磷酸锂,在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生产线项目,其中800吨中试生产线已于2021年12月投产销售,一期3,000吨生产线已于2022年9月投产销售,二期2,000吨生产线已于2022年12月底投产销售,三期7,000吨生产线预计2024年6月达到投产运行状态。为满足公司六氟磷酸锂生产配套原材料需要,2022年子公司松岩新能源规划建设年产500吨氟化锂中试生产线。报告期内,氟化锂生产线已实现生产,产品质量合格,可满足公司六氟磷酸锂部分配套原材料需要,降低生产成本。
2022年2月,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氟化锂、PVDF等新能源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赣州松辉已完成非化工区域厂房基础工程建设和装修;完成了年产5,000吨R152a项目能评、环评和安评手续;完成了年产5,000吨R152a生产设备的采购及厂房主体工程施工、生产线设备和管路仪表安装,预计2024年6月达到调试试生产状态。
六氟磷酸锂、氟化锂、PVDF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推动公司在新能源锂电材料产业布局发展。
4、电池铝箔坯料制造与销售
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投产(铸轧)产能为3万吨(一期2万吨,二期1万吨)。为验证项目铸轧工艺技术和生产线设备性能的稳定性,保证后续冷轧产品质量,公司先进行了铝箔坯料铸轧卷在单零、双零铝箔、药箔、空调箔等领域的推广应用,铸轧产品质量稳定得到客户认可后,开始与下游电池铝箔生产企业合作进行产品加工试制,目前加工试制的电池箔坯料质量稳定,能够满足客户要求,为项目冷精轧生产线的投产奠定了基础。
该项目主要为电池铝箔生产制造商配套优质铝箔坯料,随着新能源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未来对于电池铝箔的需求量增加,公司将利用在铝合金材料熔体净化、晶粒细化等领域技术优势,建设高质量的电池铝箔坯料生产线。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产品分类 | 图示 | 具体产品 | 主要用途 |
铝晶粒细化剂 | 铝钛硼合金、铝钛碳合金 | 应用于铝材的制造加工过程,使加工后铝材的强度、韧性和塑性大幅提升,减少裂纹等缺陷发生的一种母铝合金材料。 | |
四氟铝酸钾 | 四氟铝酸钾 | 系铝晶粒细化剂副产物,主要用作磨料的填料及用于生产陶瓷、玻璃(助熔剂),以及铝加工过程中添加各类合金元素的助熔剂;此外,六氟铝酸钾经过加工后(改变其分子大小)制备成为四氟铝酸钾,可用作铝电解添加剂。 | |
铝中间合金 | 铝硼、铝钛、铝铁、铝锆、铝锶、铝钒、铝铬、铝锰、铝硅 | 铝中间合金产品主要用于调节或调整待加工铝材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使待加工铝材获得准确含量的、与铝基能形成完全合金化相的一种铝合金功能元素添加剂。 | |
颗粒精炼剂 | 颗粒精炼剂 | 颗粒精炼剂产品,在铝及铝合金熔体中能够通过物理的、化学的或物理化学的相互作用,从熔体中除去氢、金属杂质、氧化物及其它氧化物夹杂等,使铝液更纯净,并具有清渣的作用。 | |
六氟磷酸锂 | 六氟磷酸锂 | 六氟磷酸锂作为锂离子电池电解质,主要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锂离子储能电池及其他日用电池,是目前应用范围最广的锂盐电解质。 | |
电池铝箔坯料 | 电池铝箔坯料 | 电池铝箔坯料主要生产电池铝箔,产品主要应用于动力、储能、消费等电池的正负极集流体材料 |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铝锭、氢氟酸、氯化钾、钛精矿、硼砂、氟化锂、五氯化磷等。公司实行“订单+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确保供货及时。销售部接到订单后,生产部制定生产计划,仓库部根据原料库存情况,填写采购申请单,由采购部向供应商询价、下单;原料到货后,入库前需经过检测,仓库部门入库,填写入库单;财务部审核单证齐全后根据账期付款。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按照订单要求确定产品生产数量、生产计划,安排各车间组织生产。同时,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预测及销售经验,进行少量备货生产。公司长期专注于开发铝晶粒细化剂市场,与国内主要的铝材加工厂商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对下游市场的需求以及行业竞争对手信息有着较为准确的掌握。
3、销售模式
公司铝晶粒细化剂和铝中间合金产品主要采取“直销+经销”销售模式,六氟磷酸锂和电池铝箔坯料采用直销销售模式。销售部获取客户订单后反馈至生产部,生产部下发生产计划单,仓库、采购、生产等部门密切合作,组织采购、生产,完工后交付客户。铝晶粒细化剂和铝中间合金根据“订单日铝锭采购价+加工费”的方式确定销售价格,并根据客户的资产规模、信用度以及合作关系等要素给予不同的信用期,平均约2个月信用期。六氟磷酸锂根据订单日产品及原材料市场价格确定销售价格,目前长期合作大客户给予2个月信用账期,小客户采用预收款结算方式。铝箔坯料根据“铝锭月均价+加工费”的方式确定销售价格,铝箔坯料铸轧卷平均约1个月信用期。
(四)行业地位
1、铝晶粒细化剂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建有6万吨/年的铝晶粒细化剂及3万吨/年的铝中间合金(铝硼、铝铁、铝锰等合金)生产产能。公司具备自主研发制造铝晶粒细化剂及铝中间合金关键生产设备电磁感应炉、连轧机的能力,自主研发的电磁感应炉、连轧机获得多项国内外发明专利,所生产的铝晶粒细化剂的各项技术指标领先。此外,公司负责起草了《铝及铝合金晶粒细化用合金线材第1部分:铝钛硼合金线材》(YS/T447.1-2011)、《铝及铝合金晶粒细化用合金线材第2部分:铝钛碳合金线材》(YS/T447.2-2011)和《铝及铝合金晶粒细化用合金线材第3部分:铝钛合金线材》(YS/T447.3-2011)等行业标准。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建有经政府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广东省铝镁钛合金材料(新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铝镁钛轻合金材料工程实验室、深圳市铝镁合金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
2、六氟磷酸锂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建设有5,800吨/年的六氟磷酸锂生产产能,产品工艺技术成熟,产品质量达到行业先进技术水平。公司与天赐材料、杉杉股份、法恩莱特、湖州昆仑亿恩科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等锂离子电解液行业领先企业深度合作,为下游企业提供优质产品。
公司参股公司汇凯化工建有年产5万吨的无水氟化氢生产线,同时公司规划在江西建设六氟磷酸锂原材料氟化锂项目,能够为六氟磷酸锂提供充足的原材料氢氟酸和氟化锂,有利于提高原材料质量和控制生产成本。六氟磷酸锂生产过程中1吨会产生6吨左右的废酸(氢氟酸和盐酸的混合酸),该种废酸可以用于公司产业链环节原材料氟盐的生产,能够降低铝晶粒细化剂的生产成本,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较强的协同效应。
子公司松岩新能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西省瞪羚企业、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得江西名牌产品、江西省赣出精品称号,建有江西省氟精细化工技术创新中心、江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赣州市氟精细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赣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赣州市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等科研平台。
3、电池铝箔坯料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年产10万吨电池铝箔坯料项目(10条铸轧生产线,每条产能1万吨和配套2条冷轧生产线,每条产能5万吨)一期2万吨铸轧生产线已于2023年7月投产销售;二期3万吨铸轧生产线已于2024年3月全部投产并销售;三期5万吨铸轧生产线和2条冷轧生产线预计2024年6月投产。公司利用在铝合金材料熔体净化、晶粒细化等领域技术优势,建设高质量的电池铝箔坯料生产线,通过工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良率。
子公司洛阳新星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有河南省铝基轻合金冶金辅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洛阳市轻合金冶金辅料企业研发中心、洛阳市企业技术中心、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以科技创新发展作为企业经营战略,巩固主营产业铝晶粒细化剂的领先地位,利用产业链环节副产物进一步开发衍生出各类新材料产品,同时积极布局新能源锂电池材料领域,重点进行电子氟化学材料、高端铝合金、六氟磷酸锂、电池铝箔坯料、PVDF-R152a、氟化锂、六氟磷酸钠等材料的研究,开创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1)铝晶粒细化剂技术水平领先
公司是行业内具备自主研发制造关键生产设备电磁感应炉、连轧机能力的铝晶粒细化剂制造企业,自主研发的电磁感应炉、连轧机获得多项国内外发明专利,所生产的铝晶粒细化剂技术指标已经处于国际领先水平。铝晶粒细化剂质量技术指标主要有四个,根据国家有色金属及电子材料分析测试中心检测出具的第三方报告(国家有色金属及电子材料分析测试中心分析测试报告)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院士专家组科技成果鉴定,“铝晶粒细化剂—铝钛硼(碳)合金产品”整体制造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经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专家组科技成果鉴定,“铝电解用添加剂—氟铝酸钾(KAlF4)高效节能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项目”整体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六氟磷酸锂技术水平先进
公司生产的六氟磷酸锂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通过自产高纯氢氟酸来生产六氟磷酸锂,产品质量好且稳定,得到客户的一致认可,主要应用客户有天赐材料、杉杉股份、法恩莱特、湖州昆仑亿恩科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等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企业。
(3)电池铝箔坯料技术水平先进
2023年电池铝箔坯料项目处于产能爬坡阶段(边建设边投产),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投产(铸轧)产能为3万吨(一期2万吨,二期1万吨)。为验证项目铸轧工艺技术和生产线设备性能的稳定性,保证后续冷轧产品质量,公司先进行了铝箔坯料铸轧卷在单零、双零铝箔、药箔、空调箔等领域的推广应用,铸轧产品质量稳定得到客户认可后,开始与下游电池铝箔生产企业合
作进行产品加工试制,目前加工试制的电池箔坯料质量稳定,能够满足客户要求,主要应用客户有山东德成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洛阳龙鼎铝业有限公司等企业。
(4)强大的科研平台优势保证了产品质量
公司负责起草了3项行业标准和参与制订了1项国家标准。此外,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建有经政府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广东省铝镁钛合金材料(新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铝镁钛轻合金材料工程实验室、深圳市铝镁合金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子公司松岩新能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西省瞪羚企业、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得江西名牌产品、江西省赣出精品称号,建有江西省氟精细化工技术创新中心、江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赣州市氟精细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赣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赣州市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等科研平台。子公司洛阳新星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组建有河南省铝基轻合金冶金辅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洛阳市轻合金冶金辅料企业研发中心、洛阳市企业技术中心、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
依托强大的科研平台优势,公司铝晶粒细化剂、四氟铝酸钾、六氟磷酸锂、电池铝箔坯料质量稳定。铝晶粒细化剂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首位,且多项技术指标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LSM、KBAlloys、KBM这三家全球行业领先企业的水平,逐步改变了高端铝晶粒细化剂市场长期由欧美企业垄断的格局;六氟磷酸锂产品质量稳定,广泛应用于下游锂电池电解液生产企业,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认可。
2、产业链优势
从行业上下游的角度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产业链上接氟盐材料(氟钛酸钾、氟硼酸钾、六氟磷酸锂、PVDF、氟化锂、六氟磷酸钠)制造,下延铝晶粒细化剂、铝中间合金、电池铝箔坯料的生产,同时公司参股氢氟酸制造企业,产业链结构布局覆盖了行业上下游的关键环节,形成一个产业链闭环。
公司在江西省全南县投资建设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主营氟化盐系列产品;2018年12月公司对汇凯化工进行增资,持有其30%的股权,汇凯化工主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氢氟酸,公司产业链进一步完善。2021年,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投资建设六氟磷酸锂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氢氟酸和盐酸的混合酸),可以用于原材料氟化盐的生产,实现氢氟酸的重复利用,综合制造成本更低,与同行业相比更具备抗周期能力。此外,由于行业整体产能扩张迅猛,废酸处理的问题可能会成为限制行业产能的主要因素。如果环保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未来其它厂家的危废品垃圾处理的成本会急剧上升,而公司具有较大的废酸处理容量,将因此建立起独特的竞争优势。同时,为满足公司六氟磷酸锂生产配套原材料需要,子公司松岩新能源建设了年产500吨氟化锂中试生产线并实现生产,产品质量合格,可满足公司六氟磷酸锂部分配套原材料需要,降低生产成本。
2022年2月,公司投资设立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PVDF项目;2022年3月,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赣州市松立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设备制造和销售,满足未来公司六氟磷酸锂等氟化工项目生产所需配套包装设备需要。2022年9月,公司在子公司洛阳新星投资建设锂电池铝合金箔材坯料项目,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新能源产业布局和完善公司产业链,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产业链的完整性确保了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有利于原材料成本控制,增强了企业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公司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3、领先的市场地位及客户资源优势
铝晶粒细化剂作为铝材加工过程中的重要添加剂,在铝加工过程中的添加比例虽然较小,却是铝材性能的关键因素。终端应用领域特别是航空航天、军工、轨道交通、汽车等行业客户承担着非常大的产品质量责任,其对铝材质量要求极高;为保证相关原料的性能稳定、安全,铝材厂家必须与质量可靠的上游铝晶粒细化剂大型生产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凭借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公司占据国内铝晶粒细化剂市场的较大份额,客户群体涵盖了国内主要的铝材生产厂家,包括明泰铝业(601677.SH)、鼎胜新材(603876.SH)、亚太科技(002540.SZ)、新疆众和、山东信发、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创新、栋梁铝业有限公司、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等行业知名企业。
六氟磷酸锂作为电解质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原材料电解液的制造,由于上下游供需的联动,市场拉动了六氟磷酸锂需求。公司已经与国内部分电解液及电池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供货关系,主要代表客户有天赐材料、杉杉股份、法恩莱特、湖州昆仑亿恩科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等行业知名企业。
4、生产能力及产业协同优势
公司自1997年至今主要从事铝晶粒细化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近27年的发展,公司铝晶粒细化剂的生产规模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铝晶粒细化剂年产能为6万吨。公司在江西赣州建成了年产3万吨的氟盐原材料(氟钛酸钾、氟硼酸钾)生产基地,为铝晶粒细化剂及铝中间合金提供高品质原材料,而铝晶粒细化剂又为电池铝箔坯料生产提供优质的原材料。公司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规划建设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生产线,目前已建成年产能达5,800吨的六氟磷酸锂生产线,三期7,000吨生产线于2022年12月开始建设,预计2024年6月达到投产运行状态。六氟磷酸锂生产过程中1吨会产生6吨左右的废酸(氢氟酸和盐酸的混合酸),该种废酸可以用于公司产业链环节原材料氟盐的生产,能够降低铝晶粒细化剂的生产成本,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较强的协同效应。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924.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0%;营业成本150,531.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43.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4.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255.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49.26%。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579,249,838.21 | 1,524,302,684.40 | 3.60 |
营业成本 | 1,505,316,881.62 | 1,370,689,410.15 | 9.82 |
销售费用 | 4,635,066.61 | 558,115.76 | 730.48 |
管理费用 | 37,678,172.00 | 42,262,565.40 | -10.85 |
财务费用 | 62,098,454.55 | 41,902,001.55 | 48.20 |
研发费用 | 67,229,190.10 | 68,326,282.67 | -1.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903,129.98 | -146,386,003.09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2,497,751.55 | -54,616,098.4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6,767,782.08 | 347,324,030.63 | 37.27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四氟铝酸钾销售费用增加及减少转回股权激励费用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新增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贷款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9,249,838.2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0%;营业成本1,505,316,881.6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82%。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 1,294,975,474.69 | 1,205,550,578.17 | 6.91 | 0.69 | -0.32 | 增加0.94个百分点 |
新能源锂电池材料 | 262,358,018.71 | 282,744,627.04 | -7.77 | 22.97 | 102.31 | 减少42.2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铝晶粒细化剂产品 | 1,007,403,926.37 | 929,923,514.48 | 7.69 | -8.93 | -10.92 | 增加2.06个百分点 |
六氟磷酸锂 | 262,358,018.71 | 282,744,627.04 | -7.77 | 22.97 | 102.31 | 减少42.27个百分点 |
电池铝箔坯料(铸轧卷) | 148,577,023.15 | 149,321,658.99 | -0.50 | - | - | |
其他产品 | 138,994,525.17 | 126,305,404.70 | 9.13 | -22.78 | -23.71 | 增加1.1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东地区 | 353,279,051.53 | 314,526,052.52 | 10.97 | -8.78 | -1.50 | 减少6.58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313,021,420.16 | 307,953,914.93 | 1.62 | 0.37 | 8.70 | 减少7.54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 661,692,025.41 | 659,498,380.98 | 0.33 | 22.62 | 30.85 | 减少6.27个百分点 |
其他地区 | 229,340,996.30 | 206,316,856.78 | 10.04 | -12.03 | -14.94 | 增加3.0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经销 | 964,153,709.55 | 866,579,790.84 | 10.12 | -8.02 | -12.44 | 增加4.54个百分点 |
直销 | 593,179,783.85 | 621,715,414.38 | -4.81 | 31.46 | 72.95 | 减少25.14 |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2023年新增电池铝箔坯料铸轧卷销售。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铝晶粒细化剂 | 吨 | 44,040.70 | 43,680.97 | 1,160.75 | -1.10 | -3.75 | 12.46 |
六氟磷酸锂 | 吨 | 2,757.21 | 2,955.25 | 202.79 | 122.44 | 243.43 | -49.42 |
电池铝箔坯料(铸轧卷) | 吨 | 8,622.06 | 8,441.85 | 137.11 | - | - | - |
其他产品 | 吨 | 23,372.59 | 12,647.50 | 21,152.81 | -17.26 | -16.41 | 71.57 |
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 直接材料 | 1,072,430,686.12 | 88.96 | 1,066,216,913.91 | 88.16 | 0.58 | |
直接人工 | 16,992,664.97 | 1.41 | 17,894,146.07 | 1.48 | -5.04 | ||
制造费用 | 80,599,455.48 | 6.69 | 88,077,985.43 | 7.28 | -8.49 | ||
能源动力 | 35,527,771.60 | 2.95 | 37,260,144.48 | 3.08 | -4.65 | ||
合计 | 1,205,550,578.17 | 100.00 | 1,209,449,189.89 | 100.00 | -0.32 | ||
新能源锂电池材料 | 直接材料 | 231,383,164.88 | 81.83 | 121,603,515.47 | 87.01 | 90.28 | 六氟磷酸锂产量较上年增长122% |
直接人工 | 6,242,564.68 | 2.21 | 2,250,779.69 | 1.61 | 177.35 | ||
制造费用 | 34,902,761.39 | 12.34 | 11,133,300.25 | 7.97 | 213.50 | ||
能源动力 | 10,216,136.09 | 3.61 | 4,767,276.09 | 3.41 | 114.30 | ||
合计 | 282,744,627.04 | 100.00 | 139,754,871.50 | 100.00 | 102.31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铝晶粒细化剂 | 直接材料 | 824,261,263.18 | 88.64 | 924,288,365.63 | 88.54 | -10.82 | |
直接人工 | 13,387,154.44 | 1.44 | 14,377,137.06 | 1.38 | -6.89 | ||
制造费用 | 63,952,489.34 | 6.88 | 73,842,430.86 | 7.07 | -13.39 | ||
能源动力 | 28,322,607.52 | 3.05 | 31,376,765.20 | 3.01 | -9.73 | ||
合计 | 929,923,514.48 | 100.00 | 1,043,884,698.76 | 100.00 | -10.92 | ||
六氟磷酸锂 | 直接材料 | 231,383,164.88 | 81.83 | 121,603,515.47 | 87.01 | 90.28 | |
直接人工 | 6,242,564.68 | 2.21 | 2,250,779.69 | 1.61 | 177.35 | ||
制造费用 | 34,902,761.39 | 12.34 | 11,133,300.25 | 7.97 | 213.50 | ||
能源动力 | 10,216,136.09 | 3.61 | 4,767,276.09 | 3.41 | 114.30 | ||
合计 | 282,744,627.04 | 100.00 | 139,754,871.50 | 100.00 | 102.31 | ||
电池铝箔坯料(铸轧卷) | 直接材料 | 140,572,077.06 | 94.14 | - | - | - | |
直接人工 | 1,495,816.41 | 1.00 | - | - | - | ||
制造费用 | 3,036,164.26 | 2.03 | - | - | - | ||
能源动力 | 4,217,601.26 | 2.82 | - | - | - | ||
合计 | 149,321,658.99 | 100.00 | - | - | - | ||
其他产品 | 直接材料 | 107,597,345.88 | 85.19 | 141,928,548.28 | 85.72 | -24.19 | |
直接人工 | 2,109,694.12 | 1.67 | 3,517,009.01 | 2.12 | -40.01 | ||
制造费用 | 13,610,801.88 | 10.78 | 14,235,554.57 | 8.60 | -4.39 | ||
能源动力 | 2,987,562.82 | 2.37 | 5,883,379.28 | 3.55 | -49.22 | ||
合计 | 126,305,404.70 | 100.00 | 165,564,491.13 | 100.00 | -23.71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2月15日,公司与河南粒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星轻合金材料(郑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61%。
(2)2023年8月4日,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全资设立洛阳市正豫铝基材料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3)2023年9月28日,公司与湘潭市正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邱剑辉共同出资设立湘潭新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51%。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01,616.4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4.3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98,540.3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6.4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8,358.7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64%。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增长730.48%,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0.85%,研发费用同比下降1.61%,财务费用同比增长48.20%。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率(%) |
销售费用 | 4,635,066.61 | 558,115.76 | 730.48 |
管理费用 | 37,678,172.00 | 42,262,565.40 | -10.85 |
研发费用 | 67,229,190.10 | 68,326,282.67 | -1.61 |
财务费用 | 62,098,454.55 | 41,902,001.55 | 48.20 |
合计 | 171,640,883.26 | 153,048,965.38 | 12.15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67,229,190.10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67,229,190.1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26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2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9.9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 |
硕士研究生 | 1 |
本科 | 34 |
专科 | 38 |
高中及以下 | 149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44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6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62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7 |
60岁及以上 | -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数 | 上期数 | 本期较上期变动比例(%) | 变动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903,129.98 | -146,386,003.09 | 不适用 | 主要系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2,497,751.55 | -54,616,098.42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年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6,767,782.08 | 347,324,030.63 | 37.27 | 主要系本年贷款增加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款项融资 | 177,429,834.02 | 4.95 | 120,326,075.66 | 3.77 | 47.46 | 主要系应收票 据重分类增加 所致 |
预付款项 | 20,905,969.70 | 0.58 | 7,368,187.35 | 0.23 | 183.73 | 主要系预付材 料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52,917,691.49 | 1.48 | 17,760,375.02 | 0.56 | 197.95 | 主要系待抵扣 税金增加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5,903,560.41 | 0.16 | 15,433,723.38 | 0.48 | -61.75 | 主要系收回部分长期应收款所致 |
在建工程 | 491,911,002.29 | 13.74 | 223,147,443.56 | 7.00 | 120.44 | 主要系子公司 生产线项目建 设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426,577.29 | 0.01 | 611,718.57 | 0.02 | -30.27 | 主要系累计折 旧增加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2,154,246.75 | 0.06 | 4,513,223.14 | 0.14 | -52.27 | 主要系累计摊 销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034,714.87 | 0.42 | 21,715,971.49 | 0.68 | -30.77 | 主要系本年资产减值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093,965.46 | 0.64 | 47,142,207.78 | 1.48 | -51.01 | 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减少所致 |
短期借款 | 573,398,324.88 | 16.01 | 329,555,516.29 | 10.33 | 73.99 | 主要系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162,235,586.60 | 4.53 | 124,394,975.11 | 3.90 | 30.42 | 主要系本年应支付工程设备款及材料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6,610,730.54 | 0.18 | 1,560,511.53 | 0.05 | 323.63 | 主要系本年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1,093,928.40 | 0.31 | 885,035.90 | 0.03 | 1,153.50 | 主要系本期有新增应退货款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1,069,397.09 | 3.66 | 96,140,254.55 | 3.01 | 36.33 | 主要系重分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87,214,829.69 | 2.44 | 135,134,907.10 | 4.24 | -35.46 | 主要系本期已背书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471,054,260.56 | 13.15 | 239,500,000.00 | 7.51 | 96.68 | 主要本期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预计负债 | 5,794,214.00 | 0.16 | 175,065.39 | 0.01 | 3,209.74 | 主要系本期计提未决诉讼款所致 |
专项储备 | 3,351,312.45 | 0.09 | 892,693.59 | 0.03 | 275.42 | 主要系本期计提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期末受限的资产为536,966,545.63元,其中司法冻结、期货保证金的货币资金33,544,679.14元;因票据池质押、已背书或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183,747,519.42元,因票据池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为52,404,075.20元;因银行贷款抵押其他流动资产-碳排放配额60,863.00元、固定资产148,167,904.81元、在建工程59,891,515.02元、无形资产59,149,989.04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有色金属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矿石原材料的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自有矿山的基本情况(如有)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总额7,931.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92.76万元,其中公司支付全资子公司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款2,961.38万元,支付全资子公司赣州市松立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投资款260.00万元,支付湘潭新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款510.00万元,支付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投资款4,000.00万元,支付洛阳市正豫铝基材料环保有限公司投资款200.00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 否 | 新设 | 5,000.00 | 100% | 是 | - | 自有资金 | - | 长期 | 2022年2月14日成立,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支付投资款5,000.00万元 | - | -109.80 | 否 | 2022-2-16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
赣州市松立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研发、制造,金属结构制造 | 否 | 新设 | 1,000.00 | 100% | 是 | - | 自有资金 | - | 长期 | 2022年3月11日成立,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支付投资款360.00万元 | - | -4.17 | 否 | 2022-3-15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
湘潭新星新材 | 有色金属合金 | 否 | 新设 | 510.00 | 51% | 是 | - | 自有资金 | 湘潭市正 | 长期 | 2023年9月28日成立,截至资 | - | -26.86 | 否 | 2023-10-9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 |
料有限公司 | 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 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邱剑辉 | 产负债表日公司支付投资款510.00万元 |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 ||||||||||||
洛阳市正豫铝基材料环保有限公司 | 固体废物治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 否 | 新设 | 3,000.00 | 100% | 是 | - | 自有资金 | - | 长期 | 2023年08月04日成立,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支付投资款200.00万元 | - | 105.90 | 否 | - | - |
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生产经营新型合金材料及铝型材处理剂 | 否 | 增资 | 7,000.00 | 100% | 是 | - | 自有资金 | - | 长期 | 2014年7月8日成立,截至资产负债日支付投资款7,000.00万元 | - | -90.26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5.19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一期3,000吨生产线已于2022年9月投产销售,二期2,000吨生产线已于2022年12月底投产销售,三期7,000吨生产线于2022年12月开始建设,预计2024年6月达到投产运行状态。报告期,六氟磷酸锂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7,191.65万元。
全资子公司赣州松辉规划投资人民币45,000万元建设年产5,000吨PVDF项目。截至报告期末,本项目完成了非化工车间基础工程建设和装修,完成R152a车间主体工程建设和生产设备安装,完成了年产5,000吨R152a产品环评、安评、能评手续,项目尚未投产。
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规划投资5.5亿元建设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用铝合金箔材坯料项目(10条铸轧生产线,每条产能1万吨和配套2条冷轧生产线,每条产能5万吨),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完成了环评、能评等审批手续,一期2万吨铸轧生产线已于2023年7月投产销售,二期3万吨铸轧生产线中1万吨生产线已投产并销售。报告期,电池铝箔坯料铸轧卷实现销售收入14,857.70万元。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货币性基金 | - | 703.43 | - | - | 100,000.00 | - | - | 100,703.43 |
