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澄天伟业 | 股票代码 | 300689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蒋伟红 | 陈远紫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3401-B3404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3401-B3404 | |
传真 | 0755-86596290 | 0755-86596290 | |
电话 | 0755-36900689-689 | 0755-36900689-689 | |
电子信箱 | sec@ctwygroup.com | sec@ctwygroup.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智能卡、专用芯片和物联网产品的提供商,持续创新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促进产业良性发展并为奋斗者提供更广阔的平台。公司在巩固现有业务、加深与客户合作的基础上,制定“延伸产业链、拓展新领域”的发展战略,致力打造业务闭环,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积极把握行业和技术的发展方向,探索公司集成电路产品在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汽车电子前沿领域下的新应用场景,努力成为以专用芯片为核心的端到端智慧物联解决方案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1、智能卡业务
在智能卡方面公司主要产品为电信SIM卡、金融IC卡、证照ID卡等智能卡产品以及嵌入智能卡并储存、处理密钥信息的专用芯片等,公司同时为合作伙伴提供智能卡综合制卡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下游市场覆盖移动通信、金融支付、公共事业等智能卡主要应用领域。公司率先实现行业内端到端的全产业链覆盖,为客户提供更完备的产品与服务。
公司深耕海外市场多年,与全球知名智能卡系统公司建立长期良好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SIM卡产品销售力度,努力争取与四大运营商直接合作,多维度拓展国内市场,目前全资子公司宁波澄天已通过中国联通2024-2025年度电信卡入围资格审核,成为中国联通电信智能卡入围供应商,国内市场的开拓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空间,公司占据更加主动的竞争地位。
(1)智能卡硬件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巩固智能卡硬件产品的市场份额的基础上,持续加大智能卡生产能力的投入,对现有产线技术进行改造,提升生产工艺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能力与良品率,进一步实现智慧工厂主要生产线的搭建。
同时,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深化公司现有的国际化发展格局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公司将充分利用成熟的运营管理海外工厂的体系,持续寻找投资海外服务当地客户的机会,进一步贴近客户,快速反应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满足客户大批量采购要求,进一步缩短产品的交付时间。
(2)智能卡信息个人化软件服务及综合制卡服务
印度尼西亚澄天伟业生产中心达产,为公司进一步开拓东南亚、非洲地区市场奠定基础,使公司产品进一步向产业链下游延伸,丰富产品和服务种类,从而进一步优化公司收入结构。随着国内金融IC卡需求持续扩大,公司为合作伙伴提供的综合制卡服务内容进一步多元化,综合制卡服务盈利能力提升。
2、半导体智造业务
(1)智能卡专用芯片业务
近年来,澄天伟业(宁波)芯片技术有限公司智能卡专用芯片收入稳步增长。该项目的投产将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在智能卡领域内的竞争力。
公司智能卡专用芯片业务根据客户实际需求提供模块化的服务与产品,包括单独或同时提供智能卡专用芯片承载基带产品、智能卡专用芯片封装服务,或供应智能卡专用芯片成品。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制定生产计划,由客户提供或者根据客户要求采购晶圆,公司自行采购生产承载基带和封装所需原辅材料,按照客户提供的专用芯片设计或根据行业标准设计,由公司进行智能卡专用芯片的生产。公司生产的专用芯片承载基带和专用芯片,根据客户需求直接用于公司为其生产的智能卡或按其要求直接出货。
(2)安全芯片业务
公司结合自身封装产能与供应链及客户资源的竞争优势,完成部分安全芯片的研发,现主要应用于信息安全与信号传送安全,未来公司将积极探索安全芯片应用场景,抓住国产化趋势,丰富安全芯片业务的产品线。
(3)半导体封装材料业务
公司围绕功率半导体的设计及实验室业务,结合自身生产资源和管理经验,已投产功率器件封装材料引线框架业务,目前项目已完成投产。
(4)功率半导体
近年来,公司管理层积极落实功率半导体研发、设计和销售,产品市场定位为光伏逆变器、储能和车规级市场,实现公司多层次收入,2022年公司已完成部分MOSFET、IGBT和IGBT模块等功率半导体方面的研发,进一步在数字能源,物联网等领域扩充产品线,搭建半导体产业生态。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际领先的从事智能卡和专用芯片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一家集软件研发、工程设计、系统集成和制造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商。公司的产品与服务覆盖全球,依托于智能卡、半导体芯片、信息安全等领域的发展,持续为国内外客户创造价值。公司在智能卡制造规模化、专业化的基础上,发展成为了涵盖芯片研发、设计、生产和智能卡生产销售及终端应用开发的系统解决方案服务企业,公司率先实现行业内芯片智能卡产品端到端的全产业链覆盖,是智能卡行业首家一站式服务供应商。
公司作为国内较早从事智能卡生产的企业,在制造技术、工艺流程、管理水平、经营规模以及国际化布局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时旗下还拥有2家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获得了Visa、MasterCard、AMEX、GSMA SAS-UP、IAFT 16949、集成电路等多项国内外客户的行业资质认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技术179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个,软件著作权47项,实用新型121个。
