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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草生态:2023年述职报告-白媛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白媛媛)

本人作为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2023年度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诚实、勤勉、独立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2023年度相关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认真审议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白媛媛,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师。2021年至今任内蒙古中路华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历任国美电器内蒙古公司审计主管;内蒙古西蒙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长、行政副总经理、财务副部长;内蒙古国信正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白媛媛1010004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和相关材料均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独立发表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2022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对公司提名聘任副总经理相关事项的讨论,为公司聘任相关人员的决策提供参考,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3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对提交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发表了审查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01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03月0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04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同意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公司2022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

6、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3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独

立意见

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

9、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公司2022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3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9、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23年07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08月25日

2023年08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0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展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行业政策环境变化、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投资者保护情况、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特别关注了公司对外投资情况、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同时关注传媒、网络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切实提高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财务造假、重大差错等情况,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邓一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本人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

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白媛媛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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