期货 | - | 15,554.00 | - | 493,035.80 | 508,589.80 | - | - | |
合计 | - | 16,257.43 | - | - | 593,035.80 | 508,589.80 | - | 100,703.43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铝期货合约 | - | - | 15,554.00 | - | 493,035.80 | 508,589.80 | - | - |
合计 | - | - | 15,554.00 | - | 493,035.80 | 508,589.80 | - | -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核算。无重大变化。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期货交易实际损益为50.86万元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通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公司从事铝晶粒细化剂和铝中间合金、电池铝箔坯料的生产销售业务,持有的铝晶粒细化剂、铝中间合金和电池铝箔坯料面临原材料铝锭价格波动风险,因此公司采用期货交易所的铝期货合约管理持有的全部铝合金产品面临的商品价格风险。 为了应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期货套期保值数量与实际现货交易数量相匹配,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与现货合同执行时间相匹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并对资金的投入执行严格资金划转签批流程,确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投入金额不得超过获批额度。 3、公司已制定《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含审批权限)、授权制度、操作执行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所有参与套期保值的工作人员权责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其职责,确保相互监督制约。同时不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 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公司的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在期货交易所交易,市场透明,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3年6月15日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 |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 金属和非金属氟盐生产、销售 | 30,000 | 100% | 122,885.44 | 22,139.56 | 45,228.44 | -12,689.75 |
深圳市中南轻合金研发测试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分析检验检测 | 100 | 100% | 345.53 | 336.32 | 124.26 | 13.14 |
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生产经营新型合金材料及铝型材处理剂 | 7,000 | 100% | 7,130.43 | 6,535.45 | - | -90.26 |
深圳市新星铝镁钛轻合金研究院 | 铝镁钛金属材料工艺的研发、标准研制 | 100 | 100% | 353.56 | 351.74 | 61.78 | 38.17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轻合金材料的研发与制造 | 58,700 | 100% | 179,375.50 | 66,030.91 | 129,917.46 | 2,660.77 |
赣州市新星铝钛基氟材料研究院 | 高纯氧化铝、氧化钛水合物系列材料、石油化工催化剂载体系列材料及高纯电子级无硅氟化氢系列材料的研发,技术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 | 500 | 100% | 256.06 | 239.53 | 73.56 | -106.33 |
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 5,000 | 100% | 13,033.42 | 4,878.98 | - | -109.80 |
赣州市松立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研发、制造,金属结构制造 | 1,000 | 100% | 465.70 | 355.70 | - | -4.17 |
湘潭新星新材 | 有色金属合金制 | 1,000 | 51% | 1,020.25 | 973.14 | 68.14 | -26.86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料有限公司 | 造、销售 | ||||||
新星轻合金材料(郑州)有限公司 | 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 100 | 61% | 121.19 | -21.30 | - | -25.59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氢氟酸生产、销售 | 10,000 | 30% | 30,096.05 | 14,058.39 | 52,077.15 | 376.92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本章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总体发展战略是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和管理提升为目标,着力丰富公司产业结构,以铝晶粒细化剂、铝中间合金产品为基础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大力发展合金材料高端产品(高端铝焊丝、铝中间合金等),大力推进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氟化锂、PVDF-R152a、电池铝箔坯料、六氟磷酸钠、六氟磷酸锂)落地投产并产生经济效益,形成“铝合金产品+高端精细化工”双主业,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同时公司将继续深化健全公司治理管控体系,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1、生产经营方面,持续聚焦主业,稳定经营主营产品铝晶粒细化剂、六氟磷酸锂和电池铝箔坯料等产品,加强内部生产管理、提质降本增效,提高产品毛利率,同时加大新产品市场推广,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2、在研发方面,继续加强技术研发创新力度,加大研发投入,引进技术合作,培养技术人才,有序推进各个项目的研发进程,推动项目产业化,实现研发和生产的有效衔接。
(1)六氟磷酸钠:主要用于新能源电池钠电池原材料,将继续推进六氟磷酸钠小试、中试研究,样品送客户试用合格后,建设中试生产线,并实现六氟磷酸钠批量生产。
(2)高端铝焊丝: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航空、造船、新能源汽车等高端铝合金材焊接领域,2023年铝焊丝产品已实现批量生产销售,未来公司将继续进行高端产品生产试验,开发多种型号的铝合金杆产品,继续提升产品质量,创造经济效益。
3、在项目投资方面,大力推动公司各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以下新项目落地投产,拓宽新产品销售渠道,快速实现项目回报。
(1)六氟磷酸锂项目三期:加快推进六氟磷酸锂三期项目建设,2024年6月达到投产运行状态;加大产品市场推广力度,提高产品销量;加强生产、采购、销售管理,并结合原材料市场价格自产氟化理,进一步降低六氟磷酸锂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2)R152a项目:推进年产5,000吨R152a项目建设,完成项目管道及平台安装,2024年6月达到试生产状态。
(3)氟化锂项目:根据六氟磷酸锂项目生产情况推进氟化锂生产线扩充产能建设,实现自产六氟磷酸锂原材料氟化锂,降低六氟磷酸锂生产成本。
(4)电池铝箔坯料项目:加快推进年产10万吨电池铝箔坯料三期生产线建设与投产,2024年6月实现年产10万吨电池铝箔坯料(冷轧品)投产,为电池铝箔生产制造商配套优质铝箔坯料,同时根据客户需求生产高附加值的铝箔坯料铸轧卷,丰富公司产品结构。
4、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继续开展精益化、集约化管理,围绕智能化及自动化制造、设备改造升级、加强品质监控与改进、成本控制、安全生产、环保治理等多方面展开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安全、高效运作,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有效利用率,实现降本节耗。同时,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进一步打造规范、科学、高效的治理管控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降低内外部经营风险,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1)公司通过对铝晶粒细化剂及铝中间合金生产副产物进一步综合利用,生产高纯四氟铝酸钾,提高铝晶粒细化剂及铝中间合金产品附加值;同时将通过工艺和设备技术改造,提高现场管理能力,降低单位能耗、人工和损耗,加强采购、销售等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毛利水平。
(2)为降低六氟磷酸锂生产成本,公司在已有的产业链协同效应(自有氢氟酸及废酸综合利用)基础上建设了一条年产能500吨的六氟磷酸锂原材料氟化锂生产线,未来将根据生产需要按计划进行氟化锂产能扩充,自产氟化锂将有利于降低六氟磷酸锂原材料成本,提高六氟磷酸锂的市场竞争力。
(3)2024年公司将继续提高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管理团队的专业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司各业务流程,建立科学灵活的决策体系,并通过内部审计、绩效考核、组织监督等机制,打造出务实、规范、高效的团队,为公司不断培养后备人才,保障公司战略目标落地。同时建立规范统一的薪酬考核体系,实行年度末位淘汰制。
公司管理层将持续关注国家经济形势以及行业市场发展趋势,把握市场机遇,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生产经营计划,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产能释放,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进而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科技创新发展作为企业总体经营战略,巩固主营产品铝晶粒细化剂的领先地位,利用产业链环节副产物进一步开发衍生出各类新材料产品,并继续在新能源锂电池材料领域深耕发展,重点推进新项目落地投产实现全面产业化,创造经济效益回报股东。
1、稳定经营主营产品铝晶粒细化剂、六氟磷酸锂和电池铝箔坯料,提质降本增效,提高产品毛利率
(1)铝晶粒细化剂业务:2023年公司主营产品铝晶粒细化剂实现销售收入100,740.39万元,毛利总额为7,748.04万元,毛利率为7.69%,同比上升2.06个百分点。2024年公司将继续通过工艺和设备技术改造,加强生产管理和绩效考核,持续推进精益生产,进一步有效降低铝晶粒细化剂制造成本,同时利用公司铝晶粒细化剂产品行业技术、规模、客户等优势,继续巩固与扩大高端铝晶粒细化剂市场占有率,持续提高产品毛利率,实现产品利润的稳步增长,实现良好稳定的经济效益。
(2)六氟磷酸锂业务:目前公司六氟磷酸锂年产能为5,8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三期7,000吨生产线将于2024年6月达到试运行状态。2023年因六氟磷酸锂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及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产品价格单边大幅下跌,导致毛利亏损。2024年公司将在六氟磷酸锂原材料和产品价格趋于稳定的背景下,抓住市场契机,根据原材料和产品市场价格情况以销定产,强化生产计划,合理调配生产,严控能源消耗,减少工艺损耗,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以保证六氟磷酸锂业务能够实现盈利。
(3)电池铝箔坯料业务:2023年末电池铝箔坯料项目已建成产能(铸轧)3万吨(一期2万吨,二期1万吨),2023年度铝箔坯料铸轧卷产量为8,622.06吨,销量为8,441.85吨,实现销售收入14,857.70万元,毛利总额-74.46万元。2024年公司将按计划推动电池铝箔坯料项目生产线建设与投产,2024年6月实现年产10万吨电池铝箔坯料全部投产,预计2024年电池铝箔坯料产能为5万吨(冷轧),预计产量5万吨。2023年因项目产能处于爬坡期,铝箔坯料铸轧卷毛利略有亏损,而铝箔坯料冷轧产品毛利高于铸轧产品毛利,在2024年铝箔坯料冷轧生产线全部投产并进入稳定生产后,项目产品毛利将提升,该产品将为公司创造较好收益。
2、重点推进新项目、新产品落地投产,全面实现产业化,积极拓展新市场
(1)积极推进六氟磷酸锂项目三期建设,加强产品市场推广
2024年公司将按计划推进六氟磷酸锂项目三期7,000吨生产线整体安装与调试,2024年6月达到投产运行状态。
(2)重点推进年产10万吨锂电池铝箔坯料三期生产线建设与投产
2024年公司将重点推进锂电池铝箔坯料项目三期生产线建设与投产,2024年6月实现年产10万吨电池铝箔坯料投产与销售。
(3)推进PVDF-R152a生产线建设,实现产品销售
2024年公司将继续推进PVDF项目R152a生产线管道及平台安装、调试与投产,并进行产品市场推广。
(4)实现高端铝焊丝产品投产与销售
2024年公司继续进行高端铝焊丝产品研发与生产设备改造,提高产品质量,稳定生产合格的铝焊丝产品并实现批量生产与销售。同时为提高经济效益,优化产品结构,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公司继续进行直径为6mm和直径为3mm的铝合金杆研发与生产、销售,增强客户开拓及业务发展能力,助力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不断提升。
(5)继续推进氟化锂项目建设
氟化锂是六氟磷酸锂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公司建设氟化锂项目,通过自产六氟磷酸锂的核心关键原材料,为公司获取六氟磷酸锂的成本竞争优势奠定基础。2024年将根据六氟磷酸锂生产情况继续推进氟化锂项目生产线扩产建设与试生产,实现自产部分氟化锂,降低六氟磷酸锂生产成本。
(6)加快六氟磷酸钠中试生产线建设
2024年公司将继续推进六氟磷酸钠小试、中试试验,样品送客户试用合格后,改造建设六氟磷酸钠中试生产线,并实现六氟磷酸钠小批量生产。
3、加强产品创新开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公司将加快各类新材料研发与中试生产线的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和专利技术的申请、研发设备的购置、人才引进力度,快速实现科技成果转化。
4、强化管控防范风险,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公司将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建设,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质量和水平,从生产、采购、销售、人力等方面降低成本、提升效率;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与流程、优化生产工艺与设备升级改造、加强品质监控等措施,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和资源有效利用率,降低成本,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
以上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受各种内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锭、氢氟酸、氯化钾、钛精矿、硼砂、氟化锂、五氯化磷等,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高,因此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有较大影响。从产品销售合同签订到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仍存在一定时间跨度,在此期间原材料价格出现的波动,将由公司内部消化承担,若原材料价格在此期间内出现大幅上升,则仍有可能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给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市场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铝晶粒细化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为铝晶粒细化剂。报告期内,公司铝晶粒细化剂产品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高,为64.69%。铝晶粒细化剂目前广泛
应用于铝板、铝箔、PS版、CTP板、易拉罐、工业铝型材等铝制品行业,在航空航天、汽车、船舶、高铁建设及军工等高精尖行业用的铝材制造中更是不可缺少的铝晶粒细化材料。若公司不能保持持续创新能力、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有效开拓市场,将可能导致铝晶粒细化剂产品的市场份额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六氟磷酸锂产品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6.85%。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鼓励和支持新能源行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六氟磷酸锂作为动力电池电解液的关键原材料,吸引大量新企业的加入。随着六氟磷酸锂扩产项目的投产和产能释放,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六氟磷酸锂可能面临产能过剩、产品价格下降、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公司在保持现有市场规模的基础上,为实现增产扩能、优化产品结构、产业链延伸等战略布局,投资建设项目相对较多,且由于投资建设项目具有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相对较长的特点,对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形成一定压力。若公司未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则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进入相关新产品领域的风险
公司在铝材加工添加剂行业多年的经营积累,目前已经具备了较强的技术优势、产品质量优势、产业链优势及客户资源优势,公司面对市场机遇,以研发为导向,着力于通过加快新产品研发、开发既有产品的新应用领域、持续改善产品使用效果等措施,不断开发新的市场,但仍然存在新产品未能很好匹配市场需求,或面对新的市场变化,公司销售不如预期等情形,从而影响公司利润水平的风险。
2022年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用铝合金箔材坯料项目,如果市场需求不及预期或行业产能过剩,可能导致电池铝箔坯料项目市场推广缓慢、项目盈利不及预期的风险。
(5)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是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基于立项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根据自身战略规划,且进行了充分市场调研,并经过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所确定。但募投项目在建设实施中,可能存在因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或市场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市场开拓未达预期,或者公司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未能跟上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从而可能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达不到预期效益。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铝中间合金项目”和“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存在受行业竞争和市场需求影响,从而导致产品价格下跌,项目推广进度缓慢,项目投产后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部门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确保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由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召开,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依法行使职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于2023年10月18日届满,公司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第五届董事会由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严格遵照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地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召开14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在公司重大决策及投资方面都能很好的发挥其专业作用,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审慎、认真、勤勉的履行了董事职责。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于2023年10月18日届满,公司完成了第五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监事均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了监督职能,并积极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有力保证了公司健康有序地发展。
4、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均独立运作。报告期,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落实信息披露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投资者调研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回复e互动平台等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半年度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
7、内控制度建设与运行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与流程,加强内部控制审计与监督,定期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内部审计,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2-27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2-28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5-16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5-17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6-30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7-3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详见《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10-18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10-19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津贴的方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津贴的方案》; 3、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详见《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12-15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12-16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见《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5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通过,未出现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的情况。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陈学敏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62 | 2011-9-8 | 2026-10-17 | 43,409,400 | 35,111,774 | -8,297,626 | 个人资金需求 | 97.5 | 否 |
卢现友 | 董事、财务总监 | 男 | 56 | 2011-9-8 | 2026-10-17 | 552,900 | 414,675 | -138,225 | 个人资金需求 | 48.75 | 否 |
周志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0 | 2011-9-8 | 2026-10-17 | 168,000 | 168,000 | 0 | 无 | 48.75 | 否 |
董事 | 2020-12-17 | 2026-10-17 | 否 | ||||||||
贺志勇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17-10-18 | 2023-10-18 | 0 | 0 | 0 | 无 | 6 | 否 |
董事 | 2023-10-18 | 2026-10-17 | 否 | ||||||||
章吉林 | 董事 | 男 | 61 | 2020-10-19 | 2026-10-17 | 0 | 0 | 0 | 无 | 6 | 否 |
宋立民 | 董事 | 男 | 52 | 2023-10-18 | 2026-10-17 | 0 | 0 | 0 | 无 | 1.5 | 否 |
肖长清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22-1-25 | 2026-10-17 | 0 | 0 | 0 | 无 | 6 | 否 |
李音 | 独立董事 | 女 | 51 | 2023-10-18 | 2026-10-17 | 0 | 0 | 0 | 无 | 1.5 | 否 |
姜波 | 独立董事 | 男 | 36 | 2023-10-18 | 2026-10-17 | 0 | 0 | 0 | 无 | 1.5 | 否 |
夏勇强 | 董事、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57 | 2011-9-8 | 2023-10-18 | 2,453,120 | 2,453,120 | 0 | 无 | 41.4 | 否 |
郑相康 | 董事(离任) | 男 | 69 | 2017-10-18 | 2023-10-18 | 0 | 0 | 0 | 无 | 4.5 | 否 |
宋顺方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17-10-18 | 2023-10-18 | 0 | 0 | 0 | 无 | 4.5 | 否 |
(离任) | |||||||||||
谢志锐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4 | 2011-9-8 | 2026-10-17 | 173,400 | 173,400 | 0 | 无 | 6 | 否 |
黄曼 | 监事(离任) | 女 | 64 | 2017-10-18 | 2023-10-18 | 0 | 0 | 0 | 无 | 4.5 | 否 |
肖爱明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3 | 2021-5-12 | 2023-10-18 | 0 | 0 | 0 | 无 | 31.6 | 否 |
钟胜贤 | 监事 | 男 | 36 | 2023-10-18 | 2026-10-17 | 400 | 0 | -400 | 无 | 33.6 | 否 |
余跃明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11-9-8 | 2026-10-17 | 739,200 | 554,400 | -184,800 | 个人资金需求 | 43 | 否 |
叶清东 | 副总经理 | 男 | 56 | 2011-9-8 | 2026-10-17 | 669,200 | 669,200 | 0 | 无 | 45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48,165,620 | 39,544,569 | -8,621,051 | / | 431.60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陈学敏 | 1988年8月至1992年6月,于北京化学试剂研究所工作。1992年7月,进入新星化工工作;1992年8月-1999年6月,历任公司销售总监、技术总监;199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惠州新星执行董事、总经理,辉科公司董事长,岩代投资执行(常务)董事,洛阳新星执行董事。 |
卢现友 | 1994年1月至2001年7月先后担任深圳新茂林怀表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2001年8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任绵江萤矿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松岩新能源监事、惠州新星监事、辉科公司董事、洛阳新星监事、湘潭新星执行董事。 |
周志 | 2008年6月至2011年10月,任公司ISO办主管、行政部经理,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辉科公司监事,赣州松辉监事,深圳市诺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
贺志勇 | 1993年至2003年,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二级支行科员、科长、支行行长;2003年至2016年,任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支行行长,分行部门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深圳市亿珲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4月至2022年10月,担任深圳布谷天阙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4月至2023年5月担任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2020年7月,担任潮州市瀛洲布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担任茅恒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担任金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利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快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深圳登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快融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共青城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启庚和光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23年10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章吉林 | 1987-2013年,在中国有色金属标准研究所、北京安泰科信息开发有限公司、有色传媒中心工作,先后担任北京安泰科信息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有色金属》、《世界中国金属》、《中国金属通报》三刊副总编,获国家标准局科技进步二等奖(部级)一项,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三项。2014年1月至2023年10月任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特邀副理事长。 |
宋立民 | 1998年2月加入海通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17年;2010年至2015年担任海通证券深圳投资银行部负责人;2015年6月至2022年8月担任海通证券机构与国际业务部总经理,2023年9月从海通证券离职。现任上海则几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 |
肖长清 | 1985年7月-1991年7月在航空部605研究所工作;1994年2月-2000年12月任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经世德理公司高级经理、副总经理;2001年3月-2004年担任平安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总监职务;2004年10月-2007年1月担任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并购部董事总经理职务;2007年2月-2009年1月担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职务;2009年2月—2018年3月担任国盛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深圳业务部总经理职务;2018年3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合利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2021年8月至今,担任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李音 | 2005年10月至2008年2月任《光明日报》深圳记者站记者;2008年2月至2009年2月任《深圳青年》杂志社首席编辑;2009年2月至2011年3月任《中国文化报》华南新闻中心新闻部主任;2011年5月至2011年9月任市发改委《新产经》杂志社副主编;2018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上海利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21年4月任义乌易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广州利威供应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秘书长,现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富兰克(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赛欣瑞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深圳市嘉盟购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姜波 | 曾任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19)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83)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州科恩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夏勇强(离任) | 1994年5月至1995年8月,于华泰胶粘带(香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1995年9月至1998年,于瑞昌(香港)停车场设备仪器有限公司从事生产管理工作。1998年3月至2000年12月,于正大新秀丽箱包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2019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洛阳新星执行董事。2009年6月至2023年10月任公司董事,2017年10月至2023年10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岩代投资监事、辉科公司董事。 |
郑相康(离任) | 1990年至1992年,任加拿大铝业(冶金与化学)有限公司(AlcanSmelters&ChemicalsLimited)营销服务经理。1992年至1995年,任加拿大铝业公司(AlcanAluminiumLimited)亚太地区市场营销经理。1995年至1998年,任加拿大铝业公司加日轻中国有限公司(AlcanNikkeiChinaLimited)市场业务经理。1998年至今,任联领金属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至今,任深圳联领的执行(常务)董事、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公司监事;2019年9月至今,任惠州市岩领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23年10月任公司董事。 |
宋顺方(离任) | 2002年至2010年,任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10年至2011年,任立信染整机械(深圳)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11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3月至今,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10月至2023年10月任公司 |
独立董事。 | |
谢志锐 | 1991年至1995年任职于广东郁南县司法局。曾担任广东桃园律师事务所主任,目前为广东枫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黄曼(离任) | 现为香港联领金属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此前,曾于加拿大铝业有限公司工作多年,历任业务经理,销售管理经理及高级商务经理。2009年至今任深圳联领监事,2017年10月至2023年10月任公司监事。 |
肖爱明 | 2005年3月至 2007年9月就职于三洋电机(蛇口)有限公司,担任会计、成本会计;2007年9月至2008年12月就职于鸿福泰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担任成本主管。2017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照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月至今任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2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成本主管、财务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洛阳新星总经理、郑州新星监事、郑州新星监事、洛阳正豫总经理。 |
钟胜贤 | 2012年7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研发工程师;2017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沃立美生命科学实验(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深圳奥力美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普瑞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松岩新能源公司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余跃明 | 1993年5月至今于深圳新星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辉科公司董事,铝镁钛研究院法定代表人。 |
叶清东 | 1996年1月至今于深圳深圳新星工作,历任机电装备部经理,现主要负责公司大型生产装备的开发和改造升级及自动化设计。2017年10月至2021年1月任洛阳新星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辉科公司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陈学敏 | 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常务)董事 | 2008年9月27日 | |
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1年3月3日 | ||
夏勇强(离任) | 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8年9月27日 | |
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3月3日 | ||
卢现友 | 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3月3日 | |
周志 | 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3月3日 | |
余跃明 | 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3月3日 | |
叶清东 | 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3月3日 | |
郑相康(离任) | 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执行(常务)董事、总经理 | 2009年1月19日 | |
黄曼(离任) | 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9年1月19日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陈学敏 | 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4年7月8日 | |
