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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科雅: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作为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科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工大科雅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5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13.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50元,共计募集资金76,844.2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848.5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0,995.6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82.5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613.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84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68,613.1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6,577.34
利息收入净额B2671.25
项 目序号金 额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8,515.49
利息收入净额C21,181.9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25,092.83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853.23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45,373.5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40,373.54
差异[注]G=E-F5,000.00

注:差异系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14日和2022年8月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街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工大科雅(天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科雅)实施,公司和天津科雅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45060078801100001261182,416,614.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13174000001300115037339,356,868.63-
交通银行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13174000001300123928164,838,185.33-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街支行0119160000202367,314,330.0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13174000001300115052523,915.5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安万达支行31190232501050549,785,453.40-
合 计403,735,367.01-

注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的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名义签署。注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安万达支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的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名义签署。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对照表详见附件1。

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2年8月16日起十二个月之内。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5,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金融机构产品名称产品类别金额到期日利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享固定收益凭证固定收益凭证5,000.002024/3/133.55%
合 计5,000.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外,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情况表详见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根据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在2022年度对募投项目的置换资金为695.47万元,对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519.53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工大科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工大科雅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工大科雅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取得并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工大科雅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8,613.1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515.4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092.8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824.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03%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22,505.6322,505.6310.0010.000.042026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5,544.0820,368.084,684.0710,433.8251.232025年10月不适用不适用
3、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体系升级建设项目8,984.948,984.941,611.832,439.4227.152025年2月不适用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2,000.0012,000.0012,209.5912,209.59101.7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小 计59,034.6563,858.6518,515.4925,092.8339.29
超募资金投向-
现金管理-不适用4,754.49---
超募资金投向 小 计-4,754.49---
合 计-59,034.6568,613.1418,515.4925,092.8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根据2024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和《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结合目前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进度,将“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体系升级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5年2月。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对“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调整; 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链产品产业化项目处于前期规划及筹备阶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待开发商交付房屋,实施情况处于计划进度内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2022年10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10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调整投资金额及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C9号楼”变更为“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欧微优科创园A3栋”;因该募投项目地址及实施计划变动,需要增加建筑工程投资金额,计划追加投资4,824.00万元,追加资金自公司IPO超募资金列支;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95.4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519.53万元。置换已付发行费用519.53万元自公司IPO超募资金列支; 2022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根据2022年10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10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调整投资金额及结构的议案》,为有利于吸引研发人才,助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高质量实施,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C9号楼”变更为“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欧微优科创园A3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95.4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519.53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2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2年8月16日起十二个月之内;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5,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45,373.54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5,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368.084,684.0710,433.8251.232025年10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20,368.084,684.0710,433.8251.23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2022年10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10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调整投资金额及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C9号楼”变更为“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欧微优科创园A3栋”;因该募投项目地址及实施计划变动,需要增加建筑工程投资金额,计划追加投资4,824.00万元,追加资金自公司IPO超募资金列支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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