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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5月8日

目 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议案二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议案三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四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7议案五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1议案六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2

议案七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3议案八 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4

议案九 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发放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6

议案十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7议案十一 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 28

议案十二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9

议案十三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30

议案十四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1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订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因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到签到处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表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数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向大会工作组及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票。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本次大会现场会议将于2024年5月8日下午14:30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议题相关。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七、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为保持会场安静,请将移动电话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14点30分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5月8日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刘修华董事长会议记录人:冯国梁董事会秘书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法律见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序号会议议程
1会议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会议开始、宣布出席会议情况和会议须知
3推举计票、监票代表
4逐项审议会议各议案
5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和解答
6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7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8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9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签署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12宣布会议结束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面对经济发展放缓、客户需求紧缩、行业竞争加剧等多重压力挑战,公司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团队统一思想、凝心聚力、迎难而上,在管理上优化流程;在生产上挖潜增效,节费降耗;在销售上多措并举,创新思维,加大开拓市场与客户力度,通过脚踏实地、务实奋进,在复杂严峻的市场形势下保持了企业生产经营平稳运行。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81,297,295.1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70%,利润总额300,726,827.8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9,679,653.2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77,496,551.7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90%。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组织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时研究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确保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务实高效,保证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持续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运作,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职意识,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大会2次。对公司聘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对外投资、限制性股票激励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会议的决议事项认真组织落实,有效推动了公司的健康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发表意见议案名称表决 情况
2023年4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5、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16、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17、关于《向昌乐齐城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对外委托贷款》的议案 1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9、关于《公司章程变更的议案》的议案通过

20、关于《聘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关于《聘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3年6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通过
2023年8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3年10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通过
2023年10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章程变更》的议案 3、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通过
2023年12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通过

(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职权范围运作,对公司经营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超过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中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并由该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报告的审阅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虚假、错报

的情况。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关于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的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公司审计部门认真落实审计计划的实施并提出指导性建议,指导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2、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项目投资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和论证。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超过二分之一,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供建议和意见。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超过二分之一,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了解公司薪酬现状及行业整体薪酬水平,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阅,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发放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所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合理和真实的。

(三)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认真参加每一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客观、公平、公正地对每项议案发表自己的意见,对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同时通过个人学习或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在公司规范运作、持续稳健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能,审查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股东的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针对当前监管部门全面从严监管的理念,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控信披风险,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系统性、规范性与及时性,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2023年度,公司共完成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4份定期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并规范披露了临时公告62份,应披露的信息及时、准确。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3年,公司董事会积极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通过多样化的沟通渠道与投资者积极互动,保持与投资者和研究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听取投资者对公司运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促进投资者对公司运营和未来发展战略的了解,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定《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多样化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包括专线电话、专用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六)股权激励情况

以股权激励的有效推进为着力点,打造公司薪酬绩效体系建设和长效激励机制的建设。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员工的积极性,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2023年12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2月11日上市流通。

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推动实现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三)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四)按照公司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继续发挥董事会在公司发展中的领导、决策作用。董事会将从公司的发展实际出发,完成好股东大会授权的各项工作,确保公司规范、稳健地向前发展,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团队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保持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实现公司、股东、员工的共同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二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26项议案,历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同时,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在公司的管理决策中起到了法定监督作用。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及召开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3年4月17日)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申请综合授信、

借款额度》的议案

借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关于《2022年监事薪酬发放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向昌乐齐城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对外委托贷款》的议案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章程变更》的议案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3年4月28日)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3年8月25日)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3年10月12日)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3年10月27日)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章程变更》的议案
审议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3年12月5日)审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审议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议事程序和决策、会议决议的信息披露等方面均能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3年,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公司内部控制健全,决策程序合规,有效地控制了公司的各项经营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并对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内控制度执行良好,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报告期年度财务状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2023年,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程序规范,没有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在2023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满足监管要求。

(五)内幕信息管理的核查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公司在编制定期报告时及时登记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亦不存在因知悉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尽职履责,加强对公司依法依规运作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同时进一步拓宽专业资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三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全体独立董事就2023年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分别完成了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宏青)》《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祁庆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玲-已离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四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情况

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20740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81,297,295.1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70%,利润总额300,726,827.8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9,679,653.2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77,496,551.76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9%。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同比增减(%)
货币资金708,815,032.30715,187,656.82-0.89
交易性金融资产606,419,178.06703,336,986.30-13.78
应收票据277,537,506.69222,516,168.2124.73
应收账款124,347,676.40141,514,687.32-12.13
应收款项融资27,898,614.715,353,861.07421.09
预付款项38,372,735.5049,358,032.06-22.26
其他应收款2,299,265.952,161,808.656.36
存货330,046,601.32364,723,919.41-9.51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55,946,789.67169,963,238.43-8.25
长期股权投资88,020,951.6485,065,434.353.47
固定资产618,305,110.76659,184,727.02-6.20
在建工程443,885,695.8494,951,970.98367.48
使用权资产679,070.911,033,368.87-34.29
无形资产228,997,753.18230,870,121.80-0.81
递延所得税资产26,143,898.2132,720,022.75-20.10
其他非流动资产54,959,456.2172,100,758.58-23.77

