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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翘神州: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4,447.70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13.17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5,176.56万元,资本公积为479,598.65万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6,922.61万元,资本公积为479,598.65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当前总股本129,2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439,609股后的股本127,760,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55,520,78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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