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18
2024年0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杜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松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为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经营业绩大幅下降及计提较大金额存货跌价准备、商誉减值准备及其他减值准备所致。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一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后续,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努力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业务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规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54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8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87
第十节财务报告 ...... 88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原件。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超频三、公司、股份公司、本公司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杜建军、刘郁夫妇 |
个旧圣比和、圣比和 | 指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惠州超频三 | 指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炯达能源、浙江炯达 | 指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超频三(国际) | 指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境外子公司 |
凯强热传 | 指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深圳照明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中投光电 | 指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惠州照明 | 指 | 惠州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
常德计算机 | 指 | 常德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
云南新材料 | 指 | 云南圣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
圣比和新能源 | 指 | 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
吉信泰富 | 指 |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章程、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规范运作》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指 |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
中审众环、会计师、审计机构 | 指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国浩律师、律师 | 指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
中泰证券、保荐机构 | 指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超频三 | 股票代码 | 300647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超频三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FluenceTechnologyPLC.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杜建军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黄阁北路475号天安数码城创业园1号厂房A701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72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上市时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A单元07层A701房;2020年1月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3602;2022年9月变更为现注册地址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4栋B座7楼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72 | ||
公司网址 | www.cps-groups.cn | ||
电子信箱 | cps@pccooler.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军 | 吴晓珊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4栋B座7楼 | 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4栋B座7楼 |
电话 | 0755-89890019 | 0755-89890019 |
传真 | 0755-89890117 | 0755-89890117 |
电子信箱 | cps@pccooler.cn | cps@pccooler.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媒体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肖明明、刘艳林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 李刚、常乐 | 2022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635,339,910.01 | 1,150,336,797.34 | 1,150,336,797.34 | -44.77% | 579,585,637.14 | 579,585,637.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9,492,828.50 | 19,358,045.84 | 19,358,045.84 | -1,337.17% | -161,666,402.74 | -161,666,402.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45,684,862.97 | 3,936,807.42 | 3,936,807.42 | -6,340.71% | -169,298,716.67 | -169,298,716.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661,027.68 | -144,215,848.39 | -144,215,848.39 | 93.30% | -111,990,828.03 | -111,990,828.0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04 | 0.04 | -1,400.00% | -0.40 | -0.4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04 | 0.04 | -1,400.00% | -0.40 | -0.4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02% | 1.59% | 1.59% | -21.61% | -17.59% | -17.59%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总额(元) | 2,238,706,986.38 | 2,405,056,354.13 | 2,408,139,619.73 | -7.04% | 2,088,566,856.00 | 2,088,566,856.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89,027,616.57 | 1,229,989,309.33 | 1,229,989,309.33 | -19.59% | 1,013,085,983.78 | 1,013,085,983.78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
月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因此导致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年初余额和2022年
月
日期末余额不一致,同时影响非流动资产合计、资产总计、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项目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635,339,910.01 | 1,150,336,797.34 | 其中14,474,354.87元与主营业务无关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14,474,354.87 | 12,319,617.16 | 主要系销售材料及废品废料、出租房产等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620,865,555.14 | 1,138,017,180.18 | 其中14,474,354.87元已扣除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44,735,517.71 | 202,898,299.97 | 180,496,782.73 | 107,209,309.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056,761.84 | -14,709,548.02 | -27,679,372.36 | -183,047,146.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970,915.05 | -22,923,668.10 | -28,853,630.68 | -178,936,649.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894,591.97 | 6,088,405.05 | -3,535,297.50 | 10,680,456.72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5,768,132.30 | -3,127,377.46 | -186,822.53 |
的冲销部分)
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639,649.65 | 14,164,335.68 | 9,425,372.5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902,681.27 | 2,163,141.67 | 3,171,780.8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010,769.81 | 4,023,266.06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7,726,035.7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2,000,760.98 | |||
债务重组损益 | -2,279,858.8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15,737.85 | 250,823.68 | 381,905.4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21,423.05 | 2,521,849.08 | 1,656,111.0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98,050.11 | -468,897.87 | 1,503,050.34 | |
合计 | 6,192,034.47 | 15,421,238.42 | 7,632,313.9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期处置联营企业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80,980.35元,该处置为偶发性,故将其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要业务所属行业情况
1、锂电池回收利用与正极材料行业伴随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当前锂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正处于强劲增长阶段。现阶段我国废旧锂电池回收体系尚不健全,回收技术和商业模式还未成熟,锂电池回收利用问题日益突出。2018年1月,国家工信部等部委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2018年2月,国家工信部等部委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旨在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多元化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推动回收利用体系建设。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将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写入“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重点行动,加快建设良性产业生态系统的进程。2022年1月,国家工信部等部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共建回收渠道,构建跨区域回收利用体系。2023年12月,国家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各类经营主体在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加大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力度,促进资源循环利用。随着国家层面对动力电池回收产业的进一步高度重视,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将会按下“加速键”,市场也将呈现广阔前景。
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的需求在近几年保持高速增长。公司所处行业为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属于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发展的关键材料行业。正极材料是电池电化学性能的决定性因素,同时在整个电池材料成本中占比较高,是影响锂电池各项性能的核心关键要素。目前市场上主流的锂电池正极材料包括三元材料、磷酸铁锂、钴酸锂以及锰酸锂,四种材料因各自的特性差异应用于不同需求领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锂电池正极材料主要生产国之一。由于受下游不同应用市场的需求驱动,我国锂电池正极材料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2005年-2013年,消费类3C产品驱动钴酸锂较快增长;2014年-2016年,新能源客车的普及带动磷酸铁锂需求快速增长;2017年至今,新能源乘用车蓬勃发展,驱动三元材料快速增长。综合来看,消费领域以
钴酸锂电池为主,动力电池领域三元材料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将发挥各自优势长期并存,储能领域以磷酸铁锂为主。2022年3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明确指出要以新能源电池材料为重点,围绕“资源—材料—电芯—电池—应用—回收利用”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实施产业链完善提升行动,聚焦新能源电池四大关键材料和循环梯次综合利用,支持“电池级锰盐—三元前驱体—三元正极材料—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综合利用”为代表的三元系电池正极材料全产业链条加快发展。同时,电池回收是电池材料来源的途径之一,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上游原材料供给紧缺压力。随着动力电池退役高潮的临近,及锂电池市场存量规模巨大且持续高速增长、电池拆解回收技术逐渐进步、渠道的逐步规范、国家政策的支持,总体来看,锂电池回收利用与正极材料行业具备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2、电子产品散热器件行业散热器作为电子产品的一种结构部件,应用领域广泛,消费类电子产品、LED照明产品、新能源汽车、储能设备、云计算服务器、4G/5G移动设备及通讯基站、医疗设备、航天及军工测试设备、交直流逆变器等领域都涉及散热及热管理系统的应用,散热市场潜力巨大。
散热器是电子元器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需求一直较为稳定。散热器的核心部件为散热片或热管,根据散热方式不同可能包含风扇等其他附件。由于散热器是附在发热设备上的一层良好导热介质,因此其质量直接影响运转机械设备部件的寿命。散热器依据散热方式分为风冷散热、热管散热、液冷散热等。近年来随着电子元器件技术不断革新、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为满足市场需求,散热器件行业在散热材料和介质、结构和工艺上不断进行创新升级。目前,我国散热器行业开始注重品牌化打造,行业进入品牌竞争阶段。在市场对散热器件需求品质化发展的趋势下,我国散热器行业逐步向节能、环保、高效、美观、轻型方向转变。
目前,散热器主要生产厂商集中于我国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由于散热器属于下游消费电子、LED照明产业的配套产业,随着国内上述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散热器产业链国产化的趋势较为明显。PC行业虽已进入成熟期,但其市场空间仍然广阔。PC行业下游应用与电子信息产业紧密相关,国家已出台一系列鼓励支持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将带动PC行业的新一轮成长;电子竞技、区块链等新型消费热点的不断涌现,也为消费电子散热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3、LED产业链相关行业
近年来,国内外陆续出台多项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推动了LED照明行业及其上下游产业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当前,LED照明技术应用进入相对成熟的阶段,LED照明市场整体增速逐渐放缓,上下游产业链的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和成熟、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导致各个环节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未来,随着节能环保及绿色照明等概念的渗透,兼具高效低耗、安全可靠、方便管理、使用寿命长等诸多优势的LED照明灯具将被应用至更广阔的领域。随着行业竞争加剧,LED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智能化和定制化产品需求将不断增强。
(二)行业的季节性和周期性
公司所处的锂电池正极材料、PC散热、LED照明等行业均没有明显的季节性规律。公司所处行业周期性与国民经济周期基本一致,同时受产业技术进步、宏观经济周期及相关产业政策影响。
(三)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在锂电池正极材料领域,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等;在散热器领域,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讯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等;在LED照明领域,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立足散热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消费电子、LED照明等电子产品的新型系统化散热解决方案,以打造国内外知名的电子产品散热解决方案领导品牌。公司是国内PC散热配件主要生产厂家之一,CPU散热器等PC散热配件产品在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公司凭借自身行业内领先的散热技术以及工业设计优势,成为LED照明市场上为数不多的可以提供高功率LED灯具和一整套散热解决方案的企业,并且在高功率LED照明散热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子公司个旧圣比和作为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与正极材料业务的实施主体,深耕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与正极材料行业二十余年,为行业内先行者和颇具影响力的企业。个旧圣比和为国内少数拥有“废旧锂离子电池材料综合回收利用→前驱体/碳酸锂→正极材料”完整产业链技术的锂离子材料制造企业,是国内同行业中为数不多的既具备生产及回收利用正极材料产品技术又拥有生产前驱体能力的企业之一,具备自行研究设计和制造关键核心设备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用途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电子产品新型散热器件、LED产业链相关业务,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为公司的主要业务及重点战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公司依托子公司个旧圣比和“废旧锂离子电池材料综合回收利用→前驱体/碳酸锂→正极材料”完整产业链技术,从事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与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三元材料、钴酸锂、锰酸锂等正极材料及前驱体。同时,个旧圣比和深耕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与正极材料行业二十余年,入选《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拥有磷酸铁锂、钛酸锂、锂盐等产品的技术储备及核心装备设计与制造能力,产品质量和制造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目前上述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及数码、小动力领域,未来随着公司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逐步建成投产,公司将保持在消费类电子产品及数码、小动力领域市场持续渗透的基础上,加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市场的拓展力度。
2、电子产品新型散热器件业务
公司专注散热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持续推出新型散热系统,满足电子产品不同散热应用需求,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电子产品的新型系统化散热解决方案,以打造国内外知名的电子产品散热解决方案及应用领域的领导品牌。公司“散热器”入选第一批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名单,散热品牌“PCCOOLER”在相关消费群体中具有较高知名度。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如下:
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应用领域 |
消费电子散热产品 | 水冷散热器、风冷散热器 | 主要用于CPU、显卡等机箱内热源的散热,面向组装机市场,并逐步向系统厂商拓展 |
计算机整机及其周边产品 | 电脑主机、机箱、电源等 | |
LED照明散热组件 | 灯具套件 | 主要用于LED照明灯具的散热 |
3、LED产业链相关业务
公司依托于散热器业务,向下游延伸拓展至LED照明灯具、合同能源管理及照明工程等业务。LED照明灯具主要产品包括球场灯、教室灯、投光灯、路灯、隧道灯、工矿灯等,目前被广泛应用于体育场馆照明、教育照明、景观亮化、太阳能照明、道路照明、工业及场地照明等相关应用领域;作为
同时拥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之一,公司通过子公司炯达能源、中投光电等,从事城市、道路及室内照明节能项目和照明工程项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公司根据自身业务与所处行业特点,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场反馈、销售预测、经营目标的情况制定产品销售计划,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安排生产,并对生产过程进行总体控制和管理,及时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保证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
2、采购模式公司设有供应链中心负责相关物料的采购工作,并制定了规范的采购流程与管理制度。同时,公司建有动态、详细的合格供应商库,供应链中心根据物料采购计划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及议价,在确定供应商后下达采购订单并组织采购,所购物料经品质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入库。
3、销售模式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根据不同产品、业务特点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线上与线下互补的多元化全渠道销售模式。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前驱体、LED照明散热组件、LED照明灯具等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与终端客户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消费电子散热产品、计算机整机及其周边产品销售主要采用经销模式,适应市场特点和客户特性,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开展互联网等新兴销售模式。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3,533.99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49.28万元。公司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1、消费电子行业市场需求持续疲软导致下游客户需求减少,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销售订单数量及销售价格均有所下降,影响了整体毛利额,造成公司经营亏损。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市场变化、资产运行情况等综合影响因素,基于谨慎性原则,2023年度计提较大金额存货跌价准备、商誉减值准备、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逐渐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开拓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生产工艺优势
公司在生产的过程中非常重视工艺流程的改进及生产自动化改造,并结合产品特点及生产工艺特点,自行研发、定制一批关键自动化生产设备,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公司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了成熟的生产工艺技术,产线多以柔性设计为主,并结合生产实践和客户需求不断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改进,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产品性能及稳定性。超频三为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超频三植物生长灯凭借出色的创新设计和独特的功能品质,获得德国iF设计奖,充分展现了公司在工业设计领域的硬核实力。
其中,子公司个旧圣比和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动力电池回收与梯次利用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掌握了废旧电极材料的预处理工艺技术、有价金属高效浸出工艺技术、浸出液高选择性湿化学杂质分离工艺技术、柔性三元前驱体生产工艺技术、碳酸锂回收工艺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个旧圣比和自主开发的“废旧退役锂电池及生产废料物理拆解、破碎→湿化学分离提取→三元前驱体/碳酸锂→三元正极材料”核心工艺技术,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先进性和完整的产业链,在产品关键性能指标、能耗、成本、效益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
(二)研发设计与技术优势
目前,公司围绕主营业务产品已形成了一整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为公司未来新产品、新工艺的持续创新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公司具有成熟的散热产品设计理念,形成了如压固、扣FIN、无缝紧配、扩散焊接技术、嵌齿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有效提升了产品散热性能。公司参与了由大连海洋大学牵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用于设施家禽与水产养殖的LED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获批承担了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超大功率LED高密度照明光组件关键技术研发”。公司及个旧圣比和、惠州超频三、凯强热传等6家子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公司参与制定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1项,团体/协会标准28项,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助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各子公司已累计获得有效授权专利555项,注册商标134项,著作权58项。
公司注重研发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拥有专业理论知识扎实、研发实力强、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长期致力于专项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工作。公司“CPU散热器先进制造及应用”项目获深圳市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扣片式散热器及其制造方法”获深圳市专利奖、广东专利优秀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大功率LED灯用热管铆接鳍片散热系统技术”项目获科技创新奖一等奖等。子公司个旧圣比和承担并完成国家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国家及省级科技计划与产业化项目近20项,其中包括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2项,拥有云南省锂离子电池材料创新团队、云南省动力电池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产品优势公司产品品质稳定可靠,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公司重视产品品质,对产品制订了严格的技术与质量标准。为确保产品品质,公司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对采购过程、采购产品的验证、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不合格品控制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公司的每一个质量控制环节有章可循,保障产品出厂品质。目前公司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参与了《废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再生工艺技术要求》《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国家及行业/团体标准的制定,公司稳定、可靠的产品品质,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已在行业内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在市场上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力。同时,公司具备及时快速的订单响应能力,能够保障及时向客户量产交货,在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的同时不断进行产品研究和前瞻性技术储备,为客户提供优质领先的产品及服务,切实满足客户需求。
(四)营销渠道与综合服务优势公司具有稳定的销售团队和销售网络,根据产品的特征、用户的需求等因素,建立了完善的销售体系和销售布局。在国内市场,公司营销服务网络覆盖全国多个地区;在海外市场,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的倡议,通过海外子公司进一步实施海外市场战略布局,以确保未来能够及时、高效、灵活、快速地响应客户需求,不断拓展营销渠道,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综合服务。
公司秉承与经销商互利共赢的合作理念,与各地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充分发挥经销商在面对终端市场的客户资源优势,设立专门的经销商服务团队,为经销商提供营销策划、经营管理、市场拓展、产品售后服务等全方位的指导与扶助。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培养并积累了一批极具忠诚度的优质渠道客户。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渠道结构,不断完善终端体系,拓展新渠道,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促进公司产品更深和更广的覆盖。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重点工作回顾如下:
(1)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提升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综合竞争力
2023年度受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下游需求放缓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业绩承压。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持续推进现有产品迭代升级、新产品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丰富产品结构,提高公司业务灵活度及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厂房建设及设备招投标工作基本完成,部分设备开始调试,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个旧圣比和入选国家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进一步提升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综合竞争力。
(2)深耕消费电子散热业务,紧抓国产化替代机遇
2023年,公司对现有消费电子事业部的组织架构、产品结构、市场布局进行全面重构。公司在产品研发上聚焦市场需求,旨在通过技术创新、工艺优化和高附加值产品研发的差异化策略提升市场份额,打造高端品牌形象;在销售渠道和市场营销方面,稳定传统渠道业务、拓展新业态的同时,通过拟定更加精准、多元化的营销策略,提升品牌知名度。报告期内,凭借自身行业内领先的散热技术以及工业设计优势,公司紧抓国产化替代机遇,与相关系统厂商及政府就服务器散热研发、信创整机业务等达成初步合作。
(3)持续研发创新,夯实发展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完善研发管理体系,不断强化研发驱动作用,增强公司发展动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各子公司已累计获得有效授权专利555项,注册商标134项,著作权58项。公司凭借在锂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的技术沉淀,积极参与《废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再生工艺技术要求》等团体标准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在标准化和技术创新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已主参编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1项、团体标准28项,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用标准创新推动产业变革,用“标准化”提升竞争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持续深化内部管理,提升管理效能
报告期内,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经营管理状况,持续完善合同管理、流程体系、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效率和治理水平;积极部署各层面降本增效,调整组织架构,以岗定编,提升人均绩效;强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应收账款回款管理,定期跟踪,保障资金回流,降低坏账风险。同时,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人才发展体系、推行管培生培养项目等,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快速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持。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635,339,910.01 | 100% | 1,150,336,797.34 | 100% | -44.77% |
分行业 | |||||
工业 | 600,580,934.56 | 94.53% | 1,107,119,797.24 | 96.24% | -45.75% |
其他行业 | 34,758,975.45 | 5.47% | 43,217,000.10 | 3.76% | -19.57% |
分产品 | |||||
锂电池正极材料 | 289,567,119.35 | 45.58% | 603,976,489.25 | 52.50% | -52.06% |
散热产品 | 163,222,339.78 | 25.69% | 175,742,313.38 | 15.28% | -7.12% |
照明亮化工程 | 72,550,861.56 | 11.42% | 145,842,656.39 | 12.68% | -50.25% |
LED照明灯具 | 72,472,224.85 | 11.41% | 112,359,461.24 | 9.77% | -35.50% |
其他产品 | 37,527,364.47 | 5.91% | 112,415,877.08 | 9.77% | -66.62% |
分地区 | |||||
国内销售 | 536,495,165.95 | 84.44% | 1,044,631,881.52 | 90.81% | -48.64% |
国外销售 | 98,844,744.06 | 15.56% | 105,704,915.82 | 9.19% | -6.49%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513,560,891.06 | 80.83% | 1,024,449,207.67 | 89.06% | -49.87% |
经销 | 121,779,018.95 | 19.17% | 125,887,589.67 | 10.94% | -3.26%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海外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30%以上
□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对主要收入来源地的销售情况
主要收入来源地 | 产品名称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当地行业政策、汇率或贸易政策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其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
国内销售 | 536,495,165.95 | 无 | ||
国外销售 | 98,844,744.06 | 无 | ||
合计 | 635,339,910.01 |
不同销售模式类别的销售情况
销售模式类别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直销
直销 | 513,560,891.06 | 80.83% | 1,024,449,207.67 | 89.06% | -49.87% |
经销 | 121,779,018.95 | 19.17% | 125,887,589.67 | 10.94% | -3.26% |
合计 | 635,339,910.01 | 100.00% | 1,150,336,797.34 | 100.00% | -44.77% |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工业 | 600,580,934.56 | 516,964,114.73 | 13.92% | -45.75% | -44.37% | -2.14% |
其他行业 | 34,758,975.45 | 17,739,237.01 | 48.97% | -19.57% | 7.87% | -12.98% |
合计 | 635,339,910.01 | 534,703,351.74 | 15.84% | -44.77% | -43.46% | -1.94% |
分产品 | ||||||
锂电池正极材料 | 289,567,119.35 | 269,539,124.67 | 6.92% | -52.06% | -51.54% | -1.00% |
散热产品 | 163,222,339.78 | 128,125,820.94 | 21.50% | -7.12% | -11.57% | 3.94% |
照明亮化工程 | 72,550,861.56 | 52,671,743.88 | 27.40% | -50.25% | -45.28% | -6.60% |
LED照明灯具 | 72,472,224.85 | 57,345,188.26 | 20.87% | -35.50% | -30.81% | -5.37% |
其他产品 | 37,527,364.47 | 27,021,473.99 | 28.00% | -66.62% | -58.81% | -13.64% |
合计 | 635,339,910.01 | 534,703,351.74 | 15.84% | -44.77% | -43.46% | -1.94% |
分地区 | ||||||
国内销售 | 536,495,165.95 | 461,766,927.54 | 13.93% | -48.64% | -46.59% | -3.31% |
国外销售 | 98,844,744.06 | 72,936,424.20 | 26.21% | -6.49% | -10.24% | 3.08% |
合计 | 635,339,910.01 | 534,703,351.74 | 15.84% | -44.77% | -43.46% | -1.94%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513,560,891.06 | 428,531,850.94 | 16.56% | -49.87% | -48.19% | -2.70% |
经销 | 121,779,018.95 | 106,171,500.80 | 12.82% | -3.26% | -10.50% | 7.06% |
合计 | 635,339,910.01 | 534,703,351.74 | 15.84% | -44.77% | -43.46% | -1.94%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锂离子电池产业链各环节主要产品或业务相关的关键技术或性能指标?适用□不适用
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主要产品包括三元材料、钴酸锂、锰酸锂。三元材料包括
系、
系聚球型和单晶型等多种规格型号,钴酸锂包括高电压、高倍率等多种型号,锰酸锂包括容量型、动力型等多种规格型号。其中,以高倍率钴酸锂、聚球型三元(
系)、容量型锰酸锂为主。三种型号的材料做成电池后的主要性能如下:
项目 | 高倍率钴酸锂 | 聚球型三元(5系) | 容量型锰酸锂 |
比容量mAh/g(全电4.2V-3.0V,0.5C) | ≥148 | ≥158 | ≥115 |
倍率性能(3C/1C) | ≥97% | ≥97% | ≥97% |
循环寿命(容量保持率>80%,1C) | ≥1000 | ≥1000 | ≥800 |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30%以上产品的销售均价较期初变动幅度超过30%的?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消费电子行业市场需求持续疲软导致下游客户需求减少,上游锂、钴、镍等有色金属价格波动下滑,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相关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较期初均有所下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市场销售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锂电池正极材料 | 销售量 | 吨 | 2,784 | 3,847 | -27.63% |
生产量 | 吨 | 2,897 | 3,805 | -23.86% | |
库存量 | 吨 | 359 | 245 | 46.53% | |
散热产品 | 销售量 | 套 | 11,882,235 | 11,259,828 | 5.53% |
生产量 | 套 | 2,915,421 | 8,106,725 | -64.04% | |
库存量 | 套 | 807,736 | 696,995 | 15.89%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锂电池正极材料库存量较期初增加46.53%,主要系原材料价格波动所致;散热产品生产量较期初下降64.04%,主要系产品结构调整所致。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占公司营业收入10%以上的产品的销售情况
产品名称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锂电池正极材料 | 销售量 | 吨 | 2,784 | 3,847 | -27.63% |
销售收入 | 元 | 289,567,119.35 | 603,976,489.25 | -52.06% | |
销售毛利率 | % | 6.92 | 7.92 | -1.00% | |
散热产品 | 销售量 | 套 | 11,882,235 | 11,259,828 | 5.53% |
销售收入 | 元 | 163,222,339.78 | 175,742,313.38 | -7.12% | |
销售毛利率 | % | 21.50 | 17.56 | 3.94% | |
LED照明灯具 | 销售量 | 套 | 751,520 | 1,079,031 | -30.35% |
销售收入 | 元 | 72,472,224.85 | 112,359,461.24 | -35.50% | |
销售毛利率 | % | 20.87 | 26.24 | -5.37% |
占公司营业收入10%以上的产品的产销情况
产品名称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正极材料(吨) | 5,000 | 2,897 | 58% | |
散热产品(套) | 7,500,000 | 2,915,421 | 39% | |
LED照明灯具(套) | 2,500,000 | 614,762 | 25% |
注:由于产品结构调整,散热产品向中高端散热产品转变,LED照明灯具逐步转向生产大功率照明灯具为主。为更合理地体现公司实际产能情况,将散热产品年产能调整至750万套,LED照明灯具年产能调整至250万套。(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工业 | 直接材料 | 447,371,270.75 | 86.54% | 811,207,290.24 | 87.29% | -44.85% |
工业 | 直接人工 | 14,660,940.25 | 2.84% | 35,920,343.95 | 3.87% | -59.18% |
工业 | 制造费用 | 54,931,903.72 | 10.62% | 82,214,744.94 | 8.85% | -33.18% |
合计 | 516,964,114.73 | 100.00% | 929,342,379.13 | 100.00% | -44.37% |
说明
报告期内消费电子行业市场需求持续疲软导致下游客户需求减少,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需求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产品产销量相应下降,导致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下降。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序号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或处置子公司方式 |
1 | 深圳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2 | 惠州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3 | 深圳市泰跃盛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新设 |
4 | 深圳市超频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5 | 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6 | 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51,417,787.14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3.8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69,883,469.06 | 11.00% |
2 | 客户二 | 33,465,353.94 | 5.27% |
3 | 客户三 | 19,439,822.99 | 3.06% |
4 | 客户四 | 15,352,212.40 | 2.42% |
5 | 客户五 | 13,276,928.75 | 2.09% |
合计 | -- | 151,417,787.14 | 23.84%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客户五为报告期内新增客户;公司与前五名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拥有利益情况。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19,566,023.12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7.6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65,841,900.00 | 11.28% |
2 | 供应商二 | 55,086,150.00 | 9.44% |
3 | 供应商三 | 42,816,753.26 | 7.33% |
4 | 供应商四 | 36,432,000.00 | 6.24% |
5 | 供应商五 | 19,389,219.87 | 3.32% |
合计 | -- | 219,566,023.12 | 37.61%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供应商一、供应商四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公司与前五名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供应商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拥有利益情况。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36,765,868.78 | 48,649,104.82 | -24.43%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
管理费用 | 86,603,329.09 | 96,579,659.49 | -10.33%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
财务费用 | 41,662,206.83 | 19,160,723.24 | 117.44% | 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40,108,341.46 | 37,004,562.86 | 8.39%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从含锂物料制取高品质锂盐工艺技术研究 | 开发含锂物料制取高品质锂盐工艺技术 | 研发、试产阶段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利用研究开发形成的制取高品质锂盐技术为后续生产高品质碳酸锂提供技术支持 |
大功率3DVC散热器的研发 | 开发大功率PC电脑芯片散热解决方案 | 研发、试产阶段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有助于解决PC电脑芯片高发热量问题,提升用户体验,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及品牌实力 |
单晶型高镍三元材料及其前驱体制备工艺技术研究 | 开发动力电池用单晶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生产技术,形成从前驱体到正极材料的完整产业化技术 | 研发、试产阶段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开发动力电池用高安全性、高比能量单晶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制备技术,为后续产品优化升级提供技术保障 |
新型四连杆一体机电脑的研发 | 开发新型四连杆一体机,把握国产化趋势 | 研发完成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开发新型四连杆一体机电脑对公司产品竞争力提升有着重大意义,在电脑硬件、软件国产化的发展过程中占有一席之地 |
高品质高镍三元材料及其前驱体生产工艺优化升级 | 开发动力电池用多晶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生产技术,形成从前驱体到正极材料的完整产业化技术 | 研发、试产阶段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开发高品质动力电池用三元正极材料制备技术,为公司拓展新兴市场提供技术保障 |
锻压一体式机箱的研发
锻压一体式机箱的研发 | 利用锻压工艺及箱体结构,实现弧形等结构设计 | 研发、试产阶段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有利于提升产品性能,打造高端品牌定位,提升市场份额和品牌形象 |
大功率芯片双泵水冷散热器的研发 | 打造行业领先水平的大功率电脑芯片散热整体解决方案 | 研发完成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开发大功率芯片双泵水冷散热器有利于增加公司技术储备,提升公司在散热领域核心竞争力。在保持现有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 |
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制备技术研究 | 开发用富锂锰基正极材料生产技术,形成从前驱体到正极材料的完整产业化技术 | 研发、试产阶段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开发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制备技术,为后续新产品推广利用提供技术保障 |
废旧三元材料修复再利用工艺研究 | 利用废旧三元正极材料直接修复再利用生产技术,形成正极材料产业化技术 | 研发、试产阶段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利用废旧三元正极材料直接修复再利用制备技术,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 |
4.5V高电压钴酸锂及其四氧化三钴工艺技术开发 | 开发高端电子消费产品用高电压钴酸锂正极材料生产技术,形成从前驱体到正极材料的完整产业化技术 | 研发、试产阶段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开发高端电子消费产品用高电压钴酸锂正极材料制备技术,为后续产品优化升级提供技术保障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90 | 176 | 7.95%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9.37% | 16.43% | 2.94%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50 | 47 | 6.38% |
硕士 | 10 | 9 | 11.11% |
博士 | 6 | 7 | -14.29% |
大专及以下 | 124 | 113 | 9.73%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42 | 34 | 23.53% |
30~40岁 | 78 | 78 | 0.00% |
