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就该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基于独立立场,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行为,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车磊、徐洪海、吕钧弢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