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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化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醋化股份)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应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93.40万股。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本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934,000股,总股本由209,315,000股变更为207,381,000股,注册资本将由209,315,000元变更为207,381,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68号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25日起45天内(9:00-12: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13-68091213

5、邮箱:aac@ntacf.com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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