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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电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按照财政部 202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进行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中,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变更日期

根据解释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自 2023年 1月 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6号文件,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主要影响(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原列报金额累计影响金额2023年1月1日调整后列报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2,897,195.96276,639.6013,173,835.56
递延所得税负债8,091,057.83796,666.168,887,723.99
未分配利润627,363,625.40-459,882.44626,903,742.96
所得税费用18,776,127.83-11,528.9618,764,598.87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的结论性意见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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