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
专项核查报告作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家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奥普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42号)核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家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2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855.2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812.93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042.2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由招商证券于2020年1月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6号《验资报告》。2023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4,042.2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54,245.08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57.55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0.00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 C2 | 155.27 | |
利息收入净额 | C3 | 0.5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4,245.08 |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2=C2 | 155.27 | |
利息收入净额 | D3=B2+C3 | 358.07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0.0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0.00 | |
差异 | G=E-F | 0.00 |
注:与公司实际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88.33万元之间差异系无需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奥普家居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2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共计45,487.3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2020年3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于2020年3月30日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45,487.33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577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188.33万元转入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201号),认为奥普家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普家居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奥普家居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招商证券对奥普家居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4,042.2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5.2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400.3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奥普(嘉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34,061.27 | 34,061.27 | 34,061.27 | 0.00 | 34,195.71 | 134.44 | 100.39 | 2020年7月 | 净利润16,219.25 | 是 | 否 |
营销渠道建设项目 | 否 | 19,981.01 | 19,981.01 | 19,981.01 | 0.00 | 20,049.37 | 68.36 | 100.34 | - | - | - | 否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5.27 | 155.27 | 155.27 | ||||||||
合 计 | - | 54,042.28 | 54,042.28 | 54,042.28 | 155.27 | 54,400.35 | 358.07 | - | - | 16,219.2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5,444.9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2.36万元,共计45,487.33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 阳:
闫 坤: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