沃立美生命科学实验室(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4月9日 | 2023年11月24日 |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2月23日 | ||
卢现友 | 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7月8日 | |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4月21日 |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月21日 | ||
湘潭新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9月28日 | ||
周志 | 沃立美生命科学实验室(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4月9日 | 2023年11月24日 |
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2月14日 |
深圳市诺同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3年7月24日 | ||
余跃明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月21日 | 2022年12月22日 |
深圳市新星铝镁钛轻合金研究院 | 法定代表人 | 2020年8月6日 | ||
谢志锐 | 广东枫丹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14年12月5日 | |
郑相康(离任) | 联领金属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1998年10月23日 | |
惠州市岩领投资有限公司 | 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19年9月18日 | ||
黄曼(离任) | 联领金属有限公司 | 董事、经理 | 1998年10月23日 | |
贺志勇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4月18日 | 2023年5月5日 |
共青城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10月27日 | ||
深圳市快融通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年1月20日 | ||
利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0年10月21日 | ||
深圳市快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0年10月21日 | ||
金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8月1日 | ||
深圳市启庚和光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9月9日 | ||
深圳登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年4月20日 | ||
宋顺方(离任)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2019年3月26日 | |
章吉林 |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 | 理事长兼秘书长 | 2004年1月 | 2023年10月 |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 | 特邀副理事长 | 2023年10月 | ||
宋立民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 1998年2月 | 2023年9月 |
上海则几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10月16日 | ||
肖长清 | 深圳市合利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3月 | |
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8月23日 | ||
李音 | 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 | 秘书长 | 2011年9月 | |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9月8日 | ||
富兰克(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3年9月15日 | ||
深圳市赛欣瑞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总经理 | 2016年5月27日 | ||
深圳市嘉盟购跨境电子 | 执行董事 | 2018年7月27日 |
商务有限公司 | ||||
深圳市前海四海新材料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6月23日 | ||
深圳洲际通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月14日 | ||
深圳市若希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伙人 | 2021年11月15日 | ||
深圳市赛欣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2月2日 | ||
姜波 |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2023年3月20日 | |
苏州科恩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2月18日 | ||
肖爱明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年12月23日 | |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月25日 | ||
深圳市照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9月18日 | ||
新星轻合金材料(郑州)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2月15日 | ||
洛阳市正豫铝基材料环保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3年8月4日 | ||
钟胜贤 |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9年8月12日 | |
普瑞科技(全南)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年3月19日 | ||
深圳市奥力美肿瘤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11月30日 | ||
沃立美生命科学实验(深圳)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11月30日 | 2023年11月24日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董事、监事薪酬经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第四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管与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管人员一致,且薪酬未进行调整,因此高管 |
薪酬继续按照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标准执行;第四届董事、监事的津贴按照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津贴额度予以支付。 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津贴按照2023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津贴额度予以支付。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支付标准按照2023年10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薪酬予以支付。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总额(税前)为人民币431.60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郑相康 | 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夏勇强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宋顺方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黄曼 | 监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宋立民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李音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姜波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钟胜贤 | 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1]0060号),因公司2020年利润同比下降70.16%,公司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及时、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直到2021年4月16日才披露业绩预告,且公司业绩预告数据与实际业绩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对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予以监管警示。2023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3]121号),因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属于由盈转亏,公司迟至2023年4月17日才披露,业绩预告不及时,未能向市场揭示业绩预告风险,对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予以通报批评。
2023年11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陈学敏、卢现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17号),因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不及时,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董事、财务总监卢现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2-9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4-24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7、审议《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8.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3、审议《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审议《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7、审议《关于不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
第四届董事会第 | 2023-6-14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
二十四次会议 | 1、审议《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3-6-30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3-7-4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大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3-7-19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3-8-28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3-9-28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津贴的方案》 3、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10-18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10-26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11-29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10、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3)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陈学敏 | 否 | 11 | 11 | 10 | - | - | 否 | 2 |
卢现友 | 否 | 11 | 11 | 9 | - | - | 否 | 5 |
周志 | 否 | 11 | 11 | 9 | - | - | 否 | 5 |
夏勇强(离任) | 否 | 8 | 8 | 7 | - | - | 否 | 3 |
郑相康(离任) | 否 | 8 | 8 | 8 | - | - | 否 | 3 |
章吉林 | 否 | 11 | 11 | 11 | - | - | 否 | 4 |
肖长清 | 是 | 11 | 11 | 10 | - | - | 否 | 5 |
贺志勇 | 否 | 11 | 11 | 9 | - | - | 否 | 5 |
宋顺方(离任) | 是 | 8 | 8 | 7 | - | - | 否 | 4 |
宋立民 | 否 | 3 | 3 | 3 | - | - | 否 | 1 |
李音 | 是 | 3 | 3 | 2 | - | - | 否 | 1 |
姜波 | 是 | 3 | 3 | 2 | - | -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肖长清(独立董事)、郑相康(离任)、贺志勇、李音(独立董事) |
提名委员会 | 贺志勇(离任)、陈学敏、宋顺方(离任)、李音(独立董事)、姜波(独立董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宋顺方(离任)、周志、肖长清(独立董事)、姜波(独立董事) |
战略委员会 | 陈学敏、夏勇强(离任)、周志、卢现友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1-9 | 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会计师讨论2022年年报审计重点事项会议: 1、讨论《深圳新星2022年年报审计重点事项》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全票审议通过 | 无 |
2023-3-27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1、审议《审计部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审议《2022年度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核查》 3、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核查》 5、审议《审计部2022年第四季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全票审议通过 | 无 |
2023-4-21 | 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会计师关于2022年年报审计沟通会议: 1、《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2022年年报初步审计意见》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全票审议通过 | 无 |
2023-4-21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1、审议《2022年度财务报表》 2、审议《2022年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 3、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9、审议《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全票审议通过 | 无 |
2023-5-8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 1、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核查》 2、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核查》 4、审议《审计部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全票审议通过 | 无 |
2023-8-23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 1、审议《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2、审议《2023年半年度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核查》 3、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2023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核查》 5、审议《审计部2023年半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全票审议通过 | 无 |
2023-10-25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 1、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2、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核查》 3、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核查》 5、审议《审计部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全票审议通过 | 无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9-26 |
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发表任职资格及独立性意见的议案》》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全票审议通过 | 无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3-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1、审议《关于2022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领薪酬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全票审议通过 | 无 |
2023-4-2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1、审议《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考核结果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全票审议通过 | 无 |
2023-9-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津贴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全票审议通过 | 无 |
2023-10-1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全票审议通过 | 无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6-13 | 战略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1、审议《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全票审议通过 | 无 |
2023-7-19 | 战略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全票审议通过 | 无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24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1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74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6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411 |
销售人员 | 12 |
技术人员 | 222 |
财务人员 | 22 |
行政人员 | 75 |
合计 | 74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 |
硕士研究生 | 2 |
本科 | 71 |
大专 | 112 |
大专以下 | 557 |
合计 | 742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针对全体员工制定了《员工薪酬管理办法》,以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以岗定薪、以能定级、以绩定奖为制定原则,结合岗位重要性、业绩贡献、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和服从性等因素进行绩效考核。员工的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工资、高温补贴、全勤奖、绩效奖金等。未来,公司薪酬政策与目前公司全体员工薪酬政策将保持基本一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工作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并提出建议,同时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根据所处行业及产品特点,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内部薪酬与激励制度。公司每年将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布最新政策及规定,结合同行业及人力资源市场薪资水平的变化适时做出相应的调整,形成有效的绩效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有效提升员工工作知识与技能,全方面培养优秀人才,强化专业知识与技能管理,遵循工作程序,增强员工处理业务的技术与能力,激发工作潜能,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每年定期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表》,依课程项目及实施细则进行教育培训,培训项目主要包括:新进人员教育训练、在职人员各项教育培训、品质系统认证相关培训、各项管理专业教育培训等。2023年公司组织董监高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监局、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等部门举办的各项专业培训及考核,如董事会秘书和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董监高初任培训、董事长总经理培训、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培训等,提高董监高履职意识和规范治理水平。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2,138.85天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352,131.53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制定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10月1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制定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未来12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总资产的20%。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4)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时间: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若公司当年进行利润分配,则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若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留存资金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以上事项及上年度未分红留存资金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6)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①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应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③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④监事会应当对以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8)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该议案已经2020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7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0年8月14日。 2020年9月1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鉴于原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1名激励对象已当选为监事及本次行权条件未成就等原因,同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9.2万份予以注销。 2022年5月5日,公司完成了上述159.2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1.98万份予以注销。 2023年5月4日,公司完成了上述121.9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 | 报告期股票期权行 | 股票期权行权 | 期末持有股票 | 报告期末市价 |
期权数量 | 期权数量 | 份 | 权股份 | 价格(元) | 期权数量 | (元) | ||
周志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8 | - | - | - | 15.42 | 6 | 16.58 |
余跃明 | 副总经理 | 13.2 | - | - | - | 15.42 | 4.4 | 16.58 |
叶清东 | 副总经理 | 13.2 | - | - | -- | 15.42 | 4.4 | 16.58 |
合计 | / | 44.4 | - | - | / | 14.8 | / |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薪酬方案的制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涵盖公司生产、采购、品质、销售、内部审计、财务及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等方面的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改进并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结合法律法规修订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进行了修订。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情况,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将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披露等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制,子公司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设置了相应的内部组织机构并规范运作。同时,公司依据《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建立了子公司重大事项报送流程,子公司对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事项及时进行报送;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审计,督促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有效执行。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824.83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松岩新能源属于江西省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水,废水排放口1个,分布在废水在线监测站房。
①废水中COD排放浓度5.88mg/L,排放总量0.0024吨,执行的排放标准为50mg/L;
②废水中氨氮排放浓度为1.066mg/L,排放总量0.0001吨,执行的排放标准为10mg/L。报告期内,松岩新能源废水全部达标排放,无超标排放的情形。
(2)子公司洛阳新星属于河南省洛阳市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气、废水。有组织废气监测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口8个,分别为DA001、DA002、DA003、DA004、DA005、DA006、DA023、DA024,其中DA004已停产,不再进行污染物排放。
①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922mg/m
,排放总量为2.33t,执行的排放标准为10mg/m
,核定的排放总量为5.923t/a;
②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0.92mg/m
,排放总量为0.839t,执行的排放标准为50mg/m
,核定的排放总量为6.0234t/a;
③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6.11mg/m
,排放总量为14.717t,执行的排放标准为100mg/m
,核定的排放总量为21.5487t/a;
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36mg/m
,排放总量为0.666t,执行的排放标准为80mg/m
。洛阳新星有组织废水监测包括COD、氨氮等,废水排放口1个。
①废水COD排放浓度为172mg/m
,排放总量为18.435t,执行的排放标准为500mg/m
;
②氨氮排放浓度为12.6mg/m
,排放总量为1.371t。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松岩新能源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①松岩新能源自建水处理中心,日处理量4,000吨,24小时稳定运行,污水排放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过排口在线检测设备排放,排放方式为间歇性排放;
②生产工艺废气采用酸雾吸收塔处理(水喷淋+二级碱洗工艺)+ 30m高排气筒排放;转筒式烘干炉废气采用湿式除尘脱硫+3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采用水喷淋+双碱法+高40m高烟囱排放;
③采用隔声罩和减振装置,降低噪声振动源源强,从而减轻对工作环境和厂界周围环境的影响;厂区内部生活办公区与生产区建绿化隔离带,厂界周围植树种草,在美化环境的同时实现对噪声的消减;
④厂区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采取地面硬化、防腐、防渗、防风防雨、防晒等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市环卫局统一处理。
(2)子公司洛阳新星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①熔铝炉废气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喷淋塔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由100米排气筒排放;保温感应炉废气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喷淋塔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由100米排气筒排放;车间粉尘(混料、破碎、炒灰机)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米排气筒排放;轧机轧制油雾经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UV光催化氧化+水喷淋处理后由20米排气筒排放。
②废气处理系统喷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板框压滤后回用,不外排;轧制工段水喷淋产生的废水经在线过滤装置后回用,不外排;循环冷却系统废水、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
③车间设备采取合理布置、基础减振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风机采取安装消音器、基础减振等措施减少噪音。
④车间生产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回炉重新利用,危险固废分类存储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局统一处理。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松岩新能源于2013年7月23日获得了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市环审字[2013]114号),2022年12月27日取得了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松岩氟盐生产基地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及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市行审证(1)字[2022]211号)。
(2)洛阳新星于2020年3月31日获得了偃师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铝中间合金、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偃环审[2020]2号);2022年10月14日获得了偃师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铝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偃环监表[2022]129号);2022年11月15日获得了偃师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锂电池用铝合金箔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偃环监表[2022]132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松岩新能源为建立健全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安全健康的生产环境,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废气超标排放、突发火灾爆炸、危化品泄露等五项专项应急预案,该预案已于2023年3月21日经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第202302号),公司按照要求定期进行环境应急演练。
(2)子公司洛阳新星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河南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豫环文〔2015〕116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该预案已于2023年9月27日在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偃师分局备案(备案编号:410381-2023-027-L)。公司对厂区重点危险源进行识别,建立环境风险责任机构,配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定期组织环境应急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设置有在线废水监测系统,定时自行监测。废水采用CODcr在线分析仪和氨氮在线分析仪进行连续自动检测,监测项目为pH值、COD、氨氮,流量监测频次为2小时一次。
(2)子公司洛阳新星在主排放口建立了CEMS废气在线监测系统,主要对SO
、NOX、O
、颗粒物、流量流速等污染物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并与洛阳市环保局进行联网,实时上传污染物数据。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及噪声进行检测,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①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集成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三级喷淋装置处理后由60米的排气筒排放。
②公司生产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尾气达到排放标准,直接排放。
③公司工业用水循环使用,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光明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④噪声执行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措施减少噪音污染。
固体危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情况
公司根据《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该预案已于2023年10月27日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备案(备案编号:440306G-2023-0246)。公司对厂区重点危险源进行识别,建立环境风险责任机构,配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定期组织环境应急演练,提高公司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因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转移至子公司洛阳新星,2023年未纳入深圳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子公司中南研发、铝镁钛研究院、赣州研究院属于检测及技术开发类;子公司惠州新星、赣州松辉、赣州松立、控股子公司湘潭新星在建设尚未投产,以上子公司均不涉及污染物排放与监测。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各级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下,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环保标准,切实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按时缴交排污费用,
履行环境信息披露义务;组建专门的安全环保部门,把日常环境巡查与监督作为企业重点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环境风险;定期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废气排放的监督检查。公司重视环境保护,减少污染物排放,通过对产业链环节的副产物进行循环利用与技术创新,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三废”排放,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定期进行设备技术改造,提高设备运行效率,降低单位能耗;设置喷淋设施、UV光催化氧化设施、活性炭吸附设施等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含非甲烷总烃的水蒸汽进行处理;采用袋式除尘器+喷淋装置等对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高效处理;使用新型节能器具和节能材料,在营造良好的厂区环境的同时,注重节能环保工作的开展。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3,455.86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子公司洛阳新星利用清洁能源光伏发电,引入ISO5001能源管理体系,建立标准化制度进行生产能耗控制,杜绝能源浪费;采用电动叉车,减少碳排放;持续进行生产设备技术改造,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减少能耗。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6.20 | |
其中:资金(万元) | 6.20 | 子公司洛阳新星向洛阳市红十字会捐款1.20万元,2023年“乡镇振兴河南专场”捐款5.00万元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惠及人数(人)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5.00 | |
其中:资金(万元) | 5.00 | 2023年“乡镇振兴河南专场”捐款 |
物资折款(万元) | - |
