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16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曹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惠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鑫宇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或规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已详述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对策,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089,627,3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中来股份、公司、本公司 | 指 |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指 |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2年01月01日-2022年12月31日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浙能电力 | 指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国资委 | 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泰州中来光电 | 指 |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来民生 | 指 |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中来新能源 | 指 |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来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中来光能 | 指 |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源烨 | 指 |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上海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份占比为19.01% |
背板 | 指 | 一种位于太阳能电池组件背面的光伏封装材料,在户外环境下保护太阳能电池组件抵抗光湿热等环境影响因素对胶膜、电池片等材料的侵蚀,起耐候绝缘保护作用。由于其位于光伏组件背面的最外层,直接与外部环境大面积接触,需具备优异的耐高低温、耐紫外辐照、耐环境老化和水汽阻隔、电气绝缘等性能,以满足太阳能电池组件25年的使用寿命 |
电池/电池片 | 指 | 太阳能发电单元,通过在一定衬底(如硅片、玻璃、陶瓷、不锈钢等)上生长各种薄膜,形成半导体PN结,把太阳光能转换为电能,该技术1954年由贝尔实验室发明 |
EPC | 指 |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
PERC电池 | 指 | Passivated Emitter and Rear Contact,发射极钝化和背面接触电池,利用特殊材料在电池片背面形成钝化层作为背反射器,增加长波光的吸收,同时增大p-n极间的电势差,降低电子复合,提高效率 |
TOPCon电池 | 指 | Tunnel Oxide Passivated Contact,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电池,通过在电池表面制备一层超薄的隧穿氧化层和一层高掺杂的多晶硅薄层,二者共同形成了钝化接触结构,提升电池的开路电压和短路电流,从而提升电池的光电转换效率 |
电池转换效率 | 指 | 电池的输出功率占入射光功率百分比;采用一定功率密度的太阳光照射电池,电池吸收光子以后会激发材料产生载流子,对电池性能有贡献的载流子最终要被电极收集,在收集的同时会伴有电流、电压特性,即对应一个输出功率,以该产生的功率除以入射光的功率即为转换效率。计算公式:(开路电压*短路电流*填充因子)/入射光功率密度=电池输出功率密度/入射光功率密度 |
太阳能组件 | 指 | 由若干个太阳能发电单元通过串并联的方式组成,其功能是将功率较小的太阳能发电单元放大成为可以单独使用的光电器件,通 |
常功率较大,可以单独使用为各类蓄电池充电,也可以多片串联或并联使用作为离网或并网太阳能供电系统的发电单元 | ||
GW/吉瓦 | 指 | GWp,功率单位,1GW=1000MW |
MW/兆瓦 | 指 | MWp,功率单位,1MW=1000KW |
股票、A 股 | 指 | 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中来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393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来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Jolywood (Suzhou) Sunwatt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Jolywoo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曹路 | ||
注册地址 | 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542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办公地址 | 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542 | ||
公司网址 | www.jolywood.cn | ||
电子信箱 | stock@jolywood.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娜 | 周利兵 |
联系地址 | 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 | 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 |
电话 | 0512-52933702 | 0512-52933702 |
传真 | 0512-52334544 | 0512-52334544 |
电子信箱 | stock@jolywood.cn | stock@jolywood.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徐殷鹏、秦松涛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 全洪涛、朱红平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期已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报告期内保荐机构继续对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督导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元) | 12,259,462,660.37 | 9,576,794,499.36 | 28.01% | 5,819,537,415.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26,548,121.86 | 401,387,963.71 | 31.18% | -313,361,310.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90,298,470.44 | 278,673,233.84 | 75.94% | -365,930,987.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45,764,574.96 | -1,160,947,749.21 | 207.31% | 350,803,867.0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0.37 | 29.73% | -0.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0.37 | 29.73% | -0.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70% | 11.07% | 1.63% | -8.92%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17,099,515,023.28 | 17,003,275,808.79 | 0.57% | 12,139,151,025.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416,733,955.07 | 3,885,773,706.09 | 13.66% | 3,388,176,100.40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708,413,913.81 | 3,052,742,507.38 | 3,979,578,994.89 | 2,518,727,244.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2,599,713.94 | 133,838,159.36 | 247,100,972.77 | 43,009,275.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5,895,577.22 | 180,679,499.66 | 235,128,936.95 | -51,405,543.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4,443,725.99 | -278,776,234.97 | 103,024,120.78 | 1,745,960,415.1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704,684.19 | 116,557,994.58 | 3,720,859.3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8,988,308.20 | 25,729,812.14 | 40,766,853.5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98,575,622.83 | -502,934.22 | 5,748,812.8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139,241.74 | 10,129,008.39 | 30,166,246.6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 -1,637,444.80 | -3,760,909.32 | -254,624.43 |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84,030.05 | 114,218.39 | 226,825.2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905,781.79 | 892,243.24 | 18,531,610.1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352,236.66 | 24,660,216.85 | 9,273,686.44 | |
合计 | 36,249,651.42 | 122,714,729.87 | 52,569,676.6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所处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为光伏行业。光伏作为最具前景和竞争力的清洁能源之一,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应用,发展潜力巨大。光伏产业链以硅为主线,主要可分为主材产业链和辅材产业链,其中主材产业链主要环节为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电站,辅材产业链则具体包括硅片环节辅材(金刚线等)、电池片环节辅材(光伏银浆等)、组件环节辅材(光伏玻璃、胶膜、焊带、背板、边框、接线盒等)以及电站环节辅材(支架、逆变器、汇流箱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涉及主材产业链的电池片、组件、电站以及辅材产业链的组件环节部分辅材,处于整个光伏产业链的中下游。
图1:光伏产业链
(二)行业发展情况
1.我国光伏制造保持快速发展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光伏制造国。2023年,我国光伏产业链各制造环节均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3-2024年)》公布的2023年数据,全国多晶硅产量达143万吨,同比增长
66.9%;全国硅片产量约为622GW,同比增长67.5%;全国电池片产量约为545GW,同比增长64.9%;全国组件产量达499GW,同比增长69.3%。目前,我国光伏产业在制造业规模、产业化技术水平、应用市场拓展、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
2.光伏需求呈现稳定增量态势
全球经济快速发展,能源消费总需求不断增加,能源危机和气候治理已成为全人类共同面对的问题,目前全球多个国家提出了“零碳”或“碳中和”的气候目标,能源结构调整是全球经济发展无法逾越的鸿沟,发展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共识。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公布信息,2023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超过390GW,同比增长69.57%,创历史新高,其中我国新增光伏并网装机量达216.88GW,同比增长148.1%,居全球第一;预计2024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达到390-430GW,我国新增装机量达到190-220GW。未来,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将持续增长。
3.光伏电池技术迭代发展速度加快
随着p型PERC电池转换效率接近理论极限(24.5%),n型电池以其高转换效率、高双面率、低温度系数、弱光响应等优势逐步成为光伏电池路线的新选择。根据《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3-2024年)》数据统计,2023年新投产的
电池产线以n型路线为主,同时从市场占比份额来看,2023年p型PERC电池片市场占比被压缩至73.0%,而n型电池片占比达到约26.5%,其中n型TOPCon电池片市场占比约23.0%,异质结电池片市场占比约2.6%,XBC电池片市场占比约
0.9%,相较2022年末有大幅提升,预计2024年n型光伏电池份额将全面超过p型PERC。在n型项下技术细分路线中,TOPCon技术业已成为继PERC技术之后市场占有率快速增长的技术,与此同时,随着TOPCon技术产业生态的逐步建立,其技术发展愈加快速,2023年末,TOPCon电池片行业平均转换效率达到25%,中来TOPCon电池量产平均转换效率已突破26%。2024年,随着TOPCon电池上下游产业化进程的加速,TOPCon电池转换效率将进一步实现提升。
4.新周期下,光伏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
随着光伏技术的迭代升级和成本的快速下降,光伏发电全面进入了“平价上网”的时代,行业发展也从政策补贴驱动向市场供需驱动转变,由于光伏产业链各环节在过去两年间的高速扩张,虽然需求端持续增量,但预计仍无法消化短期大幅扩充的产能,基于此,光伏行业现正处于跌宕起伏的一个新周期中,供需发生阶段性结构失衡,市场竞争愈演愈烈,导致光伏产业链价格走低,“产能过剩”、“量增价减”、“内卷严重”成为本轮周期显著的标签,光伏行业正式开始了淘汰赛。但从长期来看,随着落后过剩产能出清、光伏技术持续进步、供需矛盾得到缓解,包括公司在内的优秀光伏企业在穿越本轮周期后,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2008年成立以来持续深耕光伏产业,从单一的光伏背板业务逐步延伸至n型高效电池及高效组件、光伏应用系统终端业务,实现了光伏辅材、高效电池、高效组件、光伏应用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2023年,公司坚定不移地推进四大板块业务,持续为客户提供领先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同时积极与业内同行、学术机构分享经验与成果,致力于实现公司自身长远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为光伏产业的持续进步而努力。多年来,公司在光伏细分领域做出的成绩以及为行业做出的贡献持续得到广大认可,这也奠定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扎实的研发实力、优秀的产品品质、专业的服务质量和优异的市场表现,荣获业内专业机构颁发的“中国光伏20年卓越贡献奖”、“2023年亚洲光伏创新企业”、“2023年度光伏背板材料优秀供应商奖”、“2023·好光伏年度光伏电池/组件技术突破奖”、“最佳n型组件高效电池供应商”、“2023中国分布式光伏品牌最佳信任奖”、“2023年度中国分布式光伏卓越贡献企业奖”等多项荣誉。
(四)法律法规及对光伏行业的影响
光伏发电作为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国家、地方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措施。2023年,国家、地方陆续出台了多项针对光伏行业的支持政策,国家层面的有《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3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等,地方层面的有《福建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资金奖励办法》、《山西省光伏产业链2023年行动方案》等。在助力光伏产业发展的道路上,国家的统筹兼顾、地方的积极响应共同为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动力和保障,有助于持续推动光伏行业的市场化进程,引导光伏行业步入更高质量、更快发展的轨道。同时,随着全球各国政府对清洁能源和环保问题的日益重视,光伏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落实“一主引领 双轮驱动”的发展总战略,着力开展光伏辅材、高效电池、高效组件、光伏应用相关业务,由光伏新材事业部、高效电池事业部、高效组件事业部、光伏应用事业部具体承接,各事业部既实行独立经营决策又互相联动,形成了良好的协同效应。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1.光伏辅材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辅材产品主要为光伏背板。光伏背板是一种位于光伏组件背面的封装材料,在户外环境下保护太阳能电池组件抵抗光、湿、热等环境因素对胶膜、电池片等材料的侵蚀,起耐候绝缘保护作用。
公司背板产品按照结构分为双面涂覆型、一面涂覆一面复合结构系列背板,双面涂覆型结构为公司成立以来至今的核心产品,公司通过持续的自主研发,现该结构项下已拥有FFC、透明/透明网格、陶瓷背板产品。其中,透明/透明网格背板运用了公司先进的“Hauberk”技术,凭借耐紫外和超高透光率的优越性,能够最大化利用光能,形成发电增益,根据CPVT(国家光伏质检中心)在银川户外实证基地的2023年全年测试数据,对比双玻组件,使用公司透明背板的组件发电量增益1.63%,可有效降低度电成本;陶瓷背板产品使用了高耐候的陶瓷涂层技术,具有不含氟、抗紫外、耐老化、高耐候、高硬度、更安全、长寿命等诸多优点,报告期内获得了由T?V南德颁发的“陶瓷背板碳足迹证书”,目前正处于市场推广阶段。公司的背板均适配于光伏行业p型、n型等全系列组件产品,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图2:公司背板主要产品
2.高效电池
报告期内,公司高效电池产品为n型TOPCon双面电池。光伏电池是通过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光能转化成电能的装置,为光伏组件的核心部件,TOPCon是当前n型光伏电池主流技术路线之一。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运用独特的POPAID技术工艺,生产的电池产品效率高、双面率高、衰减率低、温度系数低、弱光响应好,同时安全无绕镀、边缘全隔离和不漏电,并在报告期内成功研发出一种全新的光伏电池注入金属化技术,即“中来特殊注入金属化技术”(Jolywood Special Injected Metallization),通过独特的金属化工艺,优化了烧结温度,提高了开路电压,降低了接触电阻,从而有效提高了电池的光电转换效率,并解决TOPCon组件湿热测试后的功率衰减问题。报告期内,公司高效电池部分直接对外销售,部分用于继续加工形成高效组件。
图3:公司n型电池主要产品
3.高效组件报告期内,公司高效组件产品为n型TOPCon组件。光伏组件由一系列光伏电池按照不同的列阵组成,是光伏发电系统中最重要的部分。2023年,公司持续加大旗下JOLYWOOD和NIWA品牌的推广和市场开拓,JOLYWOOD品牌产品主要面向国内外地面集中式市场,NIWA品牌产品主要面向国内外分销市场,品牌项下各拥有多款差异化产品,匹配国内外客户的需求,与国内外众多客户建立了较好的业务联系。同时,公司持续开展组件的研发,2023年5月,公司成功发布御风组件,创新运用BACKBONE御风合金边框、n型TOPCon技术及公司背板,具有超低碳、超高效、超轻量、超御风的特性,具备“三低四抗”(低温度系数、低工作温度、低热斑温度、御风、抗雪、抗冰雹、防爆)的优势,为客户提供新一代双面单玻组件封装解决方案。
图4:公司JOLYWOOD和NIWA品牌组件主要产品
4.光伏应用报告期内,公司光伏应用业务主要采取轻资产模式,重点聚焦于户用分布式光伏EPC业务,同步推进地面集中式光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EPC业务。光伏EPC业务是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市场开发、设计、采购、施工、建设和并网,以发电系统并网发电为项目交付条件,并按照业主委托对建设后的电站进行运营维护。
公司自主研发的“Solar Town电站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系统”为户用分布式业务的持续开拓提供了坚实保障,该系统全面覆盖光伏电站的前期立项、中期施工管理、后期运维监控以及电站运营等各个环节。截至2023年末,此系统已成功保障超过19万座电站的稳定运行。2023年,公司一方面继续开展与国电投下属公司上海源烨的户用分布式EPC业务合作,另一方面,积极开拓浙能电力旗下光伏业务板块公司等客户的业务合作,同时开展地面电站、工商业电站的EPC业务开拓,不断夯实业务渠道,扩大业务覆盖范围,并加大应用业务“中来民生”品牌在央视等权威媒体的曝光度,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
图5:公司Solar Town数字能源中心
(三)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公司技术研发以市场为导向、以自主创新为核心,设有光伏薄膜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电池、组件技术研发中心,采用集成产品开发(IPD)研发管理体系。新产品及新技术开发工作主要包括概念、计划、开发、验证、导入五个阶段,流程明晰,建立了“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生产—市场开发及应用”于一体的研发流程,推进新产品及新技术自主开发工作高效开展,同时公司加强了与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IMEC、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四川大学、苏州大学、常熟理工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等科研院所、高校的联系并积极推进相关合作,共同探索光伏科技前沿领域。事业部会根据各自技术、产品、市场客户等差异在研发模式上进行相应的优化。2.生产模式公司产品主要为自主生产,同时可根据市场需求委外加工组件等部分产品。报告期内常熟背板生产基地、泰州电池组件生产基地、山西电池生产基地均设有独立的生产部门组织实施生产计划,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和对市场行情的预判提前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公司接到订单后组织评审,然后生产计划部根据每月订单情况,及时安排本月度的生产计划,保障客户所需产品的按时交货,同时报至物控/计划/物资部门,根据公司生产和销售情况适时调整产品的安全库存标准,有序排产。3.采购模式公司设立了独立的采购部门,负责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设备、耗材等物资采购。公司物控/计划/物资部根据客户的订单或订货合同、生产计划以及库存情况制定原辅材料采购计划并提交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负责具体采购。采购定价采取招投标、询价等模式,采购部结合公司营销与生产计划,编制部门的年、季、月度的工作目标与采购计划,并负责公司采购的相关方案拟定、检查、监督、控制与执行,同时针对不同的原材料类别进行物料管控,控制存货水平。4.销售模式背板、电池及组件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直销和分销,具体根据行业市场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背板业务设有营销中心,分设市场部、销售部、销管部、海外销售部、终端开发部、客户服务部;高效电池业务设有市场部、销管部、国内销售部、海外销售部;高效组件业务设有市场部、全流程销管部、国内销售部、海外销售部。上述各业务的不同部门各司其职,协调与分销商、客户等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光伏应用业务主要以EPC模式开展光伏业务,设有市场部、商务部、工程部、运维部等部门,负责市场开拓及EPC业务全流程服务。
(四)公司市场地位
1.光伏辅材:公司专注光伏先进辅材研发制造,是全球领先的太阳能背板制造商,具备全系列背板生产制造能力,获得了“江苏省绿色工厂”称号。根据行业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2022年公司背板出货量连续2年位居全球第一。同时,公司积极加快推进背板产能的扩充,报告期末具备年产3.2亿平方米背板产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背板产品累计发货超260GW,户外稳定运行超15年,终端客户零投诉,公司背板业务在背板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2.高效电池: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中来光能是山西省光伏产业链“链主”企业、专业n型电池供应商,正在投建“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其中一期8GW项目已投产,二期8GW项目目前正处于产线爬坡阶段。工厂配备了全自动化生产设备、5G全智能化AGV材料及产品传输系统、全数字化信息化MES管理系统等,迈向“智造”新台阶。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n型TOPCon 16BB主栅高效电池量产平均转换效率突破26.0%,技术水平及电池转换效率在行业内处于前列。
3.高效组件: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是国内最早一批从事高效n型TOPCon双面电池及组件研发并实现GW级量产的专业化企业,获得“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依托公司高效产品之品质、安全性能以及可为客户带来的价值优势,泰州中来光电n型高效产品自2016年以来累计出货量已超过10GW,获得全球范围内多家客户的认可,品牌优势进一步提升。
4.光伏应用:主要分为两大模块,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专注于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设计、建设、运维
等业务,依托丰富的实践经验、安全可靠的产品、优质的服务和对经销商、终端用户友好的利益共享推广模式,在业内建立了较好的品牌口碑,储备了广泛的经销渠道,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023年,中来民生累计开发分布式光伏
1.8GW,在EPC合作业务项下向上海源烨交付1.5GW光伏电站,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向上海源烨交付3.7GW电站。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来新能源致力于光伏+的业态创新和开发,通过光伏技术与商业模式的创新融合,努力打造成为集销售和运维于一体的优质EPC服务商。经过近几年的积累与发展,公司与多家央企、国企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客户资源优势明显,是行业内具备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
(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2023年,公司实现总体营业收入1,225,946.27万元,同比增长28.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654.81万元,同比增长31.18%。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2023年全球对光伏产品及服务的整体需求量持续上涨,且随着p型、n型技术迭代加速,n型高效产品的需求占比在不断上升;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在行业周期性波动的激烈竞争中,加大研发创新保持技术领先,加快推进产能项目投建工作,持续开拓、布局国内外市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订单交付,公司整体业务规模实现了进一步扩大。
(六)关键技术指标
公司专注于研发、生产、销售n型TOPCon高效电池、高效组件,公司主要产品的关键技术指标实现进一步优化。
高效电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销售TOPCon高效电池,通过叠加导入多项新的提效技术以及持续优化工艺,TOPCon2.0 16BB主栅电池量产平均转换效率突破26%。此外,根据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于2023年4月出具的校准证书显示,公司182尺寸TOPCon电池片实验室研发转换效率达到26.7%。
高效组件:n型TOPCon高效组件平均转换效率超过22.7%,首年衰减不超过1%,25年衰减不超过10.6%。公司n型TOPCon双面组件产品以其高功率、高可靠性、高双面率、低衰减、低温度系数等一系列优势,深得客户好评,产品遍布多个国家。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技术研发储备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产业制造端始终坚持“技术为本”的理念,回顾发展历程,2008年公司率先研发并规模化推出双面涂覆型背板产品,2016年率先在光伏行业内开展n型电池产线的投建及量产工作,同年摸索式开展分布式户用光伏业务。现阶段,双面涂覆型背板、n型高效电池、分布式光伏业务均已成为了光伏行业中的主流。公司始终坚定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推进企业前瞻性的布局规划,报告期内,公司深刻把握当前光伏技术发展大方向,坚持自主研发创新,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提升研发创新投入效能,同时通过与国内外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长期合作,扎实做好前沿技术储备。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授权专利61项,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获得授权专利279件,包含发明专利121件、实用新型专利158件(其中国外PCT专利15件)。
(二)产品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严控产品质量关,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标准化要求。在研发与设计方面,公司依托国家级光伏薄膜实验室及省级工程技术中心,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的评审标准并积极争取外部认证。报告期内,公司多款背板、组件产品获得了TUV RH、TUV南德、TUV北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金太阳北京鉴衡CGC、中国电工产品认证PCCC、瑞典国际EPD、英国MCS、法国Certisolis碳足迹、德国DEKRA、印度BIS、日本JPEA、澳大利亚CEC、新加坡COC、巴基斯坦COC、迪拜DEWA、巴西INMETRO等国内外权威认证及测试,进一步扩大质量认证的产品范围,产品质量壁垒进一步提升;同时,公司还与CPVT(国家光伏质检中心)、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进行战略合作,确保持续向全球客户提供高质量以及高可靠性的优质产品。
在制造方面,公司运用ERP、WMS、MES系统,确保材料及产品的可追溯管理,不断完善EHS及质量管理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并强化质量技术管理工作,通过体系化运行推进提质降本,坚持推行绩效管理机制;同时,严格执行质量
验收制度,对现场质量进行巡回检查、走动管理,并在全面抓好整体质量的同时,针对不同的工序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大管理措施形成关键质量控制点,严把材料采购和进厂质量验收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现场。在售后方面,公司组建有专业团队,并为产品提供相应的质保服务,其中背板产品已连续15年终端客户零投诉、组件产品由慕尼黑再保险公司提供承保服务且连续5年上榜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发布的第一梯队(Tier1)光伏组件制造商名录,这也证明了公司产品的可靠性,同时也反映出公司在产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优势。
(三)业务渠道开拓优势
经过十多年的户外应用实证,公司背板在业内树立了优质的口碑,积累了一批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全球出货量第一,目前,公司与全球前二十大组件厂商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此外,公司推出的透明网格背板系列产品,基于其产品性能、实证情况,进一步积累客户基础。
组件营销端,公司逐步建立了中国、中东、欧洲、亚太等区域的销售布局,在以JOLYWOOD品牌开拓大型电站市场的同时,以聚焦户用分布式光伏市场的NIWA品牌积极开拓全球分销市场,目前JW系列和NIWA系列组件产品远销海外60多个国家与地区。光伏应用开拓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户用分布式业务已覆盖24个省、807个区县,拥有约500家代理商,管理和运维超19万座家庭新能源光伏电站,拥有了一批优质的用户群体;在工商业分布式业务方面,公司积极探索适合公司的发展模式,2023年公司在山西、广东、江苏、河南、安徽等地积极开拓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并与多家大型央企、国企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拓展公司优势产品和系统的应用场景。
(四)业务协同优势
公司业务聚焦光伏产业链,各板块业务分处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关系紧密,具有天然的协同基因。在制造端,公司专注于光伏背板、n型TOPCon高效电池及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通过各制造业务间的密切合作,公司打造了集优秀产品和技术于一身的n型TOPCon双面单玻组件一站式解决方案,相比于双面双玻组件,公司的双面单玻组件方案在重量、发电增益、安全性、防爆裂、产品工艺和可靠性上都表现出明显的优势,从而增强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应用端,公司积极开展光伏应用系统EPC业务,实现制造端产品的多场景化推广和应用,利用应用终端渠道优势,努力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以及品牌影响力。此外,公司各业务板块与控股股东浙能电力也在开展业务协同合作,共同探索协同发展新路径。通过业务联动、资源共享、相互赋能,各方充分发挥自身业务间以及与控股股东的业务协同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光伏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3年,光伏行业迎来了新一轮快速发展,全年光伏装机量、光伏制造产能规模、光伏技术提效等再创新高,然而,由于光伏各产业链产能规模大幅扩张,叠加光伏技术迭代等因素,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特别是2023年下半年产业链价格已呈快速下行态势,光伏产业链面临“洗牌”。在快速变化的行业环境中,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应对,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一主引领 双轮驱动”总战略,抓落实、强管理,带领公司上下团结一致,稳步推进光伏辅材、高效电池、高效组件、光伏应用各业务板块,扎实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全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均创历史新高。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首次突破百亿,达到1,225,946.27万元,同比增长28.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654.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18%;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得到进一步提升,总体保持着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2023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各业务板块稳健运营,扎实推进经营工作
2023年,公司各业务板块围绕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和计划,稳健落实各项具体经营工作。光伏辅材板块,报告期内重点推进“年产2.5亿平方米通用型光伏背板项目”投建以及多系列光伏背板研发生产工作,背板产销量勇攀行业高峰,全年背板销售量约2.56亿平方米,创公司背板出货历史新高,进一步稳固了公司背板龙头地位。高效电池板块,报告期
内加快推进“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实现了一期8GW项目投产,并完成了二期8GW项目设备安装工作,电池量产转换效率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高效组件板块,报告期内加大力度开拓和服务海外销售市场,在与Masdar合作的乌兹别克斯坦1GW光伏项目中,团队以高效的项目执行能力,顺利完成GW级订单的高质量交付,组件业务规模实现进一步提升。光伏应用事业部负责光伏应用系统业务,报告期内持续拓宽业务区域范围,增加合作伙伴“朋友圈”,户用分布式电站EPC业务完成并网1.5GW,地面集中式电站EPC业务完成并网253MW。在各业务版块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经营效益规模实现稳步增长。
(二)研发创新取得新突破,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