公司凭借品质、服务、产能规模优势,与THALES, IDEMIA和G&D等全球知名智能卡系统公司建立长期良好合作关系,通过深圳、上海、宁波、香港、印度新德里和印度尼西亚雅加达等分、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公司主要产品通信智能卡产品销售在全球市场中占有一定比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782,686,977.53 | 812,341,089.73 | 812,422,466.01 | -3.66% | 759,322,594.08 | 759,322,594.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87,290,889.24 | 672,162,237.99 | 672,235,190.04 | 2.24% | 633,344,330.69 | 633,344,330.69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394,279,154.06 | 534,698,528.28 | 534,698,528.28 | -26.26% | 423,042,881.82 | 423,042,881.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917,630.54 | 42,271,723.76 | 42,344,675.81 | -78.94% | 16,855,452.56 | 16,855,452.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234,940.57 | 34,098,749.78 | 34,171,701.83 | -106.54% | 10,722,152.60 | 10,722,152.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147,967.07 | 68,796,041.52 | 68,796,041.52 | 3.42% | 36,456,877.46 | 36,456,877.4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37 | 0.37 | -78.38% | 0.15 | 0.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37 | 0.37 | -78.38% | 0.15 | 0.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1% | 6.48% | 6.49% | -5.18% | 2.71% | 2.71%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27,923,950.66 | 90,752,083.28 | 86,413,040.18 | 89,190,079.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797,393.50 | 8,149,711.60 | -2,306,667.31 | -3,722,807.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279,184.91 | 4,186,745.51 | -4,221,765.19 | -7,479,105.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057,505.39 | 29,050,870.51 | 6,467,490.19 | 17,572,100.9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03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53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澄天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1.25% | 47,685,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冯学裕 | 境内自然人 | 11.00% | 12,712,960.00 | 9,534,720.00 | 不适用 | 0.00 | ||||
景在军 | 境内自然人 | 5.46% | 6,309,308.00 | 6,297,756.00 | 不适用 | 0.00 | ||||
冯澄天 | 境内自然人 | 3.61% | 4,175,472.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徐海鸥 | 境内自然人 | 1.95% | 2,248,7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李永光 | 境内自然人 | 1.38% | 1,595,1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徐士强 | 境内自然人 | 0.90% | 1,043,432.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UBS AG | 境外法人 | 0.85% | 987,82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冯学平 | 境内自然人 | 0.78% | 905,774.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7% | 769,163.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冯学裕投资并控制深圳市澄天盛业投资有限公司澄天盛业,持有深圳市澄天盛业投资有限公司65%股权; 2、冯澄天,是冯学裕女儿,同时持有深圳市澄天盛业投资有限公司35%的股权; 3、徐士强,冯学裕姐姐冯士珍之配偶; 4、景在军,徐士强的女婿; |
5、冯学平,是冯学裕的哥哥。
6、上述存在亲属关系的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冯学裕与深圳市澄天盛业投资有限公司、冯澄天、冯学平、徐士强构成一致行动人;景在军与徐士强构成一致行动人。
7、除上述关联关系之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徐海鸥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UBS AG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道成长智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冯士珍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2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2、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6),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