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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添燃气: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任职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 人。

信永中和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4 年 3月 1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预审后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4 年 3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5)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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