40岁以上 | 70 | 64 | 9.38%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42,506,672.25 | 39,708,417.18 | 42,135,045.3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6.69% | 3.45% | 7.27%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2,398,330.79 | 2,703,854.32 | 4,487,948.57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5.64% | 6.81% | 10.65%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1.00% | 13.97% | -2.37%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4,573,413.92 | 1,065,760,219.81 | -38.5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4,234,441.60 | 1,209,976,068.20 | -45.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61,027.68 | -144,215,848.39 | 93.3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511,164.01 | 515,981,198.61 | -79.3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6,280,216.50 | 372,865,313.76 | 0.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9,769,052.49 | 143,115,884.85 | -288.5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9,469,112.58 | 907,437,108.77 | 9.0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7,274,237.86 | 713,014,643.07 | 11.8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2,194,874.72 | 194,422,465.70 | -1.1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1,080,067.89 | 196,082,781.59 | -146.45%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38.5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产品销量大幅减少,销售回款大幅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45.1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采购量大幅减少,采购支出大幅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93.3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支出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79.3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288.5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建资产增加、上年同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综合影响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46.4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建资产增加、上年同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综合影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计提大额减值影响净利润,但未影响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300,374.78 | 0.3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债务重组损失所致。 | 否 |
资产减值 | -245,594,376.75 | 66.28% | 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 否 |
营业外收入 | 2,900,832.59 | -0.78% | 主要系报告期内无需退回的应收账款所致。 | 否 |
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 | 8,116,735.43 | -2.19% | 主要系报告期内资产报废损失所致。 | 否 |
其他收益 | 7,742,513.36 | -2.0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发生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98,435,177.84 | 13.33% | 449,831,553.39 | 18.68% | -5.35%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设备款增加及偿还借款所致。 |
应收账款 | 281,658,252.25 | 12.58% | 382,190,696.92 | 15.87% | -3.29% | 本报告期无重大变化。 |
合同资产 | 3,281,823.35 | 0.15% | 8,766,052.00 | 0.36% | -0.2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质保金到期所致。 |
存货 | 272,414,534.06 | 12.17% | 416,558,877.79 | 17.30% | -5.1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8,674,137.41 | 0.39% | 11,643,654.26 | 0.48% | -0.09% | 本报告期无重大变化。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0.00% | 10,834,496.83 | 0.45% | -0.4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联营企业股权所致。 |
固定资产 | 422,250,904.78 | 18.86% | 464,382,501.79 | 19.28% | -0.42% | 本报告期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420,831,425.97 | 18.80% | 52,759,037.05 | 2.19% | 16.61% | 主要系报告期内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及5G散热项目增加在建工程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8,310,859.21 | 0.82% | 19,075,116.03 | 0.79% | 0.03% | 本报告期无重大变化。 |
短期借款 | 510,613,726.82 | 22.81% | 572,849,502.31 | 23.79% | -0.98% | 本报告期无重大变化。 |
合同负债 | 21,769,083.51 | 0.97% | 12,885,200.06 | 0.54% | 0.43% |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商品销售款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147,467,239.00 | 6.59% | 70,147,034.00 | 2.91% | 3.68% | 主要系报告期内长期借款融资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16,750,101.17 | 0.75% | 15,238,446.06 | 0.63% | 0.12% | 本报告期无重大变化。 |
应收款项融资 | 7,031,345.22 | 0.31% | 10,318,113.09 | 0.43% | -0.12% | 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21,726,716.07 | 0.97% | 45,504,133.28 | 1.89% | -0.92% | 主要系报告期内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预付货款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0,573,607.28 | 1.37% | 20,192,172.60 | 0.84% | 0.53% | 主要系报告期内保证金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925,924.82 | 0.18% | 6,725,722.81 | 0.28% | -0.10% | 主要系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59,934,521.29 | 2.68% | 38,362,471.73 | 1.59% | 1.0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
开发支出 | 4,181,183.12 | 0.19% | 2,703,854.32 | 0.11% | 0.0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研发项目新增支出所致。 |
商誉 | 6,587,552.12 | 0.29% | 41,568,481.29 | 1.73% | -1.44% | 主要系报告期内对炯达能源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所致。 |
应付票据 | 0.00 | 0.00% | 1,378,024.00 | 0.06% | -0.0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 | 5,372,434.78 | 0.24% | 15,703,913.17 | 0.65% | -0.41%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4,514,157.49 | 7.35% | 33,570,582.94 | 1.39% | 5.96% | 主要系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22,216,819.53 | 0.99% | 11,015,498.40 | 0.46% | 0.5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售后回租固定资产所致。 |
递延收益 | 15,281,985.73 | 0.68% | 6,586,862.93 | 0.27% | 0.41%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318,113.09 | -3,286,767.87 | 7,031,345.22 | |||||
上述合计 | 10,318,113.09 | -3,286,767.87 | 7,031,345.22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其他变动主要系公司持有的较高信用银行承兑汇票本期增减变动金额。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2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相关内容。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76,280,216.50 | 372,865,313.76 | 0.92%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
份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年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 52,424.52 | 52,424.52 | 11,689.34 | 36,918.14 | 16,393.77 | 16,393.77 | 31.27% | 0 | 不适用 | 0 |
2022年 |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 19,507.07 | 19,507.07 | 12,103.55 | 17,169.72 | 0 | 0 | 0.00% | 2,462.23 |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0 |
合计 | -- | 71,931.59 | 71,931.59 | 23,792.89 | 54,087.86 | 16,393.77 | 16,393.77 | 22.79% | 2,462.23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1、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816,14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9,999,906.7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754,716.9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245,189.7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1)110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7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02,26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4.81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29,245.2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070,749.5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39号《验资报告》验证。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6,918.14万元,鉴于该募投项目已经终止,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16,393.77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上 |
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7,169.72万元,合计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462.23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5、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7,169.72万元,合计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462.23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5、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5G散热工业园建设项目 | 是 | 42,000 | 34,424.52 | 11,689.34 | 18,905.39 | 54.92% | 已终止 | 不适用 | 是 | ||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8,000 | 18,000 | 0 | 18,012.7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一期子项目 | 否 | 19,507.07 | 19,507.07 | 12,103.55 | 17,169.72 | 88.02%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9,507.07 | 71,931.59 | 23,792.89 | 54,087.86 | -- | -- | 0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79,507.07 | 71,931.59 | 23,792.89 | 54,087.86 | -- | -- | 0 | 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2023年1月20日、2023年7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调整“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一期子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及原因为:根据《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本次项目用地、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由红河州政府负责,由于政府用地手续批复缓慢,政府代建工作启动时间较晚,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进度较慢;同时受宏观因素、社会经济因素等综合影响,项目厂房建设、人员往来、设备运输及安装进度等受到制约,项目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未如期交付,整体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所以调整了实施进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结合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整体的业务布局及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公司慎重讨论,同意终止实施“5G散热工业园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 不适用 |
用进展情况
用进展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00.3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1100105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5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结余资金12.75万元(系产生的利息,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G散热工业园建设项目 | 16,393.77 | 16,393.77 | 16,393.77 | 100.00% | 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6,393.77 | 16,393.77 | 16,393.77 | -- | -- | 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结合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整体的业务布局及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公司慎重讨论,同意终止实施“5G散热工业园建设项目”并将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该账户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账户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0,870 | 89,898.88 | 108.54 | 29,733.77 | -22,711.07 | -19,109.44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散热器生产、LED灯具生产 | 7,000 | 38,432.61 | 904.47 | 13,765.78 | -1,204.68 | -2,407.17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深圳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惠州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深圳市泰跃盛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新设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深圳市超频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圣比和成立于2001年
月
日,注册地在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八号洞灯泡厂内,注册资本为10,870万元,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3年度实现收入29,733.77万元,实现净利润-19,109.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24.96万元。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万元。惠州超频三成立于2012年
月
日,注册地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平西路
号,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散热器、LED灯具生产。2023年度实现收入13,765.78万元,实现净利润为-2,407.17万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为深圳市泰跃盛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方向为:聚焦锂离子电池材料及散热两大核心业务领域,充分把握新能源行业发展、消费电子国产替代带来的机遇,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一方面,布局正极材料产业链上游资源,优化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布局,进一步巩固从原料、正极材料到再生利用完整产业链优势,构建产业生态闭环,提高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保持在电子产品散热器件等领域的固有优势,挖掘散热领域市场机会,提高产品覆盖面;加快对电脑整机及周边产品业务的布局,从组装机厂商向系统厂商拓展,把握消费电子国产化替代契机。
(二)2024年主要经营计划
公司立足主业、持续创新,始终坚持“专业化、系统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为实现公司的战略和未来业务发展目标,2024年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完善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链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024年,公司将积极布局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链上游资源,保障关键原材料供应能力的同时,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下游客户需求变化,灵活调整产品结构,形成电池级碳酸锂与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协同发展的局面,积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将通过巩固现有原料来源、拓宽海外原料来源、完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等途径,为碳酸锂生产提供持续稳定的原料供
给。此外,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节奏,适时推进锂离子电池材料产线升级与产能扩建,助力公司加速拓展新能源动力汽车领域市场。
2、深化消费电子散热业务渠道建设,巩固行业领先优势2024年,公司消费电子散热业务将重点布局多元化营销渠道,坚持差异化品牌定位,深度挖掘消费者潜力,激发公司内生动力。公司将稳步拓展国内渠道,实现京东、天猫、拼多多等主流电商平台全覆盖,对直营店铺进行管理升级,针对不同平台特性导入适合的新产品新品类。其次,加速布局外贸渠道,加强重点区域市场开拓,优化海外产品结构,跟踪重点项目;加大跨境电商平台投入,持续扩充海外销售团队,推动海外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在深耕现有客户,积极拓展新客户及存量客户的增量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多渠道发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公司充分重视自主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体系建设,2024年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市场化为导向,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力度,加码布局核心技术领域,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及应用。公司计划对部分产线设备进行全面改造升级,优化生产流程和生产工艺,建设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促进公司产品向高端化、品质化、绿色化迈进;进一步推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营的深度融合,利用销售数据分析模型、经销商库存可视化管理等数智技术,提升对业务及管理的智慧化赋能能力,全方位提质增效;落实“双碳”战略,通过工艺升级、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等措施,实现污染物和碳排放双降,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4、持续优化内部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公司将持续优化经营管理方式,完善管理体系,加强精细化管理及过程控制等降本增效措施,稳步提升管理效能。持续优化目标管理体系,利用项目管理工具,加强跨部门协同,助力重点项目顺利落地,提升组织效率和执行力。强化内控、合规、内审和全面风险管控体系,加强库存产品、汇率波动、期货套期保值管理,持续保持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力度,防范和管控经营风险。持续加强管理梯队建设和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强化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公司发展新活力。
重要提示:该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对此应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行业竞争加剧风险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锂电材料、消费电子、LED照明领域,宏观经济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变化将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近几年来,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日益加剧,预计未来该行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另外,伴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面临的国内外市场开拓、原料价格波动、政策环境变化等各方面的不确定性也将持续增加。未来风险的影响程度和发生时间难以估测,如果任一风险集中释放或多个风险联合作用而公司应对不力,都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大幅或持续下滑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变化,降低政策和市场变化带来的风险;在加强质量管控和成本控制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客户的特点和要求,满足客户多方面的需求;协同发挥产品及产业链优势、品牌优势,持续强化公司服务能力、客户协同性、供应链管理能力,不断巩固和加强核心竞争力。
2、技术路线变动风险
锂电池是目前新能源行业的主流产品,按照不同的正极材料可以分为三元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锰酸锂电池等不同类型和技术路线。随着新能源行业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持续提高和改进,若未来因为技术更新迭代和突破,新能源行业的主流技术路线变更可能会对公司不利。如果该技术路线变化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造成较大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保持现有产品核心竞争力,加大对锂电池正极材料相关领域的前瞻性研究,加强技术研发、人员储备,以应对行业技术路线变动带来的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原材料价格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市场供需变动的影响,若未来公司上游原材料价格发生波动,将影响公司生产成本和主营业务产品价格的变化,进一步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会积极保持与上游原材料厂商的合作沟通,加强对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的分析、预判。同时,优化原材料库存管理,适时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下游产品的价格传导机制,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4、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可能保持较高水平,并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尽管公司主要客户相对稳定、资金实力较强、信用水平较高、资金回收有保障,但如若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导致资金回流出现困难,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或坏账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从制度和流程上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监控:建立客户信用评估体系,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给予不同的账期,及时催收;尤其是加强对账期较长的应收账款的催收和清理工作;同时加快优质客户培育,以防范坏账风险。
5、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风险
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现有业务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对投资项目进行了详细的市场调研及充分审慎的可行性研究,但仍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建设过程中主客观因素等影响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导致投资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效益的风险。如果项目无法实施或者不能达到预期效益,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加强与重要客户的深度合作,抢占市场机遇,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把握市场需求主动权。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措施规避风险,重视并关注项目的实施质量和进度,合理规划、有序调度,全力保障投资项目建设,抓住行业快速发展机遇。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5月19日 | 全景网网上路演互动平台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投资者 | 公司2022年度业绩情况 | 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519)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本着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精神,诚信经营并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义务,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同时,公司结合最新监管要求,在2023年修订和完善了包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在内的13份公司治理制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同时公司聘请专业律师见证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平等权利,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在股东大会上保障各位股东充分的发言权,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使其充分行使股东合法权利。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治理结构完整,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备,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公司的重大决策按《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规范自身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有关培训,能够持续关注公司运营状况,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谨慎决策。报告期内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合法,运作规范、高效。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制定了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完善董事会治理。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监事会召集、召开审议程序合法、运作高效规范。
(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已建立标准的绩效评价程序和体系,结合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工作业绩制定和执行薪酬方案,并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作相应修订及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考核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现有的考核及激励机制符合公司的发展现状。
(六)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投资者电话专线、专用电子信箱、互动易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回复投资者咨询和提问,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参与权,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良好关系,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度上市公司董办优秀实践案例”、第十八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优秀董事会”奖。
(七)公司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并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沟通,实现与客户、员工、股东、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维护各方权益,推进环境保护,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9.14% | 2023年05月17日 | 2023年05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9.13% | 2023年06月30日 | 2023年06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9.06% | 2023年11月14日 | 2023年11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3.32% | 2023年11月30日 | 2023年11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杜建军 | 男 | 56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2014年12月19日 | 2026年11月13日 | 0 | 0 | 0 | 0 | 0 | |
毛松 | 男 | 46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8年10月22日 | 2026年11月13日 | 0 | 0 | 0 | 0 | 0 |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0年11月06日 | 2026年11月13日 |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11月14日 | 2026年11月13日 | |||||||||
尧红莲 | 女 | 57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11月14日 | 2026年11月13日 | 64,800 | 0 | 0 | 0 | 64,800 | |
郭新梅 | 女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11月14日 | 2026年11月13日 | 0 | 0 | 0 | 0 | 0 | |
杨文 | 男 | 4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11月06日 | 2026年11月13日 | 0 | 0 | 0 | 0 | 0 | |
邹佳 | 女 | 30 | 监事 | 现任 | 2022年11月14日 | 2026年11月13日 | 0 | 0 | 0 | 0 | 0 |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3年11月14日 | 2026年11月13日 |
张维维
张维维 | 女 | 33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3年11月14日 | 2026年11月13日 | 0 | 0 | 0 | 0 | 0 | |
周志平 | 男 | 55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11月14日 | 2026年11月13日 | 0 | 0 | 0 | 0 | 0 | |
刘卫红 | 男 | 58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4年12月19日 | 2026年11月13日 | 506,250 | 0 | 0 | 0 | 506,250 | |
王军 | 男 | 43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17年12月15日 | 2026年11月13日 | 334,125 | 0 | 0 | 0 | 334,125 | |
张正华 | 男 | 56 | 原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2014年12月19日 | 2023年11月14日 | 11,481,750 | 0 | 0 | 0 | 11,481,750 | |
李光耀 | 男 | 58 | 原董事 | 离任 | 2014年12月19日 | 2023年11月14日 | 6,006,150 | 0 | 0 | 0 | 6,006,150 | |
宫兆辉 | 男 | 58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7年12月15日 | 2023年11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帅维 | 女 | 34 | 原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18年04月18日 | 2023年11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冯湘桥 | 男 | 57 | 原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2020年11月06日 | 2023年11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18,393,075 | 0 | 0 | 0 | 18,393,075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毛松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11月14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
尧红莲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11月14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
郭新梅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11月14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
邹佳 | 监事会主席 | 被选举 | 2023年11月14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通过 |
张维维 | 职工代表监事 | 被选举 | 2023年11月14日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周志平 | 监事 | 被选举 | 2023年11月14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
张正华 | 原董事、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11月14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李光耀 | 原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11月14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宫兆辉 | 原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11月14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帅维 | 原监事会主席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11月14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冯湘桥
冯湘桥 | 原职工代表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11月14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公司现有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各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1、杜建军: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一级工业设计师、照明器材工程师、广东省2012年度十大工业设计师、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曾任职于广东南和联合企业公司、深圳市孚龙电子有限公司,曾自主创业自营设计公司;现任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吉信泰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贺州信立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历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毛松: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高级经理、中国航油集团新源石化有限公司(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副总经理;历任公司监事、董事长特助、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3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尧红莲:女,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职称。曾任江西电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四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四通(江西)电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佛山市珠江传媒智慧驿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9月-2022年3月任公司审计总监,现任四通(江西)电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佛山市珠江传媒智慧驿站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4、郭新梅:女,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深圳新合程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经理、(香港)悦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锦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深圳市安华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5、杨文: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文先生曾出版了多个代表著作、发表了多篇论文,如《人民币国际化路径研究》(主编,中国金融出版社)《金融学》(第七版)(副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等,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多个科研立项项目。曾任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证券投资学教师,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统计系
主任、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艺术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公司现有监事3名,各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1、邹佳:女,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于公司人力行政部、战略合作中心,2020年9月至今任职于公司人力行政部。曾任公司监事,2023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张维维: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人事专员、绩效专员。202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高级绩效专员,2023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3、周志平: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职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2014年12月至2020年11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职于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4名,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杜建军先生,公司总经理(详见董事简历)。
2、毛松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详见董事简历)。
3、刘卫红: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一级照明设计师。曾任职于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广州石油化工总厂、深圳市蓝希格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加拿大多伦多3-lifecompany;2010年6月至今任职于公司,2014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4、王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第十五届至第十九届新财富金牌董秘,深圳市后备级领军人才。曾任公司法务部经理、监事会主席、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深圳市哈德胜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杜建军 |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否 |
合伙)
合伙)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杜建军 | 深圳市吉信泰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否 | ||
杜建军 | 贺州信立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否 | ||
杜建军 | 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否 | ||
杜建军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否 | ||
杜建军 | 深圳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否 | ||
杜建军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毛松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否 | ||
毛松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 | 否 | ||
毛松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云南圣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否 | ||
毛松 | 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否 | ||
毛松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是 | ||
毛松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益阳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常德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惠州市芯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深圳华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尧红莲 | 四通(江西)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否 | ||
尧红莲 | 佛山市珠江传媒智慧驿站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郭新梅 | 深圳市锦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是 | ||
郭新梅 | 深圳市安华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杨文 | 深圳大学 | 统计系主任 | 是 | ||
杨文 | 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艺术经济专业委员会 | 副主任 | 否 | ||
杨文 |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杨文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刘卫红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 否 | ||
王军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军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军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军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军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军 | 深圳市哈德胜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张维维 | 深圳市嘉乐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 | 无 |
职情况的说明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决定;在公司履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按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支付津贴。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津贴依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会务费据实报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盈利水平及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责等考核确定并发放。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已全额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职情况的说明
姓名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杜建军 | 男 | 56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96 | 否 |
毛松 | 男 | 46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73.57 | 否 |
尧红莲 | 女 | 57 | 董事 | 现任 | 1.04 | 否 |
郭新梅 | 女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4 | 否 |
杨文 | 男 | 4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否 |
邹佳 | 女 | 30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12.72 | 否 |
张维维 | 女 | 33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1.81 | 否 |
周志平 | 男 | 55 | 监事 | 现任 | 2.48 | 否 |
刘卫红 | 男 | 58 | 副总经理 | 现任 | 72 | 否 |
王军 | 男 | 43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72 | 否 |
张正华 | 男 | 56 | 原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52.33 | 否 |
李光耀 | 男 | 58 | 原董事 | 离任 | 0 | 否 |
宫兆辉 | 男 | 58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6.6 | 否 |
帅维 | 女 | 34 | 原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9.29 | 否 |
冯湘桥 | 男 | 57 | 原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8.9 | 否 |
合计 | -- | -- | -- | -- | 417.78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年01月20日 | 2023年01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年04月26日 | 2022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年06月14日 | 2023年06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3年07月31日 | 2023年07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3年08月28日 | 2023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2023年10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11月14日 | 2023年11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杜建军 | 7 | 6 | 1 | 0 | 0 | 否 | 3 |
张正华 | 6 | 5 | 1 | 0 | 0 | 否 | 3 |
李光耀 | 6 | 5 | 1 | 0 | 0 | 否 | 3 |
宫兆辉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杨文 | 7 | 3 | 4 | 0 | 0 | 否 | 4 |
毛松 | 1 | 1 | 0 | 0 | 0 | 否 | 2 |
尧红莲 | 1 | 1 | 0 | 0 | 0 | 否 | 2 |
郭新梅 | 1 | 1 | 0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高度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内部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相关意见。经全体董事充分沟通讨论形成的一致意见,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宫兆辉、杨文、李光耀 | 4 | 2023年04月15日 | 1、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审议《2022年度审计报告》;3、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审议《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8、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9、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10、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11、审议《2022年度审计部工作总结》;12、审议《2023年度审计部工作计划》。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11日 | 1、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2023年08月18日 | |||||||