光伏制造业作为技术密集型产业,保证技术领先是夯实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研发投入金额31,338.04万元,为公司研发工作的持续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光伏辅材方面,公司于2023年5月首次对外发布陶瓷背板产品,该产品在满足无氟、低碳环保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可靠性,符合光伏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同时公司更加关注背板的功能化和客制化,根据不同应用场景需求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封装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背板产品分别获得T?V莱茵、UL Solutions全球首张基于IEC 62788-2-1的认证证书,同时公司也是国内首家获得IEC 62788-2 UL WTDP目击实验室资质的光伏材料企业。
高效电池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研发了JSIM技术(中来特殊注入金属化技术),可有效提升电池的光电转换效率,并解决了TOPCon组件湿热测试后的功率衰减问题,消除了双面单玻组件封装的障碍;此外,0BB技术研发取得进一步突破;公司182尺寸TOPCon电池实验室效率达到26.7%,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高效组件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御风组件,御风组件不仅具有“三低四抗”的卓越性能,且碳排量放显著降低,在目前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也为行业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另外,公司组件呼吸性模型验证成功,纠正了行业内对组件结构与可靠性的误解,重塑了行业对单玻组件的信心。
除了致力于新技术研发创新,公司还重视专利技术的保护,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授权专利61项,旨在通过技术利刃应对市场竞争以及周期性风险,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三)国资控股,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赋能
2023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浙能电力,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公司成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浙能电力的子公司。浙能电力是浙江省内规模最大的发电企业,综合实力雄厚,在入主公司后,基于光伏行业特点、立足公司实际,探索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总体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及规范化运作提供了新思路,同时从多角度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力量源泉。
在融资方面,支持公司引入政策性银行、异地银行授信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了公司平均融资成本以及短期负债、受限货币资金比例,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的同时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在研发创新方面,推动公司与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的合作,强强联合共同探索光伏科技前沿领域,助力公司形成科技创新生态体系;在业务协同方面,加强浙能体系下企业间业务交流,发挥各自业务领域的能力,不断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2023年,公司与控股股东从磨合到融合,为合力将公司打造为“新能源高端制造产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典范”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2,259,462,660.37 | 100% | 9,576,794,499.36 | 100% | 28.01% |
分行业 | |||||
光伏行业 | 12,259,462,660.37 | 100.00% | 9,576,794,499.36 | 100.00% | 28.01% |
分产品 | |||||
组件 | 4,454,312,216.98 | 36.33% | 3,032,885,149.21 | 31.67% | 46.87% |
电池 | 479,449,076.13 | 3.91% | 48,468,183.70 | 0.50% | 889.20% |
光伏应用系统 | 4,583,532,225.30 | 37.39% | 3,675,462,355.75 | 38.38% | 24.71% |
背板 | 2,305,859,523.68 | 18.81% | 2,714,956,474.94 | 28.35% | -15.07% |
其他 | 436,309,618.28 | 3.56% | 105,022,335.76 | 1.10% | 315.44% |
分地区 | |||||
国内 | 7,859,886,621.73 | 64.11% | 6,656,839,802.03 | 69.51% | 18.07% |
国外 | 4,399,576,038.64 | 35.89% | 2,919,954,697.33 | 30.49% | 50.67% |
不同技术类别产销情况
单位:元
技术类别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毛利率 | 产能 | 产量 | 在建产能 | 计划产能 |
TOPCon电池及组件 | 电池销售量:800.12MW 组件销售量:2651.18MW (注:销售量系指公司向第三方销售的数量,不包含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销售) | 4,933,761,293.11 | 12.53% | 电池:6.48GW 组件:3.70GW | 电池:4.96GW 组件:2.99GW | “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之二期8GW项目 | 公司将综合考虑未来市场、行业情况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而定 |
光伏电站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该业务采用与上海源烨合作开发的模式,具体由公司向上海源烨提供分布式电站EPC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在EPC合作业务项下向上海源烨交付1.5GW光伏电站,项目覆盖山东、河南、河北、江苏、安徽、福建、广东、海南等多个省份。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光伏行业 | 12,259,462,660.37 | 10,376,134,716.89 | 15.36% | 28.01% | 28.41% | -0.27% |
分产品 | ||||||
组件 | 4,454,312,21 | 3,886,832,90 | 12.74% | 46.87% | 35.28% | 7.48% |
6.98 | 3.20 | |||||
光伏应用系统 | 4,583,532,225.30 | 3,815,392,666.75 | 16.76% | 24.71% | 25.71% | -0.66% |
背板 | 2,305,859,523.68 | 1,903,980,549.47 | 17.43% | -15.07% | -7.94% | -6.39% |
分地区 | ||||||
国内 | 7,859,886,621.73 | 6,572,239,253.26 | 16.38% | 18.07% | 20.81% | -1.90% |
国外 | 4,399,576,038.64 | 3,803,895,463.63 | 13.54% | 50.67% | 44.09% | 3.95% |
分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背板 | 销售量 | 万平方米 | 25,638.05 | 24,729.07 | 3.68% |
生产量 | 万平方米 | 26,300.19 | 25,305.40 | 3.93% | |
库存量 | 万平方米 | 1,250.27 | 875.27 | 42.84% | |
其他领用 | 万平方米 | 287.14 | 87.10 | 229.67% | |
电池 | 销售量 | MW | 3,516.85 | 183.88 | 1,812.58% |
生产量 | MW | 4,957.68 | 2,576.49 | 92.42% | |
库存量 | MW | 566.53 | 220.65 | 156.76% | |
其他领用 | MW | 1,094.95 | 2,269.70 | -51.76% | |
组件 | 销售量 | MW | 2,999.02 | 2,573.49 | 16.54% |
生产量 | MW | 2,989.12 | 2,712.91 | 10.18% | |
库存量 | MW | 335.74 | 351.67 | -4.53% | |
其他领用 | MW | 6.02 | 3.85 | 56.3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背板库存量增加系公司根据产品出货趋势合理备货所致,其他领用增加系公司内部使用量增加所致;2.报告期内,公司“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一期8GW已投产,电池产能增加,销售规模扩大,同时基于合理备货所需,库存量相应增加。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本期确认的销售收 | 累计确认的销售收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是否正常履行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 |
入金额 | 入金额 | 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履行的重大风险 | 说明 | ||||||||
电站EPC总包 | 上海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00,616.7 | 513,851.08 | 459,740.95 | 1,163,657.67 | 当期回款507,510.12万元;累计回款1,078,222.34万元 | 是 | 否 | 否 | 不适用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光伏 | 直接材料 | 9,036,252,900.75 | 87.09% | 6,949,269,170.53 | 86.00% | 30.03% |
光伏 | 直接人工 | 197,357,704.28 | 1.90% | 231,394,716.59 | 2.86% | -14.71% |
光伏 | 制造费用 | 1,142,524,111.86 | 11.01% | 899,496,859.94 | 11.13% | 27.02% |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18家,注销11家,转让3家,具体情况如下:
1.新增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杭州中来科技有限公司 | 新增 |
固始县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进贤县中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鲁山县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萍乡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淮南市中来分布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如东中来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安化县中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霞浦县中来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东方市中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新增 |
万宁中来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醴陵市中来分布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荣成市中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新增 |
商丘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洛阳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襄阳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周口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六安市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2.减少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 股权变动原因 |
泰州中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鄂尔多斯市电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宁夏禾动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沁水县晋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吉林省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南芯中来光电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 注销 |
Cuenca Renewable Energy SL | 注销 |
DOHA JAEN 1, S.L. | 注销 |
衡南县中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杭州铸日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上海尊芒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广宁美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转让 |
兴泰(苏州)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转让 |
内蒙古正美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转让 |
3.其他说明:
[1]杭州中来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实缴500.00万元,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固始县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信阳市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进贤县中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鲁山县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平顶山市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萍乡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在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淮南市中来分布式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淮南市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如东中来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在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8]安化县中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9]霞浦县中来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在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0]东方市中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1]万宁中来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2]醴陵市中来分布式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3]荣成市中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在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4]商丘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5]洛阳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6]襄阳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8日在老河口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7]周口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8日在太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8]六安市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8日在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1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6,369,342,908.95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51.9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1.13%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3,815,759,209.82 | 31.13% |
2 | 第二名 | 1,635,696,423.33 | 13.34% |
3 | 第三名 | 386,701,480.70 | 3.15% |
4 | 第四名 | 278,884,301.08 | 2.27% |
5 | 第五名 | 252,301,494.02 | 2.06% |
合计 | -- | 6,369,342,908.95 | 51.95%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408,015,591.92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4.0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004,973,776.64 | 10.02% |
2 | 第二名 | 444,977,844.10 | 4.44% |
3 | 第三名 | 343,228,940.02 | 3.42% |
4 | 第四名 | 318,361,072.71 | 3.17% |
5 | 第五名 | 296,473,958.45 | 2.96% |
合计 | -- | 2,408,015,591.92 | 24.01%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207,681,249.01 | 162,351,781.86 | 27.92%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员工相关职工薪酬及广告展览费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354,993,156.74 | 340,077,824.00 | 4.39% | 主要系本期销售量增加,相关员工薪酬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8,668,207.75 | -38,200,196.98 | 122.69%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313,380,442.90 | 291,827,517.47 | 7.39% | 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超阻水背板开发 | 开发一款透明背板,具有超阻水和高透光性能,满足新型电池技术对封装材料的要求 | 小试阶段 | 背板水蒸气透过率≤0.1g/㎡·day;背板透光率≥90% | 适应未来组件发展趋势,满足新型高效电池组件对低水透和双面化的需求,提高透明背板的市场竞争力 |
增强封装材料开发 | 该产品具有重量轻、强度高、耐候性能高、可见光透过率高的特点,满足未来组件大尺寸和轻量化的需求 | 小试阶段 | 透光率≥90%;背板屈服强度300MPa;搭配1.6mm光伏玻璃满足组件载荷等性能需求 | 应用于轻质柔性组件,或搭配减薄玻璃,满足轻量化和载荷需求 |
红外阻隔材料开发 | 该材料具有可见光透过、近红外光反射的功能性,加入到前板封装材料中,能够有效降低组件的工作温度,提高光伏组件的发电量 | 开发阶段 | 实现可见光透过、近红外光反射的功能性,加入到前板封装材料中,有效降低组件的工作温度,提高光伏组件的发电量 | 此项技术应用于光伏封装材料将显著提升光伏组件的发电量,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
承载膜产品开发 | 解决0BB电池由于优化结构成本取消主栅而带来的批量封装问题 | 开发阶段 | 可保证制成中电池片和焊带固定的效率,此外也可以保障后期层压时焊带不会发生偏移 | 适配下一代电池封装胶膜 |
新型低成本电池技术开发 | 开发具有低银耗量的电池金属化制备技术,降低电池制造成本 | 开发阶段 | 电池银浆耗量降低15-20% | 降低电池制造成本,提高组件功率,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
中来独特注入金属化技术(Jolywood Special Injected Metallization) | 开发独特的注入金属化技术,提升电池效率 | 已结题并推广量产 | 提升电池效率≥0.3%以上;解决TOPCon双面单玻组件湿热衰减问题 | 提升电池效率,降低单瓦成本,提高产品可靠性和竞争力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965 | 838 | 15.16%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3.75% | 21.39% | 2.36%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430 | 326 | 31.90% |
硕士 | 75 | 58 | 29.31% |
其他 | 460 | 454 | 1.32%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581 | 496 | 17.14% |
30~40岁 | 345 | 318 | 8.49% |
40岁以上 | 39 | 24 | 62.50%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313,380,442.90 | 291,827,517.47 | 180,594,440.1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56% | 3.05% | 3.10%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989,728,392.88 | 10,302,822,437.99 | 26.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743,963,817.92 | 11,463,770,187.20 | 2.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5,764,574.96 | -1,160,947,749.21 | 207.3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86,163,702.75 | 1,475,619,514.23 | 27.8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29,551,891.81 | 2,329,725,281.60 | 42.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3,388,189.06 | -854,105,767.37 | -68.9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48,779,929.01 | 6,842,650,339.85 | 14.7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22,726,768.49 | 4,730,746,352.78 | 42.1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6,053,160.52 | 2,111,903,987.07 | -46.6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18,282,291.35 | 143,615,137.49 | 539.4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年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投资支出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年归还银行长短期借款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73,968,913.31 | 9.60%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90,498,688.35 | -11.74%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远期结售汇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
资产减值 | -239,992,847.91 | -31.14%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1,061,764.51 | 0.14% | ||
营业外支出 | 2,700,706.13 | 0.35% | ||
信用减值损失 | -68,612,518.40 | -8.90% |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所致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305,925,919.57 | 13.49% | 2,987,353,805.70 | 17.57% | -4.08% | |
应收账款 | 3,144,517,095.07 | 18.39% | 2,879,889,561.03 | 16.94% | 1.45% | |
合同资产 | 559,573,552.37 | 3.27% | 437,751,050.84 | 2.57% | 0.70% | |
存货 | 1,810,819,849.84 | 10.59% | 2,735,857,581.76 | 16.09% | -5.50% | |
长期股权投资 | 369,209,124.07 | 2.16% | 136,878,262.12 | 0.81% | 1.35% | |
固定资产 | 3,476,886,071.99 | 20.33% | 2,775,252,624.53 | 16.32% | 4.01% | |
在建工程 | 1,838,848,234.01 | 10.75% | 552,556,484.92 | 3.25% | 7.50% | |
使用权资产 | 71,124,970.32 | 0.42% | 60,801,261.65 | 0.36% | 0.06% | |
短期借款 | 2,365,943,668.79 | 13.84% | 3,252,567,586.39 | 19.13% | -5.29% | |
合同负债 | 145,395,816.40 | 0.85% | 258,616,643.50 | 1.52% | -0.67% | |
长期借款 | 2,484,024,453.56 | 14.53% | 598,085,051.49 | 3.52% | 11.01% | |
租赁负债 | 59,787,597.41 | 0.35% | 52,915,641.85 | 0.31% | 0.04%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21,291,224.60 | -15,708,894.68 | 5,582,329.92 | |||||
4.其他权 | 48,842,91 | 48,842,91 |
益工具投资 | 0.56 | 0.56 | ||||||
金融资产小计 | 70,134,135.16 | -15,708,894.68 | 5,582,329.92 | 48,842,910.56 | ||||
上述合计 | 70,134,135.16 | -15,708,894.68 | 5,582,329.92 | 48,842,910.56 | ||||
金融负债 | 13,979,119.04 | 74,789,793.67 | 88,768,912.71 | 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本报告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595,650,000.00 | 252,680,990.00 | 135.73%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 | 自建 | 是 | 光伏 | 2,018,888,408.07 | 2,711,315,064.04 | 自有及自筹资金 | 70.24% | 不适用 | 2021年05月24日 | www.cninfo.com.cn | ||
合计 | -- | -- | -- | 2,018,888, | 2,711,315, | -- | -- | 0.00 | 0.00 | -- | -- | -- |
408.07 | 064.04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远期结售汇 | 138,419.58 | 138,419.58 | -6,920.75 | 0 | 145,442.52 | 283,862.1 | 0 | 0.00% |
合计 | 138,419.58 | 138,419.58 | -6,920.75 | 0 | 145,442.52 | 283,862.1 | 0 | 0.00%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报告期内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无变化。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报告期内,实际结汇损失807.69万元。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因套期保值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6,920.75万元,交割损失807.69万元,同时公司当期汇兑收益为5,843.86万元,二者形成风险对冲,未出现重大风险。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若因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导致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应对措施: |
1.公司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操作规定、业务流程、信息保密、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5.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套期保值对象所列明货币币种、金额、到期期限等,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约定的内容应与上述内容相匹配。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远期结售汇,计量公允价值的相关参数直接采用主办银行的远期结售汇合约牌价。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无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2年12月27日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3年01月11日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经审核,公司及子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范。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制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 |
总额 | 总额 | 金总额 | 额 | 额比例 | 额 | 向 | 金金额 | ||||
2019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100,000 | 98,972.21 | 6,692.67 | 75,002.64 | 0 | 100,000 | 100.00% | 5,037.92 | 继续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尾款支付 | 0 |
合计 | -- | 100,000 | 98,972.21 | 6,692.67 | 75,002.64 | 0 | 100,000 | 100.00% | 5,037.92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8,309.9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08.65万元;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692.67万元,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3.6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5,002.6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62.31万元。 鉴于公司于报告期内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1,293.9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面余额为5,037.9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否 | 12,010 | 547.73 | 11,213.94 | 93.37% | 2022年03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N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2GW组件项目 | 否 | 37,990 | 332.08 | 20,619.77 | 54.28% | 2021年12月31日 | 13,707.47 | 8,036.15 | 是 | 否 | |
年产1.5GW N型单晶双面TOPCon电池项目 | 是 | 100,000 | 50,000 | 5,812.86 | 43,168.93 | 86.34% | 2022年03月31日 | -7,575.92 | -2,791.38 | 否 | 否 |
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1,293.96 | 21,293.96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00,000 | 100,000 | 27,986.63 | 96,296.6 | -- | -- | 6,131.55 | 5,244.77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100,000 | 100,000 | 27,986.63 | 96,296.6 | -- | -- | 6,131.55 | 5,244.77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 | “年产1.5GW N型单晶双面TOPCon电池项目”报告期内市场环境发生重大波动,硅片价格大幅波动,需求及制造端观望情绪较浓,规模效益未能如期达成,影响当期该项目利润。 |
用”的原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1.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N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2GW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以上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具体实施,实施地点为江苏省泰州市,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年产1.5GW N 型单晶双面TOPCon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变更,实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变更为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1.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N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2GW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以上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具体实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年产1.5GW N 型单晶双面TOPCon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变更,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来光能科技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1.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062.75万元。公司已于2021年1月14日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该笔置换资金10,062.75万元。 2.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1.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0年4月3日将实际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8,97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1年4月6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2年4月20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3年4月19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他待以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尾款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尾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将节余募集资金21,293.9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节余原因为: |