惠及人数(人) | -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陈学敏、卢现友、夏勇强、刘景麟、周志、余跃明、叶清东、谢志锐 | 备注1 | 2017-7-24 | 是 | 在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陈学敏 | 备注2 | 2017-7-24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学敏、董事卢现友、夏勇强、刘景麟、任顺标、司马非、马世光、彭华、王彩章,监事谢志锐、郑相康、黄镇怀,高管周志、余跃明、叶清东 | 备注3 | 2017-7-24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4 | 2017-7-24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5 | 2017-7-24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6 | 2019-11-26 | 是 |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备注7 | 2019-11-26 | 是 |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 | 备注8 | 2020-8-11 | 是 |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备注9 | 2020-8-11 | 是 | 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 | 备注10 | 2020-6-29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激励对象 | 备注11 | 2020-6-29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2 | 2020-6-29 | 是 | 2020年6月29日至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前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
在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备注2: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监管机构对上述事宜做出有法律效力的认定后60日内,或者监管机构要求的期限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的价格由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控股股东陈学敏将以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备注3: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备注4:
本公司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备注5:
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备注6: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备注7: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备注8:
为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学敏作出如下承诺函:“①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深圳新星(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②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③保证不利用对深圳新星的控制地位损害深圳新星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④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深圳新星或深圳新星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⑤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深圳新星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备注9:
为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如下承诺函:“①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深圳新星(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②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③保证不利用与深圳新星的关联关系损害深圳新星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④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深圳新星或深圳新星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⑤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深圳新星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备注10: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备注11: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条件或行权安排的,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备注12: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979.70元,相关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979.70元,其中盈余公积为97.97元、未分配利润为881.73元。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2022年1月1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979.70元,相关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979.70元,其中盈余公积为97.97元、未分配利润为881.73元。同时,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合并)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714,350.06 | 21,715,971.49 | 17,759,417.97 | 17,761,039.40 |
盈余公积 | 63,208,303.21 | 63,208,401.18 | 63,208,303.21 | 63,208,401.18 |
未分配利润 | 700,145,381.02 | 700,146,904.48 | 552,647,299.74 | 552,648,823.20 |
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8,111,933.28 | -8,112,575.01 | -2,320,435.87 | -2,321,077.60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郭春林、曾广斌、聂勇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3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陈锦林 | 公司 | - | 股东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 陈锦林请求法院认定公司于2005年6月15日订立的内容为“同意香港华威贸易行将其名下的被告100%股权以12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香港鸿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 - | - | (1)一审《民事判决书》【(2020)粤0391民初8595号】,驳回原告陈锦林的全部诉讼请求。 (2)陈锦林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号:(2022)粤03民终4116号】,该案二审已于2023年2月22日开庭,并作出民事判决。 | - | 法院驳回陈锦林和公司的上诉,维持一审(2020)粤0391民初85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即驳回陈锦林的全部诉讼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陈锦林 | 公司实控人陈学敏、林建生、第三人公司 | - | 股权转让纠纷案 | 陈锦林请求法院确认于2005年6月15日代表香港华威贸易行与鸿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内容为“香港华威贸易行将其名下的新星化工(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以1,2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鸿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无效;判令陈学敏、林建军返还原告12,500,000.00元出资款及赔偿该出资所对应的利息损失(计自2005年6月15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12月14日,即为人民币 | 23,924,159.72 | - | (1)一审《民事判决书》【(2022)粤0391民初1104号】,驳回陈锦林的全部诉讼请求; (2)陈锦林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号:(2022)粤03民终25388号】,该案二审已开庭,并作出民事判决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驳回原告陈锦林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陈锦林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11,424,159.72元),合计为人民币23,924,159.72元。 | |||||||||
贵州航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 | - | 买卖合同纠纷案 | 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州航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航盛”)向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及保全申请,要求松岩新能源支付违约金、损失等人民币18,024,000元,并冻结了松岩新能源中国农业银行全南县支行(14003101040008255)银行账户资金10,138,223.84元。案件在诉讼过程中,原告贵州航盛变更了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货款人民币9,20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赔偿损失、逾期交货违约金共计人民币30,896,015.55元。 | 5,794,214.00 | 5,794,214.00 | (1)一审“(2023)黔0122民初11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①确认原告贵州航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2023年4月29日签订的《采购合同》于2023年10月11日解除; ②被告松岩新能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贵州航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六氟磷酸锂货款9,166,816. 09元,并赔偿损失5,690,000元; ③驳回原告贵州航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96,280元,保全费10,000元(5,000元+5,000元),合计206,280元,由原告贵州航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02,066元,由被告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负担104,214元。 | 本次判决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已上诉,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已上诉,尚未执行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上海星炘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颗粒精炼剂 | 市场价 | 4,424.78 | 4,557.52 | 0.23 | 票据/电汇 | 4,990.29 | / |
联领金属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其他合金 | 铝锭价格+加工费 | 21,124.25 | 211,242.46 | 0.22 | 电汇 | 20,261.63 | / |
合计 | / | / | 215,799.98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2023年6月向上海星炘贸易有限公司销售6吨颗粒精炼剂后退货4.97吨。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1)上海星炘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离任董事、副总经理夏勇强兄弟控制的企业 (2)联领金属有限公司为离任董事郑相康控制的企业; (3)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已经2023年6月16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年度预计范围。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大股东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无需就财务资助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2023年7月4日,岩代投资向公司提供借款2亿元,2023年7月5日公司归还了上述借款,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利息39,444.44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公司 | 公司本部 | 汇凯化工 | 2,400 | 2023-07-10 | 2023-07-10 | 2024-07-10 | 连带责任担保 | - | 否 | 否 | - | - | 否 | 联营公司 | |
公司 | 公司本部 | 汇凯化工 | 1,800 | 2022-07-01 | 2022-07-01 | 2023-07-01 | 连带责任担保 | - | 是 | 否 | - | - | 否 | 联营公司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4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4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74,156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03,656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06,056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6.5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3,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26,385.65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9,385.65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17年8月1日 | 59,860.00 | - | 55,158.11 | 55,158.11 | 55,608.81 | 44,975.34 | 80.88 | 4,039.91 | 7.26 | 21,857.60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0年8月19日 | 59,500.00 | - | 58,292.30 | 58,292.30 | 58,292.30 | 23,234.95 | 39.86 | 140.98 | 0.24 | -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17年8月4日 | 否 | 13,270 | 6,252.35 | - | 6,252.35 | 100 | 2018年1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 | 19,093.23 | 否 | |
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17年8月4日 | 否 | 27,000 | 27,000 | - | 27,000 | 100 | 2018年6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310.46 | 12,304.87 | 否 | 316.81 |
全南生产基地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17年8月4日 | 否 | 14,888.11 | 498.86 | - | 498.86 | 100 | - | 是 | 否 | 注(1) | - | - | 否 | - |
洛阳 3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18年12月14日 | 否 | 7,017.65 | - | 7,184.22 | 102.37 | 2019年10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6,616.55 | 20,652.81 | 否 | - | |
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 | 生产建设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3月20日 | 否 | 14,839.95 | 4,039.91 | 4,039.91 | 27.22 | - | 否 | 是 | 不适用 | - | - | 否 | 10,822.86 |
年产3万吨铝中间合金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0年8月19日 | 否 | 18,792.3 | 18,792.3 | 99.10 | 10,585.28 | 56.33 | 2022年7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939.08 | 1,569.32 | 否 | 8,277.61 |
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0年8月19日 | 否 | 20,000 | 20,000 | 41.88 | 3,149.67 | 15.75 | - | 否 | 否 | 注(2) | - | 不适用 | 否 | 16,890.45 |
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0年8月19日 | 否 | 10,000 | 10,000 | - | - | - | - | 否 | 否 | 注(3) | - | 不适用 | 否 | 10,010.4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0年8月19日 | 否 | 9,500 | 9,500 | - | 9,500 | 100 | - | 是 | 是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6.81 |
注1:“全南生产基地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系公司前期进行了充分市场调研,并经过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所确定的。公司创新开发出以四氟铝酸钾作为添加剂应用于电解铝工业的新技术,系全球首创(截止目前已经获得29项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公司采用先通过铝晶粒细化剂副产品六氟铝酸钾提纯生产四氟铝酸钾的工艺技术来产出四氟铝酸钾,进行产品前期市场推广,待下游市场推广成熟后再进行本项目建设的策略。而四氟铝酸钾在实际推广应用中,下游客户的接受程度和技术应用效果未达预期,基于四氟铝酸钾作为添加剂在电解铝工业大规模的推广应用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公司将继续以铝晶粒细化剂生产产生的副产物四氟铝酸钾进行市场推广,并结合市场推广、产品盈利能力等因素,视情况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的建设,因此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全南生产基地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变更为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注2:“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项目已建成3万吨产能,由于下游市场需求放缓影响,公司推广进度缓慢,后续将根据市场推广情况进行项目建设。注3:“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未达计划进度原因,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降低管理和运输成本,2022年公司将深圳厂区铝晶粒细化剂产能转移至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简称“洛阳新星”),深圳厂区现有的分析检测中心、机械设备加工中心、电气设备研发中心以及中试生产线能够满足新产品的研发需要。同时,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和洛阳新星分别建有工程研发中心,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进行氟化工新材料和铝合金产品的研发。因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需求暂缓。公司后期将结合业务发展战略、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具体实施策略,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义务。此外,项目建设需要办理提高容积率等前置手续,公司地块提高容积率的申请暂未完成,导致项目未进行建设。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资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全南生产基地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 14,888.11 | 498.86 | 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 | 公司创新开发出以四氟铝酸钾作为添加 剂应用于电解铝工业的新技术,系全球 首创(已获得29项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 。公司以四氟铝酸钾作为铝电解添加剂, 替代氟化铝,需要电解铝下游企业使用 自己的电解槽进行工业试验,而电解槽 成本较高,出于经济因素,下游电解铝 企业对新技术的试用较为谨慎。从技术 应用来看,四氟铝酸钾在小型电解槽内 试用节电效果明显,具备提高电导率、 降低电解温度、节省电耗的功能。从市 场推广来看,目前公司铝晶粒细化剂生 产产生的副产物四氟铝酸钾能够满足当 前市场需求,原募投项目四氟铝酸钾的 建设需求放缓。基于四氟铝酸钾作为添 加剂在电解铝工业大规模的推广应用还 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公司将继续以铝 晶粒细化剂生产产生的副产物四氟铝酸 钾进行市场推广,并结合市场推广、产 品盈利能力等因素,视情况以自有资金 进行项目的建设。 | - | 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全南生产基地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4,819.48万元(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余额为准)变更为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3.1亿元至公司一般户,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到期未归还。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65,951,873 | 100 | - | - | - | 3,226 | 3,226 | 165,955,099 | 1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165,951,873 | 100 | - | - | - | 3,226 | 3,226 | 165,955,099 | 10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65,951,873 | 100 | - | - | - | 3,226 | 3,226 | 165,955,099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行了5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5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1号文同意,公司59,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00”。公司发行的“新星转债”自2021年2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的初始价格为23.8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7.45元/股。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已有人民币77,000元“新星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共计转股数量为3,226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5,955,099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发行的“新星转债”自2021年2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的初始价格为
23.85元/,最新转股价格为17.45元/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转股数量为5,955,099股,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65,955,099股。
2、报告期期初资产总额为3,189,096,778.99元,负债总额1,456,784,649.76元,资产负债率为
45.68%;报告期期末资产总额为3,581,297,324.02元,负债总额1,983,178,840.10元,资产负债率为55.38%。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5,67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5,42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陈学敏 | -8,297,626 | 35,111,774 | 21.16 | - | 冻结 | 32,148,795 | 境内自然人 | |
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 - | 25,262,280 | 15.22 | - | 冻结 | 9,77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 | - | 15,206,640 | 9.16 | -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楼奕霄 | 8,297,626 | 8,297,626 | 5.00 | -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夏勇强 | 0 | 2,453,120 | 1.48 | -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林晓茵 | 0 | 2,387,300 | 1.44 | -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费占军 | 2,350,000 | 2,350,000 | 1.42 | -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818,200 | 2,199,860 | 1.33 | -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63,600 | 1,463,600 | 0.88 | - | 无 | - | 其他 | |
北京华鼎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1,132,000 | 0.68 | -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陈学敏 | 35,111,774 | 人民币普通股 | 35,111,774 | |||||
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 25,262,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62,280 | |||||
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 | 15,206,6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06,640 | |||||
楼奕霄 | 8,297,626 | 人民币普通股 | 8,297,626 | |||||
夏勇强 | 2,453,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53,120 | |||||
林晓茵 | 2,38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87,300 | |||||
费占军 | 2,3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0,000 | |||||
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2,199,8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99,86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6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3,600 | |||||
北京华鼎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13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2,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1,884,900股,持有比例1.14%。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直接持有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直接及通过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51.0214%的股权。 3、公司原董事、高管夏勇强,高管叶清东,董事、财务总监卢现友,高管余跃明担任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4、公司原董事郑相康担任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执行(常务)董事、总经理,公司原监事黄曼担任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5、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楼奕霄 | 新增 | - | - | - | - |
何中斐 | 退出 | - | - | - | - |
钭耀琦 | 退出 | - | - | - | - |
何静 | 退出 | - | - | - | - |
费占军 | 新增 | - | - |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 | - | - | -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陈学敏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陈学敏先生199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惠州新星执行董事、总经理,辉科公司董事长,岩代投资执行(常务)董事,洛阳新星执行董事。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陈学敏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陈学敏先生199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惠州新星执行董事、总经理,辉科公司董事长,岩代投资执行(常务)董事,洛阳新星执行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 陈学敏 | 2008年9月27日 | 914403006803859000 | 11,000,000 |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证券、保险、银行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 |
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情况说明 | 无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行了5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5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1号文同意,公司59,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00”,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债券期限为6年,自2020年8月13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止;转股期自2021年2月19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23.85元/股。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4日起,“新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85元/股向下修正为17.4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新星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7,517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陈学敏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李怡名 | 58,756,000 | 12.9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251,000 | 9.11 |
西北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西北飞龙基金有限公司 | 30,020,000 | 6.63 |
丁碧霞 | 22,481,000 | 4.9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790,000 | 4.8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 16,912,000 | 3.7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612,000 | 2.34 |
嘉实新机遇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 | 10,000,000 | 2.2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张涛 | 9,349,000 | 2.06 |
国寿养老红义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000,000 | 1.99 |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新星转债 | 453,031,000 | 77,000 | - | - | 452,954,000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新星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77,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3,226 |
累计转股数(股) | 5,955,099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3.7219 |
尚未转股额(元) | 452,954,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76.1267 |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新星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 说明 |
2023-7-4 | 17.45 | 2023-7-3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股价满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后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17.45 |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581,297,324.02元,负债总额1,983,178,840.10元,资产负债率为55.38%。2023年6月21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20年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公司债券信用评级结果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未来公司偿还上述可转债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公司将根据可转债转股及到期持有情况,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容诚审字[2024]518Z0434号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星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深圳新星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深圳新星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4及附注七、61。
深圳新星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57,924.98万元,由于营业收入的确认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且收入是深圳新星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深圳新星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销售业务具体流程和单据、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单项履约义务,识别与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考虑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和了解主要客户或新增客户的背景信息,如工商登记资料等,确认主要客户与深圳新星公司及关联方是否存在潜在未识别的关联方关系;
(4)检查双方交易合同,了解公司主要产品的定价方式和客户账期,对营业收入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比较各年度的交易价格并与公开市场价格进行比较,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5)向主要客户函证当期销售额和应收款项余额。对于经销客户,进一步函证经销商与下游客户的销售数据;
(6)检查主要客户合同、发票、送货签收单、回款记录等支持性文件;
(7)抽样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送货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被记录在恰当期间。
(二) 存货跌价准备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6及附注七、1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新星公司存货余额为23,377.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为1,481.9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存货跌价准备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流程和内部控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了解深圳新星公司产品特性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评估管理层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相关假设是否谨慎、合理;
(3)取得深圳新星公司年末的存货清单,了解期末存货库龄状况;
(4)对存货盘点进行了监盘,关注存货的呆滞状况等;
(5)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检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四、其他信息
