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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竞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1525 证券简称:儒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3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59.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9.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4,885.6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0,068.6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4,816.95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25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中汇会验[2023]889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儒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新能源汽车电子和智能制造产业基地52,378.00

52,378.00

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15,809.20

15,809.20

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

30,000.00

合计98,187.20

98,187.20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4,816.95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116,629.75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10月9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5.72%。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0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生产经营发展和效益提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是合理、必要的。

六、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董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有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效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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