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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主要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

2、投资额度和期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开展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及必要性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汇率波动将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和防范上述业务形成的外汇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实现外汇资产保值的目的,具有必要性。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开展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三)主要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人民币外汇

期权交易、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

(四)交易对手方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在境外开展,交易地区均为政治、经济及法律风险较小,且外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

(五)流动性安排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披露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等予以披露。

(八)审议程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内控风险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4、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5、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产品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

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影响。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交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使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开展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

易终止时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和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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