1、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10月24日 | 1、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郭新梅、杨文、尧红莲 | 1 | 2023年11月14日 | 1、审议《关于豁免审计委员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 | 杨文、宫 | 2 | 2023年04 | 1、审议《关于2023年度独立 | 薪酬与考 | 无 | 不适用 |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兆辉、张正华 | 月15日 | 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3、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4、审议《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5、审议《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6、审议《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3年10月24日 | 1、审议《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外部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杨文、郭新梅、毛松 | 1 | 2023年11月14日 | 1、审议《关于豁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2、审议《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杜建军、宫兆辉、杨文 | 1 | 2023年10月24日 |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不适用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杜建军、郭新梅、杨文 | 1 | 2023年11月14日 | 1、审议《关于豁免提名委员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杜建军、杨文、张正华 | 1 | 2023年04月15日 | 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致 | 无 | 不适用 |
通过所有议案。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通过所有议案。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21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860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981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98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506 |
销售人员 | 96 |
技术人员 | 190 |
财务人员 | 33 |
行政人员 | 73 |
管理人员 | 83 |
合计 | 98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6 |
研究生 | 19 |
本科 | 154 |
大专 | 203 |
高中及以下 | 599 |
合计 | 981 |
2、薪酬政策
公司本着以人为本、鼓励艰苦奋斗和持续创新的经营理念,激发员工潜能、提升人才竞争优势,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有效的薪酬管理体系和绩效考核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了以岗位职责为核心、体现员工在公司的价值与贡献的职级职称设置和价值评估体系。不断优化薪酬制度,持续开展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坚持公平、竞争、激励的原则,以岗定薪,建立有效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员工个人和团队积极性;另一方面,公司建立健全员工福利保障体系,为
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促进员工价值观念与公司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3、培训计划
公司密切关注员工的成长和发展,根据企业文化及市场发展需求,持续优化与完善员工培训体系,为人才梯队建设提供后备力量。报告期内,公司定期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应届生培训营、企业文化培训、在岗业务技能培训、各体系认证培训及职业素养培训等在内的多种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员工岗位技能和专业水平。同时,加强后备人才梯队的储备工作,打造以能力、品格为先的人才遴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干部团队,促进组织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人力保证。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不适用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6,923,820.41 |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457,321,024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0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3日,公司将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4月3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4月9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0年4月17日为授予日,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633万股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0年5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后,公司实际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949.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21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0年5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后,公司实际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92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21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0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股票期权简称:超频JLC1,期权代码:036423,股票期权授予日:2020年4月17日,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21元/份,本次
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65人,实际授予数量为927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此议案已经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所涉及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93.6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9月15日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2年5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此议案已经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所涉及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72.4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5月25日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已经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2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该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5月9日办理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4年4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元/股)
(元/股) | 量 | 股) | |||||||||||
毛松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20,000 | 120,000 | 120,000 | 6.42 | ||||||||
刘卫红 | 副总经理 | 120,000 | 120,000 | 120,000 | 6.42 | ||||||||
王军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20,000 | 120,000 | 120,000 | 6.42 | ||||||||
张正华 | 原董事、副总经理 | 120,000 | 120,000 | 120,000 | 6.42 | ||||||||
李光耀 | 原董事 | 120,000 | 120,000 | 120,000 | 6.42 | ||||||||
合计 | -- | 600,000 | 0 | 600,000 | 0 | -- | 600,000 | -- | 0 | 0 | 0 | -- | 0 |
备注(如有) | 1、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票期权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其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期限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4年4月16日。2、上表中“报告期末市价”为2023年12月29日的收盘价。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以及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任务,结合目标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与激励。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且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持续强化董事会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内控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改善企业管理、增强风险防控、帮助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此外,公司通过不定期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合规学习培训,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
(2)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制度管理体系,主要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风险评估与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缺陷分析及认定管理规定》等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规配套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一些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为公司内部控制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3)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因违反内控制度导致的重大风险事件。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4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②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或需要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④内部控制监督无效。重要缺陷:①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按规定披露的;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的;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①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②重大经营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失误,产生重大经济损失;③公司重要技术资料、机密内幕信息泄密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④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严重流失;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以及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为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缺陷:①公司经营活动监管不全面,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可能;②经营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失误,产生较大经济损失;③公司重要技术资料保管不善丢失;④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以及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为较大缺陷未得到整改。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1%;重要缺陷: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1%;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0.5%。 |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1%;重要缺陷:资产总额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1%;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0.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中审众环认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4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
公司子公司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为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报告期内,相关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等环境保护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开展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报告期内,相关公司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及生产,建设项目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要求。排污许可证信息如下: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个旧圣比和 | 91532501731208737X001W | 2022-11-07至2027-11-06 |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个旧圣比和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 5个 | 厂区内 | 26.71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4.35吨 | / | 无 |
个旧圣比和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 2个 | 厂区内 | 17.75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3.79吨 | / | 无 |
个旧圣比和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 1个 | 厂区内 | 17.87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3.69吨 | /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报告期内,相关公司的污染防治设施、系统等均运行正常。产生的工业废水经MVR工艺脱氨脱重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再经沉淀池进行二级沉淀后,通过管道输送到东南面的建设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产生的生产废气经相应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按相关规定分类收集、合规暂存,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回收商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对应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厂界噪声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相关公司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部门完成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方案,配备足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相关公司已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同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相关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关排放要求。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公司一直重视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按要求进行环保投入,并及时足额缴纳了相应的环境保护税。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
公司坚持技术降本路线,积极开展节能技改工作,通过技术创新不断优化生产工艺,降低能耗,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生产环节产生的碳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遵循绿色发展理念,响应国家“双碳”目标,不断推进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工作,追求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对员工、客户、社会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1、公司党支部强化示范引领、突出机制构建、狠抓制度落实,以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为基础,对党建责任逐一落实主体,以制度落实的实际效果提升制度建设整体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党管人才,积极探索企业管理人才培育方法,“管培生”项目取得显著成效,为管理人才的储备及人才梯队的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公司党支部主导策划了《海洋文化引领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路径》、园区党委“两新名家讲堂”之《放眼全球,顺势而为》主题讲座、《海上丝绸之路的当代回声》艺术画展,切实激发党支部活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23年度,超频三党支部获得“龙城两新五星党支部”的荣誉。
2、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着力点,围绕企业文化“超越、尽责、共赢”为凝聚职工的纽带,积极开展文化活动,不断完善职工福利,紧抓企业人才培育,提升民主管理意识,从而凝练先进的企业文化理论、打造向心力与凝聚力的团队氛围、培育职工的社会公德与职业美德以及提升企业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2023年度,超频三工会获得“先进职工之家”的荣誉。
3、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为充分尊重和维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4、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取公司信息,并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开展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平台,帮助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通过公司网站、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有效地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
5、公司始终将守法经营作为公司运营的基本原则,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共赢。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诚信纳税,发展就业岗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用实际行动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保证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营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不向其他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近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不投资于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的业务,不经营有损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益的业务,不生产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的产品;如因任何原因引起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放弃此类同业竞争;2、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燕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持股或任职的,在继续持股或任职期间及不再持股或离职之日起三年内),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炯达能源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在与上市公司、炯达能源有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任职或拥有权益。本人/本企业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必须经上市公司批准同意。二、若违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赔偿上市公司或炯达能源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本承诺函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愿意就前述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
陈书 | 关于同业 |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 | 2018 | 2018 | 正常 |
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燕
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燕 | 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企业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在任何情况下,不会要求上市公司向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承诺函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年05月20日 | 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履行中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其他承诺 |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得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兼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保证上市公司在劳动、人事管理体系方面独立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二、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及住所,并独立于控股股东;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三、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独立、完整的组织架构,并规范运作;保证上市公司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四、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经营业务方面能够独立运作;保证除合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保证采取合法方式减少或消除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同一个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得在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及领取报酬。本承诺函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燕 | 其他承诺 |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得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含上市公司子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含上市公司子公司)领取薪酬,不得违反规定在外任职;保证上市公司在劳动、人事体系方面独立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二、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及住所,并独立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保证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三、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独立、完整的组织架构,并规范运作;保证上市公司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四、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经营业务方面能够独立运作;保证除合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保证采取合法方式减少或消除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上市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共用同一个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不得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得在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兼职及领取报酬。本承诺函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共用同一个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不得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得在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兼职及领取报酬。本承诺函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
戴永祥;窦林平;杜建军;宫兆辉;黄海燕;寇凤英;雷金华;李光耀;刘卫红;马永红;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帅维;王军;吴小员;叶伟欣;张魁;张正华;周志平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2、本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受刑事处罚;(2)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3)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4、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或曾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或曾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6、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7、本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燕 | 其他承诺 | 1、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民事、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2、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3、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愿意就前述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一、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二、本企业保证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承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 | 正常履行中 |
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31日 | ||||
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燕 | 其他承诺 | 一、本人/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二、本人/本企业保证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承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本人/本企业保证,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本企业将暂停转让本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本企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锁定;若本人/本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则本人/本企业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若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本企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锁定本公司所持的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戴永祥;窦林平;杜建军;宫兆辉;黄海燕;寇凤英;雷金华;李光耀;刘卫红;马永红;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帅维;王军;吴小员;叶 | 其他承诺 | 1、本企业/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应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伟欣;张魁;张正华;周志平
伟欣;张魁;张正华;周志平 | ||||||
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燕 | 其他承诺 | 1、本人/本企业已履行了炯达能源《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额出资义务,对拟注入上市公司之炯达能源的股权拥有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2、本人/本企业拟注入上市公司之炯达能源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本人持有炯达能源股权之情形;3、本人/本企业拟注入上市公司之炯达能源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代持安排,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亦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承诺函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愿意就前述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 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包括:1、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中,就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提名及投票选举,以及公司各项经营决策的事项)的各种会议提(议)案及表决,各方同意进行一致意思表示,在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方面始终保持一致行动。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且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一方拟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表决时,应事先就提案内容及表决与其他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果其他方对提案内容及表决有异议,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各方均应当继续进行协商,对提案内容及表决进行修改或调整,直至各方共同认可后,以其中一方的名义或各方共同的名义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相关提案及表决,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对议案做出相同的表决意见。如经充分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各方一致同意将提案交由董事会审议且各方一致同意在董事会上对该等提(议)案及表决共同投弃权票;董事会对该事项作出有效决议后,应由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的,各方一致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前述董事会通过的相关决议(议案)共同投赞成票。上述“一致行动”的事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各方共同向股东大会、提出同一提案,并在所有提案表决中采取一致意见。各方可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本协议他方代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2)各方共同向董事会提出同一提案,并在所有提案表决中采取一致意见。各方可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也可以委托本协议他方代为参加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3)各方共同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人选,并在所有候选人投票选举中采取一致意见。(4)各方在参与公司的其他经营决策活动中以及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等方面,意思表示保持一致。3、各方在保持一致的情况的同时,应当充分听取公司其他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得滥用自身的控制地位,侵害相关方的合法权益。4、一致行动的期限自签署之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有效。5、各方承诺,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协议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所有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缴纳100万元的违约金,各方中的其他任一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30天内缴纳前述违约金。前述违约金应全部上缴公司;如出现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且未按前述约定缴纳违约金的,则公司及本协议的任一守约方均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冻结退出方所持公司股份 | 2020年04月28日 | 2020年4月28日-2023年4月27日 | 履行完毕 |
等法律手段进行追缴,并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收取违约金,该违约金亦全部上缴公司。违约行为的发生并不影响一致行动协议的效力。
等法律手段进行追缴,并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收取违约金,该违约金亦全部上缴公司。违约行为的发生并不影响一致行动协议的效力。 |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将按轻重缓急投入散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以按上述计划投资以上项目,资金缺口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及时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以及使募集资金项目尽快产生效益,公司将视市场环境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先行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置换前期投入的资金。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 2015年03月18日 | 2015年3月18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杜建军、刘郁、张魁在此个别地及共同地、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承诺如下:1、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超频三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在与超频三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2、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之日起,本人或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超频三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将立即通知超频三,本人或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按照超频三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超频三,由超频三在同等条件下以公平合理的价格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超频三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3、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将不向与超频三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人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管理、商业机密等方面的帮助。4、本人承诺约束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按照本承诺函的要求从事或者不从事特定行为。5、本人承诺,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超频三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超频三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出具《声明与承诺》,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事宜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招股说明书等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超频三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超频三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戴永 | 其他承诺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 2015 | 2015 | 正常 |
祥;窦林平;杜建军;寇凤英;雷金华;李光耀;李娟;刘卫红;刘郁;任笛;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眭世荣;王军;叶伟欣;张魁;张正华;周志平
祥;窦林平;杜建军;寇凤英;雷金华;李光耀;李娟;刘卫红;刘郁;任笛;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眭世荣;王军;叶伟欣;张魁;张正华;周志平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郑重承诺如下: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本人将依法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本人能够证明本人没有过错的除外。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年04月16日 | 年4月16日-9999年12月31日 | 履行中 | |
戴永祥;杜建军;寇凤英;雷金华;李光耀;刘卫红;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叶伟欣;张魁;张正华 | 其他承诺 | (一)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净利润可能不会同步大幅增长,可能导致本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投资者面临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1、针对公司现有两大业务板块的具体情况、未来发展态势和主要经营风险点,强化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子产品新型散热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LED照明散热组件和消费电子散热配件。公司长期重视散热技术研发,在消费电子散热配件生产研发实践过程中,形成了如压固、扣FIN、无缝紧配等一系列核心技术,有效提升了产品散热性能,简化了产品生产工艺。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下游组装机、LED照明等应用电子产品行业的发展,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上升以及LED照明产业向专业化分工方向发展,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总体前景良好。然而,公司经营发展仍将受到来自于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下游行业市场需求下降、市场竞争、国际市场开拓、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方面的内外部经营风险。为强化主营业务,持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与持续盈利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公司将在保持现有大功率LED照明散热组件良好发展势头的基础上,通过新建项目、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不断向LED其他照明应用领域渗透,进而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扩大品牌影响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规模及综合实力的提升。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本次公司募投项目“散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在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内,通过建设集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员工宿舍楼及相应配套设施于一体的生产基地、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引进先进生产工艺,满足现有消费电子散热配件、LED照明散热组件产能规模的需求,同时针对LED照明散热组件产品进行扩产,并对产品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结构进行调整,满足LED照明散热组件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在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内,通过改善研发设计人员工作环境、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扩充研发设计团队,建设一流的产品与技术研发中心,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竞争力,是公司进一步拓展细分设计领域,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重要措施。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现有经营模式没有重大影响,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综合竞争优势。本次募投项目效益良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股东回报。3、加强管理层的激励和考核,提升管理效率。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努力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完善和改进公司的薪酬制度,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并加大人才培养和优秀人才的引进,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夯实基础。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审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5、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6、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公司将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在巩固和持续提升目前在消费电子散热配件及LED照明散热组件市场的竞争地位的基础上,加强变频器、新能源汽车等散热器市场的开拓,拓展收入增长空间,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实现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7、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投入。在现有技术研发的基础上,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的人力和资金投入,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公司在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及设备自动化改进等方面的科研实力,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承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了保障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承诺: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亦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未来公司拟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其他承诺 |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公司职工的利益,本人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在此个别地及共同地、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承诺如下:若超频三及/或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社保管理机构及/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超频三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就其部分员工补缴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社保费用及/或住房公积金,或者超频三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因社保问题及/或住房公积金问题被主管部门要求承担任何损失或处罚的,本人将及时、无条件地足额补偿超频三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的损失,以确保不会给超频三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带来任何经济损失。 | 2015年03月18日 | 2015年3月18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其他承诺 |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就惠州超频三的部分土地及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事项作出承诺如下:"若惠州超频三因上述房屋未能完善相关用地、报建等手续导致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限期拆除、没收房产等行政处罚,导致惠州超频三因此不能继续使用该等房产或产生任何其他损失的,我们将承担惠州超频三因不能继续使用该等房产而搬迁所产生的成本与费用,并对因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厂房及宿舍搬迁等事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足额、全面的经济补偿,亦确保不会因此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惠州超频三带来任何经济损失"。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其他承诺 |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租赁的房产出租方暂无法提供出租房产的产权证书,为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杜建军、刘郁夫妇、张魁在此个别地及共同地、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承诺如下:1、据本人的了解,上述房产目前未被纳入政府征地拆迁范围,在未来三年内,政府亦无针对相关土地的征地拆迁计划,超频三及凯强热传所租赁的上述房产应不存在被强制拆除或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拆迁等风险,超频三及凯强热传使用上述未提供产权证书的房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若超频三及凯强热传所租赁的上述房产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被强制拆除或被依法征收、征用或拆迁的,或因租赁合同提前被终止(不论该等终止基于任何原因而发生)而不能继续使用该等房产的,本人将承担超频三及凯强热传因不能继续承租该等房产而搬迁所产生的成本与费用,并对其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足额、全面的经济补偿,以确保不会因此给超频三及凯强热传带来任何经济损失。3、若超频三及凯强热传因租赁合同被有权部门认定为无效而与出租方产生诉讼、仲裁等纠纷或因租赁合同存在的法律瑕疵而与出租方或其他第三方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的,本人将承担超频三及凯强热传因该等纠纷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案件受理费等所有成本与费用,以保证超频三及凯强热传不因该等租赁合同可能存在的瑕疵而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或潜在的经济损失。 | 2015年03月18日 | 2015年3月18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郑重承诺如下: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或者司法部门认定后,本公司将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的调整。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其他承诺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郑重承诺如下: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及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促成公司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认定后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的调整。同时,本人将以二级市场价格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本人将依法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其他承诺 |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以下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19年12月20日 | 2019年12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其他承诺 |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分别作出承诺: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19年12月20日 | 2019年12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市超频三 | 分红承诺 | 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一)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 2022年 | 2022年 | 正常履行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现金分红的,每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二)在业绩保持增长的前提下,在完成现金股利分配后,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股本的30%时,公司可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实施以下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 04月08日 | 04月08日-2024年12月31日 | 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不适用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不适用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具体内容如下: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序号
