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兔宝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雪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叶雪芳)

本人作为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叶雪芳,1966年6月生,中共党员。曾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杭州农业学校教师、浙江物产金属集团管理科科长、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兼任海亮股份独立董事、华策影视独立董事、康恩贝独立董事、华媒控股独立董事。现任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华大海天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立信中联杭州分所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8次,其中通讯方式出席5次,现场出席3次;无授权委托出席、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2、股东大会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会议,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三、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调整股权激励方案的事项、2022年度年报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主要内容意见类型
2023年1月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独立意见
2023年2月1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14项议案。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2023年5月2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终止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暨终止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意见
关于终止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暨终止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2023年8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意见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2023年11月3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认真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利用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在2023年,参与了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认真审议并提出若干合理性建议和意见。

八、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了公司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前述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查,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经查,本人认为: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无异议。

(三)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后于2023年5月23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已针对拟续聘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九、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3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4年度,本人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雪芳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