1.N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2GW组件项目:泰州中来公司为保障该募投项目的快速推进,自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5月14日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先期实际投资金额为10,062.75万元。鉴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日为2019年3月1日,距离泰州中来公司于2020年6月以10,062.7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超出了六个月的时限,不符合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相关条件,因此该部分投入未使用募集资金。 2.年产1.5GW N型单晶双面TOPCon电池项目:泰州中来公司在推进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同时通过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商务谈判等多种控制措施有效降低了投资成本,因此产生部分节余。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面余额为5,037.9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继续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尾款支付。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鉴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日为2019年3月1日,距离泰州中来公司于2020年6月5日以10,062.7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超出了六个月的时限,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1月14日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该笔置换资金10,062.75万元。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电池组件制造 | 2,334,545,700.00 | 4,932,380,294.20 | 2,229,567,225.41 | 5,155,504,091.63 | 203,910,510.08 | 193,756,207.71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光伏系统集成销售 | 309,375,000.00 | 5,768,603,840.88 | 1,579,859,482.61 | 4,800,086,816.68 | 353,690,915.45 | 267,697,510.15 |
上海中来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光伏技术服务、研发 | 100,000,000.00 | 561,172,090.31 | 266,155,115.28 | 684,247,557.40 | 267,241,115.60 | 206,682,968.97 |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 | 子公司 | 电池制造 | 700,000,000.00 | 3,862,271,224.38 | 716,152,816.82 | 2,225,243,515.49 | 106,129,787.66 | 89,507,616.24 |
公司 | ||||||||
上海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运营 | 1,695,992,900.00 | 12,188,437,632.60 | 2,203,385,172.62 | 1,086,286,803.32 | 308,890,413.26 | 257,377,821.19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杭州中来科技有限公司 | 新增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固始县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淮南市中来分布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进贤县中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鲁山县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萍乡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如东中来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安化县中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霞浦县中来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东方市中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新增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万宁中来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醴陵市中来分布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荣成市中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新增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商丘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洛阳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襄阳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周口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六安市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内蒙古正美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转让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兴泰(苏州)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转让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广宁美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转让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杭州铸日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沁水县晋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南芯中来光电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 注销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吉林省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 |
大影响。 | ||
宁夏禾动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泰州中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Cuenca Renewable Energy SL | 注销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DOHA JAEN 1, S.L. | 注销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上海尊芒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衡南县中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鄂尔多斯市电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务未产生重大影响。 |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2024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将继续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为驱动力,坚持以发展主产业链业务为核心、以辅材业务及光伏终端应用为驱动的“一主引领 双轮驱动”总战略,力争在未来3-5年,继续保持光伏背板辅材业务全球龙头地位的同时,扩大其他辅材业务范围;合理布局电池业务,保持电池技术领先地位;持续扩大组件产品市场与产能规模,尤其是加强扩大海外分销业务规模和优质大客户地面电站组件业务;应用业务在国内分布式市场保持前列,稳步提升国内外电站开发业务的市占率。2024年,公司各业务板块将扎实推进研发创新、市场开拓、产业布局等各项工作,着力打造“拳头产品”,以“拳头产品”出击光伏市场,进一步实现公司在光伏产业内做强做优、做精做专,具体经营计划如下:
1.光伏辅材:推进现有背板产能项目投建投产工作,计划扩充背板产能1亿平方米,保持背板辅材全球业务龙头地位;全面启动“拳头产品”透明背板全球目标客户认证以及全面市场推广工作;以背板为基础开发胶膜、硅胶等其他辅材,扩大产品线,持续开展提质降本、市场推广工作。
2.高效组件:2024年聚焦欧洲等主要市场,以现有欧洲分销团队、分销渠道,通过公司NIWA组件产品持续开发新客户,提高中来组件分销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产品口碑;同时,加快推进“拳头产品”御风组件量产、出货,同步做好市场宣传、客户交流等各项工作,重点做好JOLYWOOD组件在欧洲、中东、亚太及国内等地面电站市场;此外,持续推动新产品研发0BB等储备技术。
3.高效电池:公司研发团队持续开展电池提效降本技术、工艺研发改进,同时紧密关注行业通用型技术的发展,持续提高电池转换效率,保持行业第一梯队之列,结合自身和市场情况打造出电池“拳头产品”;完成现有电池产能项目建设投产。
4.光伏应用:2024年夯实开发能力、创新商业模式、巩固技术水平,在系统产品和营销推广服务上进一步加以强化,提升“拳头”实力;户用分布式,加大整县开发,试点新兴模式;地面集中式,创新人才引进、开发模式;工商业分布式,提高自主开发,重点突破园区;加强与公司各制造板块的联动。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1.全球经济波动及贸易壁垒加剧的风险
面对全球经济持续放缓、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多国面临高通胀等复杂多变的大环境,各国更注重安全发展,经济循环模式从效率模式转为安全模式。为了保证能源独立和安全,目前海外多国正在加快推进本土光伏产能的建设,以谋求产业链自主可控。随着国际竞争格局的加剧,美国、欧盟、印度等国家和地区相继推出了一系列贸易保护政策,限制我国光伏企业在其国内市场的竞争,光伏领域贸易摩擦不断发生,对我国光伏企业国际化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对此,公司将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时分析全球光伏行业的市场动向,充分研究制定应对海外贸易壁垒策略,熟练掌握、运用国际规则,并持续强化公司风控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适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调整营销策略、产品策略等方式,助力公司在业务扩大的同时降低单一国家政策波动带来的影响。2.市场竞争加剧、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尽管全球光伏市场需求保持快速上涨趋势,光伏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但是随着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能的不断扩张,供需出现阶段性、结构性失衡,产业链各环节价格持续处于低位,如果行业落后产能不能快速出清、供需矛盾无法得到有效缓解,加之光伏技术迭代速度持续加快,光伏业内企业将继续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对此,一方面公司将充分依托现有业务板块成熟装备、先进技术研发、制造工艺、渠道基础,稳步推进现有产能项目的建设投产,为市场的进一步开拓提供产能支撑;另一方面,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增强研发实力、提质降本,打造具有性价比的“拳头产品”出击市场,提升自身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地位和市场空间。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近年来因受光伏产业链扩产进度及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光伏产业链整体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各项主业主要处于产业链中下游环节,易受到上游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原材料价格的短期或者异常波动可能会给公司带来生产成本上升或者存货跌价等风险,从而挤压公司盈利空间,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对此,公司将根据过往市场数据的分析对主要原材料未来价格变动趋势及时进行研判,并根据市场情况、生产计划及时调整采购策略,合理控制存货水平,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不利影响,同时积极锁定优质材料厂家的产能供应,不断开发新的供应商,保障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从多维度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
4.应收款项回收的风险
公司各板块业务均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应收款项余额也有所增加,可能出现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情况,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对此,公司将持续对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进行充分预估,提前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控制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也将不断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定期进行汇总分析,优化应收账款跟踪机制,完善信用制度与合理的信用期限,有效控制坏账的发生。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2月16日 | 中来股份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12位机构投资者 | 本次主要交流了公司电池项目进展、电池技术、背板业务、组件业务、户用业务、控制权转让进展等情况。以现场口头交流方式进 | 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 |
行,未提供相关纸质资料。 | ||||||
2023年02月17日 | 中来股份杭州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16位机构投资者 | 本次主要交流了公司控制权转让完成后的发展规划、公司TOPCon的发展历程及技术优势等情况。以现场口头交流方式进行,未提供相关纸质资料。 | 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9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2) |
2023年05月11日 | 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网络互动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参与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全体投资者 | 本次主要回复了投资者们关心的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业绩、产能项目的进展、业务规划、电池技术等情况。以网络文字回复方式进行,未提供相关纸质资料。 | 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3)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开展公司治理活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公司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公司亦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或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有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的治理结构能够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公司努力为中小股东提供便利的表决方式,积极推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确保中小股东合法行使权益,保证中小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越权审批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公司邀请了律师见证股东大会,确保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从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浙能电力,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后,仍然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在业务、人员、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职水平。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均能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各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及建议,各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公司监事会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保证了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也采取了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保证各位监事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督权。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公司已建立企业绩效评价激励体系,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同时各部门充分运用绩效管理体系,按月份、季度、年度对公司内部各板块、各责任部门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将考评结果作为员工薪酬及职务调整、晋升、评优等依据,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并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此外公司还通过电话专线、邮箱、互动易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
7.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进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业务方面
公司各业务板块独立从事光伏辅材、高效电池、高效组件、光伏应用相关业务,各自拥有完整、独立的研发、生产、供应、销售业务体系和专业人员,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且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公司建立了独立于控股股东的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形成了公司独立与完善的管理机构和生产经营体系。
2.人员方面
公司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全面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不存在大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
3.资产方面
公司资产独立完整,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资产关系权属明晰,不存在控股股东无偿占有或使用情况。
4.机构方面
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根据自身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建立相应职能部门,各机构及部门分别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独立行使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及日常运作的情形。
5.财务方面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并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设置了完整独立和规范运作的财务核算体系,并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效,各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公司能够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财务制度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公司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干预本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7.70% | 2023年01月11日 | 2023年01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03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7.42% | 2023年03月02日 | 2023年03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17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6.44% | 2023年05月19日 | 2023年05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51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7.81% | 2023年08月11日 | 2023年08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69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7.56% | 2023年11月15日 | 2023年11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98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曹路 | 男 | 59 | 董事长 | 现任 | 2023年03月02日 | 0 | 0 | 0 | 0 | 0 | ||
林建伟 | 男 | 58 | 副董事长 | 现任 | 2023年03月02日 | 180,685,737 | 0 | 0 | 0 | 180,685,737 | ||
林建 | 男 | 58 | 总经理 | 现任 | 2011 | 180,6 | 0 | 0 | 0 | 180,6 |
伟 | 年05月27日 | 85,737 | 85,737 | |||||||||
林建伟 | 男 | 58 | 董事长 | 离任 | 2011年05月27日 | 2023年03月02日 | 180,685,737 | 0 | 0 | 0 | 180,685,737 | |
何文军 | 男 | 48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3月02日 | 0 | 0 | 0 | 0 | 0 | ||
骆红胜 | 男 | 48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3月02日 | 0 | 0 | 0 | 0 | 0 | ||
费惠士 | 男 | 55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3月02日 | 0 | 0 | 0 | 0 | 0 | ||
魏峥 | 男 | 52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3月02日 | 0 | 0 | 0 | 0 | 0 | ||
周绍志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3月02日 | 0 | 0 | 0 | 0 | 0 | ||
余学功 | 男 | 4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3月02日 | 0 | 0 | 0 | 0 | 0 | ||
张天舒 | 女 | 4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3月02日 | 0 | 0 | 0 | 0 | 0 | ||
方小明 | 男 | 46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3年03月02日 | 0 | 0 | 0 | 0 | 0 | ||
张正龙 | 男 | 62 | 监事 | 现任 | 2018年09月10日 | 47,996 | 0 | 0 | 0 | 47,996 | ||
缪荷英 | 女 | 46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3年0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于银珠 | 女 | 56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3年03月02日 | 2024年03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
程旭东 | 男 | 40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12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
邱国辉 | 男 | 43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12 | 0 | 0 | 0 | 0 | 0 |
月03日 | ||||||||||||
邱国辉 | 男 | 43 | 董事 | 离任 | 2021年07月23日 | 2023年03月02日 | 0 | 0 | 0 | 0 | 0 | |
邹驰骋 | 男 | 46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9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
曾建平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9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
李娜 | 女 | 35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1年05月21日 | 11,428 | 0 | 0 | 0 | 11,428 | ||
宋轶 | 女 | 53 | 董事 | 离任 | 2016年04月12日 | 2023年03月02日 | 119,987 | 0 | 0 | 0 | 119,987 | |
宋轶 | 女 | 53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0年12月03日 | 2023年03月02日 | 119,987 | 0 | 0 | 0 | 119,987 | |
张付特 | 男 | 42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05月17日 | 2023年03月02日 | 0 | 0 | 0 | 0 | 0 | |
柳正晞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7年07月12日 | 2023年03月02日 | 0 | 0 | 0 | 0 | 0 | |
沈文忠 | 男 | 56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7年07月12日 | 2023年03月02日 | 0 | 0 | 0 | 0 | 0 | |
蒋文军 | 男 | 53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7年09月08日 | 2023年03月02日 | 0 | 0 | 0 | 0 | 0 | |
颜迷迷 | 女 | 35 | 监事 | 离任 | 2011年07月18日 | 2023年03月02日 | 0 | 0 | 0 | 0 | 0 | |
谢建军 | 男 | 50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12年01月15日 | 2023年03月02日 | 115,038 | 30,000 | 0 | 0 | 145,038 | 个人增持 |
李文妮 | 女 | 46 | 财务总监 | 离任 | 2021年12月31日 | 2023年03月02日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180,980,186 | 30,000 | 0 | 0 | 181,010,186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报告期内,因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宋轶、董事邱国辉、董事张付特、独立董事柳正晞、独立董事沈文忠、独立董事蒋文军、监事颜迷迷原定任期提前届满离任,公司副总经理谢建军、财务总监李文妮原定任期提前届满解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曹路 | 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3年03月02日 |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
林建伟 | 副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3年03月02日 |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
何文军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3月02日 |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
骆红胜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3月02日 |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
费惠士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3月02日 |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
魏峥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3月02日 |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
周绍志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3月02日 |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
余学功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3月02日 |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
张天舒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3月02日 |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
方小明 | 监事会主席 | 被选举 | 2023年03月02日 |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
缪荷英 | 职工代表监事 | 被选举 | 2023年02月14日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
于银珠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聘任 | 2023年03月02日 | 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聘任 |
邹驰骋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09月15日 | 董事会聘任 |
曾建平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09月15日 | 董事会聘任 |
邱国辉 | 董事 | 离任 | 2023年03月02日 | 因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原定任期提前届满 |
宋轶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3年03月02日 | 因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原定任期提前届满 |
张付特 | 董事 | 离任 | 2023年03月02日 | 因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原定任期提前届 |
满 | ||||
柳正晞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3年03月02日 | 因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原定任期提前届满 |
沈文忠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3年03月02日 | 因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原定任期提前届满 |
蒋文军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3年03月02日 | 因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原定任期提前届满 |
颜迷迷 | 监事 | 离任 | 2023年03月02日 | 因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原定任期提前届满 |
谢建军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23年03月02日 | 因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原定任期提前届满 |
