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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丰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190,957.76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48,670,050.97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400,000元(含税)。该方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0.9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情况。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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