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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客文化: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82,470.2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2,470.20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母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2,325,893.09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66,065,970.28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2,325,893.0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制定的《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结合公司资金现状和实际经营需要,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之一为:“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值。”

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282,470.20万元,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认为,本次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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