李文妮 | 财务总监 | 解聘 | 2023年03月02日 | 因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原定任期提前届满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曹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202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林建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高级经济师,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副会长、苏州市光伏产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太阳能学会副理事长、PGO绿色能源生态合作组织副会长。历任苏州中来太阳能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有限”)副总经理,中来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中来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23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何文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法律硕士研究生。历任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主任、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与法律部主任师,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与法律部副主任,202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骆红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经济师、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主任,202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费惠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浙能新疆准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4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魏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历任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主任、证券部主任等,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周绍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省温岭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曾任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现任浙江民泰金融研究院理事长。202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余学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后,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半导体材料委员会委员、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委员。2007年11月至2009年2月任美国北卡州立大学助理研究员,2009年2月至2016年12月任浙江大学副教授,2016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学教授,202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天舒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出生,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任教,202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方小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副主任,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风控(综合监督)部主任,202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张正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公司行政部经理、安环部经理、行政部总监,2023年1月至今在公司总经办担任综合管理总监,2018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缪荷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华达利家具(常熟)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11年2月至今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现任薪酬福利高级主管,2023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第五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于银珠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副主任、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程旭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华丽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设计课长、博益鑫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设备经理、中来股份设备总监、制造总监、新材板块联席运营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邱国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联席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邹驰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德国莱茵TUV大中华区产品认证部销售经理、太阳能及燃料电池事业部销售总经理、太阳能及燃料电池事业部大中华区副总裁、普华永道中国交易并购合伙人。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曾建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天津大学硕士。历任中芯国际(天津)有限公司薄膜工程部经理、天合光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监,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总监、副总裁。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林建伟 | 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0年12月24日 | 否 |
张正龙 | 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08月22日 | 否 | |
曹路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副董事长 | 2022年03月01日 | 否 | |
魏峥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 | 2022年03月21日 | 是 | |
费惠士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22年04月28日 | 2024年03月28日 | 是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林建伟先生为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张正龙先生为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监事,曹路先生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副董事长,魏峥先生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费惠士先生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曹路 | 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0年12月11日 | 否 | |
曹路 |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7年12月12日 | 否 | |
曹路 | 浙江温州特鲁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12年12月13日 | 否 | |
曹路 | 浙江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8年03月23日 | 否 | |
曹路 | 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09月27日 | 否 | |
曹路 | 杭州中来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12月20日 | 否 | |
林建伟 | 泰州来普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10月27日 | 否 | |
林建伟 | 杭州中堂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02月07日 | 否 | |
林建伟 | 杭州中来锦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1月28日 | 2024年01月09日 | 否 |
林建伟 | 上海中来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02月09日 | 2023年12月18日 | 否 |
林建伟 | 中来(香港)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6年04月27日 | 否 | |
林建伟 | 常熟米豆犁农业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3月29日 | 2023年09月15日 | 否 |
林建伟 | 上海知苋商贸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1月29日 | 否 | |
林建伟 | 安徽林泉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财务负责人 | 2022年03月30日 | 否 | |
林建伟 | 三门装饰城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01月19日 | 否 | |
林建伟 |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02月08日 | 2023年12月09日 | 否 |
林建伟 | 山西中来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05月07日 | 否 | |
林建伟 | 山西中来硅基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5月07日 | 否 | |
骆红胜 | 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 | 董事 | 2023年03月31日 | 否 |
司 | |||||
骆红胜 | 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1月19日 | 否 | |
骆红胜 | 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7月23日 | 否 | |
骆红胜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23日 | 否 | |
骆红胜 |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8月27日 | 否 | |
骆红胜 | 浙江省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23日 | 否 | |
骆红胜 | 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8月13日 | 否 | |
骆红胜 | 浙江天然气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8月19日 | 否 | |
费惠士 | 浙江富浙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9月12日 | 否 | |
费惠士 | 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7月20日 | 否 | |
费惠士 |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2月24日 | 否 | |
费惠士 | 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2月21日 | 否 | |
魏峥 |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2年04月02日 | 否 | |
魏峥 |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5月14日 | 否 | |
魏峥 | 中核燕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1月02日 | 否 | |
方小明 |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2月14日 | 否 | |
方小明 | 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5月20日 | 否 | |
方小明 |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2月29日 | 否 | |
方小明 | 中核海洋核动力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1月09日 | 否 | |
方小明 | 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09月07日 | 否 | |
方小明 | 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2月18日 | 否 | |
方小明 | 温州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4年01月16日 | 否 | |
张正龙 | 常熟亚美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1993年06月01日 | 否 | |
张正龙 | 常熟高阳环保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03月14日 | 否 | |
张正龙 | 山西中来晋昇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9年04月25日 | 否 | |
张正龙 | 江苏中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3月12日 | 否 | |
程旭东 | 泗洪中来光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05月16日 | 否 | |
程旭东 | 江苏中来新材科 | 执行董事、总经 | 2022年04月09 | 否 |
技有限公司 | 理 | 日 | |||
程旭东 | 杭州铸日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2月25日 | 2022年11月16日 | 否 |
邱国辉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年07月16日 | 否 | |
邱国辉 | 常州二维碳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8月21日 | 2023年08月03日 | 否 |
邱国辉 | 宁波市中来能源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19年10月18日 | 否 | |
邱国辉 | 北京浩富时代智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15年02月26日 | 否 | |
邱国辉 | 海南来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05月17日 | 否 | |
邱国辉 | 江苏和慧综合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8月20日 | 否 | |
邱国辉 | 深圳市三晋文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年07月27日 | 否 | |
邱国辉 | 上海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3月10日 | 2023年03月23日 | 否 |
李娜 | 杭州中来锦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01月28日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有任职,但其能够对工作时间作出有效安排,没有影响其勤勉履行在公司任职的相应职责。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建伟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2021年11月30日,深交所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建伟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娜女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津贴根据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来进行支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公司盈利水平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并结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总额合计2,389.87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曹路 | 男 | 59 | 董事长 | 现任 | 183.3 | 否 |
林建伟 | 男 | 58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621.83 | 否 |
董事长 | 离任 | |||||
何文军 | 男 | 48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骆红胜 | 男 | 48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费惠士 | 男 | 55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魏峥 | 男 | 52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周绍志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96 | 否 |
余学功 | 男 | 4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96 | 否 |
张天舒 | 女 | 4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96 | 否 |
方小明 | 男 | 46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是 |
张正龙 | 男 | 62 | 监事 | 现任 | 40.94 | 否 |
缪荷英 | 女 | 46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1.23 | 否 |
于银珠 | 女 | 56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156.66 | 否 |
程旭东 | 男 | 40 | 副总经理 | 现任 | 383.15 | 否 |
邱国辉 | 男 | 43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35.93 | 否 |
董事 | 离任 | |||||
邹驰骋 | 男 | 46 | 副总经理 | 现任 | 89.09 | 否 |
曾建平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56.99 | 否 |
李娜 | 女 | 35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178.96 | 否 |
宋轶 | 女 | 53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22.05 | 否 |
张付特 | 男 | 42 | 董事 | 离任 | 46.12 | 否 |
柳正晞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离任 | 3.09 | 否 |
沈文忠 | 男 | 56 | 独立董事 | 离任 | 3.09 | 否 |
蒋文军 | 男 | 53 | 独立董事 | 离任 | 3.09 | 否 |
颜迷迷 | 女 | 35 | 监事 | 离任 | 16.8 | 否 |
谢建军 | 男 | 50 | 副总经理 | 离任 | 31.85 | 否 |
李文妮 | 女 | 46 | 财务总监 | 离任 | 68.82 | 否 |
合计 | -- | -- | -- | -- | 2,389.87 | --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3年02月14日 | 2023年0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1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03月02日 | 2023年03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1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04月24日 | 2023年04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3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05月19日 | 2023年05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52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07月26日 | 2023年07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63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08月24日 | 2023年08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71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09月15日 | 2023年09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7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09月28日 | 2023年09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81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10月23日 | 2023年10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87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93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11月29日 | 2023年1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99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12月15日 | 2023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107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曹路 | 11 | 5 | 6 | 0 | 0 | 否 | 3 |
林建伟 | 12 | 11 | 1 | 0 | 0 | 否 | 5 |
何文军 | 11 | 4 | 7 | 0 | 0 | 否 | 3 |
骆红胜 | 11 | 3 | 8 | 0 | 0 | 否 | 3 |
费惠士 | 11 | 5 | 6 | 0 | 0 | 否 | 3 |
魏峥 | 11 | 5 | 6 | 0 | 0 | 否 | 3 |
周绍志 | 11 | 5 | 6 | 0 | 0 | 否 | 3 |
余学功 | 11 | 3 | 8 | 0 | 0 | 否 | 3 |
张天舒 | 11 | 2 | 9 | 0 | 0 | 否 | 3 |
宋轶 | 1 | 1 | 0 | 0 | 0 | 否 | 2 |
邱国辉 | 1 | 1 | 0 | 0 | 0 | 否 | 2 |
张付特 | 1 | 1 | 0 | 0 | 0 | 否 | 2 |
柳正晞 | 1 | 0 | 1 | 0 | 0 | 否 | 2 |
沈文忠 | 1 | 0 | 1 | 0 | 0 | 否 | 2 |
蒋文军 | 1 | 0 | 1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高度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并坚决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 |
的情况 | (如有) |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张天舒、周绍志、费惠士 | 4 | 2023年04月23日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张天舒、周绍志、费惠士 | 4 | 2023年08月23日 |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张天舒、周绍志、费惠士 | 4 | 2023年10月22日 |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 | 无 | 无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张天舒、周绍志、费惠士 | 4 | 2023年12月25日 | 《关于2024年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 无 | 无 |
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 |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周绍志、余学功、费惠士 | 2 | 2023年04月23日 |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周绍志、余学功、费惠士 | 2 | 2023年11月28日 |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曹路、林建伟、余学功 | 1 | 2023年05月19日 | 《关于签署<光伏电池片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议案 | 无 | 无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沈文忠、柳正晞、宋轶 | 2 | 2023年02月14日 | 《关于豁免提名委员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意见》、《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沈文忠、柳正晞、宋轶 | 2 | 2023年02月27日 |
《关于提名林建伟先生作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的意见》、《关于提名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意见》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781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283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4,064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4,06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43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230 |
销售人员 | 296 |
技术人员 | 965 |
财务人员 | 85 |
行政人员 | 488 |
合计 | 4,06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159 |
本科 | 1,052 |
大专 | 1,208 |
大专以下 | 1,645 |
合计 | 4,064 |
2、薪酬政策
2023年公司搭建了新的职级体系,各部门负责人针对职级体系的角色定义,结合员工实际角色与能力状况初步匹配职级,科学的职位分类为薪酬激励方案的优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已有的岗位和薪酬,结合未来晋升通道和外部对标薪酬,公司搭建了职级薪酬框架和薪酬宽带,按照对应职级薪酬标准把现有人员进行了薪酬套档,新入职人员和晋升人员的定级定薪严格参照薪酬宽带执行,并结合绩效评估逐步建立更具有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政策。
3、培训计划
根据公司、子公司发展和各部门运作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年初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根据相应计划予以实施。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针对不同职能群体多次开展各类培训项目,包括内训师课程开发培训、追光者计划培训、储备管理者培训、营销条线培训、卓越班组能力提升培训、基层班组长培训、电池4N绩效辅导、中国渠道业务开发与代理商管理培训、工商业类项目设计要求培训、渠道商的定位分类和管理培训、精益工作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理解和实施等项目,让员工更加胜任所任职的岗位。同时,公司坚持开展“中来大课堂”系列通用力线上公开课,通过“上级规划、自主选择、自主学习”的模式培养员工业务能力与管理水平,培养浓厚的学习型组织气氛。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1,726,10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40,522,700.00 |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以及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等。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公司章程》中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38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089,627,358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150,368,575.4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50,368,575.40 |
可分配利润(元) | 623,184,899.02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6,548,121.8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8,097,408.6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母公司按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809,740.86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7,287,667.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69,482,325.59元,扣除2022年度现金分红43,585,094.32元,年末合计未分配利润623,184,899.02元。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89,627,3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50,368,575.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实施本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6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08,962.7358万股的2.81%。其中首次授予2,512.9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31%,占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82.12%;预留547.1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50%,预留部分占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17.8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7日、2022年2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2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3,060万股调整为3,051.9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12.90万股调整为2,504.80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26人调整为323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21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公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81名激励对象授予547.10万股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已实施完毕,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2元/股调整为11.9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18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3.864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126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0560万股;同时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部分达标、部分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引起的1,136.53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满足归属条件,不予归属,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其予以作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后续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18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或因个人原因离职放弃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93.864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截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2024年2月20日),本次完成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93.86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
□适用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向时任的9名高级管理人员授予了457.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该9名高级管理人员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分三期进行归属,每期归属除需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满足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外,还需满足以营业收入目标值为标准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员工的范围 | 员工人数 | 持有的股票总数(股) | 变更情况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实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61 | 2,429,997 | 无 | 0.22% | 员工自筹 |
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 | 132 | 0 | 报告期内,该持股计划减持3,595,861股,已全部出售完毕,且存续期已届满并自行终止 | 0.00% | 员工自筹 |
第三期员工持股 | 42 | 708,216 | 报告期内,该持股计 | 0.06% | 员工自筹 |
计划 | 划减持4,490,778股,截至报告期末持股708,216股 | ||||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 2 | 91,672 | 报告期内,该持股计划减持136,000股,截至报告期末持股91,672股 | 0.01% | 员工自筹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持股情况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初持股数(股) | 报告期末持股数(股)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林建伟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984,092 | 984,092 | 0.09% |
缪荷英 | 职工代表监事 | 7,912 | 7,912 | 0.00% |
程旭东 | 副总经理 | 433,740 | 113,756 | 0.01% |
邱国辉 | 副总经理 | 88,202 | 12,015 | 0.00% |
李娜 | 董事会秘书 | 111,509 | 32,275 | 0.00% |
宋轶 | 董事、副总经理(报告期内离任) | 333,402 | 45,417 | 0.00% |
张付特 | 董事(报告期内离任) | 190,516 | 25,952 | 0.00% |
颜迷迷 | 监事(报告期内离任) | 19,779 | 19,779 | 0.00% |
谢建军 | 副总经理(报告期内离任) | 566,959 | 163,346 | 0.01% |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持有人处置份额等引起的权益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减持,其中: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合规减持股票共计3,595,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该持股计划已全部出售完毕且存续期已届满不展期并自行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规减持股票4,490,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规减持股票1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报告期内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况不适用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情形及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可解锁股份数为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即共2,970,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26%。结合《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均已达标,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其持有的第三批全部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解锁期限届满暨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2023年11月4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可解锁股份数为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即共91,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4%。结合《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均已达标,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
