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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其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其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市场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020252号

(共1册,第1册)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O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目 录

声 明 ...... 1

摘 要 ...... 2

正 文 ...... 4

一、委托人、被投资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 4

二、评估目的 ...... 7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7

四、价值类型 ...... 8

五、评估基准日 ...... 8

六、评估依据 ...... 8

七、评估方法 ...... 10

八、报表分析法的具体评估方法应用 ...... 11

九、市场法的具体评估方法应用 ...... 11

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2

十一、评估假设 ...... 14

十二、评估结论 ...... 16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 17

十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9

十五、资产评估报告日 ...... 20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22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页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五、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被投资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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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其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市场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020252号

摘 要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其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于2023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现将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反映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市场价值,评估范围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49,205.70万元,具体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菜鸟智慧物流网络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

五、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法和报表分析法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论采用市场法的测算结果。

六、评估结论: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值为50,022.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伍亿壹仟伍佰捌拾壹万元整,与账面价值49,205.70万元相比评估增值为816.30万元,增值率1.66%。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3页

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根据有关规定,本报告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为一年,即自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期间有效。

八、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本次评估过程中,由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没有控制或共同控制权,也没有重大影响,委托人无法协调被投资单位接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全面的现场清查核实工作,相关评估依据及资料通过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间接获取或公开渠道获取。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获取的资料是有限的,评估机构仅在有限资料的前提下发表价值参考意见,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如果存在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重要事项而未在委托人所提供资料中体现并且通过公开渠道无法获取的,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报告正文中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在使用本报告时给予充分考虑。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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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其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市场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020252号

正 文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和报表分析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其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投资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一)委托人概况

公司名称: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快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24299960

证券代码:002468.SZ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注册资本:153,080.216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

经营范围: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凭许可证经营),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 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纸制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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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投资单位概况

1. 工商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菜鸟智慧物流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鸟网络”)英文名称: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注册日期:2015年5月20日注册地:开曼群岛2.股权结构截止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菜鸟网络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股东股数持股比例
Ali CN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9,731,623,910.0063.30%
Ali KB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191,236,923.001.24%
Alibaba.com International (BVI) Holding Limited768,000,000.005.00%
Profit Reach International Limited1,240,150,280.008.07%
Elite Data Company Ltd619,535,146.004.03%
Keen Leap International Limited217,764,500.001.42%
Elite Idea Investment Limited56,594,926.000.37%
EAGLE LOGISTIC HOLDINGS LIMITED470,286,000.003.06%
EAGLE LOGISTIC HOLDINGS II LIMITED47,028,000.000.31%
EAGLE LOGISTIC HOLDINGS III LIMITED92,246,387.000.60%
MOONLIGHT RAY LIMITED87,714,000.000.57%
Stater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564,181,369.003.67%
PV Optimus Limited74,529,429.000.48%
PV Optimus Two Limited9,410,843.000.06%
PV Optimus Three Limited31,194,607.000.20%
PV Optimus Four Limited7,452,954.000.05%
Primavera Capital Growth Fund VI L.P113,206,774.000.74%
APSIF PTE LTD176,845,955.001.15%
ZTO CN Holding Limited152,125,553.000.99%
圆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38,708,517.000.90%
ANDERSON INVESTMENTS PTE. LTD117,897,304.000.77%
STO Express Investment Holding Pte.Ltd.114,094,165.000.74%
韵达速递物流(香港)有限公司114,094,165.000.74%
Tasik Pedu Investments Limited58,948,652.000.38%
Princeville Global Smart Logistics Investments Limited32,336,500.000.21%
PRIVATUS NOMINEES PTY LTD(作为Princeville Global III ANZ Fund的受托人)2,309,750.000.02%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6页

公司股东股数持股比例
其他股东143,576,160.000.93%
合计15,373,092,769.00100.00%

3. 主营业务

菜鸟网络是电商物流行业的全球领导者,通过构建全球智慧物流网络,并将数字科技运用于物流运营的每一个环节,菜鸟网络持续创新以满足高速增长的复杂电商物流需求。

菜鸟网络主要为中国及世界各地的商家及品牌、电商平台及消费者提供服务提供一系列创新的物流解决方案,业务涵盖三大板块包括国际物流、国内物流和科技及其他服务。其中,国际业务涵盖国际快递、国际供应链、海外本地服务。通过“全球10日达”、“全球5日达”等颠覆性解决方案帮助中小企业开展跨境贸易。国内物流业务,菜鸟网络帮助品牌和商家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应对全渠道的供应链复杂难题,此外菜鸟网络也面向商家和消费者提供品质快递配送服务。科技及其他服务板块,菜鸟网络提供包括物流科技等增值类服务。