深圳新星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深圳新星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深圳新星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深圳新星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深圳新星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深圳新星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深圳新星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深圳新星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深圳新星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4]518Z0434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聂勇(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郭春林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广斌 | |
2024年 4月23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49,250,199.59 | 365,766,709.90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703.43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70,247,027.63 | 359,726,186.52 | |
应收账款 | 432,080,830.35 | 484,274,709.69 | |
应收款项融资 | 177,429,834.02 | 120,326,075.66 | |
预付款项 | 20,905,969.70 | 7,368,187.3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0,012,706.41 | 9,310,915.2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18,951,046.49 | 230,533,446.1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9,530,162.97 | 8,805,029.48 | |
其他流动资产 | 52,917,691.49 | 17,760,375.0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41,426,172.08 | 1,603,871,634.9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903,560.41 | 15,433,723.38 | |
长期股权投资 | 42,366,474.00 | 43,935,710.8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234,582,337.68 | 1,117,606,445.06 | |
在建工程 | 491,911,002.29 | 223,147,443.5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26,577.29 | 611,718.57 | |
无形资产 | 124,398,273.19 | 111,118,700.1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154,246.75 | 4,513,223.1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034,714.87 | 21,715,971.4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093,965.46 | 47,142,207.7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39,871,151.94 | 1,585,225,144.00 | |
资产总计 | 3,581,297,324.02 | 3,189,096,778.9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73,398,324.88 | 329,555,516.29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5,500,000.00 | 97,060,000.00 | |
应付账款 | 162,235,586.60 | 124,394,975.1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6,610,730.54 | 1,560,511.5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010,879.03 | 9,053,555.77 | |
应交税费 | 7,388,832.02 | 6,385,181.93 | |
其他应付款 | 11,093,928.40 | 885,035.9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1,069,397.09 | 96,140,254.55 | |
其他流动负债 | 87,214,829.69 | 135,134,907.1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64,522,508.25 | 800,169,938.1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471,054,260.56 | 239,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409,014,734.83 | 385,434,254.67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56,360.82 | 340,697.99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794,214.00 | 175,065.39 | |
递延收益 | 32,320,895.03 | 31,164,693.5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5,866.61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18,656,331.85 | 656,614,711.58 | |
负债合计 | 1,983,178,840.10 | 1,456,784,649.7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5,955,099.00 | 165,951,87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114,745,064.34 | 114,764,554.55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22,433,124.18 | 722,350,585.43 | |
减:库存股 | 35,002,883.00 | 35,002,883.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3,351,312.45 | 892,693.59 | |
盈余公积 | 63,208,401.18 | 63,208,401.18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58,716,865.77 | 700,146,904.4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93,406,983.92 | 1,732,312,129.23 | |
少数股东权益 | 4,711,500.00 |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98,118,483.92 | 1,732,312,129.2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581,297,324.02 | 3,189,096,778.99 |
公司负责人:陈学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现友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庆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0,679,328.90 | 143,904,683.5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703.43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7,725,152.65 | 22,457,465.14 | |
应收账款 | 90,529,239.22 | 42,235,681.12 | |
应收款项融资 | 32,625,976.02 | 7,969,369.01 | |
预付款项 | 290,733,848.63 | 142,551,887.29 | |
其他应收款 | 909,578,730.77 | 1,022,578,212.2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5,726,720.03 | 17,483,840.1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9,530,162.97 | 8,805,029.48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863.00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67,290,725.62 | 1,407,986,167.9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903,560.41 | 15,433,723.38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65,666,901.48 | 990,222,357.0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1,609,720.58 | 54,416,873.51 | |
在建工程 | 5,171,623.00 | 11,479,643.4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26,577.29 | 611,718.57 | |
无形资产 | 11,408,606.36 | 11,975,505.8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92,624.89 | 3,580,693.6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769,095.14 | 17,761,039.4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39,236.80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71,587,945.95 | 1,105,481,554.76 | |
资产总计 | 2,638,878,671.57 | 2,513,467,722.7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80,292,375.00 | 130,111,861.1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3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25,331,163.64 | 16,451,666.4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54,403.26 | 1,376,173.84 | |
应付职工薪酬 | 5,670,616.57 | 5,827,166.07 | |
应交税费 | 5,166,959.69 | 4,017,499.76 | |
其他应付款 | 18,406,453.77 | 5,574,035.2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7,404,998.60 | 84,112,309.34 | |
其他流动负债 | 3,410,939.73 | 1,798,438.44 | |
流动负债合计 | 466,737,910.26 | 299,269,150.2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94,500,000.00 | 221,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409,014,734.83 | 385,434,254.67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56,360.82 | 340,697.99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 175,065.39 | |
递延收益 | 19,654,351.00 | 22,827,200.0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23,525,446.65 | 630,277,218.09 | |
负债合计 | 1,090,263,356.91 | 929,546,368.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5,955,099.00 | 165,951,87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114,745,064.34 | 114,764,554.55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22,433,124.18 | 722,350,585.43 | |
减:库存股 | 35,002,883.00 | 35,002,883.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3,208,401.18 | 63,208,401.18 | |
未分配利润 | 517,276,508.96 | 552,648,823.2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48,615,314.66 | 1,583,921,354.3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638,878,671.57 | 2,513,467,722.72 |
公司负责人:陈学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现友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庆美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579,249,838.21 | 1,524,302,684.40 | |
其中:营业收入 | 1,579,249,838.21 | 1,524,302,684.40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87,230,445.19 | 1,532,234,685.85 | |
其中:营业成本 | 1,505,316,881.62 | 1,370,689,410.15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0,272,680.31 | 8,496,310.32 | |
销售费用 | 4,635,066.61 | 558,115.76 | |
管理费用 | 37,678,172.00 | 42,262,565.40 | |
研发费用 | 67,229,190.10 | 68,326,282.67 | |
财务费用 | 62,098,454.55 | 41,902,001.55 | |
其中:利息费用 | 66,205,624.16 | 47,935,803.26 | |
利息收入 | 4,874,220.12 | 6,262,866.58 | |
加:其他收益 | 8,398,335.52 | 12,921,541.6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6,117.01 | 12,858,561.4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30,763.13 | 12,854,685.9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257.43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83,950.48 | -7,778,986.9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609,053.44 | -64,234,105.8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4,382,900.94 | -54,164,991.14 | |
加:营业外收入 | 56,310.37 | 183,904.39 | |
减:营业外支出 | 6,561,075.40 | 2,215,780.56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0,887,665.97 | -56,196,867.31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773,772.74 | -8,112,575.01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661,438.71 | -48,084,292.3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661,438.71 | -48,084,292.3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430,038.71 | -48,084,292.3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1,400.00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1,661,438.71 | -48,084,292.3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1,430,038.71 | -48,084,292.3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1,400.00 | -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8 | -0.2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8 | -0.2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陈学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现友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庆美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58,053,018.52 | 179,498,717.58 | |
减:营业成本 | 164,928,309.74 | 171,622,252.29 | |
税金及附加 | 1,687,641.65 | 1,672,134.01 | |
销售费用 | 1,174,344.72 | -609,258.92 | |
管理费用 | 18,518,673.84 | 22,837,106.35 | |
研发费用 | 11,433,047.17 | 11,788,722.61 | |
财务费用 | 4,506,028.00 | 16,537,033.26 | |
其中:利息费用 | 52,043,829.00 | 43,805,781.19 | |
利息收入 | 48,003,995.56 | 27,330,830.71 | |
加:其他收益 | 5,036,568.96 | 8,338,697.1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68,279.18 | 12,213,767.6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30,763.13 | 12,854,685.9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257.43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69,724.24 | -15,272,285.8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904,196.79 | -39,069,093.02 |
加:营业外收入 | 5,617.65 | 44,911.81 | |
减:营业外支出 | 481,790.84 | 168,966.7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380,369.98 | -39,193,147.99 | |
减:所得税费用 | 991,944.26 | -2,321,077.6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372,314.24 | -36,872,070.3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372,314.24 | -36,872,070.3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5,372,314.24 | -36,872,070.3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陈学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现友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庆美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65,614,451.68 | 791,048,179.9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42,546,476.5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517,958.38 | 18,126,963.0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3,132,410.06 | 851,721,619.5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46,347,890.61 | 880,218,145.9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4,136,316.14 | 68,368,590.5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137,244.67 | 23,699,030.2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414,088.62 | 25,821,855.9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99,035,540.04 | 998,107,622.6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903,129.98 | -146,386,003.0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737,062.77 | 10,175,117.6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4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37,062.77 | 10,175,517.6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271,583,518.32 | 64,791,616.11 |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 |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1,296.00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3,234,814.32 | 64,791,616.1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2,497,751.55 | -54,616,098.4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42,900.00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42,900.00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95,608,328.51 | 662,180,194.4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0,000,000.00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20,551,228.51 | 662,180,194.4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87,780,000.00 | 291,58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2,871,446.43 | 22,631,497.2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3,132,000.00 | 644,666.6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3,783,446.43 | 314,856,163.8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6,767,782.08 | 347,324,030.6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0 | 4.9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66,901.55 | 146,321,934.0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7,338,618.90 | 161,016,684.8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5,705,520.45 | 307,338,618.90 |
公司负责人:陈学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现友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庆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218,550.50 | 123,773,379.9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6,069,174.65 | 11,737,223.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4,287,725.15 | 135,510,603.4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8,820,976.64 | 151,293,337.7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258,408.56 | 21,045,514.1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776,343.67 | 10,682,873.0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818,475.92 | 70,960,727.0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8,674,204.79 | 253,982,451.9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86,479.64 | -118,471,848.5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737,062.77 | 10,339,185.0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88,014.44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025,077.21 | 10,339,185.0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684,223.42 | 3,192,111.2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4,287,075.48 | 16,4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1,296.00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222,594.90 | 19,592,111.2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197,517.69 | -9,252,926.1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0 | 414,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0.00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0,000,000.00 | 414,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63,530,000.00 | 211,58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246,208.32 | 19,792,881.0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132,000.00 | 644,666.6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1,908,208.32 | 232,017,547.6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91,791.68 | 181,982,452.3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0 | 4.9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8,492,204.65 | 54,257,682.5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 137,904,683.55 | 83,647,000.97 |
额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412,478.90 | 137,904,683.55 |
公司负责人:陈学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现友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庆美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5,951,873.00 | 114,764,554.55 | 722,350,585.43 | 35,002,883.00 | 892,693.59 | 63,208,401.18 | 700,146,904.48 | 1,732,312,129.23 | 1,732,312,129.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5,951,873.00 | 114,764,554.55 | 722,350,585.43 | 35,002,883.00 | 892,693.59 | 63,208,401.18 | 700,146,904.48 | 1,732,312,129.23 | 1,732,312,129.2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26.00 | -19,490.21 | 82,538.75 | 2,458,618.86 | -141,430,038.71 | -138,905,145.31 | 4,711,500.00 | -134,193,645.3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1,430,038.71 | -141,430,038.71 | -231,400.00 | -141,661,438.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26.00 | -19,490.21 | 82,538.75 | 66,274.54 | 4,942,900.00 | 5,009,174.5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942,900.00 | 4,942,9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226.00 | -19,490.21 | 82,538.75 | 66,274.54 | 66,274.54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458,618.86 | 2,458,618.86 | 2,458,618.86 | ||||||||||||
1.本期提取 | 9,825,170.92 | 9,825,170.92 | 9,825,170.92 | ||||||||||||
2.本期使用 | 7,366,552.06 | 7,366,552.06 | 7,366,552.06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5,955,099.00 | 114,745,064.34 | 722,433,124.18 | 35,002,883.00 | 3,351,312.45 | 63,208,401.18 | 558,716,865.77 | 1,593,406,983.92 | 4,711,500.00 | 1,598,118,483.9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5,939,476.00 | 118,412,859.34 | 728,166,570.02 | 35,002,883.00 | 63,208,303.21 | 748,230,315.05 | 1,788,954,640.62 | 1,788,954,640.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97.97 | 881.73 | 979.70 | 979.7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5,939,476.00 | 118,412,859.34 | 728,166,570.02 | 35,002,883.00 | - | 63,208,401.18 | 748,231,196.78 | 1,788,955,620.32 | 1,788,955,620.3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397.00 | -3,648,304.79 | -5,815,984.59 | 892,693.59 | -48,084,292.30 | -56,643,491.09 | -56,643,491.0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8,084,292.30 | -48,084,292.30 | -48,084,292.3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397.00 | -3,648,304.79 | -5,815,984.59 | -9,451,892.38 | -9,451,892.3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2,397.00 | -3,648,304.79 | 866,561.13 | -2,769,346.66 | -2,769,346.66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682,545.72 | -6,682,545.72 | -6,682,545.7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92,693.59 | 892,693.59 | 892,693.59 | ||||||||||||
1.本期提取 | 5,281,281.55 | 5,281,281.55 | 5,281,281.55 | ||||||||||||
2.本期使用 | 4,388,587.96 | 4,388,587.96 | 4,388,587.9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5,951,873.00 | 114,764,554.55 | 722,350,585.43 | 35,002,883.00 | 892,693.59 | 63,208,401.18 | 700,146,904.48 | 1,732,312,129.23 | 1,732,312,129.23 |
公司负责人:陈学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现友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庆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5,951,873.00 | 114,764,554.55 | 722,350,585.43 | 35,002,883.00 | 63,208,401.18 | 552,648,823.20 | 1,583,921,354.36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5,951,873.00 | 114,764,554.55 | 722,350,585.43 | 35,002,883.00 | 63,208,401.18 | 552,648,823.20 | 1,583,921,354.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26.00 | -19,490.21 | 82,538.75 | -35,372,314.24 | -35,306,039.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372,314.24 | -35,372,314.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26.00 | -19,490.21 | 82,538.75 | 66,274.5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226.00 | -19,490.21 | 82,538.75 | 66,274.54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5,955,099.00 | 114,745,064.34 | 722,433,124.18 | 35,002,883.00 | 63,208,401.18 | 517,276,508.96 | 1,548,615,314.66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5,939,476.00 | 118,412,859.34 | 728,166,570.02 | 35,002,883.00 | 63,208,303.21 | 589,520,011.86 | 1,630,244,337.4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97.97 | 881.73 | 979.7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5,939,476.00 | 118,412,859.34 | 728,166,570.02 | 35,002,883.00 | 63,208,401.18 | 589,520,893.59 | 1,630,245,317.1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397.00 | -3,648,304.79 | -5,815,984.59 | -36,872,070.39 | -46,323,962.7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872,070.39 | -36,872,070.3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397.00 | -3,648,304.79 | -5,815,984.59 | -9,451,892.3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2,397.00 | -3,648,304.79 | 866,561.13 | -2,769,346.66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682,545.72 | -6,682,545.7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5,951,873.00 | 114,764,554.55 | 722,350,585.43 | 35,002,883.00 | 63,208,401.18 | 552,648,823.20 | 1,583,921,354.36 |
公司负责人:陈学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现友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庆美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深圳新星化工有限公司,于1992年7月23日取得工商外企合粤深字第10288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万元。公司总部的经营地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观光路公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星厂区A栋。法定代表人为陈学敏。
2017年8月1日,根据2017年7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3号文的核准,深圳新星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公司股本变更为8,000万元。
2018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6,00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行了5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500万元。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自2021年2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的初始价格为23.85元/股。根据公司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自2023年7月4日起,“新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85元/股向下修正为17.45元/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142,046,000.00元“新星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5,955,099.00股,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65,955,099.00元。
