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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荣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致力于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的良好沟通,通过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02月0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与Heidelberger Druckmaschinen AG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5、《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Heidelberger Druckmaschinen AG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0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审计报告》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与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4、《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05月0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监事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公司监事会提名蔡连成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1.2公司监事会提名董浩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四)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0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豁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五)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0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六)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及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决策合理、科学、程序合法。监事积极参加监事会、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活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意见客观、公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及成本效益的原则,包含了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方面的要素,能够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能够达到合理保证企业经营

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的目标;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关联交易情况

1、2023年02月0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关于与Heidelberger Druckmaschinen AG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Heidelberger Druckmaschinen AG的合作是正常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2)《关于公司与Heidelberger Druckmaschinen AG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海德堡发生各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8,354.89万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影响,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2023年04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议案中的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04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年02月0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53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53亿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额度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预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未超过经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其他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其他资产置换事项,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及时向深交所进行了报备。公司董事会严把内幕信息流转审批程序,并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工作,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九)2023年年度报告的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做好下列各项工作,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一)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公司财务情况,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行监督;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有效运行。

(二)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

监事会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0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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