4. 近年经营情况

资产、负债及经营业绩(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2年3月31日2023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5,888,108.707,185,093.108,220,232.90
负债3,701,100.704,540,143.605,446,111.80
净资产2,187,008.002,644,949.502,774,121.10
项目2022财年2023财年2023年4-12月
营业收入6,686,691.607,779,967.507,446,196.90
营业利润-130,397.90-170,144.4078,963.80
净利润-228,566.50-280,139.10-1,960.50
审计机构菜鸟网络提交的《申请版本招股书》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及经营业绩(母公司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2年3月31日2023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3,851,385.404,364,255.404,601,0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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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3月31日2023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负债57.80258.6026,980.20
净资产3,851,327.604,363,996.804,574,021.60
项目2022财年2023财年2023年4-12月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29,683.50-12,627.10-17,880.80
净利润-29,683.50-12,627.40-17,881.30
审计机构菜鸟网络提交的《申请版本招股书》未经审计

(三)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为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四)委托人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持有被投资单位少数股东权益,本次委托人拟转让其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少数股东权益。

二、评估目的

反映申通快递申报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申通快递拟转让其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申通快递申报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市场价值。评估范围为申通快递申报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申通快递申报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49,205.70万元,具体为申通快递持有的菜鸟网络少数股东权益。

以上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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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价值类型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价值类型确定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选择市场价值作为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是遵照价值类型与评估目的相一致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在本次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人评估委托时所明确的评估结论价值类型。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23年12月31日。

选择该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是:(一)该评估基准日,符合相关经济行为的需要,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二)该评估基准日为被投资单位会计月末报表日,便于资产评估机构充分利用企业现有的财务资料,有利于评估工作的完成。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具体如下: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号,自2017年

日起施行,2019年

日财政部令第

号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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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

日起施行);

6.《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会计制度;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二)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8.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9.《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10.《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11.《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三)资产权属依据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出资证明文件(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3.其他与企业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资料。

(四)取价依据

1. 菜鸟智慧物流网络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版本招股书》;

2. 评估基准日及前2年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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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区域市场及企业统计分析数据;

4. 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税收政策和规定;

5.同花顺iFinD软件提供的A股H股上市公司的有关资料;6.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调查了解到的其他资料。

(五)其他依据

1. 企业提供的资产清单和评估申报表;

2.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的市场调查资料;

3. 企业相关部门及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

4. 有关部门颁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以及资产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宏观经济、行业分析和市场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等有关资产评估准则规定,资产评估的基本评估方法可以选择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及其衍生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的公开资料中可以找到可比较的上市公司,因此具备使用市场法的必要前提,本次评估适宜采用市场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过程中,由于委托人对被投资单位没有控制或共同控制权,也没有重大影响,委托人无法协调被投资单位接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全面的现场清查核实工作,亦无法获取被投资单位管理层对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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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未来经营的分析和预测,故本次评估未能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结合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项目采用报表分析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二)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在采用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形成各自测算结果的基础上,在对两种评估方法具体应用过程中所使用资料的完整性、数据可靠性,以及测算结果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选用其中一种方法的测算结果作为本报告的最终评估结论。

八、报表分析法的具体评估方法应用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首先对股权投资形成的时间、背景、账面价值进行了核实。本次评估过程中,由于申通快递对被投资单位没有控股权但能取得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的,故根据被投资单位会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乘以持股比例确定其评估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市场价值=被投资单位控股权益×股东持股比例

九、市场法的具体评估方法应用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投资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分析与被投资单位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获取并分析这些交易案例的数据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投资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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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难以收集足够的在详细信息、交易时间等方面与被投资单位较为接近的可比交易案例,因此本次评估不宜选择交易案例比较法。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公开性比较强且比较客观,具有较好的操作性。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所收集的资料,本次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对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现将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的具体基本技术思路说明如下。

1.分析被投资单位的基本状况。主要包括其所在的行业、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经营效率、成长能力、偿债能力等。

2.确定可比上市公司。可比上市公司应在经营上和财务上与被投资单位具有相似的特征,这是选择可比上市公司的基本原则。

3.对可比上市公司选择适当的价值比率,并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其进行修正、调整,在考虑缺少流通折扣的基础上,进而估算出被投资单位的价值比率。

4.根据被投资单位的价值比率,最终确定被投资单位的股权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市场价值=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持股比例

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实施了评估工作,本次评估程序实施过程介绍如下: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由本公司业务负责人与委托人代表商谈明确委托人、被投资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委托人与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二)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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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本公司对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并由资产评估机构决定是否承接该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受理资产评估业务的应当与委托人依法订立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

(三)编制评估计划

本公司承接该评估业务后,立即组织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编制了资产评估计划,并合理确定资产评估计划的繁简程度。资产评估计划包括资产评估业务实施的主要过程及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及技术方案等。

(四)现场调查

由于委托人无法协调被投资单位接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全面的现场清查核实工作,根据本次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我们对评估对象进行了适当的现场调查。包括:

1.要求委托人和被投资单位提供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

2.要求委托人和被投资单位对其提供的评估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名、盖章及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3.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询问、访谈、核对等方式进行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五)收集评估资料

我们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收集评估资料,并根据评估业务需要和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收集评估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1.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被投资单位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

