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熔电气: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2023年度,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起到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监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8次,本年度8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日本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5、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外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

6、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8、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对2023年度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均无异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依法制定并实施决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审慎履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结合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财务风险控制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监事会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公正、客观,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对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

七、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