择机出售其持有的第三批全部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暨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2023年12月18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18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6月18日;同意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2024年3月16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18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9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一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对报告期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适用 □不适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报告期内,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总额4,708,932.76元。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11日,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已届满不展期。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已在首期锁定期满后的存续期内(2020年6月12日起至2023年6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累计出售股份数量合计8,989,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根据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暨自行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其他说明:
无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在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特征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5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86.82%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83.07%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定性标准,指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公司在进行内部控制评价时,对可能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内控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1.重大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偏离预算;制度缺失导致系统性失效;前期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2.重要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对公司经营产生中度影响;违反行业规范,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部分偏离预算;重要制度不完善,导致系统性运行障碍;前期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对公司产生中度负面影响;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要的情形。 3.一般缺陷迹象: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1.重大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整体重要性水平);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2.重要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 | 1.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 2.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 3.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0.5%。 |
控制目标的情形(整体重要性水平>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3.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一)环保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9.《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10.《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11.《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2.《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13.《消耗臭氧层物资管理条例》14.《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5.《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16.《固体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17.《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18.《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19.《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21.《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2.《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2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4.《排污许可管理办法》25.《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二)行业标准
1.《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中来股份:现有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2019年12月25日,有效期限:自2022年12月25日起至2027年12月24日止,发证机关为苏州生态环境局。泰州中来光电:现有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为:2019年04月02日,有效期限:自2021年12月24日起至2026年12月23日止,发证机关为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现有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申领时间为:2022年11月03日,有效期限:
自2022年11月03日起至2027年11月02日止,发证机关为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中来股份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NOx | 有组织排放 | 5 | 生产车间 | 按排放标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R32/4041-2021) | 未超过 | 标准 | 无 |
泰州中来光电 | 废气 | 硫酸雾、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氯(氯 | 有组织排放 | 17 | 生产车间 | 按排放标准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未超过 | 标准 | 无 |
气)、氟化物、氨(氨气)、氨氧化物、氯化氢、溴化氢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_4041-2021) | |||||||||
泰州中来光电 | 废水 | 氟化物、总氮、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pH值 | 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管排放 | 1 | 位于厂区内废水站 | 按排放标准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未超过 | 标准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中来股份对于废气污染物,设置了废气处理装置,根据废气的性质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废气防治设施,严格遵循排污许可证规定,所有废气均经过处理,达标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泰州中来光电对于废气污染物,设置了废气处理设施,其中针对不同的污染物分别设置了酸碱三级喷淋、活性炭吸附、除尘器等设施设备,公司严格遵循排污许可证规定,所有废气均经过处理,达标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于废水污染物,公司共设置1座污水站,满足企业自身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需求,且对于废水中产生的COD、氨氮、氟化物等污染物的处理能达到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要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来股份于2023年4月重新修订并发布实施第三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20581-2023-124-M,有效限期至2026年7月10日。目前,公司第三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修编完成,并于2023年5月21日通过专家验收,现报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审批备案中。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的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完成,具有较强针对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预案中包括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环境应急监测、应急响应与措施、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应急培训和演练、奖惩、应急预案的衔接以及专项环境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内容,确保公司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规范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泰州中来光电于2022年3月在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局备案了新一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321204-2022-5-H),按照应急预案内容配置应急物质和应急小组人员,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公司应急响应能力。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中来股份和泰州中来光电均按照排污许可证和环评要求编制了自行监测方案,针对生活废水、噪声、废气、土壤制定了年度的检测计划,包含监测频次、监测项目、排放限值等内容。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中来股份针对背板生产线均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污染治理设备,能够有效对废气集中处理,保障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及处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2023年度中来股份缴纳环境保护税176,351.97元。
泰州中来光电针对n型TOPCon电池组件生产线均配套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污染治理设备,能够有效对废气、废水集中处理,保障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及处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2023年度泰州中来光电缴纳环境保护税48,042.93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减少使用外购电力,会采用产生二氧化碳相对较少、较为干净清洁的天然气、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始终本着“少消耗 多发电”的企业使命,践行“奋斗 创新 专注”的企业发展之道,以自主研发的光伏背板及n型双面高效组件两项关键材料为依托,深耕县域分布式光伏市场多年。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国证监会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指示要求,积极开展公益捐赠活动,持续推进“双碳”目标,加大力度开展分布式业务,用心服务户用分布式市场,一方面有助于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另一方面亦助力绿色能源的进一步发展。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林建伟;张育政;江小伟;蔡永略;夏文进;谢建军;杨英武;钟雪冰 | 股份减持承诺 |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张育政承诺:1、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的上限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通过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持有的非限售股份数量的百分之二十五。3、本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进行相应调整)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4、每次减持时,本人将通知公司将本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二、持有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通过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夏文进,监事杨英武,高级管理人员夏文进、蔡永略、谢建军、钟雪冰承诺: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进行相应调整)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三、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江小伟承诺:1、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 2014年06月29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按照承诺执行 |
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数量的上限为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减持股票的价格(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进行相应调整)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3、每次减持时,本人将通知公司将本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林建伟;张育政 | 分红承诺 | 一、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或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累计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是指:(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投入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定提高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四)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的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根据公司的累计可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情况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张育政承诺如下: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安排相关事项时,本人承诺将投赞成票。 | 2014年06月29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按照承诺执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林建伟;张育政;江小伟 | 关于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张育政:一、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不利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及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及本人 | 2014年06月29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按照承诺执行 |
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3、尽量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4、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5、本人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目前本人没有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方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2、保证及承诺除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会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或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3、如拟出售本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它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且该等交易价格按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4、将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定向公司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及时披露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直至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止;5、将不会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三、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不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或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本人或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本人或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本人或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董事江小伟: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目前本人没有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方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2、保证及承诺除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会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或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3、如拟出售本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它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且该等交易价格按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4、将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定向公司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及时披露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直至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止;5、将不会利用公司股东的身份进行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林建伟;张育政;夏文进;谢建军;蔡永略;钟雪冰;杨英武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1、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且在控股股东及有义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之日起,若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2、在不违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 | 2014年06月29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按照承诺执行 |
份。回购股份的金额与数量应符合下列各项:(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3)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连续12个月内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如上述第(2)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张育政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1、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且本人作为第一顺位首先履行股票增持义务。2、在不违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5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人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流通股份。3、增持股份的金额与数量:(1)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即最低增持金额);(2)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上述第(1)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3)本人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每违反一次,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本人最低增持金额(即人民币1,000万元)本人实际用于增持股票的金额(如有)。4、若因稳定公司股价需要,公司应履行股票回购方案而未能履行,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将和公司其他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应由公司回购的全部股票。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与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人需在二级市场增持流通股份,且连续十二个月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本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即最低增持金额)。本人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每违反一次,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本人最低增持金额(即本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本人实际用于增持股票的金额(如有)。若因稳定公司股价需要,公司应履行股票回购方案而未能履行,本人将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应由公司回购的全部股票。对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签署并遵守上述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一、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且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回购义务触发时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孰高确定。公司将在有权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并在3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 | 2014年06月29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按照承诺执行 |
诺;3、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林建伟;张育政 | 其他承诺 |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张育政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诺: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购回价格以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回购义务触发时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孰高确定。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彼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张育政关于公司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若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公司需为员工补缴历史上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因未缴纳上述费用受到处罚或被任何利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权利要求时,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应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款项及处罚款项,并全额承担利益相关方提出的赔偿、补偿款项,以及由上述事项产生的应由公司负担的其他所有相关费用。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张育政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市场开拓、加强技术创新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提高销售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关事项时,本人承诺将投赞成票。四、公开承诺事项未履行的约束措施:本人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当出现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时: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3、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 2014年06月29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按照承诺执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江小伟 | 其他承诺 | 一、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诺: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彼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二、公开承诺事项未履行的约束措施:本人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当出现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时: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3、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 | 2014年06月29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按照承诺执行 |
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夏文进;杨英武;蔡永略;谢建军;钟雪冰 | 其他承诺 |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诺: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彼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二、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承诺: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持股公司,比照上述第一至第四项承诺实行。三、公开承诺事项未履行的约束措施: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当出现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时: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3、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其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或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5、违反承诺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6、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 2014年06月29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按照承诺执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林建伟;张育政;宋轶;夏文进;谢建军;柳正晞;沈文忠;蒋文军;李炽;张超;LIU YONG | 非公开发行其他承诺 |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 2018年03月15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按照承诺执行 |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林建伟 | 其他承诺 | 公司就本次私募基金事项取得诉讼判决生效之日或取得仲裁裁决之日(两者以先到之日为准)起满两年之日,如未能追讨回投资本金损失的差额部分,本人愿意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即承担尚未追回部分的投资本金损失,并于上述满两年之日后的三个月内向公司进行支付。在林建伟先生完成向公司支付上述尚未追回的投资本金损失后,若公司通过任何司法程序(包括不限于诉讼和仲裁)或其他方式继续追回投资本金损失的,将由公司另行支付给林建伟先生,与此同时林建伟先生确认并知晓公司通过任何司法程序或其他方式追回投资本金后,继续追回的超过投资本金部分的财产归属于公司。 | 2021年01月12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按照承诺执行 |
其他承诺 | 林建伟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一、中来股份于考核期内(2022年、2023年、2024年)合并报表口径累计实现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6亿元。若考核期满中来股份经审计的三年实际累计归母净利润低于16亿元,本人将对浙能电力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16亿元-三年实际累计实现归母净利润)×浙能电力本次购买中来股份的股权比例9.7%(若中来股份未来增发股份,则以本次收购标的股份对应稀释后的比例为准)。二、中来股份实现的归母净利润数以中来股份聘请的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三、若触发上述补偿条件,在浙能电力向本人发出书面补偿通知后,本人将在收到通知后的三个月内向浙能电力支付补偿金。若本人迟延支付补偿金,则按照每日万分之一向浙能电力支付迟延违约金。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上述考核指标的,不视为触发补偿条件。五、为保障本承诺函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在考核期间,本人同意将本人持有的1600万股中来股份的股票为上述补偿承诺提供担保。六、本承诺函在浙能电力收购中来股份9.7%股票过户完成后生效。 | 2022年12月30日 | 承诺期限3年,承诺到期日为2025年12月30日 | 严格按照承诺执行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备注 |
1、变更原因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变更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否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不计提坏账准备。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2023年01月01日 | 会计估计变更前,合并范围内公司间计提坏账会在合并口径进行抵消会计处理,此部分坏账计提对合并口径报表金额无影响:会计估计变更后,同样对合并口径报表金额无影响,故该项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但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母公司及各子公司单体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18家,注销11家,转让3家,具体情况如下:
1.新增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杭州中来科技有限公司 | 新增 |
固始县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进贤县中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鲁山县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萍乡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淮南市中来分布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如东中来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安化县中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霞浦县中来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东方市中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新增 |
万宁中来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醴陵市中来分布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荣成市中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新增 |
