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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钻具: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836942 证券简称:恒立钻具 公告编号:2024-024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结合本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考虑未来可持续性发展,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进行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55,503,134.0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3,555,905.00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61,327,10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325,000股后的61,002,1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150,315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一致同意公司权益分派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5,000万元;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已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合理因素的前提下,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并应当征询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且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并由董事会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相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当征询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对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发表明确意见,并由董事会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权益分派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未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

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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