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为生产经营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及铝型材处理剂(不含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物品),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铝晶粒细化剂、铝中间合金、电池用铝箔坯料、六氟磷酸锂等。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3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余额超过合并总资产的0.2%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超过合并总资产的0.2%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工程金额超过合并总资产的0.2% |
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预付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合并资产总额的0.2% |
重要的投资活动 | 单项金额超过合并资产总额的2%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享有单个公司的净资产超过合并净资产的2%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7(6)。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7(6)。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账龄组合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组合3 账龄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1 应收其他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根据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期间确认。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五、11。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
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1。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
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7。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 | 20 | 10% | 4.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 | 5-10 | 10% | 9.00%-18.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 | 5-10 | 10% | 9.00%-18.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 | 3-5 | 10% | 18.00%-30.00%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类别 | 转固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 (2)建造工程经相关部门验收、达到预定设计要求; (3)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 | (1) 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 (2)设备经过调试保持正常稳定运行或能够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 (3)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年限 |
商标及专利技术 | 8 -20年 | 法定使用年限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
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研发支出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技术咨询费用、其他费用等。
(4)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5)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7。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铝晶粒细化剂、六氟磷酸锂等产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本公司根据客户要求送货,在产品送达指定地点并经客户或客户指定的收货方签收后产品控制权转移,公司依据相应的送货签收单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
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
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
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附注五、31。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公司股份
①本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②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
③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 见“其他说明” | 979.70 |
其他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
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979.70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979.70元,其中盈余公积为97.97元、未分配利润为881.73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2022年1月1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979.70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979.70元,其中盈余公积为97.97元、未分配利润为881.73元。同时,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合并)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714,350.06 | 21,715,971.49 | 17,759,417.97 | 17,761,039.40 |
盈余公积 | 63,208,303.21 | 63,208,401.18 | 63,208,303.21 | 63,208,401.18 |
未分配利润 | 700,145,381.02 | 700,146,904.48 | 552,647,299.74 | 552,648,823.20 |
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8,111,933.28 | -8,112,575.01 | -2,320,435.87 | -2,321,077.60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1%、3%、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房产税 | 房产计税价值或租赁收入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额 | 3%、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 15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15 |
赣州市新星铝钛基氟材料研究院 | 20 |
深圳市中南轻合金研发测试有限公司 | 20 |
深圳市新星铝镁钛轻合金研究院 | 20 |
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20 |
普瑞科技(全南)有限公司 | 20 |
洛阳轻研合金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 20 |
赣州市中南铝钛基氟材料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 20 |
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赣州市松立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4200799,有效期三年。本年度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优惠。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2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获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1002663,有效期三年。本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优惠。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获得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6000513,有效期三年。本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优惠。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2023年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赣州市新星铝钛基氟材料研究院等子公司本年度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6,546.30 | 55,766.18 |
银行存款 | 342,844,611.84 | 322,058,852.73 |
其他货币资金 | 6,349,041.45 | 43,652,090.99 |
合计 | 349,250,199.59 | 365,766,709.9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 - |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0,703.43 | - | /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703.43 | - | / |
合计 | 100,703.43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70,057,027.63 | 359,726,186.52 |
商业承兑票据 | 190,000.00 | - |
合计 | 370,247,027.63 | 359,726,186.5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6,892,084.70 |
合计 | 76,892,084.7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 86,855,434.72 |
合计 | - | 86,855,434.72 |
注:用于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贴现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故未终止确认。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370,057,027.63 | 99.95 | - | - | 370,057,027.63 | 359,726,186.52 | 100.00 | - | - | 359,726,186.52 |
商业承兑汇票 | 200,000.00 | 0.05 | 10,000.00 | 5.00 | 190,000.00 | - | - | - | - | - |
合计 | 370,257,027.63 | 100.00 | 10,000.00 | 0.00 | 370,247,027.63 | 359,726,186.52 | 100.00 | / | 359,726,186.52 |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因此未对银行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200,000.00 | 10,000.00 | 5.00 |
合计 | 200,000.00 | 10,000.0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 10,000.00 | - | - | - | 10,000.00 |
合计 | - | 10,000.00 | - | - | - | 10,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53,987,137.42 | 502,935,356.78 |
1年以内小计 | 453,987,137.42 | 502,935,356.78 |
1至2年 | 315,199.51 | 3,595,862.99 |
2至3年 | 205,278.89 | 4,130,859.72 |
3年以上 | - | - |
3至4年 | 3,836,252.71 | 1,085,411.52 |
4至5年 | 985,411.52 | 3,072,987.69 |
5年以上 | 6,062,061.26 | 2,999,209.57 |
合计 | 465,391,341.31 | 517,819,688.2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774,063.07 | 1.89 | 8,774,063.07 | 100.00 | - | 5,926,063.57 | 1.14 | 5,926,063.57 | 100.00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6,617,278.24 | 98.11 | 24,536,447.89 | 5.37 | 432,080,830.35 | 511,893,624.70 | 98.86 | 27,618,915.01 | 5.40 | 484,274,709.69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56,617,278.24 | 98.11 | 24,536,447.89 | 5.37 | 432,080,830.35 | 511,893,624.70 | 98.86 | 27,618,915.01 | 5.40 | 484,274,709.69 |
合计 | 465,391,341.31 | 100.00 | 33,310,510.96 | 7.16 | 432,080,830.35 | 517,819,688.27 | 100.00 | 33,544,978.58 | 6.48 | 484,274,709.6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邵阳市群笑化工颜料有限公司 | 2,165,755.17 | 2,165,755.17 | 100.00 | 难以收回 |
江西省开谱来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2,958,135.50 | 2,958,135.50 | 100.00 | 难以收回 |
龙口市丛林铝材有限公司 | 776,893.11 | 776,893.11 | 100.00 | 难以收回 |
清远市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 | 657,934.97 | 657,934.97 | 100.00 | 难以收回 |
山东恒丰铝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 425,458.14 | 425,458.14 | 100.00 | 难以收回 |
深圳市银超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276,185.43 | 276,185.43 | 100.00 | 难以收回 |
内蒙古霍煤万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274,379.96 | 274,379.96 | 100.00 | 难以收回 |
吉木萨尔县协力铝业制造有限公司 | 247,987.23 | 247,987.23 | 100.00 | 难以收回 |
广东苏粤铝业有限公司 | 153,929.00 | 153,929.00 | 100.00 | 难以收回 |
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 | 118,385.48 | 118,385.48 | 100.00 | 难以收回 |
山东百优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04,593.15 | 104,593.15 | 100.00 | 难以收回 |
内蒙古银河铝业有限公司 | 91,229.48 | 91,229.48 | 100.00 | 难以收回 |
邹平齐星工业铝材有限公司 | 85,262.15 | 85,262.15 | 100.00 | 难以收回 |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78,295.22 | 78,295.22 | 100.00 | 难以收回 |
鞍山银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72,895.45 | 72,895.45 | 100.00 | 难以收回 |
佛山市巨亚铝业有限公司 | 68,554.64 | 68,554.64 | 100.00 | 难以收回 |
贵州银泰铝业有限公司 | 63,263.62 | 63,263.62 | 100.00 | 难以收回 |
江西龙祥铝业有限公司 | 63,172.30 | 63,172.30 | 100.00 | 难以收回 |
武汉伟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34,310.81 | 34,310.81 | 100.00 | 难以收回 |
长沙众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1,228.50 | 21,228.50 | 100.00 | 难以收回 |
浙江骏翔照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1,213.77 | 21,213.77 | 100.00 | 难以收回 |
佛山市南海忠源铝业有限公司 | 14,999.99 | 14,999.99 | 100.00 | 难以收回 |
合计 | 8,774,063.07 | 8,774,063.07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53,987,137.42 | 22,699,356.46 | 5.00 |
1-2年 | 166,113.11 | 16,611.31 | 10.00 |
2-3年 | 205,278.89 | 41,055.78 | 20.00 |
3-4年 | 958,648.97 | 479,324.49 | 50.00 |
4-5年 | - | - | - |
5年以上 | 1,300,099.85 | 1,300,099.85 | 100.00 |
合计 | 456,617,278.24 | 24,536,447.89 | 5.3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926,063.57 | 2,388,871.36 | 110,136.00 | - | 569,264.14 | 8,774,063.07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618,915.01 | 3,248,298.36 | 5,761,501.34 | - | -569,264.14 | 24,536,447.89 |
合计 | 33,544,978.58 | 5,637,169.72 | 5,871,637.34 | - | - | 33,310,510.9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洛阳拉法商贸有限公司 | 189,229,361.16 | - | 189,229,361.16 | 40.66 | 9,461,468.06 |
佛山市南海区马途尔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64,387,283.38 | - | 64,387,283.38 | 13.84 | 3,219,364.17 |
陕西鑫星科技有限公司 | 61,256,613.55 | - | 61,256,613.55 | 13.16 | 3,062,830.68 |
佛山市鼎炼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5,046,450.34 | - | 25,046,450.34 | 5.38 | 1,252,322.52 |
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 19,572,638.15 | - | 19,572,638.15 | 4.21 | 978,631.91 |
合计 | 359,492,346.58 | - | 359,492,346.58 | 77.25 | 17,974,617.34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77,429,834.02 | 120,326,075.66 |
合计 | 177,429,834.02 | 120,326,075.6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2,404,075.20 |
合计 | 52,404,075.2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10,137,470.61 | - |
合计 | 210,137,470.61 | -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77,429,834.02 | 100.00 | - | - | 177,429,834.02 | 120,326,075.66 | 100.00 | - | - | 120,326,075.66 |
合计 | 177,429,834.02 | / | / | 177,429,834.02 | 120,326,075.66 | / | / | 120,326,075.6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第一阶段: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第二阶段:初始确认居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发生减值。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9,902,307.44 | 95.20 | 6,245,000.70 | 84.76 |
1至2年 | 54,291.11 | 0.26 | 1,008,926.65 | 13.69 |
2至3年 | 935,111.15 | 4.47 | 14,260.00 | 0.19 |
3年以上 | 14,260.00 | 0.07 | 100,000.00 | 1.36 |
合计 | 20,905,969.70 | 100.00 | 7,368,187.3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河南沃原丰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0,447,925.96 | 49.98 |
永城煤电集团聚龙物流贸易有限公司 | 4,116,655.63 | 19.69 |
偃师中裕燃气有限公司 | 2,226,075.42 | 10.65 |
广州市保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71,031.51 | 5.12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483,111.15 | 2.31 |
合计 | 18,344,799.67 | 87.75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10,012,706.41 | 9,310,915.21 |
合计 | 10,012,706.41 | 9,310,915.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761,184.43 | 1,655,734.32 |
1年以内小计 | 2,761,184.43 | 1,655,734.32 |
1至2年 | 747,394.00 | 8,986,800.00 |
2至3年 | 8,948,800.00 | 75,122.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773.19 | 158,000.00 |
4至5年 | 100,000.00 | - |
5年以上 | 1,717,000.00 | 1,791,286.00 |
合计 | 14,277,151.62 | 12,666,942.3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业务备用金及押金 | 2,212,844.98 | 1,287,611.32 |
单位及个人往来 | 953,012.47 | 518,331.00 |
土地回收款 | 8,900,000.00 | 8,900,000.00 |
其他余额 | 2,211,294.17 | 1,961,000.00 |
合计 | 14,277,151.62 | 12,666,942.3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295,027.11 | 1,061,000.00 | 3,356,027.11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15,047.98 | - | - | |
本期转回 | 106,629.88 | - | -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3,203,445.21 | 1,061,000.00 | 4,264,445.2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 1,061,000.00 | - | - | - | - | 1,061,000.00 |
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 2,295,027.11 | 1,015,047.98 | 106,629.88 | - | - | 3,203,445.21 |
合计 | 3,356,027.11 | 1,015,047.98 | 106,629.88 | - | - | 4,264,445.2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全南县财政局 | 8,900,000.00 | 62.34 | 土地回收款 | 2-3年 | 2,670,000.00 |
江西会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1,000,000.00 | 7.00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50,000.00 |
深圳市总商会 | 900,000.00 | 6.30 | 互保金 | 5年以上 | 900,000.00 |
会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629,400.00 | 4.41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31,470.00 |
佛山市扬戈炉业有限公司 | 546,000.00 | 3.82 | 预付设备款 | 5年以上 | 546,000.00 |
合计 | 11,975,400.00 | 83.87 | / | / | 4,197,470.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3,108,881.98 | 4,022,851.18 | 29,086,030.80 | 100,519,375.39 | 25,154,240.13 | 75,365,135.26 |
在产品 | 45,247,146.91 | 2,340,194.13 | 42,906,952.78 | 38,765,722.31 | 11,678,754.34 | 27,086,967.97 |
库存商品 | 144,781,925.66 | 8,456,008.13 | 136,325,917.53 | 148,340,130.69 | 27,401,111.39 | 120,939,019.30 |
周转材料 | 4,589,111.05 | - | 4,589,111.05 | 2,405,501.21 | - | 2,405,501.21 |
发出商品 | 6,043,034.33 | - | 6,043,034.33 | 4,736,822.42 | 4,736,822.42 | |
合计 | 233,770,099.93 | 14,819,053.44 | 218,951,046.49 | 294,767,552.02 | 64,234,105.86 | 230,533,446.1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5,154,240.13 | 4,022,851.18 | - | 25,154,240.13 | - | 4,022,851.18 |
在产品 | 11,678,754.34 | 2,340,194.13 | - | 11,678,754.34 | - | 2,340,194.13 |
库存商品 | 27,401,111.39 | 8,456,008.13 | - | 27,401,111.39 | - | 8,456,008.13 |
合计 | 64,234,105.86 | 14,819,053.44 | - | 64,234,105.86 | - | 14,819,053.44 |
注:公司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附注五、16。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主要系相关存货被出售或领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 - |
一年内到期长期应收款 | 9,530,162.97 | 8,805,029.48 |
减:减值准备 | - | - |
合计 | 9,530,162.97 | 8,805,029.48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 - |
应收退货成本 | - | - |
待抵扣税金及预缴税金 | 52,856,828.49 | 17,760,375.02 |
碳排放权资产 | 60,863.00 | - |
合计 | 52,917,691.49 | 17,760,375.02 |
其他说明
碳排放配额变动情况:
项目 | 2023年度 | |
数量(单位:吨) | 金额 | |
1.2022年12月31日碳排放配额 | - | - |
2.本期增加的碳排放配额 | ||
(1)购入取得的配额 | 1,865.00 | 115,676.92 |
3.本期减少的碳排放配额 | ||
(1)履约使用的配额 | 865.00 | 54,813.92 |
4.2023年12月31日碳排放配额 | 1,000.00 | 60,863.00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1,066,276.62 | -1,066,276.62 | -2,261,247.14 | - | -2,261,247.14 | 4.93%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1,066,276.62 | - | -1,066,276.62 | -2,261,247.14 | - | -2,261,247.14 | 4.93%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 - | - | - | - |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 - | - | - | - | - | |
分期收款股利 | 16,500,000.00 | - | 16,500,000.00 | 26,500,000.00 | - | 26,500,0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9,530,162.97 | - | -9,530,162.97 | -8,805,029.48 | - | -8,805,029.48 | - |
合计 | 5,903,560.41 | - | 5,903,560.41 | 15,433,723.38 | - | 15,433,723.38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43,935,710.87 | - | - | 1,130,763.13 | - | - | 3,000,000.00 | - | - | 42,066,474.00 | - |
国信云(海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300,000.00 | - | - | - | - | - | - | - | 300,000.00 | - |
小计 | 43,935,710.87 | 300,000.00 | - | 1,130,763.13 | - | - | 3,000,000.00 | - | - | 42,366,474.00 | - |
合计 | 43,935,710.87 | 300,000.00 | - | 1,130,763.13 | - | - | 3,000,000.00 | - | - | 42,366,474.00 | - |
注:公司对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金额为3,000.00万元,持有其30%的股权。国信云(海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由新星轻合金材料(郑州)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持有其30%的股份。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234,582,337.68 | 1,117,606,445.06 |
合计 | 1,234,582,337.68 | 1,117,606,445.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70,201,027.04 | 485,615,290.36 | 2,440,491.25 | 19,524,745.82 | 1,477,781,554.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96,862,959.91 | 160,305,071.67 | 230,113.23 | 6,219,173.71 | 263,617,318.52 |
(1)购置 | 1,313,198.84 | 12,666,954.33 | 230,113.23 | 6,219,173.71 | 20,429,440.11 |
(2)在建工程转入 | 95,549,761.07 | 147,638,117.34 | - | - | 243,187,878.41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975,605.44 | 6,585,389.95 | - | 326,240.07 | 52,887,235.46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2)其他减少 | 45,975,605.44 | 6,585,389.95 | - | 326,240.07 | 52,887,235.46 |
4.期末余额 | 1,021,088,381.51 | 639,334,972.08 | 2,670,604.48 | 25,417,679.46 | 1,688,511,637.5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16,168,249.19 | 130,512,363.43 | 1,884,147.99 | 11,610,348.80 | 360,175,109.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624,052.10 | 49,801,708.26 | 257,755.90 | 2,120,374.07 | 95,803,890.33 |
(1)计提 | 43,624,052.10 | 49,801,708.26 | 257,755.90 | 2,120,374.07 | 95,803,890.33 |
3.本期减少金额 | 6,551,523.77 | 2,130,624.69 | - | 67,551.43 | 8,749,699.89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2)其他减少 | 6,551,523.77 | 2,130,624.69 | - | 67,551.43 | 8,749,699.89 |
4.期末余额 | 253,240,777.52 | 178,183,447.00 | 2,141,903.89 | 13,663,171.44 | 447,229,299.8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6,700,000.00 | - | - | 6,700,000.00 |
(1)计提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6,700,000.00 | - | - | 6,700,000.0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67,847,603.99 | 454,451,525.08 | 528,700.59 | 11,754,508.02 | 1,234,582,337.68 |
2.期初账面价值 | 754,032,777.85 | 355,102,926.93 | 556,343.26 | 7,914,397.02 | 1,117,606,445.0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普瑞科技设备 | 25,891,774.09 | 4,363,134.49 | - | 21,528,639.60 | |
合计 | 25,891,774.09 | 4,363,134.49 | - | 21,528,639.60 |
注:公司拟将该类设备更新后用于制造新产品,正在进行生产线改造。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光明工业园区部分车间用房 | 6,842,491.47 |
期末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为公司向深圳市奥力美肿瘤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出租的位于光明工业园区部分车间用房1,745.91平方米。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松岩房屋建筑物 | 133,521,278.90 | 尚待办理 |
合计 | 133,521,278.90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对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六氟磷酸锂生产线相关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可回收价值进行了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六氟磷酸锂生产设备资产组 | 282,148,097.34 | 272,358,097.34 | 9,790,000.00 | 14年 | (1)未来预计产销量、单价的确定; (2)毛利率以及各项费用率的合理性; (3)税前折现率:12.03%。 | 有限期预测,无稳定期 | 具体内容见附注 |
合计 | 282,148,097.34 | 272,358,097.34 | 9,790,000.00 | / | / | / | / |
注:(1)未来预计产量根据六氟磷酸锂市场产能、市场需求量、企业产能利用率等产能利用情况确定。单价根据对历史年度单价分析,行业趋势分析综合确定预测期单价,进而测算松岩新能源未来年度预计产能和收入;
(2)毛利率以及各项费用率根据企业历史年度经营数据确定并分析与可比上市公司差异的合理性;
(3)税前折现率根据税后折现率迭代计算,税后折现率根据选取的可比上市公司beta值以及资本结构等测算。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90,519,180.68 | 222,524,850.98 |
工程物资 | 1,391,821.61 | 622,592.58 |
合计 | 491,911,002.29 | 223,147,443.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无硅氟钛生产项目 | 2,293,014.16 | - | 2,293,014.16 | 2,141,376.16 | - | 2,141,376.16 |
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 | 1,020,187.09 | - | 1,020,187.09 | 19,264.15 | - | 19,264.15 |
铁基轻骨料生产线 | - | - | - | 9,202,103.17 | - | 9,202,103.17 |
六氟磷酸锂生产线 | 143,206,801.72 | 3,090,000.00 | 140,116,801.72 | 179,189,766.28 | - | 179,189,766.28 |
铝镁(硅)合金连铸连轧生产线 | - | - | - | - | - | - |
R152a生产线及自动化建设 | 83,046,110.16 | - | 83,046,110.16 | 468,946.21 | - | 468,946.21 |
洛阳10万吨/年锂电池用铝箔坯料项目 | 227,899,711.26 | - | 227,899,711.26 | 3,122,041.16 | - | 3,122,041.16 |
惠州铝合金材料项目工程 | 17,857,144.01 | - | 17,857,144.01 | 9,212,180.25 | - | 9,212,180.25 |
电子级氟化锂生产线 | 8,781,718.73 | - | 8,781,718.73 | 4,663,037.98 | - | 4,663,037.98 |
耐腐蚀锂盐包装桶及桶用高精度阀门生产线 | 5,171,623.00 | - | 5,171,623.00 | 5,987,642.26 | - | 5,987,642.26 |
其他零星工程 | 4,332,870.55 | - | 4,332,870.55 | 8,518,493.36 | - | 8,518,493.36 |
合计 | 493,609,180.68 | 3,090,000.00 | 490,519,180.68 | 222,524,850.98 | - | 222,524,850.9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无硅氟钛生产项目 | 260,300,000.00 | 2,141,376.16 | 151,638.00 | - | - | 2,293,014.16 | 81.51 | 81.51 | - | - | - | 自有资金 |
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 | 233,275,100.00 | 19,264.15 | 1,000,922.94 | - | - | 1,020,187.09 | 31.62 | 31.62 | - | - | -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铁基轻骨料生产线 | 20,000,000.00 | 9,202,103.17 | 319,491.82 | 9,521,594.99 | - | - | 108.97 | 100.00 | - | - | - | 自有资金 |
六氟磷酸锂生产线 | 700,000,000.00 | 179,189,766.28 | 75,040,970.52 | 111,023,935.08 | - | 143,206,801.72 | 57.57 | 57.57 | - | - | -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R152a生产线及自动化建设 | 150,000,000.00 | 468,946.21 | 82,577,163.95 | - | - | 83,046,110.16 | 55.36 | 55.36 | - | 119,495.36 | 5.50 | 自有资金 |