序号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或处置子公司方式 |
1 | 深圳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2 | 惠州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3 | 深圳市泰跃盛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新设 |
4 | 深圳市超频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5 | 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6 | 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1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肖明明刘艳林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肖明明3年刘艳林5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超频三起诉朱恺、童莉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307民初21380号、(2022)粤03民终12116号、(2022)粤0307执18190号 | 3,488.35 | 否 | 已结案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6日作出(2021)粤0307民初2138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朱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超频三偿还债务3,265.13万元及其利息,判令朱恺支付律师费10万元。超频三和朱恺均已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超频三于2022年11月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朱恺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再审申请。 | 已执行完毕,共收到执行款3843.45万元 | 2021年07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
中投光电起诉云浮市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粤 | 1,277.06 | 否 | 一审已判决,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8日作出(2023)粤5302民初22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云浮市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投光电支付合同欠款及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5302民初228号、(2023)粤5302执保1155号
5302民初228号、(2023)粤5302执保1155号 | 逾期违约金合计1,277.06万元。超频三于2023年10月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
深圳市星源存储有限公司起诉深圳市源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309民初11247号、(2022)粤03民终15186号、(2023)粤0309执5160号 | 630.6 | 否 | 二审已判决,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1日作出(2021)粤0309民初1124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深圳市源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返还货款590.60万元及逾期利息、支付律师费10万元;深圳市源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开庭前提起反诉,反诉金额270.89万元,因未缴纳反诉案件受理费,法院按撤回反诉处理。深圳市源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已上诉,二审按源创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超频三于2023年1月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其他诉讼事项汇总(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 | 3,310.54 | 否 | 部分案件已结案,部分案件尚处于诉讼状态 | 部分案件已结案,部分尚未结案。 | 部分案件已执行完毕,部分案件在执行中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李光耀 | 董事 | 配偶短线交易 | 其他 | 出具警示函 | 2023年12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原董事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
整改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李光耀先生原任公司董事,并于2023年
月
日任期届满离任。李光耀先生及其亲属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后续将加强自身及近亲属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将进一步要求相关主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强化合法合规意识,严格规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严格遵守,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否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1、2022年3月18日、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包含但不限于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亿元,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2022年4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3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6,000万元。
2023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债权额为2,000万元。
2023年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10,000万元。
2023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保证书,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7,000万元。
2、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包含但不限于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9亿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3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6,000万元。
2023年7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36,400万元。
2023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5,000万元。
2023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主债权余额2,000万元。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 2022年03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 2022年04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www.cninfo.com.cn) |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 2023年01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 2023年01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 2023年02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 2023年03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 2023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 2023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 2023年05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 2023年06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 2023年07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 2023年09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 2023年10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存在租赁情况,所租赁场所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办公、厂房、员工宿舍等;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惠州超频三、炯达能源、超频三(国际)充分利用闲置资产,存在部分闲置资产对外进行出租,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31日 | 20,000 | 2021年11月15日 | 1,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各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31日 | 20,000 | 2021年11月22日 | 2,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批机器设备 | 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2日 | 7,000 | 2022年01月2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最后一笔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9日 | 55,000 | 2022年05月05日 | 3,760 | 连带责任保证 | 部分自有房产 | 各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9日 | 55,000 | 2022年05月26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9日 | 55,000 | 2022年06月0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部分自有房产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9日 | 55,000 | 2022年06月22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9日 | 55,000 | 2022年09月27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 | 2022年08月27 | 2,000 | 2022年09 | 1,100 | 连带责任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次日 | 是 | 否 |
公司
公司 | 日 | 月27日 | 保证 | 起三年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2日 | 7,000 | 2022年11月07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9日 | 55,000 | 2022年12月08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9日 | 55,000 | 2023年03月06日 | 5,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生效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9日 | 55,000 | 2023年03月29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9日 | 55,000 | 2023年04月28日 | 3,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7日 | 70,000 | 2023年06月3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云南圣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7日 | 70,000 | 2023年07月03日 | 5,12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批自有设备 |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的,保证期间顺延 | 否 | 否 |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7日 | 70,000 | 2023年08月25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部分自有房产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7日 | 70,000 | 2023年09月15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7日 | 70,000 | 2023年10月30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7日 | 70,000 | 2023年12月05日 | 2,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7日 | 70,000 | 2023年12月22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湖北省超频三 | 2023年 | 70,000 | 2023 | 1,100 | 连带 | 债务履行期限 | 否 | 否 |
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04月27日 | 年12月29日 | 责任保证 | 届满之日起三年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7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37,82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88,86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44,58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云南圣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1月20日 | 2,461 | 抵押 | 个旧圣比和部分自有房产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止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2,461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7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37,82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88,86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47,041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7.5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38,281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38,281 |
注:上述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事项已履行子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4 | 3 | 0 | 0 |
合计 | 4 | 3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1月20日、2023年7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调整“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一期子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一致性动人协议〉到期终止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后,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张魁先生三方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结合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整体的业务布局及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公司慎重讨论,拟终止实施“5G散热工业园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5、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杜建军先生、毛松先生、尧红莲女士、郭新梅女士、杨文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邹佳女士、周志平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张维维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选举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6、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监高购买了责任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7、报告期内,为聚焦公司核心业务,公司将持有的参股公司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给瀚铖(海南)投资有限公司,并于2023年5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8、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新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并于2023年7月11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
9、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西三吨锂业有限公司7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关联
方贺州信立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若女士合计持有的江西三吨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吨锂业”)73%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2024年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江西三吨锂业有限公司73%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三吨锂业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为整合公司LED照明板块业务资源,公司与深圳市云上聚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泰跃盛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跃盛合”)共同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新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23年4月19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其中,泰跃盛合为报告期内新设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伙企业。
同时,报告期内子公司深圳照明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23年4月23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
2、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降低管理成本,充分整合资源,公司决定注销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并分别于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0日完成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746,205 | 3.01% | 4,420,576 | 4,420,576 | 18,166,781 | 3.97%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3,746,205 | 3.01% | 4,420,576 | 4,420,576 | 18,166,781 | 3.97%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3,746,205 | 3.01% | 4,420,576 | 4,420,576 | 18,166,781 | 3.97%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3,574,819 | 96.99% | -4,420,576 | -4,420,576 | 439,154,243 | 96.0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43,574,819 | 96.99% | -4,420,576 | -4,420,576 | 439,154,243 | 96.0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00% | 0.0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00% | 0.00% | |||||||
4、其他 | 0.00% | 0.00% | |||||||
三、股份总数 | 457,321,024 | 100.00% | 0 | 0 | 457,321,024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离任后或任期届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按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参见“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张正华 | 8,611,312 | 2,870,438 | 11,481,75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在任期届满六个月后全部解锁。 | |
李光耀 | 4,504,612 | 1,501,538 | 6,006,15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在任期届满六个月后全部解锁。 | |
刘卫红 | 379,687 | 379,687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股份总数的25%。 | ||
王军 | 250,594 | 250,594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股份总数的25%。 | ||
尧红莲 | 0 | 48,600 | 48,60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股份总数的25%。 | |
合计 | 13,746,205 | 4,420,576 | 0 | 18,166,781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一致性动人协议〉到期终止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后,公司原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张魁先生三方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杜建军、刘郁夫妇累计可以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比例为17.61%。
2、报告期末,公司的总资产为22.39亿元,较2022年年末减少了7.04%,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89亿元,较2022年年末减少了19.59%。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9,41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2,39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刘郁 | 境内自然人 | 15.46% | 70,697,682 | 0 | 0 | 70,697,682 | 质押 | 34,510,000 | |||||||||
张魁 | 境内自然人 | 5.74% | 26,232,567 | -9,146,421 | 0 | 26,232,567 | 不适用 | 0 | |||||||||
张正华 | 境内自然人 | 2.51% | 11,481,750 | 0 | 11,481,750 | 0 | 不适用 | 0 | |||||||||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5% | 9,842,500 | 0 | 0 | 9,842,500 | 不适用 | 0 | |||||||||
云南智业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7% | 8,536,382 | 0 | 0 | 8,536,382 | 不适用 | 0 | |||||||||
李光耀 | 境内自然人 | 1.31% | 6,006,150 | 0 | 6,006,150 | 0 | 不适用 | 0 | |||||||||
黄海燕 | 境内自然人 | 1.31% | 5,970,014 | 3,600 | 0 | 5,970,014 | 不适用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2% | 5,111,650 | -16,549,900 | 0 | 5,111,650 | 不适用 | 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5% | 4,806,733 | 4,495,025 | 0 | 4,806,733 | 不适用 | 0 | |||||||||
云南产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 其他 | 1.02% | 4,682,567 | -1,993,000 | 0 | 4,682,567 | 不适用 | 0 |
有限公司-云南金种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公司-云南金种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云南产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金种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认购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成为前10名股东。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杜建军、刘郁为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杜建军为吉信泰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吉信泰富为杜建军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与杜建军、刘郁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杜建军、刘郁夫妇累计可以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比例为17.61%。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刘郁 | 70,697,682 | 人民币普通股 | 70,697,682 | |||
张魁 | 26,232,567 | 人民币普通股 | 26,232,567 | |||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9,84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842,500 | |||
云南智业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8,536,382 | 人民币普通股 | 8,536,382 | |||
黄海燕 | 5,970,014 | 人民币普通股 | 5,970,01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11,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11,65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06,733 | 人民币普通股 | 4,806,733 | |||
云南产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金种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82,567 | 人民币普通股 | 4,682,567 | |||
黄晓娴 | 4,384,336 | 人民币普通股 | 4,384,336 | |||
吁强 | 3,1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7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公司股东“吁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70,000股,通过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000,000股,合计持有3,170,000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数量合计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上海常春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杜建军 | 中国 | 否 |
刘郁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截至报告期末,杜建军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郁女士在公司总经办任职。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杜建军、刘郁 |
变更日期 | 2023年04月28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巨潮资讯网,《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7日 |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杜建军 | 本人 | 中国 | 否 |
刘郁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截至报告期末,杜建军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郁女士在公司总经办任职。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
原实际控制人名称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杜建军、刘郁 |
变更日期 | 2023年04月28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巨潮资讯网,《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7日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23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众环审字(2024)1100095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肖明明、刘艳林 |
审计报告正文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频三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超频三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超频三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2023年度,超频三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533.99万元,且各经营产品及服务存在差异化,其收入确认时点及方式口径不一,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及时点详见附注(五)34所述。而收入是超频三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为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023年度,超频三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533.99万元,且各经营产品及服务存在差异化,其收入确认时点及方式口径不一,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及时点详见附注(五)34所述。而收入是超频三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为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2、抽查重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方式及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按照产品类别对各月度的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并与以前期间进行比较;4、对本年记录的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核对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签收确认单(验收单),并实施期后回款检查,检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函证2023年度销售额以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并抽取部分重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检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6、对LED合同能源管理收入检查相应的合同约定的收益分享期、验收记录、双方盖章确认的收益分享表,检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以及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程序,并结合期后事项审计检查是否存在销售退回等情况,以确认销售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货原值35,430.68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189.23万元。由于存货余额重大,且跌价准备的确定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并评价公司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2、对存货实施监盘程序,关注是否存在残次毁损的存货;3、结合期末存货库龄检查,对库龄较长的产品实施分析性程序,结合产品状况考虑跌价的计提;4、获取并评价公司管理层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相关假设,取得存货跌价测试表,对存货跌价测试过程进行了复核;5、对比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与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评估存货跌价政策是否合理和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6、获取并查阅期末库存商品在手订单明细表,计算存货的订单覆盖率;7、获取各类存货期后结转明细,分析是否存在长期未流转的存货。 |
(三)商誉减值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七)19所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收购子公司产生的商誉为人民币11,589.45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超频三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 | 1、我们了解并评价超频三公司与识别资产减值迹象和测算可收回金额相关的内部控制;2、我们评估了管理层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所引入的重要参数和假设,包括我们对行业过去经营情况的了解及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和判断,并将历史财务数据、行业发展趋势与管理层做出的盈利预测数据进行了分 |
的账面价值。由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较为复杂,其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其中可能存在错误或潜在的管理层偏向的情况,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的账面价值。由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较为复杂,其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其中可能存在错误或潜在的管理层偏向的情况,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析比较,检查相关假设和方法的合理性;3、与管理层聘请的评估机构讨论资产组的认定,及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方法;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4、评价有关商誉的减值以及所采用的关键假设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5、复核管理层编制的商誉所属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表,比较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异,确认是否存在商誉减值情况。 |
四、其他信息超频三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超频三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超频三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超频三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超频三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
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超频三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超频三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超频三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肖明明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艳林中国·武汉2024年4月23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98,435,177.84 | 449,831,553.3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6,517,874.03 | 90,648,517.38 |
应收账款 | 281,658,252.25 | 382,190,696.92 |
应收款项融资 | 7,031,345.22 | 10,318,113.09 |
预付款项 | 21,726,716.07 | 45,504,133.2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0,573,607.28 | 20,192,172.6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72,414,534.06 | 416,558,877.79 |
合同资产 | 3,281,823.35 | 8,766,052.0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925,924.82 | 6,725,722.81 |
其他流动资产 | 59,934,521.29 | 38,362,471.73 |
流动资产合计 | 1,055,529,776.21 | 1,469,098,310.9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4,876,564.89 | 47,906,856.33 |
长期股权投资 | 10,834,496.8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8,674,137.41 | 11,643,654.26 |
固定资产 | 422,250,904.78 | 464,382,501.79 |
在建工程 | 420,831,425.97 | 52,759,037.0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8,310,859.21 | 19,075,116.03 |
无形资产 | 99,197,016.85 | 113,750,467.01 |
开发支出 | 4,181,183.12 | 2,703,854.32 |
商誉 | 6,587,552.12 | 41,568,481.29 |
长期待摊费用 | 33,172,782.83 | 39,821,823.9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0,957,283.07 | 65,630,448.6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4,137,499.92 | 68,964,571.2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83,177,210.17 | 939,041,308.74 |
资产总计 | 2,238,706,986.38 | 2,408,139,619.7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10,613,726.82 | 572,849,502.3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0.00 | 1,378,024.00 |
应付账款 | 242,596,432.81 | 226,561,836.0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1,769,083.51 | 12,885,200.0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115,930.14 | 10,406,587.69 |
应交税费 | 5,372,434.78 | 15,703,913.17 |
其他应付款 | 21,275,300.82 | 18,198,173.0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4,514,157.49 | 33,570,582.94 |
其他流动负债 | 68,906,732.05 | 85,164,479.96 |
流动负债合计 | 1,045,163,798.42 | 976,718,299.2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47,467,239.00 | 70,147,034.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 | 16,750,101.17 | 15,238,446.06 |
长期应付款 | 22,216,819.53 | 11,015,498.4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5,281,985.73 | 6,586,862.9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659,455.17 | 12,557,054.3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1,375,600.60 | 115,544,895.71 |
负债合计 | 1,256,539,399.02 | 1,092,263,194.9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57,321,024.00 | 457,321,02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62,059,803.15 | 761,993,861.5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5,015,883.36 | -3,481,077.46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997,318.89 | 14,997,318.8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40,334,646.11 | -841,817.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989,027,616.57 | 1,229,989,309.33 |
少数股东权益 | -6,860,029.21 | 85,887,115.4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82,167,587.36 | 1,315,876,424.7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238,706,986.38 | 2,408,139,619.73 |
法定代表人:杜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松会计机构负责人:毛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1,746,567.22 | 185,023,268.5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3,326,920.82 | 1,743,389.98 |
应收账款 | 121,844,337.76 | 184,743,766.25 |
应收款项融资 | 3,800,000.00 | |
预付款项 | 293,982,899.73 | 465,854,125.12 |
其他应收款 | 615,650,421.52 | 519,366,444.4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89,037.95 | |
存货 | 10,966,435.15 | 13,022,091.34 |
合同资产 | 331,598.13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031,458.60 | |
其他流动资产 | 9,297,207.61 | 2,838,461.33 |
流动资产合计
流动资产合计 | 1,186,814,789.81 | 1,379,754,603.6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52,400,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9,104,366.62 | |
长期股权投资 | 525,464,993.22 | 545,675,855.2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1,220,074.52 | 77,063,583.95 |
在建工程 | 134,395,963.72 | 29,101,651.0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4,063,357.28 | 25,872,007.0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601,133.04 | 22,436,263.1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913,233.26 | 26,299,417.6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65,277.08 | 1,746,736.2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94,124,032.12 | 789,699,880.88 |
资产总计 | 1,980,938,821.93 | 2,169,454,484.5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20,057,277.78 | 411,88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3,420,340.89 | 11,939,674.4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665,738.44 | 5,951,661.72 |
应付职工薪酬 | 2,088,897.97 | 3,677,804.80 |
应交税费 | 277,838.31 | 394,098.24 |
其他应付款 | 71,598,845.79 | 183,325,831.7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8,598,693.13 | 17,554,869.04 |
其他流动负债 | 259,979.59 | 2,015,678.40 |
流动负债合计 | 519,967,611.90 | 686,739,618.3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47,467,239.00 | 70,147,034.00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1,015,498.4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761,842.23 | 2,768,891.2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63,910.3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9,229,081.23 | 84,695,334.00 |
负债合计 | 669,196,693.13 | 771,434,952.3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57,321,024.00 | 457,321,02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85,397,806.75 | 885,320,606.7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997,318.89 | 14,997,318.89 |
未分配利润 | -45,974,020.84 | 40,380,582.5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11,742,128.80 | 1,398,019,532.2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980,938,821.93 | 2,169,454,484.56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35,339,910.01 | 1,150,336,797.34 |
其中:营业收入 | 635,339,910.01 | 1,150,336,797.3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745,717,811.32 | 1,153,899,416.72 |
其中:营业成本 | 534,703,351.74 | 945,787,542.9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874,713.42 | 6,717,823.37 |
销售费用 | 36,765,868.78 | 48,649,104.82 |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 | 86,603,329.09 | 96,579,659.49 |
研发费用 | 40,108,341.46 | 37,004,562.86 |
财务费用 | 41,662,206.83 | 19,160,723.24 |
其中:利息费用 | 45,055,563.07 | 27,174,421.94 |
利息收入 | 6,778,893.15 | 6,577,904.19 |
加:其他收益 | 7,742,513.36 | 14,163,379.2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00,374.78 | 2,617,407.2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6,802.82 | 284,341.1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67,123.2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232,437.60 | -885,783.1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5,594,376.75 | 5,401.3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67,967.31 | -2,560,245.1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65,330,544.39 | 9,310,416.84 |
加:营业外收入 | 2,900,832.59 | 1,170,036.96 |
减:营业外支出 | 8,116,735.43 | 1,188,190.3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70,546,447.23 | 9,292,263.46 |
减:所得税费用 | -17,287,495.73 | -929,288.1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3,258,951.50 | 10,221,551.59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3,258,951.50 | 10,221,551.5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9,492,828.50 | 19,358,045.84 |
2.少数股东损益 | -113,766,123.00 | -9,136,494.25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34,805.90 | 270,342.44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34,805.90 | 270,342.44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34,805.90 | 270,342.44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534,805.90 | 270,342.44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54,793,757.40 | 10,491,894.0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1,027,634.40 | 19,628,388.2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3,766,123.00 | -9,136,494.25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52 | 0.0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52 | 0.0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法定代表人:杜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松会计机构负责人:毛松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16,345,908.65 | 317,920,866.78 |
