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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天伟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1人,注册会计师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26.1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9.36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2016.7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0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公告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3年年末数:217.58万元。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了沟通及相关问询事项的答复。

二、会计师执业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强,于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 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姝婷,于201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次。

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周灵芝,2006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深圳大华国际协商确定。经审核,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审计费用含税总额为80万元。

三、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深圳大华国际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深圳大华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深圳大华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深圳大华国际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通过对深圳大华国际的业务范围、业务规模、人员构成、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以及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深圳大华国际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执业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良好。2023年12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25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同时审核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等,确保年报审计工作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三)2024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深圳大华国际所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就相关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4月23日,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深圳大华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

责,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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