洛阳10万吨/年锂电池用铝箔坯料项目 | 550,580,000.00 | 3,122,041.16 | 323,582,533.95 | 98,804,863.85 | - | 227,899,711.26 | 59.34 | 59.34 | - | 5,776,130.57 | 3.80 | 自有资金 |
惠州铝合金材料项目工程 | 25,000,000.00 | 9,212,180.25 | 8,644,963.76 | - | - | 17,857,144.01 | 71.43 | 71.43 | - | - | - | 自有资金 |
电子级氟化锂生产线 | 20,000,000.00 | 4,663,037.98 | 4,118,680.75 | - | - | 8,781,718.73 | 43.91 | 43.91 | - | - | - | 自有资金 |
耐腐蚀锂盐包装桶及桶用高精度阀门生产线 | 18,000,000.00 | 5,987,642.26 | 1,299,112.76 | 2,115,132.02 | - | 5,171,623.00 | 45.83 | 45.83 | - | - | - | 自有资金 |
合计 | 1,977,155,100.00 | 214,006,357.62 | 496,735,478.45 | 221,465,525.94 | - | 489,276,310.13 | / | / | 5,895,625.93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六氟磷酸锂生产线 | - | 3,090,000.00 | - | 3,090,000.00 |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合计 | - | 3,090,000.00 | - | 3,090,000.00 | / |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见附注七、21(5)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材料备件 | 1,391,821.61 | - | 1,391,821.61 | 622,592.58 | 622,592.58 | |
合计 | 1,391,821.61 | - | 1,391,821.61 | 622,592.58 | 622,592.58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39,968.28 | 1,539,968.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539,968.28 | 1,539,968.2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28,249.71 | 928,249.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5,141.28 | 185,141.28 |
(1)计提 | 185,141.28 | 185,141.28 |
(1)处置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4.期末余额 | 1,113,390.99 | 1,113,390.9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26,577.29 | 426,577.29 |
2.期初账面价值 | 611,718.57 | 611,718.57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2,409,294.32 | 4,415,294.83 | - | 33,600.00 | 126,858,189.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136,977.00 | - | - | - | 16,136,977.00 |
(1)购置 | 16,136,977.00 | - | - | - | 16,136,977.00 |
(2)内部研发 | - | - | -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138,546,271.32 | 4,415,294.83 | - | 33,600.00 | 142,995,166.1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631,345.02 | 2,074,543.98 | - | 33,600.00 | 15,739,489.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03,829.80 | 253,574.16 | - | - | 2,857,403.96 |
(1)计提 | 2,603,829.80 | 253,574.16 | - | - | 2,857,403.9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16,235,174.82 | 2,328,118.14 | - | 33,600.00 | 18,596,892.9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2,311,096.50 | 2,087,176.69 | - | - | 124,398,273.1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8,777,949.30 | 2,340,750.85 | - | - | 111,118,700.1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安装工程 | 4,305,701.69 | - | 2,151,454.94 | - | 2,154,246.75 |
其他 | 207,521.45 | - | 207,521.45 | - | - |
合计 | 4,513,223.14 | - | 2,358,976.39 | - | 2,154,246.75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4,819,053.44 | 2,222,858.01 | 64,234,105.86 | 9,635,115.88 |
可抵扣亏损 | 31,690,441.32 | 4,571,954.35 | 29,874,322.84 | 4,481,148.43 |
信用减值准备 | 33,085,566.24 | 5,617,217.69 | 36,891,944.74 | 5,533,782.52 |
递延收益 | 8,444,322.43 | 1,266,648.36 | 8,819,557.52 | 1,322,933.62 |
预计负债 | 5,794,214.00 | 869,132.10 | 175,065.39 | 26,259.81 |
租赁负债 | 356,360.82 | 53,454.12 | 472,528.15 | 70,879.22 |
长期应收款 | 1,066,276.62 | 159,941.49 | 2,261,247.14 | 339,187.07 |
固定资产折旧 | 2,182,893.03 | 327,433.95 | 3,197,149.49 | 479,572.42 |
合计 | 97,439,127.90 | 15,088,640.07 | 145,925,921.13 | 21,888,878.9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343,243.96 | 51,486.59 | 461,718.57 | 69,257.7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257.43 | 2,438.61 | - | - |
未实现内部交易亏损 | 772,444.09 | 115,866.61 | 690,997.95 | 103,649.69 |
合计 | 1,131,945.48 | 169,791.81 | 1,152,716.52 | 172,907.4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3,925.20 | 15,034,714.87 | 172,907.48 | 21,715,971.4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3,925.20 | 115,866.61 | 172,907.48 | -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0,581,440.48 | 9,060.95 |
可抵扣亏损 | 267,715,118.41 | 65,953,322.51 |
合计 | 278,296,558.89 | 65,962,383.4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 | 260,088.60 | |
2024年 | 327,266.50 | 327,266.50 | |
2025年 | 936,123.92 | 936,123.92 | |
2026年 | 2,959,049.12 | 2,959,049.12 | |
2027年 | 3,641,540.01 | 3,641,952.56 | |
2027年以后 | - | 57,828,841.81 | 高新技术企业亏损弥补期限10年 |
2028年 | 6,555,298.90 | - | |
2028年之后 | 253,295,839.96 | - | 高新技术企业亏损弥补期限10年 |
合计 | 267,715,118.41 | 65,953,322.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3,093,965.46 | - | 23,093,965.46 | 46,762,207.78 | - | 46,762,207.78 |
预付土地款 | - | - | - | 380,000.00 | - | 380,000.00 |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 23,093,965.46 | - | 23,093,965.46 | 47,142,207.78 | - | 47,142,207.78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867,068.93 | 1,867,068.93 | 质押 | 开立承兑汇票、期货保证金 | 58,428,091.00 | 58,428,091.00 | 质押 | 开立承兑汇票保证金、票据质押 |
货币资金 | 31,677,610.21 | 31,677,610.21 | 冻结 | 司法冻结 | - | - | - | |
应收票据 | 183,747,519.42 | 183,747,519.42 | 质押 | 开立票据质押;已背书或贴现未终止确认 | 176,522,611.16 | 176,522,611.16 | 质押 | 票据质押、已背书或贴现未终止确认 |
固定资产 | 148,167,904.81 | 119,954,939.14 | 抵押 | 银行贷款抵押 | - | - | - | |
无形资产 | 59,149,989.04 | 53,327,647.57 | 抵押 | 银行贷款抵押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碳排放配额 | 60,863.00 | 60,863.00 | 抵押 | 银行贷款抵押 | - | - | - | |
在建工程 | 59,891,515.02 | 59,891,515.02 | 抵押 | 银行贷款抵押 |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52,404,075.20 | 52,404,075.20 | 质押 | 开立票据质押;已背书或贴现未终止确认 | 21,909,453.00 | 21,909,453.00 | 质押 | 票据质押 |
合计 | 536,966,545.63 | 502,931,238.49 | / | / | 256,860,155.16 | 256,860,155.16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190,208,236.11 | - |
保证借款 | - | 120,098,618.25 |
信用借款 | 357,790,831.82 | 130,111,861.11 |
贴现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 25,399,256.95 | 79,345,036.93 |
合计 | 573,398,324.88 | 329,555,516.2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0,500,000.00 | - |
银行承兑汇票 | 65,000,000.00 | 97,060,000.00 |
合计 | 75,500,000.00 | 97,06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36,602,202.33 | 64,680,319.19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125,318,589.41 | 57,123,971.85 |
应付其他 | 314,794.86 | 2,590,684.07 |
合计 | 162,235,586.60 | 124,394,975.11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常州市乐萌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20,140,000.00 | 工程项目未完结 |
合计 | 20,14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主要是应付常州市乐萌压力容器有限公司设备款。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6,610,730.54 | 1,560,511.53 |
合计 | 6,610,730.54 | 1,560,511.5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053,555.77 | 81,534,307.53 | 80,576,984.27 | 10,010,879.0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1,929,579.40 | 1,929,579.40 | - |
三、辞退福利 | - | - | -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
合计 | 9,053,555.77 | 83,463,886.93 | 82,506,563.67 | 10,010,879.0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754,995.12 | 68,407,983.04 | 67,452,750.13 | 5,710,228.03 |
二、职工福利费 | - | 4,377,376.72 | 4,377,376.72 | - |
三、社会保险费 | - | 4,899,793.82 | 4,899,793.82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 | 4,562,554.19 | 4,562,554.19 | - |
工伤保险费 | - | 287,077.28 | 287,077.28 | - |
生育保险费 | - | 50,162.35 | 50,162.35 | - |
四、住房公积金 | - | 2,064,430.95 | 2,064,430.95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272,140.65 | 782,490.86 | 783,380.51 | 4,271,251.0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 | -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 - |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26,420.00 | 1,002,232.14 | 999,252.14 | 29,400.00 |
合计 | 9,053,555.77 | 81,534,307.53 | 80,576,984.27 | 10,010,879.0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 | 1,850,457.76 | 1,850,457.76 | - |
2、失业保险费 | - | 79,121.64 | 79,121.64 |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 - | - |
合计 | - | 1,929,579.40 | 1,929,579.4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820,344.73 | 3,818,899.97 |
企业所得税 | 14,846.02 | 418,288.08 |
个人所得税 | 185,878.49 | 165,082.4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8,888.99 | 7,043.93 |
教育费附加 | 63,159.00 | 4,890.72 |
房产税 | 1,075,199.38 | 840,004.58 |
土地使用税 | 712,429.16 | 556,878.40 |
其他税费 | 428,086.25 | 574,093.81 |
合计 | 7,388,832.02 | 6,385,181.93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 | - |
其他应付款 | 11,093,928.40 | 885,035.90 |
合计 | 11,093,928.40 | 885,035.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及质保金 | 1,558,878.02 | 98,474.67 |
应付费用 | 365,234.29 | 786,561.23 |
待退回货款 | 9,169,816.09 | - |
合计 | 11,093,928.40 | 885,035.90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31,069,397.09 | 96,008,424.39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 131,830.16 |
合计 | 131,069,397.09 | 96,140,254.55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859,394.97 | 202,866.50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 86,355,434.72 | 134,932,040.60 |
合计 | 87,214,829.69 | 135,134,907.1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20,409,385.09 | - |
保证借款 | 30,008,250.00 | 30,027,945.21 |
信用借款 | 351,706,022.56 | 305,480,479.18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31,069,397.09 | -96,008,424.39 |
合计 | 471,054,260.56 | 239,5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保证借款2023年利率区间为3.30%-3.85%,信用借款2023年利率区间为3.85%-5.25%,抵押借款2023年利率区间为3.80%-5.50%。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409,014,734.83 | 385,434,254.67 |
合计 | 409,014,734.83 | 385,434,254.67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新星转债 | 100.00 | 1.0 | 2020年8月13日 | 6年 | 595,000,000.00 | 385,434,254.67 | - | 5,404,641.93 | 22,782,378.23 | 77,000.00 | 409,014,734.83 | 否 |
合计 | / | / | / | / | 595,000,000.00 | 385,434,254.67 | - | 5,404,641.93 | 22,782,378.23 | 77,000.00 | 409,014,734.83 | / |
注:可转债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利率0.4%、第二年利率0.6%、第三年利率1.0%、第四年利率1.5%、第五年利率2.5%、第六年利率3.0%。。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转股条件 | 转股时间 |
新星转债 | 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8月19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可开始转股 | 2021年2月19日至2026年8月12日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行595万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5,0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6年。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第1年至第6年的票面利率为分别0.4%、0.6%、1.0%、1.5%、2.5%、3.0%,利息按年支付,2021年8月13日为第一次派息日。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2月19日至2026年8月12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85元。根据公司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自2023年7月4日起,“新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85元/股向下修正为17.45元/股。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400,000.00 | 532,000.0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43,639.18 | -59,471.85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 -131,830.16 |
合计 | 356,360.82 | 340,697.99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175,065.39 | 5,794,214.00 | 根据一审判决计提,公司已上诉 |
合计 | 175,065.39 | 5,794,214.0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1,164,693.53 | 6,600,000.00 | 5,443,798.50 | 32,320,895.03 | 对应资产尚未摊销完毕 |
合计 | 31,164,693.53 | 6,600,000.00 | 5,443,798.50 | 32,320,895.0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65,951,873.00 | - | - | - | 3,226.00 | 3,226.00 | 165,955,099.00 |
其他说明:
本期股本其他变动为可转换债券转股增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行了5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参考市场上AA-级信用等级类似企业及类似期限的信用债券利率,以及扣除债券发行费用之后,经计算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务工具部分价值为432,647,352.58元,权益工具部分价值为150,723,402.14元。本期已有人民币77,000元债券转为公司股份共计3,226股,累计已有人民币142,046,000元债券转为公司股份共计5,955,099股。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债券权益工具部分 | 4,530,310.00 | 114,764,554.55 | - | - | 770 | 19,490.21 | 4,529,540.00 | 114,745,064.34 |
合计 | 4,530,310.00 | 114,764,554.55 | - | - | 770 | 19,490.21 | 4,529,540.00 | 114,745,064.34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22,350,585.43 | 82,538.75 | - | 722,433,124.18 |
其他资本公积 | - | - | - | - |
合计 | 722,350,585.43 | 82,538.75 | - | 722,433,124.1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82,538.75元系可转债转股形成。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35,002,883.00 | - | - | 35,002,883.00 |
合计 | 35,002,883.00 | - | - | 35,002,883.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92,693.59 | 9,825,170.92 | 7,366,552.06 | 3,351,312.45 |
合计 | 892,693.59 | 9,825,170.92 | 7,366,552.06 | 3,351,312.4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3,208,401.18 | - | - | 63,208,401.18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合计 | 63,208,401.18 | - | - | 63,208,401.1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00,146,904.48 | 748,230,315.0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881.73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00,146,904.48 | 748,231,196.7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1,430,038.71 | -48,084,292.3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58,716,865.77 | 700,146,904.4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523.46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57,333,493.40 | 1,488,295,205.21 | 1,499,484,231.46 | 1,349,204,061.39 |
其他业务 | 21,916,344.81 | 17,021,676.41 | 24,818,452.94 | 21,485,348.76 |
合计 | 1,579,249,838.21 | 1,505,316,881.62 | 1,524,302,684.40 | 1,370,689,410.15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579,249,838.21 | 1,524,302,684.4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370,925.45 | 15,670,387.12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09 | / | 1.03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370,925.45 | 销售材料收入,厂房租赁收入 | 15,670,387.12 | 销售材料收入,厂房租赁收入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370,925.45 | 15,670,387.12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577,878,912.76 | 1,508,632,297.28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年度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铝晶粒细化剂 | 1,007,403,926.37 | 929,923,514.48 | 1,007,403,926.37 | 929,923,514.48 |
六氟磷酸锂 | 262,358,018.71 | 282,744,627.04 | 262,358,018.71 | 282,744,627.04 |
铝箔坯料铸轧卷 | 148,577,023.15 | 149,321,658.99 | 148,577,023.15 | 149,321,658.99 |
其他产品 | 138,994,525.17 | 126,305,404.70 | 138,994,525.17 | 126,305,404.7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销售 | 1,557,122,250.94 | 1,488,091,686.35 | 1,557,122,250.94 | 1,488,091,686.35 |
境外销售 | 211,242.46 | 203,518.86 | 211,242.46 | 203,518.86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经销 | 964,153,709.55 | 866,579,790.83 | 964,153,709.55 | 866,579,790.83 |
直销 | 593,179,783.85 | 621,715,414.38 | 593,179,783.85 | 621,715,414.38 |
合计 | 1,557,333,493.40 | 1,488,295,205.21 | 1,557,333,493.40 | 1,488,295,205.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5,031.66 | 476,260.22 |
教育费附加 | 294,643.83 | 338,843.92 |
房产税 | 4,732,198.84 | 4,195,609.46 |
土地使用税 | 2,943,042.39 | 2,321,629.55 |
印花税 | 1,785,938.48 | 1,057,028.10 |
其他税费 | 101,825.11 | 106,939.07 |
合计 | 10,272,680.31 | 8,496,310.3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支出 | 1,796,685.84 | 1,763,310.50 |
办公通讯费 | 34,126.09 | 22,040.58 |
交通差旅费 | 390,003.98 | 387,981.86 |
业务招待费 | 132,002.00 | 438,142.55 |
咨询服务费 | 2,240,524.57 | 33,432.08 |
股权激励费用 | - | -2,154,092.17 |
其他费用 | 41,724.13 | 67,300.36 |
合计 | 4,635,066.61 | 558,115.7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支出 | 16,581,557.66 | 14,180,393.51 |
折旧与摊销 | 8,163,647.84 | 10,804,902.26 |
办公通讯费 | 1,972,292.11 | 2,069,442.18 |
交通差旅费 | 1,559,794.58 | 1,259,728.07 |
业务招待费 | 1,408,342.67 | 1,417,648.48 |
咨询服务费 | 3,902,161.76 | 6,713,539.63 |
专利费 | 446,512.82 | 754,363.62 |
停工损失 | - | 8,040,067.57 |
股权激励费用 | - | -3,465,637.37 |
其他费用 | 3,643,862.56 | 488,117.45 |
合计 | 37,678,172.00 | 42,262,565.40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支出 | 11,913,743.92 | 9,116,863.74 |
物料消耗 | 50,560,234.82 | 53,153,749.63 |
折旧与摊销 | 4,697,672.31 | 6,596,256.69 |
股权激励费用 | - | -725,886.64 |
其他费用 | 57,539.04 | 185,299.25 |
合计 | 67,229,190.10 | 68,326,282.67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66,205,624.16 | 47,935,803.26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15,832.67 | 28,522.50 |
减:利息收入 | -4,874,220.12 | -6,262,866.58 |
汇兑损失 | -1.00 | -4.97 |
银行手续费 | 767,051.51 | 229,069.84 |
合计 | 62,098,454.55 | 41,902,001.55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8,159,347.66 | 12,867,162.79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263,798.50 | 5,378,924.96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2,895,549.16 | 7,488,237.83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17,892.00 | 24,782.82 |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17,892.00 | 24,782.82 |
三、增值税加计抵减及其他减免 | 221,095.86 | 29,596.06 |
合计 | 8,398,335.52 | 12,921,541.67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30,763.13 | 12,854,685.9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 |
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83,529.60 | 167,942.82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终止确认收益 | -1,138,175.72 | -164,067.35 |
合计 | 476,117.01 | 12,858,561.43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257.43 |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6,257.43 | -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0,000.00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34,467.62 | -6,724,127.8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908,418.10 | -1,054,859.06 |
合计 | -683,950.48 | -7,778,986.93 |
其他说明:
损失以“-”号填列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4,819,053.44 | -64,234,105.86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6,700,000.00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3,090,000.00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4,609,053.44 | -64,234,105.86 |
其他说明:
损失以“-”号填列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 100,000.00 | - |
其他 | 56,310.37 | 83,904.39 | 56,310.37 |
合计 | 56,310.37 | 183,904.39 | 56,310.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62,000.00 | 137,350.00 | 62,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 | 2,847.86 | - |
罚款及滞纳金 | 612,615.37 | 1,906,279.94 | 612,615.37 |
诉讼赔偿 | 5,794,214.00 | 169,302.76 | 5,794,214.00 |
其他 | 92,246.03 | - | 92,246.03 |
合计 | 6,561,075.40 | 2,215,780.56 | 6,561,075.4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976,649.51 | 2,098,632.9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797,123.23 | -10,211,207.94 |
合计 | 10,773,772.74 | -8,112,575.0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30,887,665.9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9,633,149.9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91,945.0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408,135.5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19,614.4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735,648.5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1,231,633.6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6,507,091.28 |
其他 | -533,734.40 |
所得税费用 | 10,773,772.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3,679,249.60 | 4,654,203.17 |
政府补助及奖励 | 9,495,549.16 | 12,708,237.83 |
往来款及其他 | 14,343,159.62 | 764,522.09 |
合计 | 27,517,958.38 | 18,126,963.0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销售费用 | 1,570,159.13 | 948,897.43 |
付现管理费用 | 9,247,298.70 | 16,869,889.83 |
付现研发费用 | 234,249.66 | 3,074,186.19 |
经营性银行手续费 | 767,051.51 | 229,069.84 |
往来及其他款项 | 35,595,329.62 | 4,699,812.70 |
合计 | 47,414,088.62 | 25,821,855.9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货投资保证金 | 1,251,296.00 | - |
合计 | 1,251,296.00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金拆借借入 | 200,000,000.00 | - |
定期存单质押收回 | 20,000,000.00 | - |
合计 | 220,000,000.00 | -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回购库存股 | ||
发债中介费 | ||
资金拆借归还 | 200,000,000.00 | - |
支付租金 | 132,000.00 | 644,666.60 |
银团贷款财务顾问费 | 13,000,000.00 | - |
合计 | 213,132,000.00 | 644,666.6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29,555,516.29 | 706,897,713.77 | 14,230,704.03 | 477,285,609.21 | - | 573,398,324.88 |
长期借款 | 335,508,424.39 | 400,452,396.53 | 23,751,310.43 | 157,588,473.70 | - | 602,123,657.65 |
应付债券 | 385,434,254.67 | - | 23,580,480.16 | - | - | 409,014,734.83 |
租赁负债 | 472,528.15 | - | 15,832.67 | 132,000.00 | - | 356,360.82 |
合计 | 1,050,970,723.50 | 1,107,350,110.30 | 61,578,327.29 | 635,006,082.91 | - | 1,584,893,078.18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短期押金、保证金及往来款 | 以净额列示 | 发生频率高 | 无重大影响 |
公司对本期周转快、期限较短的押金保证金的现金流入和流出采用净额列示。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41,661,438.71 | -48,084,292.3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4,609,053.44 | 64,234,105.86 |
信用减值损失 | 683,950.48 | 7,778,986.9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5,803,890.33 | 77,100,076.0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85,141.28 | 487,089.03 |
无形资产摊销 | 1,915,719.62 | 2,679,268.7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358,976.39 | 3,128,963.5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2,847.8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257.43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5,010,652.64 | 44,507,329.3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14,292.73 | -12,858,561.4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797,123.23 | -10,211,207.9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36,653.77 | -116,180,764.6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4,497,394.56 | -191,114,501.6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0,995,782.73 | 91,440,994.89 |
其他 | 8,754,182.54 | -59,296,337.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903,129.98 | -146,386,003.0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15,705,520.45 | 307,338,618.9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07,338,618.90 | 161,016,684.8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66,901.55 | 146,321,934.09 |
