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银行理财产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投资风险可控以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该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投资对象是相关监管机构备案或认证的理财产品,类型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投资期限及授权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灵活配置自有资金,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6、决策程序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相关风险
(1)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
(2)理财收益不如预期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保本型的投资品种,投资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等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及收益情况进行监督,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保障运营情况下开展适度的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