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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罗新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罗新建)本人作为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各项会议,谨慎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观点,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州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历,一级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主任,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民航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曾任郑州市法律顾问处律师、河南省经济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会长、名誉会长,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918001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所有审计委员会会议共6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3.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2023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相关定期报告,审阅相关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情况;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全面了解公司情况,重点开展工作,从问题导向出发,坚守内部审计长期目标和根本职责——排查风险隐患,防范出现重大风险;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6.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2023年度,本人主要通过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加考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式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中的机遇和挑战,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多次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关联方占用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依照相关规则规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况;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况。

2.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健信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作为增信措施,公司拟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上海米健信息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米健信息解决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事宜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

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本人对上述事项已发表独立意见。

3.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翔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4.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年度,公司聘任周原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周原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本人对上述事项已发表独立意见。

5.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人对上述事项已发表独立意见。

6.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7.此外,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在董事会会议及闭会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全部得到采纳或回应。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罗新建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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