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作为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电子”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春秋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6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841,51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999,990.0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0,956,878.5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6,043,111.4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2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3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张浦支行 | 1102232129000164964 | 379,043,111.49 | 38,891,204.01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昆山支行 | 633271982 | 137,000,000.00 | 已注销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江铜支行 | 36050110345500000824 | - | 8,005,179.58 |
合计 | 516,043,111.49 | 46,896,383.5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明细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516,043,111.49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449,428,448.37 |
其中:2021年募投项目支出 | 280,707,766.43 |
其中:2022年募投项目支出 | 136,539,627.65 |
其中:2023年募投项目支出 | 32,181,054.29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500,000,000.00 |
加:收回理财产品 | 475,000,000.00 |
加:理财收益 | 2,442,046.54 |
其中:2021年理财收益 | 810,684.93 |
其中:2022年理财收益 | 1,537,611.61 |
减:购买定期存款 | 50,000,000.00 |
加:收回定期存款 | 25,000,000.00 |
加: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93,750.00 |
其中:2023年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93,750.00 |
加:利息收入 | 2,857,746.15 |
其中:2021年专户利息收入 | 1,343,748.52 |
其中:2022年专户利息收入 | 1,364,737.30 |
其中:2023年专户利息收入 | 149,260.33 |
减:手续费支出 | 18,072.22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00.00 |
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 100,000,00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6,896,383.59 |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64号《关于核准苏州春秋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7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费7,98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562,020,000.00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657,861.9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23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4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中信银行昆山花桥支行 | 8112001012700725069 | 392,020,000.00 | 4,744,389.24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75090122000670909 | 170,000,000.00 | 12,973.80 |
中国建设银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4050145490800003585 | - | 45,833,465.09 |
合计 | 562,020,000.00 | 50,590,828.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明细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560,657,861.94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406,362,530.03 |
其中:2023年募投项目支出 | 406,362,530.03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728,000,000.00 |
加:收回理财产品 | 618,000,000.00 |
加:理财收益 | 3,650,369.87 |
其中:2023年理财收益 | 3,650,369.87 |
加:利息收入 | 1,286,019.93 |
其中:2023年专户利息收入 | 1,286,019.93 |
减:手续费支出 | 3,031.64 |
加:暂未支付的募集中介费 | 1,362,138.0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 | 50,590,828.13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公司于2017年12月,连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花桥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张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7年12月,连同全资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经纬”),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1年8月,连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1年8月,连同控股子公司南昌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春秋”),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开发区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江苏昆山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合肥精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合肥精深”)、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于江苏昆山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81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8月2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6,126.89万元。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26.8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408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8,109.89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109.8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2023 年 7 月 10 日、2023 年 11 月 29 日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00 万元、5,000 万元、3,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3年11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
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
受托方名称 | 委托金额(万元) | 委托起始日期 | 委托终止日期 | 预期年化 | 实际到账 | 期末余额(万元) |
收益率 | 理财收益(万元)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000.00 | 2023/4/21 | 2023/7/21 | 3.30% | 115.18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 | 2023/7/31 | 2023/10/31 | 3.15% | 31.76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0 | 2023/7/31 | 2023/8/30 | 3.05% | 4.51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00 | 2023/4/15 | 2023/7/14 | 2.75% | 108.49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00 | 2023/7/21 | 2023/10/19 | 2.60% | 70.52 |
受托方名称 | 委托金额(万元) | 委托起始日期 | 委托终止日期 | 预期年化 | 实际到账 | 期末余额(万元) |
收益率 | 理财收益(万元)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3/7/21 | 2023/8/21 | 2.55% | 10.83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3/8/24 | 2023/9/25 | 2.80% | 12.27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3/11/3 | 2023/12/4 | 2.70% | 11.47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 | 2023/11/3 | 2024/1/2 | 6,000.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3/12/8 | 2024/1/8 | 5,000.00 | ||
合计 | 72,8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春秋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春秋电子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51,604.3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18.1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942.8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000万套精密结构件项目 | 不适用 | 37,904.31 | 37,904.31 | 37,904.31 | 3,218.11 | 31,217.16 | -6,687.15 | 82.36 | 2023.03 | -5,401.23 | 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13,700.00 | 13,700.00 | 13,700.00 | 0.00 | 13,725.68 | 25.68 | 100.1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51,604.31 | 51,604.31 | 51,604.31 | 3,218.11 | 44,942.84 | -6,661.47 | 87.09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三)”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四)”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年产1000万套精密结构件项目于2023年3月部分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产能未完全达到预期,故本年未达到预计效益。
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56,065.7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636.2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636.2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500万套汽车电子镁铝结构件项目 | 不适用 | 39,065.79 | 39,065.79 | 39,065.79 | 23,466.06 | 23,466.06 | -15,599.73 | 60.07 | 2024.0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17,000.00 | 17,000.00 | 17,000.00 | 17,170.19 | 17,170.19 | 170.19 | 10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56,065.79 | 56,065.79 | 56,065.79 | 40,636.25 | 40,636.25 | -15,429.54 | 72.48 |
募集资金净额 | 56,065.7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636.2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四)”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 果 訾帅伟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