商丘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洛阳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襄阳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周口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六安市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增 |
2.减少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 股权变动原因 |
泰州中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鄂尔多斯市电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宁夏禾动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沁水县晋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吉林省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南芯中来光电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 注销 |
Cuenca Renewable Energy SL | 注销 |
DOHA JAEN 1, S.L. | 注销 |
衡南县中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杭州铸日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上海尊芒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广宁美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转让 |
兴泰(苏州)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转让 |
内蒙古正美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转让 |
3.其他说明:
[1]杭州中来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实缴500.00万元,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固始县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信阳市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进贤县中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鲁山县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平顶山市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萍乡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在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淮南市中来分布式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淮南市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7]如东中来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在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8]安化县中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9]霞浦县中来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在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0]东方市中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1]万宁中来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2]醴陵市中来分布式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3]荣成市中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在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4]商丘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5]洛阳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6]襄阳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8日在老河口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7]周口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8日在太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8]六安市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8日在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1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9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徐殷鹏、秦松涛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3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公司诉李祥、李萍萍差额补足案 | 6,695 | 否 | 二审法院已判决 | 二审法院部分支持了公司的上诉请求 | 在判决规定期限内,因差额补足义务人未履行诉讼终审判决,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立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 2021年01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10 |
公司诉深圳前海正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私募基金合同纠纷案 | 6,160.12 | 否 | 仲裁委已裁决 | 仲裁委部分支持了公司的仲裁请求 | 在裁决规定期限内,因被申请人未履行仲裁裁决,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立案,现已终本执行,待发现有可执行财产的,可恢复执行 | 2021年01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10 |
公司诉深圳前海正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私募基金合 | 4,270.58 | 否 | 仲裁委已裁决 | 仲裁委部分支持了公司的仲裁请求 | 在裁决规定期限内,因被申请人未履行仲裁裁决,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立案,正 | 2021年01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10 |
同纠纷案 | 在执行过程中 | ||||||
公司诉泓盛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私募基金合同纠纷案 | 3,080.06 | 否 | 仲裁委已裁决 | 仲裁委部分支持了公司的仲裁请求 | 在裁决规定期限内,因被申请人未履行仲裁裁决,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已终本执行,待发现有可执行财产的,可恢复执行。截至目前,已收到基金清算款项约169万元 | 2021年01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10 |
公司诉泓盛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私募基金合同纠纷案 | 5,160.12 | 否 | 仲裁委已裁决 | 仲裁委部分支持了公司的仲裁请求 | 在裁决规定期限内,因被申请人未履行仲裁裁决,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已终本执行,待发现有可执行财产的,可恢复执行 | 2021年01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10 |
未达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仲裁汇总 | 2,515.93 | 否 | 报告期内各案件或审理中、或执行中或结案 | 无重大影响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上海源烨新能源有 | 公司副总经理邱国 | EPC总包 | EPC总承包服务 | 市场定价 | 参照市场价 | 513,851.08 | 91.24% | 2,520,000 | 否 | 电汇、承兑 | 不适用 | 2021年05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 |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辉先生曾担任上海源烨董事 | 号:2021-089 | |||||||||||
江苏杰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志锋先生担任江苏杰太董事 | 采购 | 采购设备、备件、相关配套服务等 | 市场定价 | 参照市场价 | 18,401.21 | 9.07% | 33,000 | 否 | 电汇、承兑 | 不适用 | 2022年12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155 |
江苏杰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志锋先生担任江苏杰太董事 | 租赁 | 房屋出租 | 市场定价 | 参照市场价 | 0 | 0.00% | 180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2年12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155 |
浙能电力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浙能电力是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经公开招标的光伏产品销售、分布式光伏EPC总包服务 | 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定价 | 中标价 | 453.45 | 0.07% | 150,000 | 否 | 电汇、承兑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84 |
合计 | -- | -- | 532,705.74 | -- | 2,703,18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公司与上海源烨的关联交易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实际交易金额在获批额度内。 公司与江苏杰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杰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自2023年7月起不再是公司关联方,报告期内实际关联交易金额均在获批额度内。 公司与浙能电力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中标浙能电力全资子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EPC项目,中标金额在获批额度内,该关联交易在报告期及后续年度执行。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运维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中来民生全资子公司中来智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源烨、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分布式光伏电站委托运行维护、检修合同》,中来民生和中来智联作为联合体承接上海源烨委托的光伏电站移交生产后的运行维护、检修服务、协助照管服务,服务期限自每户电站移交生产之日起计算二十年或二十五年,并在服务期内收取服务费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运维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3年10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参与“光伏贷”业务的用户 | 2020年09月08日 | 20,000 | 2020年09月23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项下债务全部结清为止 | 否 | 否 | ||
天津市中核坐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27日 | 378.25 | 2021年11月23日 | 378.25 | 质押 | 担保方持有的被担保方5%的股权 | 被担保方向担保方出具了反担保承诺 | 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20,378.25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1,160.16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 | 担保额 | 担保额 | 实际发 | 实际担 | 担保类 | 担保物 | 反担保 | 担保期 | 是否履 | 是否为 |
象名称 | 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度 | 生日期 | 保金额 | 型 | (如有) | 情况(如有) | 行完毕 | 关联方担保 |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09日 | 60,000 | 2020年04月26日 | 4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2021年01月04日 | 93,000 | 2021年09月26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 否 | 否 | |||
2021年06月27日 | 28,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2022年01月01日 | 243,000 | 2022年04月21日 | 8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 是 | 否 | |||
2022年04月2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 是 | 否 | |||||
2022年07月21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2022年07月28日 | 13,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2022年09月22日 | 12,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签订之日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 | 否 | 否 |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2022年09月26日 | 2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2022年12月27日 | 350,000 | 2023年02月02日 | 8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 否 | 否 | |||
2023年03月10日 | 2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2023年03月10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2023年03月31日 | 19,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2023年05月26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泰州中来光电 | 2019年12月30 | 4,900 | 2020年08月20 | 4,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的 | 是 | 否 |
科技有限公司 | 日 | 日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
2021年01月04日 | 70,000 | 2021年04月01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二年止 | 是 | 否 | |||
2021年12月28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2022年01月01日 | 150,000 | 2022年01月28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 是 | 否 | |||
2022年03月23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 否 | 否 | |||||
2022年07月21日 | 2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2022年07月27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是 | 否 | |||||
2022年07月27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 | 否 | 否 |
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满三年时止 | |||||||
2022年09月23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
2022年09月27日 | 1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2022年10月17日 | 8,12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2022年11月23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是 | 否 | ||
2022年12月08日 | 5,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2022年12月15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签署之日起至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止 | 否 | 否 | ||
2022年12月15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签署之日起至被担保债 | 否 | 否 |
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止 | |||||||||
2022年12月27日 | 380,000 | 2023年02月09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
2023年04月19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2023年04月25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二年 | 否 | 否 | ||||
2023年04月27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
2023年05月29日 | 6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
2023年06月29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2023年08月18日 | 4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2023年09月26日 | 5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 否 | 否 |
三年 | ||||||||||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10日 | 200,000 | 2021年06月08日 | 2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至代建厂房回购完毕 | 否 | 否 | ||
2022年03月11日 | 200,000 | 2022年06月24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 是 | 否 | |||
2022年07月14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2022年09月19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2022年11月01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2022年12月14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否 | |||||
2022年12月27日 | 360,000 | 2023年04月25日 | 40,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2023年05月26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2023年06月29日 | 8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 | 否 | 否 |
年 | ||||||||||
2023年08月17日 |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2023年08月18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2023年12月20日 | 3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2023年12月22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三年 | 否 | 否 | |||||
安徽中来六产富民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24日 | 7,000 | 2022年06月24日 | 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赤峰市洁太电力有限公司 | 2021年01月04日 | 7,000 | 2021年01月04日 | 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
江苏中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7日 | 110,000 | 2023年03月30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
江苏中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21日 | 59,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20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845,5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641,72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791,038.45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20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845,5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662,098.25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792,198.61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79.3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604,950.03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571,361.91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176,311.94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合同 | 合同 | 合同 | 合同 | 合同 | 合同 | 评估 | 评估 | 定价 | 交易 | 是否 | 关联 | 截至 | 披露 | 披露 |
订立公司方名称 | 订立对方名称 | 标的 | 签订日期 | 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机构名称(如有) | 基准日(如有) | 原则 | 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 | 关系 | 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日期 | 索引 |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中来民生全资子公司中来智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户用光伏EPC工程总包服务 | 2021年04月30日 | 无 |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具体按照实际承包项目所在区域划分定价 | 是 | 公司副总经理邱国辉先生曾担任上海源烨董事 | 正常履行中 | 2021年05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89 |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于2022年11月10日与浙能电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2023年2月13日,张育政女士与浙能电力完成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浙能电力,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
鉴于公司控制权已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融合发展的机制优势,同时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同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5,735,139 | 12.46% | 22,500 | 22,500 | 135,757,639 | 12.46%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35,735,139 | 12.46% | 22,500 | 22,500 | 135,757,639 | 12.46%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35,735,139 | 12.46% | 22,500 | 22,500 | 135,757,639 | 12.46%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953,892,219 | 87.54% | -22,500 | -22,500 | 953,869,719 | 87.5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953,892,219 | 87.54% | -22,500 | -22,500 | 953,869,719 | 87.5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1,089,627,358 | 100.00% | 0 | 0 | 1,089,627,358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3月2日,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宋轶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离任后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导致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29,997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减少。
(2)2023年3月2日,公司原副总经理谢建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离任后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导致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28,76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减少。
(3)2023年8月18日,公司原副总经理谢建军先生在离任后的股份锁定期内增持公司股份30,000股,该部分股份全部锁定导致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3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减少。
(4)2023年9月3日,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宋轶女士离任满6个月后解锁其所持全部股份的25%,导致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9,997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增加;公司原副总经理谢建军先生离任满6个月后解锁其所持全部股份的25%,导致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6,26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增加。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林建伟 | 135,514,303 | 135,514,303 | 董事、高管锁定 | 任职期间每年第一个交易日解锁上年度末所持公司股份的25% | ||
宋轶 | 89,990 | 29,997 | -29,997 | 89,990 | 因提前换届选举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离任后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其在原定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的6个月内继 | 2024年6月3日 |
续遵守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25%的限制性规定 | ||||||
谢建军 | 86,278 | 58,760 | -36,260 | 108,778 | 因提前换届选举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离任后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其在原定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的6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25%的限制性规定 | 2024年6月3日 |
张正龙 | 35,997 | 35,997 | 监事锁定 | 任职期间每年第一个交易日解锁上年度末所持公司股份的25% | ||
李娜 | 8,571 | 8,571 | 高管锁定 | 任职期间每年第一个交易日解锁上年度末所持公司股份的25% | ||
合计 | 135,735,139 | 88,757 | -66,257 | 135,757,639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0,49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 | 65,92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 | 0 |
数 | (如有)(参见注9) | 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有)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林建伟 | 境内自然人 | 16.58% | 180,685,737 | 0 | 135,514,303 | 45,171,434 | 质押 | 56,800,000 | |
林建伟 | 境内自然人 | 16.58% | 180,685,737 | 0 | 135,514,303 | 45,171,434 | 冻结 | 14,894,959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9.75% | 106,265,704 | 106,265,704 | 0 | 106,265,704 | 不适用 | 0 | |
楼希 | 境内自然人 | 2.92% | 31,868,731 | 22,055,581 | 0 | 31,868,731 | 不适用 | 0 | |
张育政 | 境内自然人 | 2.75% | 30,000,000 | -105,745,704 | 0 | 30,000,000 | 不适用 | 0 | |
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1% | 9,936,448 | 0 | 0 | 9,936,448 | 不适用 | 0 | |
吴晓婷 | 境内自然人 | 0.91% | 9,921,352 | 6,621,352 | 0 | 9,921,352 | 不适用 | 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5% | 8,198,860 | -526,440 | 0 | 8,198,860 | 不适用 | 0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7% | 7,267,414 | 1,834,584 | 0 | 7,267,414 | 不适用 | 0 | |
王学林 | 境内自然人 | 0.55% | 6,008,064 | 1,525,664 | 0 | 6,008,064 | 不适用 | 0 | |
罗梅 | 境外自然人 | 0.54% | 5,937,500 | 5,937,500 | 0 | 5,937,500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林建伟持有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02%股权,张育政持有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7.98%股权,浙能电力通过股份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获得公司控制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林建伟、张育政、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浙能电力构成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 | 根据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于2022年11月10日与浙能电力签署的 |
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表决权委托协议》,林建伟先生自2023年2月13日起36个月内,不可撤销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8,962,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浙能电力行使。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林建伟先生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数71,723,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浙能电力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数215,228,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5%)。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06,265,70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265,704 |
林建伟 | 45,171,434 | 人民币普通股 | 45,171,434 |
楼希 | 31,868,731 | 人民币普通股 | 31,868,731 |
张育政 | 3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0 |
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936,448 | 人民币普通股 | 9,936,448 |
吴晓婷 | 9,921,352 | 人民币普通股 | 9,921,35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198,860 | 人民币普通股 | 8,198,860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7,267,414 | 人民币普通股 | 7,267,414 |
王学林 | 6,008,064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8,064 |
罗梅 | 5,93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37,5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林建伟持有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02%股权,张育政持有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7.98%股权,浙能电力通过股份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获得公司控制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林建伟、张育政、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浙能电力构成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公司股东王学林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2,100股,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985,964股,实际合计持有6,008,064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725,260 | 0.80% | 157,200 | 0.01% | 8,198,860 | 0.75% | 1,413,700 | 0.13%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432,830 | 0.50% | 1,711,000 | 0.16% | 7,267,414 | 0.67% | 459,900 | 0.04% |