减:营业成本 | 159,246,040.51 | 266,843,636.17 |
税金及附加 | 766,546.07 | 1,056,312.97 |
销售费用 | 14,697,145.38 | 20,875,668.72 |
管理费用 | 29,143,893.08 | 34,550,458.28 |
研发费用 | 14,413,525.67 | 17,769,988.99 |
财务费用 | 15,145,757.22 | 5,255,718.57 |
其中:利息费用 | 18,681,376.76 | 10,515,697.57 |
利息收入 | 3,278,759.53 | 3,552,604.32 |
加:其他收益 | 3,270,413.27 | 2,542,316.3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14,462.39 | 34,521,418.4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6,802.82 | 284,341.1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67,123.2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250,249.09 | 6,440,553.4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5,575,523.00 | 882,990.0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43,370.92 | 333,201.88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4,292,951.39 | 15,822,439.92 |
加:营业外收入 | 624,710.84 | 563,153.06 |
减:营业外支出 | 64,088.86 | 1,128,661.6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3,732,329.41 | 15,256,931.36 |
减:所得税费用 | -7,377,726.02 | -3,666,639.0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354,603.39 | 18,923,570.3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354,603.39 | 18,923,570.3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6,354,603.39 | 18,923,570.39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13,300,711.25 | 1,000,862,923.40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419,998.84 | 28,069,030.7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852,703.83 | 36,828,265.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4,573,413.92 | 1,065,760,219.8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37,663,388.92 | 969,247,011.51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8,914,113.11 | 123,292,162.8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811,449.18 | 27,979,114.5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845,490.39 | 89,457,779.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4,234,441.60 | 1,209,976,068.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61,027.68 | -144,215,848.3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550,000.00 | 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21,700.92 | 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39,463.09 | 3,350,933.66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0 | 512,630,264.9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511,164.01 | 515,981,198.6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6,250,216.50 | 112,375,313.7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0.00 | 49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30,000.00 | 26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6,280,216.50 | 372,865,313.7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9,769,052.49 | 143,115,884.8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000,000.00 | 200,767,749.53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000,000.00 | 5,697,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68,469,112.58 | 706,669,359.24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9,469,112.58 | 907,437,108.7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68,712,604.82 | 632,265,599.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630,020.64 | 16,803,775.23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0.00 | 1,063,528.8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31,612.40 | 63,945,268.8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7,274,237.86 | 713,014,643.0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2,194,874.72 | 194,422,465.7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844,862.44 | 2,760,279.4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1,080,067.89 | 196,082,781.5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7,267,176.21 | 191,184,394.6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6,187,108.32 | 387,267,176.21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55,125,839.97 | 310,968,328.5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12,981.60 | 6,231,825.8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4,571,087.40 | 134,225,967.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1,409,908.97 | 451,426,122.1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6,743,928.39 | 326,904,940.6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782,031.63 | 31,857,625.5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81,296.43 | 2,648,763.3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7,641,939.29 | 516,627,859.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4,849,195.74 | 878,039,188.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6,560,713.23 | -426,613,066.3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550,000.00 | 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10,738.87 | 35,000,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157,840.10 | 27,16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137,074.42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0 | 512,630,264.9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1,118,578.97 | 547,794,499.3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0,200,637.21 | 40,730,921.5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70,206,979.33 | 49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0 | 26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0,407,616.54 | 301,220,921.5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289,037.57 | 246,573,577.8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195,070,749.53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16,121,205.00 | 542,288,679.85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6,121,205.00 | 737,359,429.3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92,407,862.32 | 507,650,63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131,468.81 | 7,654,224.7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60,341,773.9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7,539,331.13 | 575,646,628.6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1,418,126.13 | 161,712,800.7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79,749.18 | 2,325,046.14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66,701.29 | -16,001,641.7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5,010,268.51 | 141,011,910.2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1,743,567.22 | 125,010,268.51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57,321,024.00 | 761,993,861.51 | -3,481,077.46 | 14,997,318.89 | -841,817.61 | 1,229,989,309.33 | 85,887,115.46 | 1,315,876,424.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7,321,024.00 | 761,993,861.51 | -3,481,077.46 | 14,997,318.89 | -841,817.61 | 1,229,989,309.33 | 85,887,115.46 | 1,315,876,424.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941.64 | -1,534,805.90 | -239,492,828.50 | -240,961,692.76 | -92,747,144.67 | -333,708,837.4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34,805.90 | -239,492,828.50 | -241,027,634.40 | -113,766,123.00 | -354,793,757.40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8,221.64 | 58,221.64 | 21,018,978.33 | 21,077,199.9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8,221.64 | 58,221.64 | 18,978.33 | 77,199.9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2.本期 |
使用
使用 | |||||||||||||
(六)其他 | 7,720.00 | 7,720.00 | 7,72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7,321,024.00 | 762,059,803.15 | -5,015,883.36 | 14,997,318.89 | -240,334,646.11 | 989,027,616.57 | -6,860,029.21 | 982,167,587.3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30,618,755.00 | 591,421,193.24 | -3,751,419.90 | 13,104,961.85 | -18,307,506.41 | 1,013,085,983.78 | 95,109,705.85 | 1,108,195,689.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30,618,755.00 | 591,421,193.24 | -3,751,419.90 | 13,104,961.85 | -18,307,506.41 | 1,013,085,983.78 | 95,109,705.85 | 1,108,195,689.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702,269.00 | 170,572,668.27 | 270,342.44 | 1,892,357.04 | 17,465,688.80 | 216,903,325.55 | -9,222,590.39 | 207,680,735.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0,342.44 | 19,358,045.84 | 19,628,388.28 | -9,136,494.25 | 10,491,894.03 | ||||||||||
(二 | 26,7 | 169, | 195, | 2,32 | 198, |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02,269.00 | 222,310.04 | 924,579.04 | 7,790.98 | 252,370.0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6,702,269.00 | 168,368,480.53 | 195,070,749.53 | 5,697,000.00 | 200,767,749.5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61,921.11 | 761,921.11 | 71,195.55 | 833,116.66 | |||||||
4.其他 | 91,908.40 | 91,908.40 | -3,440,404.57 | -3,348,496.17 | |||||||
(三)利润分配 | 1,892,357.04 | -1,892,357.04 | -1,063,528.89 | -1,063,528.8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92,357.04 | -1,892,357.0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63,528.89 | -1,063,528.89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2.本期 |
使用
使用 | |||||||||||||
(六)其他 | 1,350,358.23 | 1,350,358.23 | -1,350,358.2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7,321,024.00 | 761,993,861.51 | -3,481,077.46 | 14,997,318.89 | -841,817.61 | 1,229,989,309.33 | 85,887,115.46 | 1,315,876,424.79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57,321,024.00 | 885,320,606.78 | 14,997,318.89 | 40,380,582.55 | 1,398,019,532.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7,321,024.00 | 885,320,606.78 | 14,997,318.89 | 40,380,582.55 | 1,398,019,532.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7,199.97 | -86,354,603.39 | -86,277,403.42 | |||||||||
(一)综合收 | -86,354,603.39 | -86,354,603.39 |
益总额
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7,199.97 | 77,199.9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7,199.97 | 77,199.9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
结转
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 | 457,321,024. | 885,397,806. | 14,997,318.8 | -45,974 | 1,311,742,12 |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 00 | 75 | 9 | ,020.84 | 8.8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30,618,755.00 | 716,119,009.59 | 13,104,961.85 | 23,349,369.20 | 1,183,192,095.6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30,618,755.00 | 716,119,009.59 | 13,104,961.85 | 23,349,369.20 | 1,183,192,095.6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702,269.00 | 169,201,597.19 | 1,892,357.04 | 17,031,213.35 | 214,827,436.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923,570.39 | 18,923,570.3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6,702,269.00 | 169,201,597.19 | 195,903,866.19 | |||||||||
1.所有者 | 26,702,269.0 | 168,368,480. | 195,070,749. |
投入的普通股
投入的普通股 | 0 | 53 | 5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33,116.66 | 833,116.6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92,357.04 | -1,892,357.0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92,357.04 | -1,892,357.0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7,321,024.00 | 885,320,606.78 | 14,997,318.89 | 40,380,582.55 | 1,398,019,532.22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5年4月27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取得注册号为440301217461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74117464B。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7,321,024.00元,股本为人民币457,321,024.00元,股本情况详见附注七、37。
1、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黄阁北路475号天安数码城创业园1号厂房A701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4栋B座7楼
2、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集团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下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电子产品新型散热器件、LED产业链相关业务,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为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及重点战略业务。
3、母公司以及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本公司为自然人控股,无控股母公司,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刘郁、杜建军夫妇。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04月23日决议批准报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孙公司及结构化主体共32户,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4户、减少2户,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0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研究开发支出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4“收入”等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本年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金额≥10万人民币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收入金额占集团总收入≥10%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金额≥300万人民币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集团享有现时权利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集团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集团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集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集团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集团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
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和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
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
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
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2、应收票据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
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应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13、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
组合1: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 | 本组合以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业务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2: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 | 本组合以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业务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3:LED合同能源管理 | 本组合以LED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4:锂电池正极材料 | 本组合以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5: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
合同资产: | |
参照应收账款组合: |
14、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参照应收票据组合划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参照应收账款组合划分。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应收保证金及押金 |
组合2 | 应收备用金 |
组合3 | 应收非关联公司的往来款 |
组合4 | 应收其他款项 |
组合5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6、合同资产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质保金 | 本组合为质保金 |
组合2:其他 | 本组合为业主尚未结算的建造工程款项 |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合同履约成本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8、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集团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均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20、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21、长期应收款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
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8“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年 | 5% | 2.375%-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20年 | 4%、5% | 4.75%-12.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年 | 5% | 11.875%-19% |
合同能源管理资产 | 年限平均法 | 4-10年 | 0% | 10%-25% |
①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②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③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8“长期资产减值”。
④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建造或改造类在建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达预期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合同能源管理类在建工程在竣工验收开始分享收益时结转为为固定资产,生产设备类在建工程在产线调试完成且试生产形成稳定合格的产品时结转为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8“长期资产减值”。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集团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使用年限为使用寿命;非专利技术、电脑软件,以预期能够给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作为使用寿命。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材料费用、折旧费用与摊销费用、中介服务费、办公费用、其他费用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8“长期资产减值”。
28、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费、模具。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30、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2、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33、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集团内,另一在本集团外的,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4、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
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本公司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LED合同能源管理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销售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内销业务:(a)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销售收入,在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b)LED照明亮化工程销售收入,如不提供安装服务在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如提供安装以取得项目监理单位和管理公司提供的工程进度证明书时确认项目收入;(c)PC配件贸易收入,为主要责任人则按照以客户签收时点以总额法确认收入,如为代理人则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d)LED合同能源管理收入,根据LED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验收确认的节能效益计算及分享表中约定的分享节能量与市场的电价,按月确认收入。如收款额存在调整的,按实际应收取的款项确认收入;(e)锂电池正极材料销售收入,在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主要采用离岸价结算,货物经商检、报关并取得出口报关单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本公司在交易的履约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投入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提供劳务履约进度的方法: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②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5、合同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二)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当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一)减(二)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时,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五、24“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
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人民币50,000元或者5,000美元的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债务重组
本集团作为债权人参与债务重组时,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进行债务重组的,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取得抵债资产为金融资产的,其初始计量金额的确定原则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之“(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中的相应内容;取得抵债资产为非金融资产的,其初始计量金额为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其他可直接归属成本之和。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集团根据合同的实质性修改情况,判断是否终止确认原债权,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债权,或者重新计算该债权的账面余额。
本集团作为债务人参与债务重组时,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进行债务重组的,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负债符合终止确认条件(详见本附注五中关于相关资产、负债终止确认条件的相关内容)时予以终止确认,按照所转为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对其进行计量(在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估计时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权益工具的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集团根据合同的实质性修改情况,判断是否终止确认原债务,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债务,或者重新计算该债务的账面余额。针对债务重组中被豁免的债务,只有在本集团不再负有偿债现时义务时才能终止确认该部分被豁免债务并确认债务重组利得。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83,265.60 |
同上。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83,265.60 |
(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涉及调整数据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 62,547,183.04 | 65,630,448.64 | 3,083,265.60 |
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 | 9,473,788.72 | 12,557,054.32 | 3,083,265.60 |
41、其他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五、34、“收入”所述,本集团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本集团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
①租赁的识别
本集团在识别一项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且客户控制了该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权。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资产的性质、实质性替换权、以及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在该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能够主导该资产的使用。
②租赁的分类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分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③租赁负债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时,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量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对使用的折现率以及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进行估计。在评估租赁期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等。不同的判断及估计可能会影响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并将影响后续期间的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集团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集团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6)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7)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余额为人民币890,301.92元。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业务的前景和目前的发展良好,市场对以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的反应也证实了管理层之前对这一项目预期收入的估计。但是日益增加的竞争也使得管理层重新考虑对市场份额和有关产品的预计毛利等方面的假设。经过全面的检视后,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即使在产品回报率出现下调的情况下,仍可以全额收回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本集团将继续密切检视有关情况,一旦有迹象表明需要调整相关会计估计的假设,本集团将在有关迹象发生的期间作出调整。
(9)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10)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1)预计负债
本集团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的情况下,本集团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集团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集团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集团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2)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的董事会已成立估价委员会(该估价委员会由本集团的首席财务官领导),以便为公允价值计量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集团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本集团会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估价委员会与有资质的外部估价师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首席财务官每季度向本集团董事会呈报估价委员会的发现,以说明导致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发生波动的原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0%、3%、6%、9%、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0%、3%、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7%计缴 | 5%、7% |
企业所得税 | 详见下表 | 15%、16.5%、18%、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2% | 2% |
房产税 | 按应纳税房产余值的1.2%及应纳税租金收入的12% | 1.2%、12% |
土地使用税 | 按土地使用面积3.00元/㎡、4.00元/㎡、7.00元/㎡计缴土地使用税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 |
超频三精密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瑞安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 | 25%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 18% |
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5% |
惠州市芯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常德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 | 25% |
益阳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泰跃盛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人的不同身份适用相应税率和税种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星源存储有限公司 | 25% |
盛达威科技有限公司 | 16.5%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15% |
惠州市超频三全周光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太原市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15% |
云南圣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深圳华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湖南省超频三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25% |
超频三(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 16.5% |
深圳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惠州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超频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取得编号为GR202144200093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2)本公司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取得编号为GR20224400007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取得编号为GR202344208066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子公司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收入暂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根据财税【2013】106号免征增值税)。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3年第77号),子公司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现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本公司子公司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取得编号为GR202133006488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7)本公司子公司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所在地为白俄罗斯中白工业园,法定税率为18%。自2019年1月1日施行新税法规定对于园区内居民企业自产自销销售产生的利润到2049年免缴企业所得税,对于进口及外采的产品销售产生的利润按9%缴纳企业所得税。
(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取得编号为GR202143001813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取得编号为GR20214200362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1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取得编号为GR202353000236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1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云南圣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云南省,符合有关要求,本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超频三精密科技(惠州)有限公司、瑞安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益阳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常德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市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1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3年9月发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41,367.17 | 37,271.75 |
银行存款 | 294,023,149.90 | 383,630,478.53 |
其他货币资金 | 4,170,660.77 | 66,163,803.11 |
合计 | 298,435,177.84 | 449,831,553.3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5,166,510.72 | 6,079,839.26 |
其他说明:
(1)其他货币资金
项目 | 年末余额(元) | 年初余额(元) |
票据保证金 | 5,374.02 | 689,012.00 |
保函保证金 | 967,818.80 | 1,852,171.85 |
借款保证金 | 1,000,000.00 | 60,000,000.00 |
电商账户保证金 | 3,000.00 | 14,000.00 |
电商及第三方结算账户资金 | 2,194,467.95 | 3,608,619.26 |
合计 | 4,170,660.77 | 66,163,803.11 |
注:①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264,280.25元为冻结资金,7,596.45元为受限资金,其他货币资金1,976,192.82元为受限的货币资金,均已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扣除。
②存放在境外的款项5,166,510.72元为本公司的境外子公司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年末货币资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000.00 | |
其中: | ||
其中:理财产品 | 30,000.00 | |
其中: | ||
合计 | 30,000.00 |
其他说明: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9,427,174.03 | 89,193,517.38 |
商业承兑票据 | 7,310,000.00 | 1,500,000.00 |
坏账准备 | -219,300.00 | -45,000.00 |
合计 | 76,517,874.03 | 90,648,517.3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76,737,174.03 | 100.00% | 219,300.00 | 0.29% | 76,517,874.03 | 90,693,517.38 | 100.00% | 45,000.00 | 0.05% | 90,648,517.38 |
其中: | ||||||||||
银行承 | 69,427,1 | 90.47% | 69,427,1 | 89,193,5 | 98.35% | 89,193,5 |
兑汇票
兑汇票 | 74.03 | 74.03 | 17.38 | 17.38 | ||||||
商业承兑汇票 | 7,310,000.00 | 9.53% | 219,300.00 | 3.00% | 7,090,700.00 | 1,500,000.00 | 1.65% | 45,000.00 | 3.00% | 1,455,000.00 |
合计 | 76,737,174.03 | 100.00% | 219,300.00 | 76,517,874.03 | 90,693,517.38 | 100.00% | 45,000.00 | 90,648,517.3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19,300.0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69,427,174.03 | ||
商业承兑汇票 | 7,310,000.00 | 219,300.00 | 3.00% |
合计 | 76,737,174.03 | 219,30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45,000.00 | 174,300.00 | 219,300.00 | |||
合计 | 45,000.00 | 174,300.00 | 219,3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024,000.00 |
合计 | 3,024,000.00 |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6,365,657.80 | 54,790,467.19 |
合计 | 46,365,657.80 | 54,790,467.19 |
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4,460,932.50 | 242,138,853.27 |
1至2年 | 54,850,605.01 | 58,173,772.04 |
2至3年 | 35,166,214.23 | 62,356,158.40 |
3年以上 | 81,997,541.18 | 73,914,405.60 |
3至4年 | 47,207,537.95 | 38,565,698.91 |
4至5年 | 33,851,170.82 | 627,109.65 |
5年以上 | 938,832.41 | 34,721,597.04 |
合计 | 346,475,292.92 | 436,583,189.3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4,266,104.66 | 7.00% | 22,024,435.81 | 90.76% | 2,241,668.85 | 48,819,259.14 | 11.18% | 19,735,224.80 | 40.43% | 29,084,034.34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2,209,188.26 | 93.00% | 42,792,604.86 | 13.28% | 279,416,583.40 | 387,763,930.17 | 88.82% | 34,657,267.59 | 8.94% | 353,106,662.58 |
其中: | ||||||||||
组合1: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 | 190,115,108.15 | 54.87% | 39,026,601.06 | 20.53% | 151,088,507.09 | 237,017,046.46 | 54.29% | 30,460,208.86 | 12.85% | 206,556,837.60 |
组合2: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 | 60,731,693.40 | 17.53% | 2,432,468.30 | 4.01% | 58,299,225.10 | 62,989,441.92 | 14.43% | 3,130,934.27 | 4.97% | 59,858,507.65 |
组合3:LED合同能源管理 | 23,140,381.31 | 6.68% | 694,211.44 | 3.00% | 22,446,169.87 | 9,416,374.49 | 2.16% | 282,491.23 | 3.00% | 9,133,883.26 |
组合4:锂电池正极材料 | 48,222,005.40 | 13.92% | 639,324.06 | 1.33% | 47,582,681.34 | 78,341,067.30 | 17.94% | 783,633.23 | 1.00% | 77,557,434.07 |
合计 | 346,475,292.92 | 100.00% | 64,817,040.67 | 281,658,252.25 | 436,583,189.31 | 100.00% | 54,392,492.39 | 382,190,696.9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2,024,435.81元
单位:元
名称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宝世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44,390.00 | 144,390.00 | ||||
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 | 151,915.94 | 151,915.94 | ||||
IHQImportGmbH | 8,533,199.33 | 8,533,199.33 | 8,533,199.33 | 8,533,199.33 | 100.00%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MediaRangeGmbH | 144,888.74 | 144,888.74 | 144,888.74 | 144,888.74 | 100.00%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LeliGroupHoldingbv | 122,879.57 | 122,879.57 | 122,879.57 | 122,879.57 | 100.00%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Intenso | 1,749,505.09 | 1,749,505.09 | 1,749,505.09 | 1,749,505.09 | 100.00%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朱恺) | 32,656,166.72 | 7,293,552.00 | ||||
杭州祥生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510,567.56 | 453,170.27 | 1,510,567.53 | 1,208,454.02 | 80.00% | 可收回性低 |
杭州祥生弘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7,594.74 | 20,278.42 | 67,594.75 | 54,075.80 | 80.00% | 可收回性低 |
浙江祥磊泽义贸易有限公司 | 1,357,368.26 | 407,210.48 | 1,357,368.26 | 1,085,894.61 | 80.00% | 可收回性低 |
绍兴祥生弘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986,386.94 | 595,916.08 | 2,769,074.42 | 2,215,259.54 | 80.00% | 可收回性低 |
衢州祥生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94,396.25 | 118,318.88 | 400,860.28 | 320,688.22 | 80.00% | 可收回性低 |
绍兴祥生弘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102,879.00 | 4,082,303.20 | 80.00% | 可收回性低 | ||