注:公司本期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的金额为617,949,823.51元。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15,705,520.45 | 307,338,618.90 |
其中:库存现金 | 56,546.30 | 55,766.1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11,167,001.63 | 307,282,852.7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481,972.52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5,705,520.45 | 307,338,618.9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存款 | 31,677,610.21 | 20,000,000.00 | 司法冻结、质押 |
其他货币资金 | 1,867,068.93 | 38,428,091.00 | 开立承兑汇票、期货投资保证金占用 |
合计 | 33,544,679.14 | 58,428,091.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的调整见附注五、40(1)。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其中:美元 | 8.44 | 7.0827 | 59.78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141,960.00元,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24,513.35元,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15,832.67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300,679.5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816,893.60 | - |
合计 | 816,893.60 | -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第一年 | 877,055.45 | - |
第二年 | ||
第三年 | ||
第四年 | ||
第五年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11,913,743.92 | 9,116,863.74 |
材料费 | 50,560,234.82 | 53,153,749.63 |
折旧费 | 4,697,672.31 | 6,596,256.69 |
其他 | 57,539.04 | -540,587.39 |
合计 | 67,229,190.10 | 68,326,282.6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67,229,190.10 | 68,326,282.67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2月15日,本公司与河南粒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星轻合金材料(郑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本公司持股比例61%。2023年9月28日,本公司与湘潭市正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邱剑辉共同出资设立湘潭新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本公司持股比例51%。2023年8月4日,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全资设立洛阳市正豫铝基材料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 江西省全南县 | 300,000,000.00 | 江西省全南县 | 金属和非金属氟盐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河南省偃师市 | 587,000,000.00 | 河南省偃师市 | 新型合金材料研发与制造 | 100.00 | 设立 | |
赣州市新星铝钛基氟材料研究院 | 江西省全南县 | 30,000.00 | 江西省全南县 | 高纯氧化铝、高纯氧化钛水合物研发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中南轻合金研发测试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1,000,000.00 | 广东省深圳市 | 有色金属分析检验检测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新星铝镁钛轻合金研究院 | 广东省深圳市 | 1,000,000.00 | 广东省深圳市 | 铝镁钛金属材料工艺的研发、标准研制 | 100.00 | 设立 | |
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广东省惠州市 | 70,000,000.00 | 广东省惠州市 | 新型合金材料及铝型材处理剂 | 100.00 | 设立 | |
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西省会昌县 | 50,000,000.00 | 江西省会昌县 | 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赣州市松立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江西省全南县 | 10,000,000.00 | 江西省全南县 | 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研发制造、金属结构制造 | 100.00 | 设立 | |
普瑞科技(全南)有限公司 | 江西省全南县 | 10,000,000.00 | 江西省全南县 | 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 | 100.00 | 设立 |
洛阳轻研合金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 河南省偃师市 | 10,000,000.00 | 河南省偃师市 | 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检测 | - | 100.00 | 设立 |
赣州市中南铝钛基氟材料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 江西省全南县 | 5,000,000.00 | 江西省全南县 | 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检测 | - | 100.00 | 设立 |
新星轻合金材料(郑州)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 | 1,000,000.00 | 河南省郑州市 | 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 61.00 | - | 设立 |
湘潭新星新材 | 湖南省湘 | 10,000,000.00 | 湖南省 | 有色金属合 | 51.00 | - | 设立 |
料有限公司 | 谭市 | 湘谭市 | 金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 ||||
洛阳市正豫铝基材料环保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 | 30,000,000.00 | 河南省洛阳市 | 固体废物治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 -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 |
或联营企业名称 | 直接 | 间接 | 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赣州市 | 江西省赣州市 | 化工产品的研发、销售 | 3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汇凯化工 | 汇凯化工 | |
流动资产 | 171,542,750.88 | 170,731,627.16 |
非流动资产 | 129,417,744.08 | 124,930,935.04 |
资产合计 | 300,960,494.96 | 295,662,562.20 |
流动负债 | 153,216,197.36 | 142,926,887.23 |
非流动负债 | 7,160,383.26 | 8,045,814.27 |
负债合计 | 160,376,580.62 | 150,972,701.50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40,583,914.34 | 144,689,860.7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2,175,174.30 | 43,406,958.21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42,066,474.00 | 43,935,710.87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520,771,509.19 | 608,832,239.21 |
净利润 | 3,769,210.45 | 42,848,953.19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769,210.45 | 42,848,953.1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3,000,000.00 | 6,000,000.00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1,164,693.53 | 6,600,000.00 | - | 5,263,798.50 | -180,000.00 | 32,320,895.03 | 与资产相 |
关 | |||||||
合计 | 31,164,693.53 | 6,600,000.00 | - | 5,263,798.50 | -180,000.00 | 32,320,895.03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5,263,798.50 | 5,378,924.96 |
与收益相关 | 2,895,549.16 | 7,488,237.83 |
其他 | - | 100,000.00 |
合计 | 8,159,347.66 | 12,967,162.79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除对所投资的公司担保外)。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77.25%(比较期:
74.89%);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83.87%(比较89.70%)。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573,398,324.88 | - | - | - |
应付票据 | 75,500,000.00 | - | - | - |
应付账款 | 162,235,586.60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11,093,928.40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31,069,397.09 | - | - | - |
长期借款 | - | 260,295,859.47 | 75,149,859.47 | 145,906,677.59 |
应付债券 | - | - | - | 409,014,734.83 |
租赁付款额 | - | 200,000.00 | 58,838.24 | 200,000.00 |
合计 | 953,297,236.97 | 260,495,859.47 | 75,208,697.71 | 555,121,412.42 |
注:长期借款各到期期限金额合计数与期末余额差额系长期借款财务顾问费利息调整。(续上表)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329,555,516.29 | - | - | - |
应付票据 | 97,060,000.00 | - | - | - |
应付账款 | 124,394,975.11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885,035.90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负债 | 96,140,254.55 | - | - | - |
长期借款 | - | 100,000,000.00 | 139,500,000.00 | - |
应付债券 | - | - | - | 385,434,254.67 |
租赁负债 | - | 64,212.84 | 64,212.84 | 212,272.31 |
合计 | 648,035,781.85 | 100,064,212.84 | 139,564,212.84 | 385,646,526.98 |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美元计价的货币资金有关。
①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续上表)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美元 | 8.44 | 59.78 | 8.44 | 58.78 |
因外汇对公司影响较小,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②敏感性分析
于2023年12月31日,因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很小,因此汇率变几乎不会公司当年净利润产生影响。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相应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 | 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 被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之间的经济关系 | 预期风险管理目标有效实现情况 | 相应套期活动对风险敞口的影响 |
铝锭期货合约套期保值 | 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 公司基于对已签订的销售订单进行套期保值,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 基础变量均为标准铝锭价格,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存在风险相互对冲的关系 | 公司已建立期货套期保值相关内控制度,根据采购铝锭及销售订单情况进行期货交易,将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变动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 | 卖出或买入相应的铝锭期货合约,来对冲公司现货业务端存在的敞口风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从事铝晶粒细化剂和铝中间合金、电池铝箔坯料的生产销售业务,持有的铝晶粒细化剂、铝中间合金和电池铝箔坯料面临原材料铝锭价格波动风险,因此公司采用期货交易所的铝期货合
约管理持有的全部铝合金产品面临的商品价格风险。本公司生产加工的铝合金产品中所含的标准铝与铝期货合同中对应的标准铝相同,套期工具(铝期货合同)与被套期项目(本公司所持有的铝合金产品中的标准铝)的基础变量均为标准铝价格。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未应用套期会计的原因 |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
铝锭期货合约套期保值 | 详见“其他说明”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当天采购铝锭情况,择机开仓卖出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并在当天或后期根据铝产品的销售订单情况择机进行买入平仓。一方面,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但尚未建立套期有效性的评估方法,以及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原因分析以及套期比率确定方法(包括进行套期关系的再平衡)。另一方面,套期存续期短,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已基本在当期完成了风险的对冲,对当期损益的波动影响较小。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未采用套期会计,而是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将当期期货平仓损益计入投资收益,期末持仓盈亏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且均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或贴现 | 承兑汇票(含已到期) | 802,571,124.00 | 终止确认 | 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或票据已到期兑付,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背书或贴现 | 未到期应收票据 | 86,855,434.72 | 未终止确认 | 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未转移 |
合计 | / | 889,426,558.72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或贴现 | 802,571,124.00 | -1,138,175.72 |
合计 | / | 802,571,124.00 | -1,138,175.72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15,554.00 | 177,530,537.45 | 177,546,091.45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554.00 | 100,703.43 | 116,257.43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554.00 | 100,703.43 | 116,257.43 | |
(1)银行理财 | - | 100,703.43 | 100,703.43 | |
(2)期货投资 | 15,554.00 | - | 15,554.0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 | 177,429,834.02 | 177,429,834.0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5,554.00 | 177,530,537.45 | 177,546,091.45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 |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公司持有的套期工具,根据期货交易平台显示的期末持仓盈亏数据确定公允变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对于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理财产品,期末按照预期很可能取得的收益率计量公允价值变动。
(2)公司对于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直接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深圳市奥力美肿瘤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的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的控制的其他企业 |
联领金属有限公司 | 本期离任董事郑相康直接控制的企业 |
上海星炘贸易有限公司 | 本期离任董事、副总经理夏勇强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
钟胜贤 | 监事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无水氟化氢 | 83,587,141.7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8,830,218.1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星炘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产品 | 4,557.52 | 2,111,835.39 |
联领金属有限公司 | 其他产品 | 211,242.46 |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深圳市奥力美肿瘤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816,893.60 | 1,368,477.05 |
注:除租金外,公司本期因出租房产给深圳市奥力美肿瘤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而代收代付水电费(不含税)792,803.96元。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 | 2020-5-21 | 2023-5-20 | 是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0.00 | 2022-7-1 | 2023-7-1 | 是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4,000,000.00 | 2023-7-10 | 2024-7-10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陈学敏、钟胜贤 | 30,000,000.00 | 2023-10-8 | 2026-10-7 | 否 | ||||||
陈学敏 | 595,000,000.00 | 2020-8-13 | 2026-8-12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8月4日,陈学敏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质押合同,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为公司发行595,000,000.00元的可转换债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公司履约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或主债权消灭之日(以先到者为准)。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7-4 | 2023-7-5 | 2023-7-5归还,支付利息费用39,444.44元 |
拆出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31.60 | 393.9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6,212,064.08 | 22,983,009.98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市奥力美肿瘤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 | 48,474.67 |
其他应付款 | 卢现友 | - | 27,853.54 |
其他应付款 | 周志 | 57,603.09 | -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公司员工 | - | - | - | - | - | - | 1,072,000 | 8,649,116.80 |
合计 | - | - | - | - | - | - | 1,072,000 | 8,649,116.8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员工 | 15.42元/股 | 2个月 | - | -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无风险利率2.10%,股价波动率19.89%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等信息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额 | 案件进展情况 |
2023年度 | |||||
贵州航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 | 起诉支付金额3,089.60万元 | 一审判决赔偿569万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10.42万元,公司上诉中 |
2020年度 | |||||
陈锦林 | 陈学敏、林建军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 | 股权转让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1,250万元出资款及利息损失1,142.42万 元 | 一审驳回,对方上诉中 |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 | 期限 | 备注 |
一、子公司 |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906,560,000.00 | 最高额 |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 | 期限 | 备注 |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30,000,000.00 | 2023-10至2026-10 | 最高额 |
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100,000,000.00 | 2023-09至2024-09 | 最高额 |
二、其他公司 |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担保 | 24,000,000.00 | 2023-07至2024-07 | 最高额 |
合计 | - | 1,060,560,000.00 | - | - |
注:对汇凯化工担保系公司按照持有其股份比例对其申请银行借款的30%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5,040,650.11 | 42,772,524.61 |
1年以内小计 | 95,040,650.11 | 42,772,524.61 |
1至2年 | 113,313.11 | 1,468.60 |
2至3年 | - | 2,069,130.89 |
3年以上 | - | - |
3至4年 | 1,854,523.88 | 1,085,411.52 |
4至5年 | 985,411.52 | 907,232.52 |
5年以上 | 3,896,306.09 | 2,999,209.57 |
合计 | 101,890,204.71 | 49,834,977.7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158,862.00 | 5.06 | 5,158,862.00 | 100.00 | - | 3,760,308.40 | 7.55 | 3,760,308.40 | 100.00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6,731,342.71 | 94.94 | 6,202,103.49 | 6.41 | 90,529,239.22 | 46,074,669.31 | 92.45 | 3,838,988.19 | 8.33 | 42,235,681.1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96,731,342.71 | 94.94 | 6,202,103.49 | 6.41 | 90,529,239.22 | 46,074,669.31 | 92.45 | 3,838,988.19 | 8.33 | 42,235,681.12 |
合计 | 101,890,204.71 | 100.00 | 11,360,965.49 | 11.15 | 90,529,239.22 | 49,834,977.71 | 100.00 | 7,599,296.59 | 15.25 | 42,235,681.1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江西省开谱来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1,508,689.60 | 1,508,689.60 | 100.00 | 难以收回 |
龙口市丛林铝材有限公司 | 776,893.11 | 776,893.11 | 100.00 | 难以收回 |
清远市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 | 657,934.97 | 657,934.97 | 100.00 | 难以收回 |
山东恒丰铝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 425,458.14 | 425,458.14 | 100.00 | 难以收回 |
深圳市银超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276,185.43 | 276,185.43 | 100.00 | 难以收回 |
内蒙古霍煤万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274,379.96 | 274,379.96 | 100.00 | 难以收回 |
吉木萨尔县协力铝业制造有限公司 | 247,987.23 | 247,987.23 | 100.00 | 难以收回 |
广东苏粤铝业有限公司 | 153,929.00 | 153,929.00 | 100.00 | 难以收回 |
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 | 118,385.48 | 118,385.48 | 100.00 | 难以收回 |
山东百优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04,593.15 | 104,593.15 | 100.00 | 难以收回 |
内蒙古银河铝业有限公司 | 91,229.48 | 91,229.48 | 100.00 | 难以收回 |
邹平齐星工业铝材有限公司 | 85,262.15 | 85,262.15 | 100.00 | 难以收回 |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78,295.22 | 78,295.22 | 100.00 | 难以收回 |
鞍山银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72,895.45 | 72,895.45 | 100.00 | 难以收回 |
佛山市巨亚铝业有限公司 | 68,554.64 | 68,554.64 | 100.00 | 难以收回 |
贵州银泰铝业有限公司 | 63,263.62 | 63,263.62 | 100.00 | 难以收回 |
江西龙祥铝业有限公司 | 63,172.30 | 63,172.30 | 100.00 | 难以收回 |
武汉伟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34,310.81 | 34,310.81 | 100.00 | 难以收回 |
长沙众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1,228.50 | 21,228.50 | 100.00 | 难以收回 |
浙江骏翔照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1,213.77 | 21,213.77 | 100.00 | 难以收回 |
佛山市南海忠源铝业有限公司 | 14,999.99 | 14,999.99 | 100.00 | 难以收回 |
合计 | 5,158,862.00 | 5,158,862.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5,040,650.11 | 4,752,032.51 | 5.00 |
1-2年 | 113,313.11 | 11,331.31 | 10.00 |
2-3年 | - | - | - |
3-4年 | 277,279.64 | 138,639.82 | 50.00 |
4-5年 | - | - | - |
5年以上 | 1,300,099.85 | 1,300,099.85 | 100.00 |
合计 | 96,731,342.71 | 6,202,103.49 | 6.4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3,760,308.40 | 1,206,951.68 | 110,136.00 | - | 301,737.92 | 5,158,862.00 |
账龄组合计提 | 3,838,988.19 | 2,664,853.22 | - | - | -301,737.92 | 6,202,103.49 |
合计 | 7,599,296.59 | 3,871,804.90 | 110,136.00 | - | - | 11,360,965.4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佛山市南海区马途尔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64,387,283.38 | - | 64,387,283.38 | 63.19 | 9,461,468.06 |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 19,254,074.99 | - | 19,254,074.99 | 18.90 | 3,219,364.17 |
洛阳拉法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6,157,461.75 | - | 6,157,461.75 | 6.04 | 3,062,830.68 |
山东兖矿轻合金有限公司 | 1,888,591.85 | - | 1,888,591.85 | 1.85 | 1,252,322.52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1,608,171.73 | - | 1,608,171.73 | 1.58 | 978,631.91 |
合计 | 93,295,583.70 | - | 93,295,583.70 | 91.56 | 17,974,617.34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909,578,730.77 | 1,022,578,212.20 |
合计 | 909,578,730.77 | 1,022,578,212.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85,984,185.80 | 1,076,251,278.53 |
1年以内小计 | 785,984,185.80 | 1,076,251,278.53 |
1至2年 | 180,948,852.97 | 56,000.00 |
2至3年 | 48,000.00 | 75,122.00 |
3年以上 | - | - |
3至4年 | 2,773.19 | 58,000.00 |
4至5年 | - | - |
5年以上 | 1,717,000.00 | 12,891,286.00 |
合计 | 968,700,811.96 | 1,089,331,686.5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业务备用金及押金 | 309,076.00 | 321,465.86 |
单位及个人往来 | 966,695,441.79 | 1,087,564,220.67 |
其他余额 | 1,696,294.17 | 1,446,000.00 |
合计 | 968,700,811.96 | 1,089,331,686.5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66,207,474.33 | 546,000.00 | 66,753,474.33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7,631,393.14 | 7,631,393.14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58,576,081.19 | 546,000.00 | 59,122,081.1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546,000.00 | - | - | - | - | 546,000.00 |
账龄组合计提 | 66,207,474.33 | - | 7,631,393.14 | - | - | 58,576,081.19 |
合计 | 66,753,474.33 | - | 7,631,393.14 | - | - | 59,122,081.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 490,755,511.45 | 50.66 | 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 | 31,894,334.08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459,450,281.84 | 47.43 | 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 | 24,654,210.94 |
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 16,437,915.47 | 1.70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821,895.77 |
深圳市总商会 | 900,000.00 | 0.09 | 互保金 | 5年以上 | 900,000.00 |
佛山市扬戈炉业有限公司 | 546,000.00 | 0.06 | 预付设备款 | 5年以上 | 546,000.00 |
合计 | 968,089,708.76 | 99.94 | / | / | 58,816,440.79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23,600,427.48 | - | 1,023,600,427.48 | 946,286,646.15 | - | 946,286,646.1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42,066,474.00 | - | 42,066,474.00 | 43,935,710.87 | - | 43,935,710.87 |
合计 | 1,065,666,901.48 | - | 1,065,666,901.48 | 990,222,357.02 | - | 990,222,357.0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 | - | 300,000,000.00 | - | -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587,862,087.48 | - | - | 587,862,087.48 | - | - |
赣州市新星铝钛基氟材料研究院 | 5,000,000.00 | - | - | 5,000,000.00 | - | - |
深圳市中南轻合金研发测试有限公司 | 1,038,340.00 | - | - | 1,038,340.00 | - | - |
深圳市新星铝镁钛轻合金研究院 | 1,000,000.00 | - | - | 1,000,000.00 | - | - |
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40,000,000.00 | - | 70,000,000.00 | - | - |
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386,218.67 | 29,613,781.33 | - | 50,000,000.00 | - | - |
赣州市松立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600,000.00 | - | 3,600,000.00 | - | - |
湘潭新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5,100,000.00 | - | 5,100,000.00 | - | - |
合计 | 946,286,646.15 | 77,313,781.33 | - | 1,023,600,427.48 | - |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43,935,710.87 | - | - | 1,130,763.13 | - | - | 3,000,000.00 | - | - | 42,066,474.00 | - |
小计 | 43,935,710.87 | - | - | 1,130,763.13 | - | - | 3,000,000.00 | - | - | 42,066,474.00 | - |
合计 | 43,935,710.87 | - | - | 1,130,763.13 | - | - | 3,000,000.00 | - | - | 42,066,474.00 | -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2,848,050.64 | 149,831,422.39 | 153,312,543.06 | 145,780,689.54 |
其他业务 | 15,204,967.88 | 15,096,887.35 | 26,186,174.52 | 25,841,562.75 |
合计 | 158,053,018.52 | 164,928,309.74 | 179,498,717.58 | 171,622,252.29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30,763.13 | 12,854,685.9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83,529.60 | 167,942.82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终止确认收益 | -246,013.55 | -808,861.11 |
合计 | 1,368,279.18 | 12,213,767.67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313,306.5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99,787.0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10,136.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 |
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504,765.0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7,892.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12,680.3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123,676.17 |
本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3,280,157.26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3,280,157.26元。2022年度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项目减少3,280,157.26元。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51 | -1.08 | -1.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57 | -1.09 | -1.0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学敏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