-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106,265,704 | 9.75% |
吴晓婷 | 新增 | 0 | 0.00% | 9,921,352 | 0.9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459,900 | 0.04% | 7,727,314 | 0.71% |
王学林 | 新增 | 0 | 0.00% | 6,008,064 | 0.55% |
罗梅 | 新增 | 0 | 0.00% | 5,937,500 | 0.5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兴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诚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阿尔法优势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虞国平 | 1992年03月14日 | 913300001429120051 | 电力开发,经营管理,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节能产品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设备检修,售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冷、热、热水、蒸汽的销售,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危险废物经营(凭许可证经营),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浙能电力报告期内持有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国核电;证券代码:601985)2.47%股权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日期 | 2023年02月13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2023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3年02月15日 |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董贵波 | 2004年07月14日 | 11330000002482939H | 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持有浙能电力(600023)65.89%的股权;持有浙江新能(600032)61.96%的股权;持有巨化股份(600160)48.09%的股权;持有英特集团(000411)47.05%的股权;持有安邦护卫(603373)41.85%的股权;持有物产中大(600704)40.88%的股权;持有杭钢股份(600126)40.71%的股权;持有浙商中拓(000906)40.10%的股权;持有浙江交科(002061)38.12%的股权;持有浙江东方(600120)37.03%的股权;持有运达股份(300772)36.00%的股权;持有浙江建投(002761)35.90%的股权;持有国瑞科技(300600)30.24%的股权;持有菲达环保(600526)29.71%的股权;持有物产环能(603071)23.02%的股权;持有亿利达(002686)19.59%的股权;持有康恩贝(600572)18.77%的股权;持有宁波港(601018)16.87%的股权;持有宁波远洋(601022)13.67%的股权;持有物产金轮(002722)12.53%的股权。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
原实际控制人名称 | 林建伟、张育政 |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变更日期 | 2023年02月13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2023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3年02月15日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24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汇会审[2024]5138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徐殷鹏、秦松涛 |
审计报告正文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来股份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来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中来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背板、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光伏应用系统等销售、光伏电站发电销售和电站业务。2023年度,中来股份公司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12,259,462,660.37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2,208,163,667.81元,占营业收入的99.58%。中来股份公司业务类型较多、产品销售分为内销和外销,需要根据不同的收入确认原则进行收入确认。关于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三),关于收入的披露详见附注五(四十三)。
由于营业收入是中来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中来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这一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了解光伏应用系统销售收入相关的信息系统,引入IT审计对相关系统运行有效性执行测试;
(3)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与历史同期对比、与同行业企业毛利率对比,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5)执行细节测试程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物流单、客户签收记录、提单、报关单、回款单据等支持性文件;
(6)针对户用光伏电站销售业务,检查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根据合同验收条款复核收入确认时点、方法、金额是否准确;
(7)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8)对报告期内新增的客户进行背景调查,检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9)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核实收入是否被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10)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二)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1.事项描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来股份公司财务报表所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3,389,024,290.91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244,507,195.84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144,517,095.07元;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277,543,728.92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221,697,169.86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055,846,559.06元。
关于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会计政策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四)、三(二十),关于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的披露详见附注五(四)、五(十一)。
中来股份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除此之外,管理层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账龄组合。中来股份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折现、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长期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年末账面余额重大,并且其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及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涉及管理层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估和测试管理层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及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检查中来股份公司关于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减值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准则的相关规定;
(2)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基于客户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历史还款记录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评价管理层对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的依据是否恰当;
(3)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复核了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设定,选取样本测试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组合分类和账龄划分的准确性;
(4)参考历史损失率及前瞻性信息,评价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的合理性;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折现率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
(5)对于识别出减值事件的长期应收款,获取中来股份公司单项计提减值计算表,测算其计算的准确性,对非单项计提减值的长期应收款分析未来现金流量预测的金额和时点的合理性;
(6)重新计算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验证其计量的准确性;
(7)对期末余额较大或者本年发生额较大的客户进行函证;
(8)选取样本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四、其他信息
中来股份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来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来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中来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中来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来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来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中来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4年4月24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05,925,919.57 | 2,987,353,805.7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291,224.6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25,945,520.41 | 396,644,597.60 |
应收账款 | 3,144,517,095.07 | 2,879,889,561.03 |
应收款项融资 | 212,684,111.63 | 153,782,834.01 |
预付款项 | 100,546,357.24 | 216,061,176.2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2,526,966.87 | 81,197,860.5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810,819,849.84 | 2,735,857,581.76 |
合同资产 | 559,573,552.37 | 437,751,050.8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4,227,356.48 | 705,724,501.22 |
流动资产合计 | 8,596,766,729.48 | 10,615,554,193.5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055,846,559.06 | 2,172,528,901.82 |
长期股权投资 | 369,209,124.07 | 136,878,262.1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8,842,910.56 | 48,842,910.5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476,886,071.99 | 2,775,252,624.53 |
在建工程 | 1,838,848,234.01 | 552,556,484.9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1,124,970.32 | 60,801,261.65 |
无形资产 | 103,825,948.94 | 108,218,002.6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7,833,783.06 | 47,533,293.1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5,602,027.79 | 291,873,673.3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4,728,664.00 | 193,236,200.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502,748,293.80 | 6,387,721,615.29 |
资产总计 | 17,099,515,023.28 | 17,003,275,808.7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365,943,668.79 | 3,252,567,586.3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3,979,119.04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75,103,633.08 | 2,208,170,580.38 |
应付账款 | 2,683,197,894.09 | 2,919,746,359.36 |
预收款项 | 1,837,333.32 | 1,941,333.32 |
合同负债 | 145,395,816.40 | 258,616,643.5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7,513,728.13 | 85,476,272.81 |
应交税费 | 103,634,206.51 | 143,216,029.49 |
其他应付款 | 393,188,345.17 | 892,131,472.6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69,854,585.34 | 624,726,122.20 |
其他流动负债 | 137,948,184.94 | 139,074,465.18 |
流动负债合计 | 8,453,617,395.77 | 10,539,645,984.27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484,024,453.56 | 598,085,051.49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9,787,597.41 | 52,915,641.85 |
长期应付款 | 248,119,945.15 | 595,425,529.47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68,929,748.24 | 40,992,670.51 |
递延收益 | 39,098,486.56 | 43,719,246.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2,889,889.54 | 262,969,335.8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26,414,055.91 | 238,346,106.83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19,264,176.37 | 1,832,453,582.00 |
负债合计 | 11,872,881,572.14 | 12,372,099,566.2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89,627,358.00 | 1,089,627,35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998,762,616.81 | 1,944,115,077.8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99,833.72 | 7,050,151.22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1,093,276.60 | 140,283,535.7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176,850,869.94 | 704,697,583.2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416,733,955.07 | 3,885,773,706.09 |
少数股东权益 | 809,899,496.07 | 745,402,536.4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226,633,451.14 | 4,631,176,242.5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099,515,023.28 | 17,003,275,808.79 |
法定代表人:曹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惠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鑫宇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4,755,995.38 | 577,022,535.7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0,652,149.72 | 339,043,560.81 |
应收账款 | 745,995,838.83 | 825,115,808.56 |
应收款项融资 | 27,413,627.84 | 140,657,248.13 |
预付款项 | 13,665,113.27 | 8,424,124.08 |
其他应收款 | 769,743,247.97 | 513,656,789.5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48,745,872.58 | 192,239,993.2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915,205.73 | 5,899,688.50 |
流动资产合计 | 1,959,887,051.32 | 2,602,059,748.5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456,161,065.62 | 3,132,236,757.7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47,917,325.85 | 471,913,043.79 |
在建工程 | 76,321,247.03 | 22,256,535.0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2,157,843.44 | |
无形资产 | 31,324,901.69 | 32,902,340.6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1,386,361.66 | 20,211,141.3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0,095,435.83 | 44,816,518.4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04,903.55 | 21,103,280.7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01,269,084.67 | 3,747,439,617.86 |
资产总计 | 6,061,156,135.99 | 6,349,499,366.4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81,618,142.72 | 1,213,335,789.98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4,018,798.90 | 492,668,122.35 |
应付账款 | 372,443,968.68 | 479,304,087.7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106,660.83 | 8,288,838.68 |
应付职工薪酬 | 25,008,921.27 | 25,445,879.36 |
应交税费 | 3,895,695.36 | 10,496,209.79 |
其他应付款 | 149,051,909.33 | 140,412,703.5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5,215,842.05 | 37,012,243.29 |
其他流动负债 | 71,369,765.30 | 78,279,092.78 |
流动负债合计 | 1,704,729,704.44 | 2,485,242,967.5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97,718,732.20 | 136,733,760.19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0,621,112.4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0,805.5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23,676.5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10,163,521.17 | 136,794,565.72 |
负债合计 | 2,214,893,225.61 | 2,622,037,533.3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89,627,358.00 | 1,089,627,35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978,388,971.32 | 1,923,741,432.3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227,068.57 | 3,585,844.55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1,834,613.47 | 141,024,872.61 |
未分配利润 | 623,184,899.02 | 569,482,325.5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846,262,910.38 | 3,727,461,833.1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061,156,135.99 | 6,349,499,366.44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2,259,462,660.37 | 9,576,794,499.36 |
其中:营业收入 | 12,259,462,660.37 | 9,576,794,499.3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306,519,406.97 | 8,863,105,845.76 |
其中:营业成本 | 10,376,134,716.89 | 8,080,160,747.0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5,661,633.68 | 26,888,172.35 |
销售费用 | 207,681,249.01 | 162,351,781.86 |
管理费用 | 354,993,156.74 | 340,077,824.00 |
研发费用 | 313,380,442.90 | 291,827,517.47 |
财务费用 | 8,668,207.75 | -38,200,196.98 |
其中:利息费用 | 249,844,005.83 | 200,181,985.55 |
利息收入 | 199,737,271.01 | 207,059,747.04 |
加:其他收益 | 141,667,831.30 | 25,844,030.5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3,968,913.31 | 69,378,920.7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6,471,103.27 | 73,616,472.8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0,498,688.35 | -968,522.2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8,612,518.40 | -100,764,175.2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9,992,847.91 | -64,556,273.5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39,973.19 | -317,584.0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72,215,916.54 | 642,305,049.78 |
加:营业外收入 | 1,061,764.51 | 2,370,247.06 |
减:营业外支出 | 2,700,706.13 | 9,205,308.4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70,576,974.92 | 635,469,988.44 |
减:所得税费用 | 176,142,703.04 | 167,508,798.8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4,434,271.88 | 467,961,189.5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4,434,271.88 | 467,961,189.56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6,548,121.86 | 401,387,963.71 |
2.少数股东损益 | 67,886,150.02 | 66,573,225.85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650,317.50 | 1,021,915.45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650,317.50 | 1,021,915.4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650,317.50 | 1,021,915.45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448,317.87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201,999.63 | 1,021,915.45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87,783,954.38 | 468,983,105.0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19,897,804.36 | 402,409,879.1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7,886,150.02 | 66,573,225.85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48 | 0.3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48 | 0.37 |
法定代表人:曹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惠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鑫宇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150,130,276.16 | 2,826,281,193.22 |
减:营业成本 | 1,775,610,940.87 | 2,210,622,460.37 |
税金及附加 | 10,598,115.53 | 12,583,786.83 |
销售费用 | 52,824,646.41 | 46,427,730.09 |
管理费用 | 127,033,586.35 | 125,756,097.46 |
研发费用 | 71,365,607.37 | 87,062,088.49 |
财务费用 | 57,532,138.74 | 48,267,107.85 |
其中:利息费用 | 62,714,519.58 | 53,150,702.69 |
利息收入 | 2,148,299.23 | 1,726,964.04 |
加:其他收益 | 5,126,135.87 | 1,780,959.3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01,949.78 | -20,730,308.2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37,292.04 | -20,740,308.2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4,622,648.55 | -16,698,326.2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467,295.91 | -5,955,490.6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48,312.12 | -14,249.26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9,096,467.50 | 253,944,507.20 |
加:营业外收入 | 170,839.81 | 539,939.96 |
减:营业外支出 | 672,816.23 | 2,605,131.06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8,594,491.08 | 251,879,316.10 |
减:所得税费用 | 10,497,082.47 | 31,870,819.41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8,097,408.61 | 220,008,496.6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8,097,408.61 | 220,008,496.6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08,097,408.61 | 220,008,496.69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469,704,083.09 | 7,132,512,871.2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32,550,885.77 | 258,663,890.9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87,473,424.02 | 2,911,645,675.7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989,728,392.88 | 10,302,822,437.9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438,407,116.62 | 7,337,728,196.6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35,578,188.76 | 551,854,950.0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08,776,996.45 | 258,014,203.0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61,201,516.09 | 3,316,172,837.5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743,963,817.92 | 11,463,770,187.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5,764,574.96 | -1,160,947,749.2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03,219,045.54 | 1,084,804,142.21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577,081.5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112,452.61 | 1,339,446.0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3,255,123.07 | 389,475,925.9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86,163,702.75 | 1,475,619,514.2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02,223,994.17 | 797,813,705.3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38,480,358.57 | 1,310,483,615.64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8,847,539.07 | 221,427,960.5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29,551,891.81 | 2,329,725,281.6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3,388,189.06 | -854,105,767.3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938,606.18 | 2,060,284.28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068,342,566.92 | 5,437,385,385.59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0,498,755.91 | 1,403,204,669.9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48,779,929.01 | 6,842,650,339.8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81,193,395.31 | 3,319,090,505.5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22,028,028.30 | 139,294,555.2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9,505,344.88 | 1,272,361,292.0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22,726,768.49 | 4,730,746,352.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6,053,160.52 | 2,111,903,987.0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147,255.07 | 46,764,667.0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18,282,291.35 | 143,615,137.4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0,969,610.09 | 777,354,472.6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39,251,901.44 | 920,969,610.09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91,971,196.68 | 1,055,623,564.7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013,553.05 | 3,036,152.5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5,444,550.71 | 576,049,865.6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6,429,300.44 | 1,634,709,582.8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17,330,693.58 | 574,324,188.4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3,170,868.38 | 138,993,315.0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4,013,963.17 | 100,790,550.3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7,797,228.11 | 888,034,358.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22,312,753.24 | 1,702,142,412.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883,452.80 | -67,432,829.6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548,788.00 | 17,01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513,770.55 | 30,178,877.33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0 | 5,596,436.5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062,558.55 | 52,785,313.8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0,788,145.78 | 68,344,822.4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34,899,223.66 | 193,555,485.8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5,687,369.44 | 261,900,308.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4,624,810.89 | -209,114,994.3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938,606.18 | 2,060,284.2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651,570,607.25 | 1,487,351,533.82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9,200,967.18 | 429,608,142.9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00,710,180.61 | 1,919,019,961.0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24,546,759.68 | 1,195,654,244.4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7,590,408.13 | 45,880,566.0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5,732,058.22 | 237,099,208.4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67,869,226.03 | 1,478,634,019.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2,840,954.58 | 440,385,942.0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87,113.60 | 7,603,931.3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7,080,195.51 | 171,442,049.4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7,449,158.49 | 156,007,109.0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0,368,962.98 | 327,449,158.4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89,627,358.00 | 1,944,115,077.87 | 7,050,151.22 | 140,283,535.74 | 704,697,583.26 | 3,885,773,706.09 | 745,402,536.43 | 4,631,176,242.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9,627,358.00 | 1,944,115,077.87 | 7,050,151.22 | 140,283,535.74 | 704,697,583.26 | 3,885,773,706.09 | 745,402,536.43 | 4,631,176,242.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4,647,538.94 | -6,650,317.50 | 10,809,740.86 | 472,153,286.68 | 530,960,248.98 | 64,496,959.64 | 595,457,208.6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650,317.50 | 526,548,121.86 | 519,897,804.36 | 67,886,150.02 | 587,783,954.38 | ||||||||||
