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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新,作为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新,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并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获得法学硕士(LL.M.)学位。1995年至今任职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6年至1989年,在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担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1999年至2000年,借调到澳门立法会,担任议员高级法律顾问。现任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王新99000

本人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在任职期内,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进行审议,日常工作中,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对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战略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起到积极良好的作用。报告期内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五)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经仔细审议,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日期会议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2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同意
月17日(临时)会议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关于提前赎回“汉得转债”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注销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3年7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于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2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关联董事黄益全回避了表决,可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为4名,达到董事会法定人数。非关联董事经表决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立信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立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范性文件,亦专注于自身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的提升,以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活动。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新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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