朗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507,287.69 | 2,507,287.69 | 100.00% | 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
合计 | 48,819,259.14 | 19,735,224.80 | 24,266,104.66 | 22,024,435.8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9,026,601.06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47,837,555.10 | 1,435,126.65 | 3.00% |
1年至2年(含2年) | 45,079,641.69 | 4,507,964.16 | 10.00% |
2年至3年(含3年) | 29,477,432.89 | 5,895,486.59 | 20.00% |
3年至4年(含4年) | 35,515,018.93 | 10,654,505.68 | 30.00% |
4年至5年(含5年) | 31,343,883.13 | 15,671,941.57 | 50.00% |
5年以上 | 861,576.41 | 861,576.41 | 100.00% |
合计 | 190,115,108.15 | 39,026,601.0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组合以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432,468.3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1年以内(含1年) | 50,814,822.17 | 1,016,296.45 | 2.00% |
1年至2年(含2年) | 7,598,633.96 | 911,836.08 | 12.00% |
2年至3年(含3年) | 1,098,934.98 | 175,829.59 | 16.00% |
3年至4年(含4年) | 1,142,046.29 | 251,250.18 | 22.00% |
5年以上 | 77,256.00 | 77,256.00 | 100.00% |
合计 | 60,731,693.40 | 2,432,468.3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组合以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94,211.44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3,140,381.31 | 694,211.44 | 3.00% |
合计 | 23,140,381.31 | 694,211.4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组合以LED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39,324.06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46,732,535.40 | 490,377.06 | 1.05% |
其中:6个月以内 | 46,156,242.60 | 461,562.42 | 1.00% |
7-12个月 | 576,292.80 | 28,814.64 | 5.00% |
1年至2年(含2年) | 1,489,470.00 | 148,947.00 | 10.00% |
合计 | 48,222,005.40 | 639,324.0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组合以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4,392,492.39 | 20,790,739.11 | 7,293,552.00 | 3,072,638.83 | 64,817,040.67 | |
合计 | 54,392,492.39 | 20,790,739.11 | 7,293,552.00 | 3,072,638.83 | 64,817,040.6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朱恺) | 7,293,552.00 | 诉讼执行 | 执行回款 | 综合分析诉讼判决结果和财产保全等情况 |
合计
合计 | 7,293,552.00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072,638.83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宝世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货款 | 144,390.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 | 货款 | 151,915.94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湖北永兴机电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货款 | 259,879.6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深圳市彬赢光电有限公司 | 货款 | 959,841.65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货款 | 587,728.44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武汉鸿海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货款 | 274,832.7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杭州广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货款 | 300,000.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合计 | 2,678,588.33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1,484,701.54 | 0.00 | 21,484,701.54 | 5.98% | 5,432,534.47 |
第二名 | 17,898,566.71 | 0.00 | 17,898,566.71 | 4.98% | 8,949,283.36 |
第三名 | 16,797,100.00 | 0.00 | 16,797,100.00 | 4.67% | 167,971.00 |
第四名 | 14,690,342.26 | 0.00 | 14,690,342.26 | 4.09% | 440,710.27 |
第五名 | 12,470,400.02 | 0.00 | 12,470,400.02 | 3.47% | 2,212,919.34 |
合计 | 83,341,110.53 | 0.00 | 83,341,110.53 | 23.19% | 17,203,418.44 |
5、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11,009,000.09 | 1,653,852.51 | 9,355,147.58 | 16,812,409.23 | 3,059,114.24 | 13,753,294.99 |
工程项目合同资产 | 1,857,455.01 | 152,557.70 | 1,704,897.31 | 4,727,363.78 | 141,820.91 | 4,585,542.87 |
减: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附注七、22) | -9,182,913.79 | -1,404,692.25 | -7,778,221.54 | -10,568,273.81 | -995,487.95 | -9,572,785.86 |
合计 | 3,683,541.31 | 401,717.96 | 3,281,823.35 | 10,971,499.20 | 2,205,447.20 | 8,766,052.0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82,687.47 | 3.63% | 234,806.24 | 30.00% | 547,881.23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866,455.10 | 100.00% | 1,806,410.21 | 14.04% | 11,060,044.89 | 20,757,085.54 | 96.37% | 2,966,128.91 | 14.29% | 17,790,956.63 |
其中: | ||||||||||
组合1: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 | 12,844,555.10 | 99.83% | 1,802,906.21 | 14.04% | 11,041,648.89 | 18,580,112.65 | 86.26% | 2,774,007.00 | 14.93% | 15,806,105.65 |
组合2: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 | 21,900.00 | 0.17% | 3,504.00 | 16.00% | 18,396.00 | 2,176,972.89 | 10.11% | 192,121.91 | 8.83% | 1,984,850.98 |
合计 | 12,866,455.10 | 1,806,410.21 | 11,060,044.89 | 21,539,773.01 | 3,200,935.15 | 18,338,837.8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绍兴祥生弘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82,687.47 | 234,806.24 | ||||
合计 | 782,687.47 | 234,806.2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802,906.21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959,398.79 | 58,781.96 | 3.00% |
1年至2年(含2年) | 6,799,630.74 | 679,963.07 | 10.00% |
2年至3年(含3年) | 1,819,875.97 | 363,975.19 | 20.00% |
3年至4年(含4年) | 2,163,194.10 | 648,958.24 | 30.00% |
4年至5年(含5年) | 102,455.50 | 51,227.75 | 50.00% |
合计 | 12,844,555.10 | 1,802,906.2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组合以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504.00元
单位:元
名称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2年至3年(含3年) | 21,900.00 | 3,504.00 | 16.00% |
合计 | 21,900.00 | 3,504.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组合以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应收质保金 | -1,405,261.73 | |||
工程项目合同资产 | 10,736.79 | |||
合计 | -1,394,524.94 | —— |
6、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7,031,345.22 | 10,318,113.09 |
合计 | 7,031,345.22 | 10,318,113.09 |
(2)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项目 | 年初余额(元) | 本年变动(元) | 年末余额(元)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应收票据 | 10,318,113.09 | 0.00 | -3,286,767.87 | 0.00 | 7,031,345.22 | 0.00 |
合计 | 10,318,113.09 | 0.00 | -3,286,767.87 | 0.00 | 7,031,345.22 | 0.00 |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0,573,607.28 | 20,192,172.60 |
合计 | 30,573,607.28 | 20,192,172.60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5,942,725.63 | 10,073,843.29 |
备用金借支 | 2,243,199.05 | 2,202,501.66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2,918,847.94 | 14,626,514.79 |
其他 | 6,339,187.12 | 4,203,485.63 |
减:坏账准备 | -6,870,352.46 | -10,914,172.77 |
合计 | 30,573,607.28 | 20,192,172.60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3,544,018.38 | 10,249,032.35 |
1至2年 | 1,267,838.45 | 6,316,296.67 |
2至3年 | 3,898,249.72 | 7,028,648.98 |
3年以上 | 8,733,853.19 | 7,512,367.37 |
3至4年 | 6,026,400.44 | 2,503,286.75 |
4至5年 | 1,904,852.75 | 2,512,388.62 |
5年以上 | 802,600.00 | 2,496,692.00 |
合计 | 37,443,959.74 | 31,106,345.37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674,953.69 | 17.83% | 6,562,662.40 | 98.32% | 112,291.29 | 15,243,297.83 | 49.00% | 10,755,704.45 | 70.56% | 4,487,593.38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769,006.05 | 82.17% | 307,690.06 | 1.00% | 30,461,315.99 | 15,863,047.54 | 51.00% | 158,468.32 | 1.00% | 15,704,579.22 |
其中: | ||||||||||
合计 | 37,443,959.74 | 6,870,352.46 | 30,573,607.28 | 31,106,345.37 | 10,914,172.77 | 20,192,172.6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6,562,662.4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264,662.02 | 175,820.20 | ||||
福建数字前沿传媒有限公司 | 1,900,000.00 | 1,900,000.00 | ||||
上海睿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97,000.00 | 297,000.00 | ||||
绍兴祥生弘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61,456.47 | 168,436.94 | 561,456.47 | 449,165.18 | 80.00% | 可收回性低 |
衢州祥生弘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188.62 | 2,456.59 | ||||
个旧市人民法院 | 2,160,000.00 | 2,160,000.00 | ||||
宜兴市正奇陶瓷有限公司 | 75,130.00 | 75,130.00 | ||||
深圳市长城晶显科技有限公司 | 342,500.00 | 342,500.00 | 100.00% | 可收回性低 | ||
深圳市华瀚数码有限公司 | 50,800.00 | 50,800.00 | 100.00% | 可收回性低 | ||
深圳市源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5,934,360.72 | 5,934,360.72 | 5,677,697.22 | 5,677,697.22 | 100.00% | 可收回性低 |
惠州市天盛科技有限公司 | 42,500.00 | 42,500.00 | 42,500.00 | 42,500.00 | 100.00% | 可收回性低 |
合计 | 15,243,297.83 | 10,755,704.45 | 6,674,953.69 | 6,562,662.4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07,690.06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应收保证金及押金 | 15,381,269.16 | 153,812.69 | 1.00% |
组合2:应收备用金 | 2,243,199.05 | 22,431.99 | 1.00% |
组合3:应收非关联公司的往来款 | 6,847,850.72 | 68,478.51 | 1.00% |
组合4:应收其他款项 | 6,296,687.12 | 62,966.87 | 1.00% |
合计 | 30,769,006.05 | 307,690.0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58,468.32 | 346,713.73 | 10,408,990.72 | 10,914,172.77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三阶段 | -1,452.92 | -2,456.59 | 3,909.51 | |
本期计提 | 150,674.66 | 280,728.24 | 542,871.11 | 974,274.01 |
本期转回 | 175,820.20 | 256,663.50 | 432,483.70 | |
本期核销 | 4,585,610.62 | 4,585,610.62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307,690.06 | 449,165.18 | 6,113,497.22 | 6,870,352.4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0,914,172.77 | 974,274.01 | 432,483.70 | 4,585,610.62 | 6,870,352.46 | |
合计 | 10,914,172.77 | 974,274.01 | 432,483.70 | 4,585,610.62 | 6,870,352.4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朱恺) | 175,820.20 | 诉讼执行 | 执行回款 | 综合分析诉讼判决结果和财产保全等情况 |
深圳市源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256,663.50 | 诉讼执行 | 执行回款 | 综合分析经营状况、可回收性等因素 |
合计 | 432,483.70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4,585,610.62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上海睿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297,000.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深圳真荣家具有限公司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15,292.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福建数字前沿传媒有限公司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900,000.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个旧市人民法院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2,160,000.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合计 | 4,472,292.00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 | 10,000,000.00 | 1年以内 | 26.71% | 100,000.00 |
第二名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5,677,697.22 | 3-4年 | 15.16% | 5,677,697.22 |
第三名 | 其他 | 5,631,545.28 | 1年以内 | 15.04% | 56,315.45 |
第四名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5,550,000.00 | 1年以内 | 14.82% | 55,500.00 |
第五名 | 保证金 | 1,153,512.65 | 2-3年 | 3.08% | 11,535.13 |
合计
合计 | 28,012,755.15 | 74.81% | 5,901,047.80 |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0,810,716.43 | 95.79% | 41,851,469.61 | 91.97% |
1至2年 | 569,734.56 | 2.62% | 3,302,863.90 | 7.26% |
2至3年 | 212,849.72 | 0.98% | 117,472.00 | 0.26% |
3年以上 | 133,415.36 | 0.61% | 232,327.77 | 0.51% |
合计 | 21,726,716.07 | 45,504,133.28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元)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第一名 | 10,000,000.00 | 46.03% |
第二名 | 2,723,261.27 | 12.53% |
第三名 | 2,560,000.00 | 11.78% |
第四名 | 949,115.04 | 4.37% |
第五名 | 880,000.00 | 4.05% |
合计 | 17,112,376.31 | 78.76% |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3,714,425.83 | 6,225,948.38 | 37,488,477.45 | 110,972,086.69 | 622,762.04 | 110,349,324.65 |
在产品 | 66,395,452.57 | 28,682,944.89 | 37,712,507.68 | 131,864,017.85 | 11,519.66 | 131,852,498.19 |
库存商品 | 141,493,939.03 | 30,334,782.68 | 111,159,156.35 | 117,061,105.85 | 2,936,113.12 | 114,124,992.73 |
合同履约成本 | 22,483,143.45 | 22,483,143.45 | 11,843,416.84 | 11,843,416.84 | ||
发出商品 | 5,681,867.05 | 121,045.36 | 5,560,821.69 | 9,249,038.95 | 9,249,038.95 | |
半成品 | 74,223,016.97 | 16,504,893.31 | 57,718,123.66 | 39,912,293.91 | 924,875.56 | 38,987,418.35 |
委托加工物资 | 315,000.76 | 22,696.98 | 292,303.78 | 227,913.48 | 75,725.40 | 152,188.08 |
合计 | 354,306,845.66 | 81,892,311.60 | 272,414,534.06 | 421,129,873.57 | 4,570,995.78 | 416,558,877.79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22,762.04 | 5,603,186.34 | 6,225,948.38 | |||
在产品 | 11,519.66 | 28,671,425.23 | 28,682,944.89 | |||
库存商品 | 2,936,113.12 | 146,159,253.89 | 118,760,584.33 | 30,334,782.68 | ||
半成品 | 924,875.56 | 15,580,017.75 | 16,504,893.31 | |||
发出商品 | 121,045.36 | 121,045.36 | ||||
委托加工物资 | 75,725.40 | -53,028.42 | 22,696.98 | |||
合计 | 4,570,995.78 | 196,081,900.15 | 118,760,584.33 | 81,892,311.60 |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3,925,924.82 | 6,725,722.81 |
合计 | 3,925,924.82 | 6,725,722.81 |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1、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税金 | 884,490.70 | 618,502.36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44,901,178.84 | 17,433,183.21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11,875,138.25 | 10,126,725.92 |
待摊费用 | 2,273,713.50 | 5,081,181.24 |
工抵房 | 5,102,879.00 | |
合计 | 59,934,521.29 | 38,362,471.73 |
12、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48,470,776.05 | 48,470,776.05 | 68,200,685.23 | 68,200,685.23 | 4.3%-4.65%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9,668,286.34 | -9,668,286.34 | -13,568,106.09 | -13,568,106.09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附注七、10) | -3,925,924.82 | -3,925,924.82 | -6,725,722.81 | -6,725,722.81 | ||
合计 | 34,876,564.89 | 34,876,564.89 | 47,906,856.33 | 47,906,856.33 |
(2)其他说明
注:①本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与阿荣旗那吉镇人民政府签订《内蒙古阿荣旗那吉镇城区路灯智能节能改造EMC项目》的项目合作合同,合同期间为7.5年,项目工程竣工之日起的7年内,每半年等额支付一次(合计十五期)款项,该交易是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PrimeRate简称LPR)进行折现,合同价款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本公司与阿荣旗那吉镇人民政府于本年签订《债务和解协议》,双方约定不再以分期收款形式收款,在本公司自愿减免部分债权金额后,由阿荣旗那吉镇人民政府按减免后账款的70%支付资金偿还,30%用资产资源抵顶。该事项构成债务重组,形成债务重组损失2,301,666.47元,已在附注十八、其他重要事项1、重要债务重组中披露。
②本公司的孙公司瑞安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与瑞安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签订《瑞安市莘塘片路灯设施节能改造PPP项目》合同,合同期间为11年,项目工程竣工后进入运营期的10年内(2022年开始进入运营期),每季度支付一次款项,该交易是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进行折现,合同价款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1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 | 10,834,496.83 | 10,911,299.65 | 76,802.82 | 0.00 | ||||||||
小计 | 10,834,496.8 | 10,911,299.6 | 76,802.82 | 0.00 |
3 | 5 | |||||
合计 | 10,834,496.83 | 10,911,299.65 | 76,802.82 | 0.00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将持有的参股公司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给瀚铖(海南)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10万元,并于2023年5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14、投资性房地产
(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612,716.17 | 519,831.41 | 15,132,547.5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2,865,067.09 | 244,501.12 | 3,109,568.21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2,865,067.09 | 244,501.12 | 3,109,568.21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1,747,649.08 | 275,330.29 | 12,022,979.37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420,911.86 | 67,981.46 | 3,488,893.3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7,000.40 | 5,400.75 | 532,401.15 | |
(1)计提或摊销 | 527,000.40 | 5,400.75 | 532,401.15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640,937.79 | 31,514.72 | 672,452.51 |
(
)处置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640,937.79 | 31,514.72 | 672,452.51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306,974.47 | 41,867.49 | 3,348,841.9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440,674.61 | 233,462.80 | 8,674,137.4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191,804.31 | 451,849.95 | 11,643,654.26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其他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均已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受限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7,553,030.42元,所有权受限的投资性房地产详见本附注七、2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5、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22,250,904.78 | 464,382,501.79 |
合计 | 422,250,904.78 | 464,382,501.79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合同能源管理资产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0,258,846.95 | 261,239,744.68 | 25,186,365.34 | 91,781,885.18 | 15,595,827.83 | 684,062,669.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96,749.18 | 3,166,712.70 | 535,376.46 | 1,300,000.00 | 9,786,276.01 | 16,685,114.35 |
(1)购置 | 135,696.27 | 5,810,045.69 | 535,376.46 | 1,300,000.00 | 1,796,304.07 | 9,577,422.49 |
(2)在建工程转入 | 4,075,123.77 | 167,501.00 | 4,242,624.7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转回 | 2,865,067.09 | 2,865,067.09 | ||||
(5)内部类别调整 | -1,104,014.18 | -6,718,456.76 | 7,822,470.9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776,520.08 | 745,116.40 | -529,204.76 | 1,729,437.32 | 10,721,869.04 | |
(1)处置或报废 | 8,776,520.08 | 745,116.40 | -529,204.76 | 1,729,437.32 | 10,721,869.04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92,155,596.13 | 255,629,937.30 | 24,976,625.40 | 93,611,089.94 | 23,652,666.52 | 690,025,915.2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9,885,225.75 | 88,302,832.39 | 19,171,345.14 | 52,066,717.05 | 10,159,554.48 | 219,585,674.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9,543,023.42 | 15,185,193.88 | 1,186,584.90 | 9,991,192.91 | 6,067,456.86 | 41,973,451.97 |
(1)计提 | 9,197,627.33 | 18,771,830.22 | 1,186,584.90 | 9,991,192.91 | 2,185,278.82 | 41,332,514.18 |
(2)转回 | 640,937.79 | 640,937.79 | ||||
(3)内部类别调整 | -295,541.70 | -3,586,636.34 | 3,882,178.0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973,203.61 | 732,215.01 | -529,204.76 | 1,325,517.78 | 8,501,731.64 | |
(1)处置或报废 | 6,973,203.61 | 732,215.01 | -529,204.76 | 1,325,517.78 | 8,501,731.64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9,428,249.17 | 96,514,822.66 | 19,625,715.03 | 62,587,114.72 | 14,901,493.56 | 253,057,395.1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4,493.38 | 94,493.3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71,162.24 | 9,792,348.71 | 59,611.04 | 14,623,121.99 | ||
(1)计提 | 4,771,162.24 | 9,792,348.71 | 59,611.04 | 14,623,121.99 |
3.本期减
少金额
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4,771,162.24 | 9,792,348.71 | 154,104.42 | 14,717,615.3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7,956,184.72 | 149,322,765.93 | 5,350,910.37 | 31,023,975.22 | 8,597,068.54 | 422,250,904.7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0,373,621.20 | 172,936,912.29 | 6,015,020.20 | 39,715,168.13 | 5,341,779.97 | 464,382,501.79 |
注:转回主要系投资性房地产出租转自用转回金额,内部类别调整系公司对于资产类别的内部调整。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27,283,302.75 | 1,241,958.65 | 4,771,162.24 | 21,270,181.86 | 未使用 |
机器设备 | 17,634,102.54 | 6,578,637.69 | 9,792,348.71 | 1,263,116.14 | 未使用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165,297.84 | 39,802.48 | 59,611.04 | 65,884.32 | 未使用 |
合计 | 45,082,703.13 | 7,860,398.82 | 14,623,121.99 | 22,599,182.32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1,080,056.97 |
合计 | 1,080,056.97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A701 | 2,566,713.93 | 公司购买的房屋原为天安公司的自有房屋,但根据天安公司投资建设天安数码城项目时与政府部门的相关协议约定及《房地产证》载明,该八套房屋应“用于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提供园区配套施舍并限自用”。为配合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天安公司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的要求提供部分自有物业作为区政府的创新型产业保障性用房,由天安公司销售给经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核准的创新型企业。创新产业保障性用房的房产证由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买卖双方与产权、国土等相关部门协调,共同推进房产证的办理事宜。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A702 | 2,690,634.03 | 同上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A703 | 2,194,958.48 | 同上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A704 | 1,477,138.92 | 同上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B701 | 2,494,562.37 | 同上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B702 | 2,391,319.30 | 同上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B703 | 2,170,231.93 | 同上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B704 | 2,021,286.10 | 同上 |
个旧市八号洞灯泡厂内生产及办公用房 | 10,710,897.25 | 房产为原个旧灯泡厂1985年左右所建,根据2008年8月个旧市国土资源局文件《个旧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将原个旧 |
市灯泡厂划拨使用的4宗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给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的批复》(个国土资耕【2008】106号)文件中描述已将土地与地上附着物一并出让给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但由于历史原因及建筑较为久远,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市灯泡厂划拨使用的4宗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给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的批复》(个国土资耕【2008】106号)文件中描述已将土地与地上附着物一并出让给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但由于历史原因及建筑较为久远,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 ||
合计 | 28,717,742.31 |
其他说明: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房屋及建筑物 | 26,041,344.10 | 21,270,181.86 | 4,771,162.24 | 二手交易市场中的报价 | ||
机器设备 | 11,055,464.85 | 1,263,116.14 | 9,792,348.71 | 二手交易市场中的报价 |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125,495.36 | 65,884.32 | 59,611.04 | 二手交易市场中的报价 | ||
合计 | 37,222,304.31 | 22,599,182.32 | 14,623,121.99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其他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有权受限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91,142,725.43元;所有权受限的固定资产详见本附注七、2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6、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20,831,425.97 | 52,759,037.05 |
合计 | 420,831,425.97 | 52,759,037.05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EMC项目
EMC项目 | 29,510,576.69 | 29,510,576.69 | 6,593,883.16 | 6,593,883.16 | ||
自制设备 | 149,213.98 | 149,213.98 | 210,265.47 | 210,265.47 | ||
5G散热项目 | 134,395,963.72 | 134,395,963.72 | 28,646,361.51 | 28,646,361.51 | ||
设备及厂房改造 | 657,847.41 | 657,847.41 | ||||
特种设备生产资质认证工程 | 455,289.51 | 455,289.51 | ||||
2#厂区建设项目 | 50,811,549.09 | 50,811,549.09 | 14,959,136.85 | 14,959,136.85 | ||
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05,964,122.49 | 205,964,122.49 | 1,236,253.14 | 1,236,253.14 | ||
合计 | 420,831,425.97 | 420,831,425.97 | 52,759,037.05 | 52,759,037.05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EMC项目 | 30,000,000.00 | 6,593,883.16 | 22,916,693.53 | 29,510,576.69 | 98.37% | 98.37% | 其他 | |||||
自制设备 | 3,500,000.00 | 210,265.47 | 1,260,187.69 | 1,321,239.18 | 149,213.98 | 74.59% | 74.59% | 其他 | ||||
5G散热项目 | 200,000,000.00 | 28,646,361.51 | 105,749,602.21 | 134,395,963.72 | 67.20% | 67.20% | 其他 | |||||
设备及厂房改造 | 20,000,000.00 | 657,847.41 | 2,250,679.96 | 2,643,408.77 | 265,118.60 | 0.00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特种设备生产资质认证工程 | 1,000,000.00 | 455,289.51 | 455,289.51 | 0.00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2#厂区建设项目 | 65,000,000.00 | 14,959,136.85 | 35,852,412.24 | 50,811,549.09 | 78.17% | 78.17% | 其他 | |||||
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573,000,000.00 | 1,236,253.14 | 204,727,869.35 | 205,964,122.49 | 35.87% | 35.87% | 其他 | |||||
环保 | 500,00 | 277,97 | 277,97 | 0.00 | 55.60 | 55.60 | 其他 |
系统
系统 | 0.00 | 6.82 | 6.82 | % | % | |||
合计 | 893,000,000.00 | 52,759,037.05 | 373,035,421.80 | 4,242,624.77 | 720,408.11 | 420,831,425.97 |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7、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037,225.38 | 27,037,225.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24,246.89 | 3,724,246.89 |
其中:租入 | 3,724,246.89 | 3,724,246.89 |
3.本期减少金额 | 4,376,743.29 | 4,376,743.29 |
其中:转租或处置 | 4,376,743.29 | 4,376,743.29 |
4.期末余额 | 26,384,728.98 | 26,384,728.9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962,109.35 | 7,962,109.3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70,223.00 | 3,470,223.00 |
(1)计提 | 3,470,223.00 | 3,470,223.00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3,358,462.58 | 3,358,462.58 |
(1)处置 | 3,358,462.58 | 3,358,462.58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8,073,869.77 | 8,073,869.7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310,859.21 | 18,310,859.2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075,116.03 | 19,075,116.03 |
18、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电脑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3,518,011.56 | 188,679.24 | 119,920,516.99 | 352,925.74 | 10,513,502.70 | 204,493,636.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4,501.12 | 250,000.00 | 921,001.99 | 100,000.00 | 1,515,503.11 | |
(1)购置 | 250,000.00 | 100,000.00 | 350,000.00 | |||
(2)内部研发 | 921,001.99 | 921,001.9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转入 | 244,501.12 | 244,501.1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00,813.58 | 5,300,813.58 | ||||
(1)处置 | 5,300,813.58 | 5,300,813.58 | ||||
(2)失效且终止确认的部分 | ||||||
(3)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
4.期末余额 | 73,762,512.68 | 438,679.24 | 120,841,518.98 | 352,925.74 | 5,312,689.12 | 200,708,325.7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640,282.21 | 86,478.02 | 78,698,554.54 | 97,054.65 | 3,220,799.80 | 90,743,169.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83,452.87 | 25,117.98 | 8,559,200.77 | 35,292.60 | 946,173.64 | 12,149,237.86 |
(1)计提 | 2,551,938.15 | 25,117.98 | 8,559,200.77 | 35,292.60 | 946,173.64 | 12,117,723.14 |
(2)转入 | 31,514.72 | 31,514.7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81,098.17 | 1,381,098.17 | ||||
(1)处置 | 1,381,098.17 | 1,381,098.17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1,223,735.08 | 111,596.00 | 87,257,755.31 | 132,347.25 | 2,785,875.27 | 101,511,308.9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 |
加金额
加金额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2,538,777.60 | 327,083.24 | 33,583,763.67 | 220,578.49 | 2,526,813.85 | 99,197,016.85 |
2.期初账面价值 | 64,877,729.35 | 102,201.22 | 41,221,962.45 | 255,871.09 | 7,292,702.90 | 113,750,467.0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9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有权受限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47,130,192.67元;所有权受限的无形资产详见本附注七、2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9、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1,791,745.17 | 101,791,745.17 |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7,515,157.07 | 7,515,157.07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6,587,552.12 | 6,587,552.12 | ||||
合计 | 115,894,454.36 | 115,894,454.36 |
注:本公司于2017年9月以合并对价127,500,000.00元收购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炯达”)51%的股权,合并成本超过按份额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5,708,254.83元的差额101,791,745.17元,确认为浙江炯达相关的商誉。本公司于2018年6月以合并对价7,800,000.00元收购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光电”)60%的股权,合并成本超过按份额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84,842.93元的差额7,515,157.07元,确认为中投光电相关的商誉。
本公司于2021年8月以合并对价15,500,000.00元收购北京圣比和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个旧圣比和”)5%股权(本公司原对个旧圣比和参股49.5%),合并成本超过按份额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97,147,196.93元的差额6,587,552.12元,确认为个旧圣比和相关的商誉。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6,810,816.00 | 34,980,929.17 | 101,791,745.17 |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7,515,157.07 | 7,515,157.07 | ||||
合计 | 74,325,973.07 | 34,980,929.17 | 109,306,902.24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MC业务相关的资产组,可以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 不适用 | 否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能独立于其他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产生现金流入 | 不适用 | 否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MC业务以及空调、LED、门窗销售及安装业务相关的资产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 | EMC业务相关资产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 | 原收购时被投资单位主营业务为EMC业务以及空调、LED、门窗销售及安装业务,两项业务均能独立产生现金流量,合并日将两项业务作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并确认相关商誉,于2023年下半年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管理层做出经营战略调整,已全面终止空调、LED、门窗销售及安装等业务的运营,至此,由于一项业务的终止改变了其报告结构,从而影响到已分摊商誉的一个资产组组合构成,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注1],将商誉重新进行分摊并重新对相关资产组进行认定。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资产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资产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含扩建的高镍三元材料生产线)、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 本次新增扩建的高镍三元材料生产线,该生产线产品高镍三元材料与前资产组(含商誉)的产品均属于三元正极材料,与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入一致,故将其纳入含商誉资产组范围符合“最小资产组合”原则,本次资产组的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注2]。 |
其他说明
注1:《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十四条:“企业因重组等原因改变了其报告结构,从而影响到已分摊商誉的一个或者若干个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构成的,应当按照与本条前款规定相似的分摊方法,将商誉重新分摊至受影响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注2:《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条:“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EMC业务) | 171,940,666.65 | 104,285,679.27 | 67,654,987.38 | 预测期为2024年至2034年 | 收入复合平均增长率为-14.64%,税前折现率14.2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LED业务) | 942,611.23 | 942,611.2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259,752,471.97 | 260,089,300.00 | 预测期为2024年至2028年,后为稳定期 | 收入复合平均增长率为30.71%,税前折现率17.04% | 收入复合增长率为0,税前折现率18.92% | 结合历史数据、市场情况及管理层营业预测 | |
合计 | 432,635,749.85 | 364,374,979.27 | 68,597,598.61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注1:账面价值系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注2:关于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商誉减值测试与上一年度商誉减值测试评估参数的变动及原因:
A、资产组相关业务及收益期
由于重新分摊后的包含商誉资产组不包含空调、LED、门窗销售及安装等业务,故本次商誉减值测试不对已剔除包含商誉资产组的相关业务进行预测。由于EMC业务目前市场趋于稳定,难以开拓新的业务,管理层对EMC业务的市场预期发生变动,同时做出相应的经营战略调整,本次商誉减值测试评估相应对预测期及预测期收益状况进行调整。
B、折现率计算参数
由于重新分摊后的包含商誉资产组不包含空调、LED、门窗销售及安装等业务,资产组业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同时管理层对EMC业务做出相应的经营战略调整,预测期的收益均有合同作为保障,获得未来收益的风险稳定性、经营风险远低于调整前的经营风险,故本次评估对折现率计算中的个别风险系数进行了调整。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
(5)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20、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模具 | 9,824,559.52 | 2,090,859.90 | 2,413,135.20 | 1,236,228.27 | 8,266,055.95 |
装修费用 | 4,204,413.96 | 562,806.20 | 3,418,206.00 | 1,349,014.16 | |
研发基地工程 | 10,200,644.62 | 456,932.08 | 9,743,712.54 | ||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12,708,662.91 | 1,065,118.60 | 1,505,171.13 | 12,268,610.38 | |
其他 | 2,883,542.98 | 812,592.42 | 2,103,268.35 | 47,477.25 | 1,545,389.80 |
合计 | 39,821,823.99 | 4,531,377.12 | 9,896,712.76 | 1,283,705.52 | 33,172,782.83 |
