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邱冠周)
作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14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
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邱冠周 | 14 | 2 | 12 | 0 | 0 | 否 |
参会期间本人均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3年度,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序号 |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事项 | 发表意见类型 |
-2-
1 | 2023年1月29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增持计划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3年3月24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 关于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3年3月30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5 | 2023年4月17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23年4月26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8 |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9 | 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1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2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3 |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5 | 2023年6月5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6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7 | 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8 | 2023年7月10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9 |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1 | 关于攀枝花振兴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清算注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2 | 2023年8月24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3 |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4 | 2023年10月13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5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3-
27 | 2023年10月18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8 | 2023年11月21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9 | 关于合资成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30 |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
31 | 2023年12月5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十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了
次会议,对会议审议的事项无异议。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2023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召开董事会时间,或者专门安排时间,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在平时工作中,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管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方面;同时,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及时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与规划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公司治理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
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培训和学习情况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与其他各位委员一道积极研讨专门委员会涉及的相关事宜,有效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共参加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总裁候选人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出席2次会议,认真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五、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六、联系方式
-4-
姓名
姓名 | 邱冠周 |
电子邮箱 | qgz@csu.edu.cn |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2024年,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维护中小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邱冠周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