2.查询记录、检查记录、行业资讯、分析资料及政府文件等形式。

3.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依法对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资料进行核查验证。核查验证的方式通常包括观察、询问、书面审查、复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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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和编制资产评估报告的依据。

(六)评定估算

1. 报表分析法评估的主要工作,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获取被投资单位近期财务报表,股权明细表,建立计算模型,初步确定报表分析法的测算结果。

2. 市场法评估的主要工作,对可比公司进行收集、分析,建立市场法评估公式,并进行合理性验证;将被投资单位的相关可比因素代入市场法评估公式,分别与各可比公司进行比较测算,得出相对于各可比公司的测算结果,将相对于各可比公司的测算结果进行分析,得出初步测算结果。

3. 对报表分析法和市场法的初步测算结果进行比较、分析、补充、修改、完善,在综合分析价值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合理选用其中一种评估方法的测算结果确定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的最终评估结论。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本公司内部对评估报告初稿和工作底稿进行初审后,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了必要沟通。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对评估报告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然后重新按本公司内部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后,由本公司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并向委托人提交。

十一、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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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 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论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可以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见的经营期内,其经营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

(二)特殊假设

1.假定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假定国家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被投资单位完全遵守国家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4.假设被投资单位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5.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投资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6.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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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假设未来投资单位保持现有的信用政策不变,不会遇到重大的款项回收问题。

8.假设委托人及被投资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评估限制条件

1.本评估结果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以公开市场为假设前提而估算的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2.评估报告中所采用的评估基准日已在报告前文明确,我们对价值的估算是根据评估基准日企业所在地货币购买力做出的。

本报告评估结果在以上假设和限制条件下得出,当上述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结果无效。

十二、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和客观的原则及必要的评估程序,采用报表分析法和市场法,对申通快递申报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报表分析法测算结果

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采用报表分析法评估的申通快递申报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值为19,756.54万元,与账面价值49,205.70万元相比评估减值-29,449.16万元,增值率-59.85%。

(二)市场法评估结果

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采用市场法评估的申通快递申报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值为50,022.00万元,与账面价值49,205.70万元相比评估增值为816.30万元,增值率1.66%。

(三)评估结果的判断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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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结果可以看出,市场法的评估结果比报表分析法的评估结果高30,265.46万元,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60.50%。分析两种评估方法的基础与价值组成,可知:

报表分析法是以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客观存在的资产和负债为基础得出的测算结果。被投资单位属于综合物流企业,属于典型的高技术、轻资产公司,报表分析法评估测算时,对被投资单位生产经营起关键作用的人力资源、研发能力、企业拥有的品牌等因素的价值则无法体现,不能体现出被投资单位综合获利能力和综合价值效应。市场法是从可比公司的市场估值倍数角度考虑的,反映了当前现状被投资单位的市场估值水平。考虑到市场法评估结果更加客观,因此本报告采用选择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

(四)评估结论

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申通快递申报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值为50,022.0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伍亿零贰拾贰万元整。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评估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评估报告时,应关注以下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在依据本报告自行决策时给予充分考虑。

(一)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由申通快递、被投资单位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等评估所需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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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委托范围内的资产产权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工作,对所发现的资产产权存在的问题给予尽可能的充分披露,本次评估未发现存在产权争议事项,但评估报告是对评估对象发表专业估值意见,不具有产权证明的法律属性,因此,本报告不能作为产权证明文件。

(四)本报告结论是根据本次评估的依据、假设前提、方法和程序得出。本报告结论只有在本次评估的依据、假设前提、方法和程序不变的条件下成立。

(五)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说明,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

本次评估过程中,由于申通快递对被投资单位没有控制或共同控制权,也没有重大影响,委托人无法协调被投资单位接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全面的现场清查核实工作,相关评估依据及资料通过申通快递间接获取或公开渠道获取。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获取的资料是有限的,评估机构仅在有限资料的前提下发表价值参考意见,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如果存在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重要事项而未在委托人所提供资料中体现并且通过公开渠道无法获取的,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六)资产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况

无。

(七)租赁、担保等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说明

委托人未提供租赁、担保等事项。

(八)估值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的说明

委托人未提供上述未决事项。

(九)本次评估未考虑本次经济行为中可能发生的税负支出,也未对委估资产的评估增减值做任何可能涉及的纳税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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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成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资产评估机构对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负债以及市场情况的变化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没有义务就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事项或情况修正评估报告。

(十一)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无。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十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不得用于本评估目的之外的其他经济行为。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报告需经资产评估机构及至少两名资产评估师签名、盖章,方可产生法律规定的效力、正式使用。

(六)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20页

媒体,需经得本资产评估机构的书面同意,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本报告书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算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即自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期间使用有效。当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评估结论可以作为本评估目的的参考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五、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报告书形成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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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师: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师:

二O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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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委托人提供的被投资单位财务报表;

(二)委托人、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委托人暨产权持有单位承诺函;

(四)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五)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复印件;

(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复印件;

(八)签名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复印件;

(九)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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