其他说明:
注:其他减少主要系模具计提减值。
2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7,820,195.49 | 4,197,085.87 | 38,403,786.88 | 5,913,899.5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3,165,415.48 | 3,733,665.15 | 8,306,501.82 | 1,245,975.27 |
可抵扣亏损 | 347,721,242.15 | 52,772,829.84 | 338,470,568.15 | 51,949,671.64 |
股票期权费用 | 2,669,833.34 | 400,475.00 | ||
存货跌价准备 | 70,081,990.00 | 11,467,574.22 | 2,257,064.83 | 338,559.72 |
递延收益 | 18,199,489.55 | 2,729,923.43 | 9,932,236.80 | 1,489,835.51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 | 6,344,626.10 | 1,300,295.33 | 6,108,839.95 | 1,159,900.12 |
租赁负债 | 18,722,341.87 | 3,064,615.37 | 19,339,451.39 | 3,132,131.85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0,310,158.42 | 1,546,523.76 | ||
模具减值 | 965,134.03 | 144,770.10 | ||
合计 | 523,330,593.09 | 80,957,283.07 | 425,488,283.16 | 65,630,448.64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8,951,652.23 | 6,030,726.97 | 43,872,197.23 | 6,711,130.93 |
固定资产一次性加计扣除 | 4,178,980.53 | 626,847.07 | 4,577,449.85 | 686,617.47 |
分期收款融资性质的长期应收款 | 10,341,255.64 | 2,076,040.32 | ||
使用权资产 | 18,310,859.21 | 3,001,881.13 | 19,055,407.41 | 3,083,265.60 |
合计 | 61,441,491.97 | 9,659,455.17 | 77,846,310.13 | 12,557,054.32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0,957,283.07 | 65,630,448.6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659,455.17 | 12,557,054.3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6,771,123.50 | 37,049,481.48 |
可抵扣亏损 | 260,853,824.99 | 43,942,134.50 |
合计 | 327,624,948.49 | 80,991,615.98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2,563,397.83 | 2,563,397.83 | |
2025年 | 6,213,495.02 | 2,601,617.59 | |
2026年 | 31,481,730.11 | 26,824,146.01 | |
2027年 | 39,179,848.14 | 11,952,973.07 | |
2028年 | 44,881,563.38 | ||
2029年 | 17,018,276.16 | ||
2030年 | 15,238,007.42 | ||
2031年 | 33,593,595.40 | ||
2032年 | 38,983,197.34 | ||
2033年 | 31,700,714.19 | ||
合计 | 260,853,824.99 | 43,942,134.50 |
22、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9,182,913.79 | 1,404,692.25 | 7,778,221.54 | 10,568,273.81 | 995,487.95 | 9,572,785.86 |
预付设备及房屋款 | 46,359,278.38 | 46,359,278.38 | 59,391,785.34 | 59,391,785.34 | ||
合计 | 55,542,192.17 | 1,404,692.25 | 54,137,499.92 | 69,960,059.15 | 995,487.95 | 68,964,571.20 |
2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248,069.52 | 2,248,069.52 | 冻结/受限 | 保证金及冻结资金 | 62,564,377.18 | 62,564,377.18 | 冻结/受限 | 保证金及冻结资金 |
应收票据 | 3,024,000.00 | 3,024,000.00 | 质押 | 票据贴现 | 14,746,879.00 | 14,746,879.00 | 质押 | 票据贴现 |
固定资产 | 241,713,098.71 | 191,142,725.43 | 抵押 | 借款抵押 | 294,872,714.75 | 231,292,783.55 | 抵押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54,677,072.86 | 47,130,192.67 | 抵押 | 借款抵押 | 46,348,123.59 | 40,714,071.88 | 抵押 | 借款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10,336,732.39 | 7,553,030.42 | 抵押 | 借款抵押 | 14,708,277.26 | 11,643,654.26 | 抵押 | 借款抵押 |
应收账款 | 24,972,251.55 | 24,972,251.55 | 质押 | 借款质押 | ||||
合同资产 | 1,440,410.02 | 1,397,197.72 | 质押 | 借款质押 | ||||
在建工程 | 36,841,061.95 | 36,841,061.95 | 抵押 | 借款抵押 | ||||
合计 | 348,840,035.43 | 287,939,079.99 | 459,653,033.35 | 387,331,215.14 |
24、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024,000.00 | 24,746,879.00 |
抵押借款 | 1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129,900,000.00 | 153,036,740.00 |
信用借款 | 143,911,319.91 | 75,000,000.00 |
抵押+保证借款 | 200,000,000.00 | 310,000,000.00 |
质押+保证借款 | 23,497,500.00 | 10,000,000.00 |
借款利息 | 280,906.91 | 65,883.31 |
合计 | 510,613,726.82 | 572,849,502.3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质押借款系应收票据未终止确认的已贴现未到期票据3,024,000.00元。抵押借款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参见附注七、2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质押借款的质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参见附注七、2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2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0.00 | 1,378,024.00 |
合计 | 0.00 | 1,378,024.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2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01,050,779.24 | 190,846,350.84 |
1-2年(含2年) | 17,102,030.43 | 24,007,264.19 |
2-3年(含3年) | 17,069,540.87 | 6,055,444.89 |
3年以上 | 7,374,082.27 | 5,652,776.15 |
合计 | 242,596,432.81 | 226,561,836.07 |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浙江凤凰云睿科技有限公司 | 4,378,672.88 | 未到付款时点 |
浙江汇氏环境艺术有限公司 | 3,046,261.15 | 未到付款时点 |
上海霏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3,033,991.33 | 未到付款时点 |
云南硕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809,274.58 | 未到付款时点 |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1,561,501.22 | 未到付款时点 |
杭州芸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111,982.29 | 未到付款时点 |
合计 | 14,941,683.45 |
2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1,275,300.82 | 18,198,173.03 |
合计 | 21,275,300.82 | 18,198,173.03 |
(1)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职工基金 | 333,354.19 | 158,215.76 |
保证金 | 3,325,594.70 | 5,828,289.08 |
往来款 | 9,099,204.75 | 5,273,650.30 |
应付未付费用 | 517,586.66 | 3,256,457.50 |
股权收购款 | 3,329,365.00 | 3,329,365.00 |
其他 | 4,670,195.52 | 352,195.39 |
合计 | 21,275,300.82 | 18,198,173.03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罗佑飞 | 3,329,365.00 | 未到付款时点 |
黑龙江光融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756,391.82 | 未到付款时点 |
周冬琴 | 1,330,191.11 | 未到付款时点 |
合计 | 6,415,947.93 |
)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
2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2,836,690.90 | 13,852,857.30 |
减:其他流动负债(附注七、32) | -1,067,607.39 | -967,657.24 |
合计 | 21,769,083.51 | 12,885,200.06 |
账龄超过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不适用 |
2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585,208.50 | 105,355,607.22 | 105,018,181.03 | 9,922,634.6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0,129.19 | 5,268,777.23 | 5,302,610.97 | 16,295.45 |
三、辞退福利 | 771,250.00 | 1,824,880.01 | 2,419,130.01 | 177,000.00 |
合计 | 10,406,587.69 | 112,449,264.46 | 112,739,922.01 | 10,115,930.14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512,458.35 | 97,940,373.64 | 97,572,009.07 | 9,880,822.92 |
2、职工福利费 | 35,990.00 | 2,926,331.42 | 2,936,937.32 | 25,384.10 |
3、社会保险费 | 29,274.91 | 3,087,402.19 | 3,109,378.28 | 7,298.8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7,694.58 | 2,899,524.42 | 2,920,149.33 | 7,069.67 |
工伤保险费 | 1,580.33 | 121,477.81 | 122,828.99 | 229.15 |
生育保险费 | 66,399.96 | 66,399.96 | ||
4、住房公积金 | 1,104,782.70 | 1,104,782.7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485.24 | 296,717.27 | 295,073.66 | 9,128.85 |
合计 | 9,585,208.50 | 105,355,607.22 | 105,018,181.03 | 9,922,634.6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8,814.17 | 5,113,095.47 | 5,146,203.54 | 15,706.10 |
2、失业保险费 | 1,315.02 | 155,681.76 | 156,407.43 | 589.35 |
合计 | 50,129.19 | 5,268,777.23 | 5,302,610.97 | 16,295.45 |
3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904,977.69 | 8,741,224.66 |
企业所得税 | 1,084,761.11 | 4,862,475.52 |
个人所得税 | 417,544.98 | 335,519.9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5,065.32 | 491,737.29 |
教育费附加 | 80,872.77 | 349,972.11 |
房产税 | 417,444.20 | 333,926.67 |
印花税 | 178,690.90 | 252,106.21 |
土地使用税 | 171,938.53 | 336,827.53 |
水利建设基金 | 1,016.04 | |
环保税 | 123.24 | 123.24 |
合计 | 5,372,434.78 | 15,703,913.17 |
3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8,324,882.17 | 89,524.89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4,086,372.60 | 28,690,013.26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102,902.72 | 4,791,044.79 |
合计 | 164,514,157.49 | 33,570,582.94 |
32、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7,140,264.86 | 17,646,313.51 |
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票据 | 51,766,467.19 | 67,518,166.45 |
合计 | 68,906,732.05 | 85,164,479.96 |
33、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08,267,239.00 | 20,147,034.00 |
保证借款 | 137,160,000.00 | 5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29,990,000.00 | |
借款利息 | 374,882.17 | 89,524.89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31) | -128,324,882.17 | -89,524.89 |
合计 | 147,467,239.00 | 70,147,034.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抵押借款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参见附注七、2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34、租赁负债
单位:元其他说明:
本集团对租赁负债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以及年末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参见本附注十二、
(3)“流动性风险”。
35、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2,216,819.53 | 11,015,498.40 |
合计 | 22,216,819.53 | 11,015,498.40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售后回租租入固定资产 | 56,303,192.13 | 39,705,511.66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七、31) | 34,086,372.60 | 28,690,013.26 |
合计 | 22,216,819.53 | 11,015,498.40 |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租赁负债 | 18,853,003.89 | 20,029,490.85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31) | -2,102,902.72 | -4,791,044.79 |
合计 | 16,750,101.17 | 15,238,446.06 |
36、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586,862.93 | 10,000,000.00 | 1,304,877.20 | 15,281,985.73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6,586,862.93 | 10,000,000.00 | 1,304,877.20 | 15,281,985.73 |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请参阅附注十一、“政府补助”。
37、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57,321,024.00 | 457,321,024.00 |
38、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56,018,330.22 | 756,018,330.22 | ||
其他资本公积 | 5,917,442.75 | 65,941.64 | 5,983,384.39 | |
其他 | 58,088.54 | 58,088.54 | ||
合计 | 761,993,861.51 | 65,941.64 | 762,059,803.1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65,941.64元系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影响金额。
39、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81,077.46 | -1,534,805.90 | -1,534,805.90 | -5,015,883.36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481,077.46 | -1,534,805.90 | -1,534,805.90 | -5,015,883.3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481,077.46 | -1,534,805.90 | -1,534,805.90 | -5,015,883.36 |
40、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4,997,318.89 | 14,997,318.89 | ||
合计 | 14,997,318.89 | 14,997,318.8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41、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41,817.61 | -18,307,506.41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41,817.61 | -18,307,506.4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9,492,828.50 | 19,358,045.8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892,357.04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0,334,646.11 | -841,817.6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21,231,374.38 | 527,003,176.72 | 1,138,619,124.62 | 943,026,559.93 |
其他业务 | 14,108,535.63 | 7,700,175.02 | 11,717,672.72 | 2,760,983.01 |
合计 | 635,339,910.01 | 534,703,351.74 | 1,150,336,797.34 | 945,787,542.94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635,339,910.01 | 其中14,474,354.87元与主营业务无关 | 1,150,336,797.34 | 其中12,319,617.16元与主营业务无关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4,474,354.87 | 主要系销售材料及废品 | 12,319,617.16 | 主要系销售材料及废 |
废料、出租房产等
废料、出租房产等 | 品废料、出租房产、逾期货款利息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2.27% | 1.07%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3,463,585.06 | 主要系销售材料及废品废料、出租房产等 | 8,296,351.10 | 主要系销售材料及废品废料、出租房产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1,010,769.81 | 逾期货款利息收入 | 4,023,266.06 | 逾期货款利息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4,474,354.87 | 主要系销售材料及废品废料、出租房产等 | 12,319,617.16 | 主要系销售材料及废品废料、出租房产、逾期货款利息收入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620,865,555.14 | 其中14,474,354.87元已扣除 | 1,138,017,180.18 | 其中12,319,617.16元已扣除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635,339,910.01 | 534,703,351.74 | 635,339,910.01 | 534,703,351.74 | ||||
其中: | ||||||||
散热产品 | 163,222,339.78 | 128,125,820.94 | 163,222,339.78 | 128,125,820.94 | ||||
照明亮化工程 | 72,550,861.56 | 52,671,743.88 | 72,550,861.56 | 52,671,743.88 | ||||
锂电池正极材料 | 289,567,119.35 | 269,539,124.67 | 289,567,119.35 | 269,539,124.67 | ||||
LED照明灯具 | 72,472,224.85 | 57,345,188.26 | 72,472,224.85 | 57,345,188.26 | ||||
其他产品 | 37,527,364.47 | 27,021,473.99 | 37,527,364.47 | 27,021,473.99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635,339,910.01 | 534,703,351.74 | 635,339,910.01 | 534,703,351.74 | ||||
其中: | ||||||||
境内销售 | 536,495,165.95 | 461,766,927.54 | 536,495,165.95 | 461,766,927.54 | ||||
境外销售 | 98,844,744. | 72,936,424. | 98,844,744. | 72,936,424. |
06 | 20 | 06 | 20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635,339,910.01 | 534,703,351.74 | 635,339,910.01 | 534,703,351.74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558,182,482.55 | 483,504,151.01 | 558,182,482.55 | 483,504,151.01 | |
在某一时段转让 | 77,157,427.46 | 51,199,200.73 | 77,157,427.46 | 51,199,200.73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直销 | 513,560,891.06 | 428,531,850.94 | 513,560,891.06 | 428,531,850.94 | |
经销 | 121,779,018.95 | 106,171,500.80 | 121,779,018.95 | 106,171,500.80 | |
合计 | 635,339,910.01 | 534,703,351.74 | 635,339,910.01 | 534,703,351.74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LED合同能源管理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销售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内销业务:(a)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销售收入,在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b)LED照明亮化工程销售收入,如不提供安装服务在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如提供安装以取得项目监理单位和管理公司提供的工程进度证明书时确认项目收入;(c)PC配件贸易收入,为主要责任人则按照以客户签收时点以总额法确认收入,如为代理人则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d)LED合同能源管理收入,根据LED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验收确认的节能效益计算及分享表中约定的分享节能量与市场的电价,按月确认收入。如收款额存在调整的,按实际应收取的款项确认收入;(e)锂电池正极材料销售收入,在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主要采用离岸价结算,货物经商检、报关并取得出口报关单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本公司在交易的履约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投入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提供劳务履约进度的方法: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②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本公司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93,085,958.13元,其中,107,940,376.96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34,080,734.16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25,440,798.51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
43、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69,082.13 | 1,048,463.28 |
教育费附加 | 551,244.37 | 757,179.55 |
房产税 | 2,690,019.89 | 2,713,912.14 |
土地使用税 | 198,827.41 | 530,916.08 |
车船使用税 | 17,929.20 | 21,162.30 |
印花税 | 968,187.37 | 971,807.63 |
环保税 | 68,102.82 | 3,309.73 |
水利建设基金
水利建设基金 | 611,320.23 | 671,072.66 |
合计 | 5,874,713.42 | 6,717,823.37 |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4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金 | 38,394,529.48 | 42,056,931.84 |
差旅费 | 3,683,365.37 | 3,590,422.75 |
业务招待费 | 5,238,526.96 | 7,935,829.25 |
折旧与摊销 | 17,499,974.72 | 20,493,874.84 |
办公费 | 2,378,490.76 | 4,230,070.27 |
租金物业 | 2,799,801.58 | 2,384,302.09 |
车辆费用 | 854,723.18 | 1,378,499.13 |
运杂费 | 822,202.81 | 873,470.35 |
中介服务费 | 12,371,600.41 | 10,222,780.70 |
报废损失 | 787,242.60 | 638,731.52 |
股份支付 | 77,199.97 | 833,116.66 |
其他 | 1,695,671.25 | 1,941,630.09 |
合计 | 86,603,329.09 | 96,579,659.49 |
45、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金 | 16,930,663.08 | 24,061,395.77 |
差旅费 | 2,999,258.86 | 2,605,303.10 |
业务招待费 | 3,205,294.16 | 3,242,969.71 |
折旧与摊销 | 517,590.28 | 615,347.41 |
办公费 | 910,144.39 | 1,177,358.20 |
租金物业 | 104,498.57 | 183,416.80 |
车辆费用 | 466,492.39 | 513,909.21 |
运杂费 | 272,192.34 | 142,407.23 |
中介服务费 | 3,566,045.29 | 2,126,390.09 |
售后费用 | 678,498.06 | 1,181,633.60 |
宣传展览费 | 2,916,180.44 | 2,619,105.09 |
电商平台服务费 | 3,844,925.22 | 9,420,392.81 |
其他 | 354,085.70 | 759,475.80 |
合计 | 36,765,868.78 | 48,649,104.82 |
46、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金 | 18,573,322.47 | 14,077,594.14 |
材料费 | 11,572,143.72 | 8,513,418.72 |
折旧与摊销 | 5,691,122.95 | 11,184,835.67 |
中介服务费 | 2,954,450.32 | 1,720,830.55 |
租金物业 | 320,767.58 | 255,404.45 |
办公费
办公费 | 223,807.69 | 284,270.42 |
差旅费 | 354,515.64 | 255,115.89 |
业务招待费 | 115,871.64 | 125,213.34 |
运杂费 | 17,233.12 | 52,848.85 |
委托开发费 | 94,339.62 | |
其他 | 285,106.33 | 440,691.21 |
合计 | 40,108,341.46 | 37,004,562.86 |
47、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45,055,563.07 | 27,174,421.94 |
利息收入 | -6,778,893.15 | -6,577,904.19 |
汇兑损益 | 2,310,056.54 | -2,489,936.99 |
手续费及其他 | 1,075,480.37 | 1,054,142.48 |
合计 | 41,662,206.83 | 19,160,723.24 |
48、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7,591,579.74 | 13,616,737.78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回 | 150,933.62 | 546,641.47 |
合计 | 7,742,513.36 | 14,163,379.25 |
4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67,123.28 | |
合计 | -467,123.28 |
5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6,802.82 | 284,341.1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80,980.35 | -297,198.7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21,700.92 | 2,630,264.95 |
债务重组收益 | -2,279,858.87 | |
合计 | -1,300,374.78 | 2,617,407.28 |
5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74,300.00 | 398,516.8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515,969.08 | 1,018,944.4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42,168.52 | -2,303,244.52 |
合计 | -14,232,437.60 | -885,783.19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
5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96,148,622.26 | 1,139,422.09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4,623,121.99 | |
十、商誉减值损失 | -34,980,929.17 |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394,524.94 | -1,134,020.74 |
十二、其他 | -1,236,228.27 | |
合计 | -245,594,376.75 | 5,401.35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
5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损失“-”) | -1,567,967.31 | -2,560,245.19 |
合计 | -1,567,967.31 | -2,560,245.19 |
5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956.43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5,712.27 | ||
其他 | 2,900,832.59 | 1,163,368.26 | 2,900,832.59 |
合计 | 2,900,832.59 | 1,170,036.96 | 2,900,832.59 |
其他说明:
其他主要系因客户违约而无需退回的预收款。
5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对外捐赠 | 15,000.00 | 56,000.00 | 15,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4,200,164.99 | 275,645.76 | 4,200,164.99 |
其他 | 3,901,570.44 | 856,544.58 | 3,901,570.44 |
合计 | 8,116,735.43 | 1,188,190.34 | 8,116,735.43 |
其他说明:
其他主要系预计需要退回的于以前年度收到的政府补助。
5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30,235.87 | 3,849,688.8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8,317,731.60 | -4,778,976.95 |
合计 | -17,287,495.73 | -929,288.1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70,546,447.2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5,581,967.0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434,589.9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254,679.4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928,446.8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462,440.3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086,906.4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7,213,784.50 |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310,296.98 |
其他 | -1,161,240.77 |
所得税费用 | -17,287,495.73 |
其他说明:
其他主要系商誉减值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影响金额。
57、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
。
5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往来款 | 16,033,388.49 | 18,141,881.01 |
政府补助 | 16,437,636.16 | 11,568,118.88 |
利息收入 | 3,952,196.69 | 3,101,262.17 |
营业外收入 | 113,174.83 | 1,164,324.69 |
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及冻结资金 | 316,307.66 | 2,852,678.88 |
合计 | 36,852,703.83 | 36,828,265.6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项 | 19,459,246.65 | 20,723,030.90 |
期间费用 | 65,086,151.54 | 68,078,683.46 |
营业外支出 | 300,092.20 | 656,064.96 |
合计 | 84,845,490.39 | 89,457,779.32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大额定存本金收回 | 100,000,000.00 | 510,000,000.00 |
收到理财产品利息 | 2,630,264.95 | |
合计 | 100,000,000.00 | 512,630,264.95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联营企业收到的现金 | 5,550,000.00 | |
合计 | 5,55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大额定存及理财产品 | 100,030,000.00 | 260,000,000.00 |
合计 | 100,030,000.00 | 260,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的现金 | 490,000.00 | |
合计 | 490,000.00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计 | 0.00 | 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 | 4,931,612.40 | 3,945,268.84 |
借款保证金 | 60,000,000.00 | |
合计 | 4,931,612.40 | 63,945,268.84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53,258,951.50 | 10,221,551.5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59,826,814.35 | 880,381.8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1,859,514.58 | 45,106,150.2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3,470,223.00 | 6,013,874.25 |
无形资产摊销 | 12,123,123.89 | 12,081,400.6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896,712.76 | 13,297,204.7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67,967.31 | 2,554,532.9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200,164.99 | 275,645.7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67,123.28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7,365,619.61 | 24,684,484.9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00,374.78 | -2,617,407.2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147,995.76 | -5,126,426.5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76,437.82 | 347,449.6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937,556.42 | -157,114,291.6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6,508,591.61 | -296,086,411.6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8,264,482.53 | 197,113,093.39 |
其他 | 393,507.63 | 3,685,795.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61,027.68 | -144,215,848.3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 |
活动
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 | 25,382,220.79 | 48,425,010.75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96,187,108.32 | 387,267,176.2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87,267,176.21 | 191,184,394.6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1,080,067.89 | 196,082,781.59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96,187,108.32 | 387,267,176.21 |
其中:库存现金 | 241,367.17 | 37,271.7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93,751,273.20 | 383,621,285.2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194,467.95 | 3,608,619.26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6,187,108.32 | 387,267,176.21 |
6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6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4,340,146.18 | 7.0827 | 30,739,953.35 |
欧元 | 22,927.81 | 7.8592 | 180,194.24 |
港币 | |||
白卢布 | 2,294,656.42 | 2.25154 | 5,166,510.72 |
英镑 | 23,911.93 | 9.0411 | 216,190.15 |
加元 | 949.86 | 5.3673 | 5,098.18 |
日元 | 706,877.00 | 0.050213 | 35,494.41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1,643,798.33 | 7.0827 | 11,642,530.43 |
欧元 | 2,154.08 | 7.8592 | 16,929.35 |
港币 | |||
白卢布 | 4,185,140.65 | 2.25154 | 9,423,011.58 |
墨西哥元
墨西哥元 | 0.26 | 0.4181 | 0.11 |
英镑 | 1,596.68 | 9.0411 | 14,435.74 |
加元 | 496.29 | 5.3673 | 2,663.74 |
日元 | 212,476.64 | 0.050213 | 10,669.09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港元 | 31,329.69 | 0.90622 | 28,391.59 |
白卢布 | 160,866.75 | 2.25154 | 362,197.92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6,992.54 | 7.0827 | 49,526.06 |
应付账款 | |||
其中:白卢布 | 10,750.00 | 2.25154 | 24,204.06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不适用
项目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的选择依据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 白俄罗斯 | 白俄罗斯卢布 | 选择注册地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
62、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为963,563.57元;与未简化处理的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为4,931,612.40元。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 | 745,387.27 | |
机器设备 | 311,174.04 |
合计
合计 | 1,056,561.31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226,757.65 | 992,067.50 |
第二年 | 156,192.27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226,757.65 | 1,148,259.77 |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金 | 18,626,322.47 | 15,403,959.37 |
材料费 | 13,660,872.02 | 9,310,926.37 |
折旧与摊销 | 5,855,087.84 | 11,184,835.67 |
中介服务费 | 2,954,450.32 | 1,720,830.55 |
租金物业 | 413,405.18 | 835,385.89 |
办公费 | 223,807.69 | 284,270.42 |
差旅费 | 354,515.64 | 255,115.89 |
业务招待费 | 115,871.64 | 125,213.34 |
运杂费 | 17,233.12 | 52,848.85 |
委托开发费 | 94,339.62 | |
其他 | 285,106.33 | 440,691.21 |
合计 | 42,506,672.25 | 39,708,417.18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0,108,341.46 | 37,004,562.86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398,330.79 | 2,703,854.32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4.5V高电压钴酸锂及其四氧化三钴工艺技术开发 | 867,417.36 | 53,584.63 | 921,001.99 | 0.00 | ||||
高品质高镍三元材料及其前驱体生产工艺优化升级 | 1,836,436.96 | 2,344,746.16 | 4,181,183.12 | |||||
合计 | 2,703,854.3 | 2,398,330.79 | 921,001.99 | 4,181,183.1 |
2 | 2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高品质高镍三元材料及其前驱体生产工艺优化升级 | 产线规模化试生产阶段 | 2024年06月 | 销售新研制的产品获取经济利益 | 完成实验室研究,到生产线进行中试 | 预计未来可以形成无形资产带来经济利益流入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公司名称 | 变更原因 | 变更时间 |
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01-10 |
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01-12 |
深圳市泰跃盛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新设 | 2023-04-11 |
深圳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04-19 |
惠州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04-23 |
深圳市超频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07-11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惠州 | 惠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超频三精密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惠州 | 惠州 | 电子元器件制造 | 65.00% | 设立 |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工业生产 | 52.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杭州 | 杭州 | 商品销售、LED合同能源管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瑞安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温州 | 温州 | 商品销售、LED合同能源管理 | 100.00% | 设立 |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30,1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照明设计与工程 | 6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LED灯具及散热器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 14,943,390.331 | 明斯克 | 明斯克 | 工业生产 | 1.00% | 99.00% | 设立 |
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股权投资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LED灯具及散热器销售 | 52.00% | 设立 | |
惠州市芯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惠州 | 惠州 | 电子元器件制造 | 70.00% | 设立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益阳 | 益阳 | 照明亮化工程 | 51.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益阳 | 益阳 | 照明亮化工程 | 51.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常德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常德 | 常德 | 计算机制造与销售 | 80.00% | 设立 | |
益阳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益阳 | 益阳 | 计算机制造与销售 | 51.00% | 设立 | |
深圳市泰跃盛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股权投资 | 20.83% | 设立 |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70.00% | 设立 | |
深圳市星源存储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贸易与批发 | 60.00% | 设立 | |
盛达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2 | 香港 | 香港 | 贸易与批发 | 6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武汉 | 武汉 | 照明亮化工程 | 51.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惠州市超频三全周光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惠州 | 惠州 | 电光源生产与销售 | 70.00% | 设立 |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太原 | 太原 | LED销售及照明工程 | 51.00% | 设立 | |
太原市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太原 | 太原 | LED销售及照明工程 | 51.00% | 设立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108,700,000.00 | 个旧 | 个旧 | 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50.14%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云南圣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云南省红河州 | 云南省红河州 | 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50.14%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20,000,000.00 | 云南省红河州 | 云南省红河州 | 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50.14% | 2022年成立 | |
深圳华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10,010,000.00 | 深圳 | 深圳 | 物联网系统开发及应用产品研发与销售 | 6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超频三(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3 | 香港 | 香港 | 贸易与批发 | 100.00% | 设立 | |
湖南省超频三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益阳 | 益阳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照明灯具销售 | 55.00% | 5.00% | 设立 |
惠州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惠州 | 惠州 | 照明灯具生产与销售 | 60.00% | 设立 | |
深圳市超频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贸易与批发 | 100.00% | 设立 |
注1白卢布;注2港币;注3港币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本公司子公司持有深圳市泰跃盛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83%的股权,根据合伙协议相关约定,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决定注销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并分别于2023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完成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49.86% | -87,844,740.82 | -374,834.74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334,614,767.93 | 564,374,041.60 | 898,988,809.53 | 839,426,419.15 | 58,476,967.69 | 897,903,386.84 | 650,483,429.14 | 320,168,002.87 | 970,651,432.01 | 752,285,481.86 | 26,186,164.87 | 778,471,646.73 |
单位:元
子公司名
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297,337,658.24 | -191,094,362.59 | -191,094,362.59 | -61,573,624.00 | 604,474,008.19 | 10,029,568.88 | 10,029,568.88 | 138,651,010.64 |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常德 | 湖南常德 | 散热组件的生产与销售 | 49.00% | 权益法 |
(2)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将持有的参股公司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给瀚铖(海南)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10万元,并于2023年5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6,586,862.93 | 10,000,000.00 | 1,304,877.20 | 15,281,985.73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6,586,862.93 | 10,000,000.00 | 1,304,877.20 | 15,281,985.73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专项经费 | 7,079.64 | 7,079.64 |
