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作为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华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人员信息:上年度末,中审华共有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51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2022年),中审华业务总收入8.37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05亿元。上一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5家,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类别 | 姓名 | 职业资格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
项目合伙人 | 陈志先生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是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曹红宇女士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是 |
项目质控负责人 | 赵益辉女士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陈志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审华合伙人,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21年,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红宇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审华湖南分所项目经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以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益辉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审华湖南分所质控负责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以上,主持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工作方案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中审华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审华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中审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和项目现场负责人均由资深审计服务人员担任。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审华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审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审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七、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华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审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执行2023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华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八、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审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