1、应收款项融资较上期末增加421.09%,主要系本期末未背书转让的信用风险较低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2、在建工程较上期末增加367.48%,主要系本期光稳定剂项目、研发中心投资增加所致。

3、使用权资产较上期末减少34.29%,主要系本期摊销所致。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同比增减(%)
应付票据76,840,000.0075,000,000.002.45
应付账款117,859,078.22113,446,069.063.89
合同负债15,005,585.2716,959,197.83-11.52
应付职工薪酬17,679,142.9316,938,581.784.37
应交税费17,980,874.8145,359,508.12-60.36
其他应付款23,954,530.2539,906,592.32-39.9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46,562.26340,730.601.71
其他流动负债251,424,833.26203,880,169.7523.32
递延收益25,374,592.0126,471,145.09-4.14
租赁负债224,685.10594,773.23-62.22
递延所得税负债8,488,901.4810,706,214.38-20.71

1、应交税费较上期末减少60.36%,主要系本期缴纳上期缓交税费所致。

2、其他应付款较上期末减少39.97%,主要系本期限制性股票解禁30%回购义务减少所致。

3、租赁负债较上期末减少62.22%,主要系本期支付办公楼租金所致。

3、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同比增减(%)
股本208,192,000.00208,206,400.00-0.01
资本公积1,254,780,289.501,240,486,743.501.15
库存股-16,820,766.00-33,824,142.00-50.27
其他综合收益-9,893.12-200,489.13-95.07
盈余公积84,491,363.8783,318,333.301.41
未分配利润1,646,863,557.511,502,452,934.799.61

1、库存股较上期末变动,主要系本期限制性股票解禁30%回购义务减少所致。

2、其他综合收益较上期末变动,主要系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二)经营成果分析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181,297,295.192,682,981,798.47-18.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679,653.29469,327,623.14-46.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2,567,212.99441,202,466.11-54.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860,506.87468,002,599.56-85.93
2023年末2022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77,496,551.763,000,439,780.465.90
总资产3,732,675,337.353,550,042,762.625.14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变动原因:本期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降低和部分产品毛利率有所降低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变动原因:本期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降低和部分产品毛利率有所降低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变动原因:本期销售收入减少,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主要费用情况

单位:元

费用指标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15,568,388.3315,153,923.992.74
管理费用67,920,709.2083,945,433.48-19.09
研发费用91,243,945.46115,303,019.40-20.87
财务费用-20,073,793.58-24,268,000.12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51,047,174.5867,262,399.37-24.11

1、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差旅费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费用减少所致。

3、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4、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直接材料成本下降,投入减少所致。

5、所得税费用变动情况说明:本期利润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860,506.87468,002,599.56-85.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104,540.33-68,132,983.32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642,866.47-104,425,350.18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收入减少,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现金股利分配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五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六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49,679,653.29元,计提盈余公积1,173,030.57元,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9,679,653.29元。基于对公司持续经营和未来长远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在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拟定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8,185,280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933,300股后的总股本206,251,98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2,500,792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04%。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七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拥有丰富资本市场审计经验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且其在公司以往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其审计结论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制度的延续性,现拟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八 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

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3年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结合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各项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形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年终奖发放方案。2023年度,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合计金额为354.06万元,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刘修华董事长61.52
秦国栋董事、总经理51.97
王俊玉董事、副总经理44.04
刘玉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35.26
冯国梁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5.24
张建梅董事34.25
姜宏青独立董事5.60
张强独立董事5.60
祁庆生独立董事4.00
李义田副总经理37.14
王萍副总经理36.84
丁玲独立董事(离任)2.60

二、2024年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公司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最终薪酬水平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考核情况决定。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6.00万元/年,按月领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九 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发放确认及2024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3年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

结合各位监事2023年度各项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了监事2023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形成监事2023年度年终奖发放方案。2023年度,公司监事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合计金额为95.76万元,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黄维君监事会主席31.29
刘国辉非职工代表监事30.22
王坤职工代表监事34.25

二、2024年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监事的劳动权益,公司提出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方案如下:

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其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最终薪酬水平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考核情况决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十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的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且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十一 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申请综合

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根据2024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十二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十三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紧跟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十四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紧跟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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