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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4-020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分别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2人,独立董事周楷唐先生、独立董事张跃平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张雪女士所作《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3年度经营层有效、充分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已任独立董事张跃平先生、周楷唐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在扩展业务时需要充足资金用于投资发展,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管理运作、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24年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公司及子公司可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为自身授信提供担保;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为众多上市公司出具过审计报告或其他专项报告。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专业的执业能力,工作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以截至2024年4月19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认为股东回报规划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跃平先生、周楷唐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对张跃平先生、周楷唐先生的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挂钩。年度薪酬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董事长特别奖励构成,岗位工资主要

考虑其所在行业的岗位价值、实际岗位任职能力、通货膨胀等因素,岗位工资按月固定发放。绩效工资反映高级管理人员的当年度业绩,按年度考核发放。公司年度内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可由董事长提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别奖励,由董事会审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雪女士、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冉婷女士薪酬,张雪女士、冉婷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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