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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

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查验了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取得并审阅了国信财务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国信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信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国信财务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4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24楼法定代表人:张书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6685112XE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18H232010001注册资本:17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4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3.33%,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6.67%

二、国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国信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在《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各

组织机构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国信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具体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建立风险管理部和稽核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中,建立了两个层级、三道防线的管理架构:两个层级是风险管理决策与风险管理执行两级,风险管理决策机制包括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行风险管理体系工作中的决策、监督职责。风险管理执行机构包括经营层和各职能部门,其中包含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金融部、营业部、投资研发部,负责在日常业务中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采取风险应对策略。第二道防线是风险管理部与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风险管理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与规划,并对第一道防线的风险管理工作、内部控制开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同时承担重大风险的核心管理与组织职责。第三道防线是:稽核审计部、纪检室,

负责对公司风险与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监督,对第一及第二道防线部门的工作进行事后稽核、审计和监察。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贷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信贷管理体制,做到审贷分离。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查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作为信贷业务的决策机构。建立和健全信贷部门和信贷岗位工作责任制。信贷部门的岗位设置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

2、票据贴现、承兑业务的内部控制:贴现、承兑的票据应是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而签发的商业汇票。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与贴现时应核实取得的汇票的合法性,以及汇票项下各项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和单据等的有效性、真实性。

3、存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存款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浮动利率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接受成员单位开户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应仔细核对印鉴、账号、金额、期限等内容。应经常检查账户收支情况,及时对账,切实做到公司与各单位的账务相符。持续监控存款账户,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跟踪和分析。不得变相吸收非集团成员单位存款及个人存款,吸收存款的期限结构应与贷款的期限结构相匹配。

4、同业拆借业务的内部控制:开展同业拆借业务应分析利率变化情况,防止因市场利率变化引起的价格风险。开展场内拆借业务须经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批准。拆入资金只能用于弥补头寸不足,严禁用拆入资金发放贷款或做投资业务。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拆出资金应核实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并对拆借交易限额做出相应合理的判定和选择。场内拆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天。拆出资金期限不得超过对手方由人民银行规定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同业拆借到期后不得展期,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展期。

5、中间及表外业务的内部控制:办理内部转账结算业务应遵守“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财务公司不垫款”的原则。办理成员单位内部转账结算业务应对结算凭证进行审查,确认委托人收、付款指令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并按指定的方式、时间和账户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办理委托贷款及委

托投资业务应明确财务公司与委托人、借款人或被投资人的责权利关系。每笔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金额不超过委托存款金额,财务公司不得垫付资金。稽核部门应掌握表外业务的经营状况,了解表外业务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的重大影响。风险管理部门应建立计量、监控、报告各类表外业务风险的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准确反映单个和总体业务风险及其变动情况。

6、会计的内部控制: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并执行规范化的会计账务处理程序。会计的内部控制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7、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公司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公司应建立科学的信息系统风险控制制度。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项目立项、开发、验收、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有效管理。

(四)内部控制总评价

国信财务公司管理制度健全,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整体风险可控。

三、国信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5,962,932,735.36元,所有者权益2,297,301,487.72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22,784,279,476.75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6,616,368.80元(扣除利息支出前),利润总额162,099,432.23元,净利润124,030,915.46元。(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国信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

加强内部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有效,风险可控,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信财务公司各项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要求。

序号项目标准值2023年初2023年末
1资本充足率≥10%14.62%17.41%
2不良资产率≤4%00
3不良贷款率≤5%00
4贷款拨备率≥1.5%6.49%7.26%
5拨备覆盖率≥150%--
6拆入资金比率≤100%024.36%
7担保比率≤100%35.44%8.12%
8投资比率≤70%0.44%0.87%
9流动性比率≥25%88.00%74.75%
10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不适用不适用
11资产利润率0.64%0.43%
12资本利润率8.82%5.63%
13存贷比34.31%48.51%

四、本公司的存贷款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国信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182,000,000.00元,存款余额为1,233,372,220.00元。公司在其他银行贷款余额为5,027,104,390.42元,存款余额为58,228,525.51元。公司在国信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国信财务公司给公司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务平台和信贷资金支持,未发生国信财务公司因现金及信贷头寸不足而延期支付的情况。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存贷款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风险评估意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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