200-700WLED照明灯散热套件研发
200-700WLED照明灯散热套件研发 | 50,000.04 | 50,000.04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 | 163,000.08 | 163,000.08 |
200-700WLED照明灯散热套件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 39,999.96 | 39,999.96 |
2016年广东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生产服务业方向 | 54,999.96 | 84,999.96 |
超大功率LED高密度照明光组件关键技术研发 | 210,725.01 | 391,687.50 |
半导体芯片散热组件工程技术研究 | 481,244.31 | 501,647.64 |
天台EMC | 13,894.74 | |
柯桥EMC | 3,473.67 | 5,229.81 |
嵊州EMC | 21,419.35 | 21,419.35 |
超频三智慧城市华北运营基地 | 1,490,183.00 | |
锂离子动力电池用高性能5伏正极材料制备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 49,681.68 | 49,681.68 |
单晶型高电压三元正极材料新产品及新技术产业化建设 | 9,506.86 | 9,506.86 |
5000吨/年能量型动力电池用正极材料建设项目 | 24,722.89 | 24,722.89 |
废旧锂电子动力电池电极材料高效资源化正极技术改造项目 | 170,000.00 | 170,000.00 |
5000吨/年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建设项目 | 19,023.75 | 19,023.75 |
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1,400,000.00 | |
2023年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资助计划 | 1,000,000.00 | |
2023年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利息费用补贴 | 600,000.00 | |
2023年支持企业发债融资扶持项目 | 214,848.00 |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首次认定补助 | 149,000.00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951,930.09 | |
办公用房补贴 | 7,015,000.00 | |
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展会扶持补助 | 222,605.00 | |
培育企业补贴 | 100,000.00 | |
房租补贴 | 543,448.21 | 164,145.00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 | 100,000.00 | 390,000.00 |
深圳市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项目 | 451,891.00 | 408,704.00 |
企业研发资助 | 270,000.00 | 1,054,976.00 |
高新技术补贴 | 200,000.00 | 108,040.00 |
专利资金补助 | 8,000.00 | 200,000.00 |
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奖励 | 50,000.00 | 100,000.00 |
资金保险费补助 | 28,121.00 | 37,457.96 |
失业稳岗补贴 | 30,729.24 | 367,592.02 |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3,785.00 | 162,125.00 |
其他补助 | 284,950.00 | 244,015.90 |
合计 | 7,591,579.74 | 13,616,737.78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
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市场风险相关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①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白卢布有关,除本集团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白卢布等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汇率风险对本集团的交易及境外经营的业绩均构成影响。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参见本附注七、61“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汇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以下所列外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1% | 423,329.58 | 447,439.61 |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1% | -423,329.58 | -447,439.61 |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1% | 1,971.24 | 8,185.38 | ||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1% | -1,971.24 | -8,185.38 | ||
人民币对港币贬值1% | 283.92 | 341.45 | ||
人民币对港币升值1% | -283.92 | -341.45 | ||
人民币对白卢布贬值1% | 149,275.16 | -93,294.56 | ||
人民币对白卢布升值1% | -149,275.16 | 93,294.56 |
注1: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注2:上表的股东权益变动不包括留存收益。
②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浮动利率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人民币基准利率增加25个基准点 | -840.79 | -46,046.46 | ||
人民币基准利率降低25个基准点 | 840.79 | 46,046.46 |
注1: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注2:上表的股东权益变动不包括留存收益。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本集团确认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②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与客户间的贸易条款以信用交易为主,且一般要求新客户预付款或采取货到付款方式进行。信用期通常为1个月,主要客户可以延长至6个月,交易记录良好的客户可获得比较长的信贷期。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
本集团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增加的方法、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划分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组合方法、直接减记金融工具的政策等,参见本附注五、11。
本集团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集团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损失准备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
七、4,附注七、7和附注七、5的披露。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本集团将银行借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含利息) | 510,613,726.82 | 510,613,726.82 | |||
应付账款 | 278,044,375.59 | 278,044,375.59 | |||
其他应付款 | 21,275,300.82 | 21,275,300.8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含利息) | 164,514,157.49 | 164,514,157.49 | |||
其他流动负债 | 68,906,732.05 | 68,906,732.05 | |||
长期借款(含利息) | 50,026,723.92 | 10,826,723.90 | 86,613,791.22 | 147,467,239.00 | |
租赁负债(含利息) | 1,796,524.72 | 1,141,209.71 | 13,812,366.74 | 16,750,101.17 | |
长期应付款(含利息) | 16,791,469.78 | 5,425,349.75 | 22,216,819.53 |
2、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 | 银行承兑汇票 | 46,365,657.80 | 终止确认 | 用于贴现或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背书 | 银行承兑汇票 | 51,766,467.19 | 未终止确认 | 已背书未到期票据51,766,467.19元系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仍对本公司附有追索权,故未终止确认。 |
贴现 | 银行承兑汇票 | 3,024,000.00 | 未终止确认 | 已贴现未到期票据3,024,000.00元系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仍对本公司附有追索权,故未终止确认。 |
合计 | 101,156,124.99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 | 46,365,657.80 | 0.00 |
合计 | 46,365,657.80 | 0.00 |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000.00 | 3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000.00 | 30,000.00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7,031,345.22 | 7,031,345.22 | ||
(1)应收票据 | 7,031,345.22 | 7,031,345.22 | ||
(2)应收账款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第一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第二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第三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本集团以背书转让的方式管理的应收票据为主,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无重大差异,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为票据的账面价值。
5、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杜建军、刘郁为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杜建军为吉信泰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吉信泰富为杜建军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与杜建军、刘郁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杜建军、刘郁夫妇累计可以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比例为17.61%。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杜建军、刘郁夫妇。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杜建军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刘郁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张魁 | 持股5%以上股东 |
毛松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尧红莲
尧红莲 | 董事 |
杨文 | 独立董事 |
郭新梅 | 独立董事 |
邹佳 | 监事 |
周志平 | 监事 |
张维维 | 职工代表监事 |
王军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刘卫红 | 副总经理 |
张正华 | 原董事、副总经理 |
李光耀 | 原董事 |
宫兆辉 | 原独立董事 |
帅维 | 原监事 |
冯湘桥 | 原职工代表监事 |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80.56%股权 |
深圳市吉信泰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85%股权 |
贺州信立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51%股权 |
江西三吨锂业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军控制的贺州信立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70%股权,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深圳市流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郁,其姐姐刘彦持有60%股权,刘郁的姐姐刘隽的配偶蔡伟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广州市衡基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魁之配偶陈玩珠的哥哥陈科持有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和平县公白红星农场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魁之配偶陈玩珠的哥哥陈科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
河源尊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魁之配偶陈玩珠的哥哥陈科持有95%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
广东地隆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魁之配偶陈玩珠持有70%股权,陈玩珠的哥哥陈科持有3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
深圳大雨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魁之配偶陈玩珠持有99%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深圳市大雨创新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魁之配偶陈玩珠持有45%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
深圳市新盈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毛松之配偶饶蓉持有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深圳市北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毛松之配偶饶蓉的妹妹饶维持有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佛山市珠江传媒智慧驿站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尧红莲担任董事 |
四通(江西)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董事尧红莲担任董事 |
深圳市捷思迈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尧红莲之配偶张其军担任董事 |
深圳市锦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郭新梅担任董事 |
深圳力合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郭新梅之配偶周启明持有57.6923%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深圳力合载物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郭新梅之配偶周启明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深圳优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郭新梅之配偶周启明担任董事 |
深圳市人马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郭新梅之配偶周启明担任董事 |
深圳力合载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郭新梅之配偶周启明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
广东力合汇邦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郭新梅之配偶周启明担任董事长 |
深圳力合精选成长二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董事郭新梅之配偶周启明间接控制的合伙企业 |
深圳力合精选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董事郭新梅之配偶周启明间接控制的合伙企业 |
贺州禧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张正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51%股权 |
贺州德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原董事李光耀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51%股权 |
深圳托克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原董事李光耀女儿李榕茜持有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深圳市中频优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原监事帅维持有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其他说明:
注: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组织,也均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西三吨锂业有限公司 | LED照明灯具 | 8,446.9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①本集团作为担保方
2023年度,除对子公司担保外,本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②本集团作为被担保方
1)2018年,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12,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2019年,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分别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分别为1,600万元、2,7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020年,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分别与华夏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南京银行杭州分行、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兴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岗支行、工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分别为20,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12,000万元、2,000万元、4,500万元、10,000万元、500万元、22,000万元、30,16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2021年,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分别与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分别为600万元、5,000万元、38,000万元、4,191.42万元;同时,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其反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
5)2022年,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分别向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爱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出租人)出具保证函,为本公司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含本金+利息)2,192.40万元、2,128.01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分别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华夏银行深圳分行、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分别为5,000万元、39,000万元、10,000万元、1,500万元、3,600万元、5,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6)2023年,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分别与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江苏银行深圳分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分别为6,000万元、6,000万元、7,000万元、10,000万元、2,000万元、36,400万元、5,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177,902.30 | 3,155,443.01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7、关联方承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关联方承诺事项。
8、其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金额。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
类别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公司人员 | 2,370,000 | 3,049,399.97 | 330,000 | 424,600.00 | ||||
合计 | 2,370,000 | 3,049,399.97 | 330,000 | 424,60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2020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本公司拟以2020年4月17日为授予日,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633万股股票期权。2020年5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实际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949.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21元/份。2020年5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实际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92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9.21元/份。公司已于2020年6月1日完成了上述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的比例为30%;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30%;自首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40%。
股票期权行权的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的考核年度为2020-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净利润增长率或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
2021年、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30%、45%;或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30%、45%。2021年8月23日、2021年9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1)公司15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激励条件,公司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65万份进行注销;(2)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2、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公司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均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要求,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第一个行权期的228.6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共计注销393.60万份股票期权。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1)公司7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激励条件,公司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6.65万份进行注销;(2)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2、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公司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均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要求,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第二个行权期的195.7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共计注销272.40万份股票期权。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其中《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主要内容如下:(1)公司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不再符合本激励计划关于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合计2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2)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价格为9.21元/份,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37万份,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4年4月16日。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等规定,授予的 |
股票期权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结合股票期权的条款和条件,作出估计。
股票期权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结合股票期权的条款和条件,作出估计。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049,40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77,200.00 |
其他说明: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基于初始授予期权份数及注销期权数,经重新计算后,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费用应摊销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授予的股票期权(万份) | 需摊销的总费用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37.00 | 304.94 | 76.24 | 101.65 | 101.65 | 25.41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无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公司业务结构,布局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链上游资源,促进公司主业协同发展,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关联方合计持有的江西三吨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吨锂业”)73%股权,其中关联方贺州信立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贺州信立达”)持有70%股权,关联方刘若女士持有3%股权,本次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100.0001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签署了《关于江西三吨锂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三吨锂业于2024年2月1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三吨锂业完成工商变更后,公司持有其73%的股权,三吨锂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债务重组
项目
项目 | 债务重组方式 | 原重组债权债务账面价值 | 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损失 | 债务转为资本导致的股本增加额 | 债权转为股份导致的投资增加额 | 该投资占债务人股份总额的比例(%) | 或有应付/或有应收 | 债务重组中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和依据 |
阿荣旗分期收款项目 | 变更回款形式 | 16,355,559.23 | -2,301,666.47 | 协议约定 | ||||
合计 | 16,355,559.23 | -2,301,666.47 |
2、其他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8,401,272.96 | 84,964,198.71 |
至
年
1至2年 | 40,605,993.01 | 60,575,873.00 |
2至3年 | 37,686,658.38 | 13,629,647.44 |
3年以上 | 9,872,643.71 | 37,414,568.33 |
3至4年 | 7,288,100.02 | 3,605,590.69 |
4至5年 | 2,507,287.69 | 255,084.60 |
5年以上 | 77,256.00 | 33,553,893.04 |
合计 | 126,566,568.06 | 196,584,287.4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507,287.69 | 1.98% | 2,507,287.69 | 100.00% | 0.00 | 32,952,472.66 | 16.76% | 7,589,857.94 | 23.03% | 25,362,614.72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4,059,280.37 | 98.02% | 2,214,942.61 | 1.79% | 121,844,337.76 | 163,631,814.82 | 83.24% | 4,250,663.29 | 2.60% | 159,381,151.53 |
其中: | ||||||||||
组合1: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 | 9,456,720.51 | 7.47% | 592,576.65 | 6.27% | 8,864,143.86 | 17,707,026.89 | 9.01% | 1,704,903.16 | 9.63% | 16,002,123.73 |
组合2: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 | 26,510,947.73 | 20.95% | 1,622,365.96 | 6.12% | 24,888,581.77 | 44,189,478.79 | 22.48% | 2,545,760.13 | 5.76% | 41,643,718.66 |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88,091,612.13 | 69.60% | 88,091,612.13 | 101,735,309.14 | 51.75% | 101,735,309.14 | ||||
合计 | 126,566,568.06 | 100.00% | 4,722,230.30 | 121,844,337.76 | 196,584,287.48 | 100.00% | 11,840,521.23 | 184,743,766.2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507,287.69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朗辉科技集团 | 2,507,287.69 | 2,507,287.6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宝世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44,390.00 | 144,390.00 | ||
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 | 151,915.94 | 151,915.94 | ||
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朱恺) | 32,656,166.72 | 7,293,552.00 | ||
合计 | 32,952,472.66 | 7,589,857.94 | 2,507,287.69 | 2,507,287.6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92,576.65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044,219.99 | 151,326.60 | 3.00% |
1年至2年(含2年) | 4,412,500.52 | 441,250.05 | 10.00% |
合计 | 9,456,720.51 | 592,576.6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组合以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622,365.96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7,850,945.78 | 357,018.92 | 2.00% |
1年至2年(含2年) | 6,341,776.95 | 761,013.23 | 12.00% |
2年至3年(含3年) | 1,098,922.71 | 175,827.63 | 16.00% |
3年至4年(含4年) | 1,142,046.29 | 251,250.18 | 22.00% |
4年至5年(含5年) | 48.00% | ||
5年以上 | 77,256.00 | 77,256.00 | 100.00% |
合计 | 26,510,947.73 | 1,622,365.9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组合以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1,840,521.23 | 2,830,047.40 | 7,293,552.00 | 2,654,786.33 | 4,722,230.30 | |
合计 | 11,840,521.23 | 2,830,047.40 | 7,293,552.00 | 2,654,786.33 | 4,722,230.3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 |
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
性
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
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朱恺) | 7,293,552.00 | 诉讼执行 | 执行回款 | 综合分析诉讼判决结果和财产保全等情况 |
合计 | 7,293,552.00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654,786.33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宝世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货款 | 144,390.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 | 货款 | 151,915.94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湖北永兴机电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货款 | 259,879.6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深圳市彬赢光电有限公司 | 货款 | 959,841.65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货款 | 587,728.44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武汉鸿海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货款 | 274,832.7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合计 | 2,378,588.33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1,470,818.53 | 0.00 | 31,470,818.53 | 24.52% | 0.00 |
第二名 | 23,042,894.79 | 0.00 | 23,042,894.79 | 17.95% | 0.00 |
第三名 | 19,754,612.40 | 0.00 | 19,754,612.40 | 15.39% | 0.00 |
第四名 | 5,325,823.49 | 0.00 | 5,325,823.49 | 4.15% | 468,649.74 |
第五名 | 4,130,897.02 | 0.00 | 4,130,897.02 | 3.22% | 123,926.91 |
合计 | 83,725,046.23 | 0.00 | 83,725,046.23 | 65.23% | 592,576.65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689,037.95 | |
其他应收款 | 615,650,421.52 | 518,677,406.47 |
合计 | 615,650,421.52 | 519,366,444.42 |
(1)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 | 689,037.95 | |
合计 | 689,037.95 |
(2)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66,300.00 | 1,204,490.00 |
备用金借支 | 106,624.42 | 115,821.77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5,550,000.00 | 6,835,550.02 |
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应收款项 | 604,117,306.80 | 511,419,338.49 |
其他 | 5,726,686.40 | 1,507,038.78 |
减:坏账准备 | -116,496.10 | -2,404,832.59 |
合计 | 615,650,421.52 | 518,677,406.47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73,892,634.52 | 441,711,137.16 |
1至2年 | 225,593,049.50 | 77,089,939.90 |
2至3年 | 16,073,333.60 | 38,470.00 |
3年以上 | 207,900.00 | 2,242,692.00 |
3至4年 | 500.00 | 6,000.00 |
4至5年 | 6,000.00 | 1,900,000.00 |
5年以上 | 201,400.00 | 336,692.00 |
合计 | 615,766,917.62 | 521,082,239.06 |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461,662.02 | 1.24% | 2,372,820.20 | 36.72% | 4,088,841.82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15,766,917.62 | 100.00% | 116,496.10 | 0.02% | 615,650,421.52 | 514,620,577.04 | 98.76% | 32,012.39 | 0.01% | 514,588,564.65 |
其中: | ||||||||||
合计 | 615,766,917.62 | 116,496.10 | 615,650,421.52 | 521,082,239.06 | 2,404,832.59 | 518,677,406.4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0.0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264,662.02 | 175,820.20 | ||||
福建数字前沿传媒有限公司摄制组 | 1,900,000.00 | 1,900,000.00 | ||||
上海睿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97,000.00 | 297,000.00 | ||||
合计 | 6,461,662.02 | 2,372,820.2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16,496.1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应收保证金及押金 | 266,300.00 | 2,663.00 | 1.00% |
组合2:应收备用金 | 106,624.42 | 1,066.24 | 1.00% |
组合3:应收非关联公司的往来款 | 5,550,000.00 | 55,500.00 | 1.00% |
组合4:应收其他款项 | 5,726,686.40 | 57,266.86 | 1.00% |
组合5: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604,117,306.80 | ||
合计 | 615,766,917.62 | 116,496.1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2,012.39 | 175,820.20 | 2,197,000.00 | 2,404,832.59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三阶段 | -1,452.92 | 1,452.92 | ||
本期计提 | 85,936.63 | 143,839.08 | 229,775.71 | |
本期转回 | 175,820.20 | 175,820.20 | ||
本期核销 | 2,342,292.00 | 2,342,292.00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16,496.10 | 116,496.10 |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404,832.59 | 229,775.71 | 175,820.20 | 2,342,292.00 | 116,496.10 | |
合计 | 2,404,832.59 | 229,775.71 | 175,820.20 | 2,342,292.00 | 116,496.1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朱恺) | 175,820.20 | 诉讼执行 | 执行回款 | 综合分析诉讼判决结果和财产保全等情况 |
合计 | 175,820.20 |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342,292.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上海睿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297,000.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深圳真荣家具有限公司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15,292.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福建数字前沿传媒有限公司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900,000.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合计 | 2,312,292.00 |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应收款项 | 49,100,966.53 | 1年以内;1-2年 | 7.97% | 0.00 |
第二名 | 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应收款项 | 14,183,990.30 | 1年以内;1-2年;2-3年 | 2.30% | 0.00 |
第三名 | 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应收款项 | 45,496,209.48 | 1年以内;1-2年 | 7.39% | 0.00 |
第四名 | 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应收款项 | 458,724,020.93 | 1年以内;1-2年 | 74.50% | 0.00 |
第五名 | 对子公司及联营企 | 11,269,766.63 | 1年以内;1- | 1.83% | 0.00 |
业的应收款项
业的应收款项 | 2年 | ||||
合计 | 578,774,953.87 | 93.99% | 0.00 |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00,045,121.08 | 74,580,127.86 | 525,464,993.22 | 534,841,358.44 | 534,841,358.44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0.00 | 0.00 | 10,834,496.83 | 10,834,496.83 | ||
合计 | 600,045,121.08 | 74,580,127.86 | 525,464,993.22 | 545,675,855.27 | 545,675,855.27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73,169,866.67 | 16,083.33 | 73,185,950.00 |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 193,762.90 | 206,979.33 | 400,742.23 |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8,386,333.34 | 74,580,127.86 | -64,333.35 | 233,741,872.13 | 74,580,127.86 |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7,913,655.55 | 19,300.00 | 7,932,955.55 | |||||
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098,644.45 | 5,098,644.45 |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4,958,533.35 | 12,866.67 | 4,971,400.02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7,210,766.66 | 6,433.33 | 7,217,199.99 | |||||
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惠州市超 | 3,670,766.6 | 6,433.33 | 3,677,199.9 |
频三全周光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频三全周光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6 | 9 |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 | 700,000.00 | ||||||
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深圳市星源存储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5,103,518.83 | 5,103,518.83 | ||||||
深圳华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105,735,510.03 | 105,735,510.03 | ||||||
深圳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
深圳市泰跃盛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深圳市超频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534,841,358.44 | 70,000,000.00 | 5,000,000.00 | 74,580,127.86 | 203,762.64 | 525,464,993.22 | 74,580,127.86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资损益
资损益 | 或利润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 | 10,834,496.83 | 10,911,299.65 | 76,802.82 | 0.00 | |||||
小计 | 10,834,496.83 | 10,911,299.65 | 76,802.82 | 0.00 | |||||
合计 | 10,834,496.83 | 10,911,299.65 | 76,802.82 | 0.00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
(3)其他说明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78,021,966.16 | 158,757,921.33 | 296,366,402.10 | 266,642,376.91 |
其他业务 | 38,323,942.49 | 488,119.18 | 21,554,464.68 | 201,259.26 |
合计 | 216,345,908.65 | 159,246,040.51 | 317,920,866.78 | 266,843,636.17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216,345,908.65 | 159,246,040.51 | 216,345,908.65 | 159,246,040.51 | ||||
其中: | ||||||||
散热产品 | 128,289,774.32 | 113,108,355.12 | 128,289,774.32 | 113,108,355.12 | ||||
照明亮化工程 | -576,247.91 | 2,532,766.70 | -576,247.91 | 2,532,766.70 |
锂电池正极材料
锂电池正极材料 | 149,007.34 | 0.00 | 149,007.34 | 0.00 | |
LED照明灯具 | 46,995,304.66 | 41,305,259.09 | 46,995,304.66 | 41,305,259.09 | |
其他产品 | 41,488,070.24 | 2,299,659.60 | 41,488,070.24 | 2,299,659.60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216,345,908.65 | 159,246,040.51 | 216,345,908.65 | 159,246,040.51 | |
其中: | |||||
境内销售 | 143,334,881.20 | 103,114,724.63 | 143,334,881.20 | 103,114,724.63 | |
境外销售 | 73,011,027.45 | 56,131,315.88 | 73,011,027.45 | 56,131,315.88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216,345,908.65 | 159,246,040.51 | 216,345,908.65 | 159,246,040.51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78,021,966.16 | 158,757,921.33 | 178,021,966.16 | 158,757,921.33 | |
在某一时段转让 | 38,323,942.49 | 488,119.18 | 38,323,942.49 | 488,119.18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
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销售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内销业务:(a)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销售收入,在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b)LED照明亮化工程销售收入,如不提供安装服务在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如提供安装以取得项目监理单位和管理公司提供的工程进度证明书时确认项目收入;(c)PC配件贸易收入,为主要责任人则按照以客户签收时点以总额法确认收入,如为代理人则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本公司在交易的履约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投入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提供劳务履约进度的方法: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②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本公司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9,751,601.53元,其中,9,751,601.53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5,689,037.95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6,802.82 | 284,341.1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88,700.35 | -4,082,225.5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21,700.92 | 2,630,264.95 |
债务重组收益 | -2,301,666.48 | |
合计 | -1,314,462.39 | 34,521,418.43 |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5,768,132.3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639,649.6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902,681.2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010,769.8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7,726,035.70 | |
债务重组损益 | -2,279,858.8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15,737.8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21,423.0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98,050.11 | |
合计 | 6,192,034.4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本期处置联营企业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80,980.35元,该处置为偶发性,故将其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02% | -0.52 | -0.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54% | -0.54 | -0.5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