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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关于对年审会计师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年审会计师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年审会计师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且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17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1,000 多万,在诉讼过程中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7名。

二、年审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冯蕾2000年1998年2003年2019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静2019年2016年2016年2022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丁陈隆2010年2005年2010年2021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冯蕾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3年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年-2023年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年-2023年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年-2022年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年-2022年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静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1年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2022年-2023年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丁陈隆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1年-2023年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年-2023年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年-2023年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年-2023年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2年-2023年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二)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

立信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涉及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并采取了有效的措施保证相关程序的实施。

2023年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各部

门进行了及时的咨询沟通,确保重难点事项得到有效解决。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等,重点为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立信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

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审计工作围绕审计重点展开,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结论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

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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