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纯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纯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张纯女士原定任期为2022年4月13日至2025年4月1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纯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其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张纯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张纯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纯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委员职务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谨向张纯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
通过,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儒昞先生(独董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儒昞先生已取得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儒昞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刘儒昞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2001年至2005年任石河子大学经济技术管理学院助教;2006年至2015年,历任湛江师范学院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2016年至今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讲师、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儒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儒昞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和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