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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磁科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徽龙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安徽龙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及相关实施细则中公司层面控制所涉及的公司

治理、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职业道德与专业胜任能力、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各项流程;

(2)业务层面控制中涉及的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流程。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别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

认定标准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资

产总额的 5%;

2、利润表错报金额≥收入总

额的6%。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错而进行的差错

更正;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而内部控制运行过程

中未发现该差错;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

督无效。重要缺陷

1、资产总额的2%≤资产负债

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5%;

2、收入总额的3%≤利润表错

报金额<收入总额的6%。

1、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控

制机制;

3、对于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不能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

1、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资

产总额的 2%;

2、利润表错报金额<收入总

额的3%。

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

认定标准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或间接资产损失金额300万元以上。

1、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

响;

3、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5、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直接或间接资产损失金额 100-300 万元(含 300 万元)。

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受到轻微处罚;

2、媒体出现负面新闻,对公司声誉造成影响;

3、关键岗位人员严重流失;

4、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直接或间接资产损失金额小于100 万元(含100 万元)。

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公司运行的各个方面,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同时,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规范,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沟通交流;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资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等措施,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

部控制;《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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