(二)所有者投入 | 54,647,538.94 | 54,647,538.94 | -3,389,190.38 | 51,258,348.56 |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322,259.00 | -3,322,259.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4,647,538.94 | 54,647,538.94 | 54,647,538.94 | ||||||||||||
4.其他 | -66,931.38 | -66,931.38 | |||||||||||||
(三)利润分配 | 10,809,740.86 | -54,394,835.18 | -43,585,094.32 | -43,585,094.3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809,740.86 | -10,809,740.8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3,585,094.32 | -43,585,094.32 | -43,585,094.32 | ||||||||||||
4.其他 | |||||||||||||||
(四 |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89,627,358.00 | 1,998,762,616.81 | 399,833.72 | 151,093,276.60 | 1,176,850,869.94 | 4,416,733,955.07 | 809,899,496.07 | 5,226,633,451.1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89,627,358.00 | 1,850,927,351.34 | 6,028,235.77 | 118,282,686.07 | 323,310,469.22 | 3,388,176,100.40 | 678,829,310.58 | 4,067,005,410.9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9,627,358.00 | 1,850,927,351.34 | 6,028,235.77 | 118,282,686.07 | 323,310,469.22 | 3,388,176,100.40 | 678,829,310.58 | 4,067,005,410.9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3,187,726.53 | 1,021,915.45 | 22,000,849.67 | 381,387,114.04 | 497,597,605.69 | 66,573,225.85 | 564,170,831.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21,915.45 | 401,387,963.71 | 402,409,879.16 | 66,573,225.85 | 468,983,105.01 | ||||||||||
(二)所有者 | 93,187,726.5 | 93,187,726.5 | 93,187,726.5 |
投入和减少资本 | 3 | 3 | 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3,593,432.12 | 13,593,432.12 | 13,593,432.1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9,594,294.41 | 79,594,294.41 | 79,594,294.4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2,000,849.67 | -22,000,849.6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2,000,849.67 | -22,000,849.6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 |
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 | 2,00 | 2,00 | 2,00 |
)其他 | 0,000.00 | 0,000.00 | 0,0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89,627,358.00 | 1,944,115,077.87 | 7,050,151.22 | 140,283,535.74 | 704,697,583.26 | 3,885,773,706.09 | 745,402,536.43 | 4,631,176,242.52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89,627,358.00 | 1,923,741,432.38 | 3,585,844.55 | 141,024,872.61 | 569,482,325.59 | 3,727,461,833.1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9,627,358.00 | 1,923,741,432.38 | 3,585,844.55 | 141,024,872.61 | 569,482,325.59 | 3,727,461,833.1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4,647,538.94 | -358,775.98 | 10,809,740.86 | 53,702,573.43 | 118,801,077.2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8,775.98 | 108,097,408.61 | 107,738,632.63 | |||||||||
(二 | 54,64 | 54,64 |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538.94 | 7,538.9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4,647,538.94 | 54,647,538.9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809,740.86 | -54,394,835.18 | -43,585,094.3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809,740.86 | -10,809,740.8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3,585,094.32 | -43,585,094.3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89,627,358.00 | 1,978,388,971.32 | 3,227,068.57 | 151,834,613.47 | 623,184,899.02 | 3,846,262,910.3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89,627,358.00 | 1,844,147,137.97 | 3,585,844.55 | 119,024,022.94 | 371,474,678.57 | 3,427,859,042.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9,627,358.00 | 1,844,147,137.97 | 3,585,844.55 | 119,024,022.94 | 371,474,678.57 | 3,427,859,042.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9,594,294.41 | 22,000,849.67 | 198,007,647.02 | 299,602,791.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0,008,496.69 | 220,008,496.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9,594,294.41 | 79,594,294.4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9,594,294.41 | 79,594,294.4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2,000,849.67 | -22,000,849.6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2,000,849.67 | -22,000,849.6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89,627,358.00 | 1,923,741,432.38 | 3,585,844.55 | 141,024,872.61 | 569,482,325.59 | 3,727,461,833.13 |
三、公司基本情况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苏州中来太阳能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由张育政和戴恩奇发起设立,于2008年3月7日在苏州市常熟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江苏省常熟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067253913XG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89,627,358.00元,股份总数1,089,627,358.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35,757,639.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953,869,719.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9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经过历次变更,2022年11月10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张育政女士将通过协议
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05,745,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0%)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浙能电力;林建伟先生将在前述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可撤销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8,962,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浙能电力行使。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于2023年2月13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表决权委托事项已于同日生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林建伟先生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数71,723,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8%),浙能电力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数215,228,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5%)。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下设光伏新材事业部、高效电池事业部、高效组件事业部、光伏应用事业部以及党群办公室、证券部、法务部、办公室、财务部、经营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市场品牌部、战略投资部、采购管理部、采购部、安全生产工程部、审计内控部等职能部门。公司属其他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太阳能材料(塑料软膜)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太阳能材料销售;太阳能技术服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品主要有:太阳能电池背板、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光伏应用系统、电站业务和光伏电站发电。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预计负债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节“37、收入”、“24、固定资产”、“29、无形资产”、“34、预计负债” 等相关说明。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欧元、美元、港元、澳大利亚元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金额1,000.00万元以上(含)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少数股东投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公司投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 | 金额100,00万元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
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节五(22)“长期股权投资”或本节五(11)“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节五(22)3(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1.外币交易业务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3.外币报表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 本节五(37) 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节五(11)2 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节五(11)5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节五(37)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5)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本公司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政策。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公司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节五(42)。5.金融工具的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节五(11)1(3)3)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应收票据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11)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13、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11)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14、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11)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款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 本节五(11)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低信用风险组合 | 与生产经营项目有关且期满可以全部收回的保证金 |
无风险组合 | 应收出口退税 |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合同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11)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质保金 | 质保期内的合同资产 |
17、存货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原材料/库存商品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公司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当拟出售的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部分资产或负债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处置组中剩余资产或负债新组成的处置组仍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公司将新组成的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否则将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单独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对于当期首次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表。
2.持有待售类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初始计量及后续计量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初始计量或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应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对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时,先抵减处置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不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依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的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同时将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3.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终止确认和计量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
20、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租赁应收款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长期应收款项按照本节五(11)5所述的简化原则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其他长期应收款按照本节五(11)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
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
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4% | 4.80%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4% | 19.2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年、20年 | 0%、4% | 9.60%、5.00%、4.8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4% | 19.2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4% | 19.20% |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 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自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 外购:交付验收合格 |
类 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机器设备 | 外购:交付验收合格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外购:交付验收合格 |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3、5 |
商标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50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基本原则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
30、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节五(42);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修改及终止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公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背板、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光伏应用系统等销售、光伏电站发电销售和电站业务。
(1) 太阳能电池背板、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等商品销售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为:1)由本公司负责将货物运送到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的,在相关货物运抵并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销售收入;2)由本公司负责将货物运送到装运港码头或目的港码头的,在相关货物运抵并取得海运提单时确认销售收入;3)由客户上门提货的,在相关货物交付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员并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2)光伏应用系统销售
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为:完成并网发电且记录客户发电量的系统上开始显示发电量并由客户验收通过或交付客户控制时确认收入。
(3)光伏电站发电销售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为:每期电力已经供出并经抄表确认,电网公司获得电力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不适用
38、合同成本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节五(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节五(37)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2)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
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2)股份回购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被激励对象先认购股票,如果后续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在授予日,本公司根据收到的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库存股和其他应付款。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415,555.1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415,555.14 |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上述单项交易而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影响金额 |
1、变更原因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变更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否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不计提坏账准备。 | 合并口径无影响 | 2023年01月01日 | 0.00 |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其他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说明: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2.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3.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8.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9.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本节五(42)1“公允价值” 披露。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按3%、6%、9%、13%、21%、22%等税率计缴。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5%等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详见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江苏中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15% |
Filmcutter Advanced Material Srl | 24% |
JOLYWOOD(EUROPE)RENEWABLE ENERGY HOLDING SARL | 不超过17.50万欧元15% ,超过20万欧元17% |
杭州中来锦聚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中聚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锦聚新能源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来锦聚新能源合伙企业 | 不适用 |
中来(香港)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中来(香港)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0万港币利润适用8.25%,200万港币以后适用16.5%; |
海南来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杭州中来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杭州中来锦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 |
四川凯中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 |
安徽中来六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泰州中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 |
东营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丰县鑫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上海炬淼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江陵县金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0% |
淮南宝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中来(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坤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寿光市恒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妙华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宁波市中来能源有限公司 | 20% |
衡阳市中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1.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2000558),认定有效期3年。2023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2007034),认定有效期3年。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江苏中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2002728),认定有效期3年。2023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由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14000254),认定有效期3年。2023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子公司海南来亚新能源有限公司、杭州中来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中来锦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凯中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安徽中来六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泰泰州中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东营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丰县鑫晶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炬淼新能源有限公司、江陵县金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淮南宝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来(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坤环新能源有限公司、寿光市恒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妙华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中来能源有限公司、衡阳市中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安徽中来六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享受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子公司安徽中来六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享受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7.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子公司寿光市恒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丰县鑫晶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来(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因所投资的光伏电站项目列入《公共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版)而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子公司寿光市恒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丰县鑫晶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来(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处于减免期。
8.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9.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公司子公司海南来亚新能源有限公司、杭州中来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中来锦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凯中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安徽中来六禾农业科
技有限公司、泰泰州中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东营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丰县鑫晶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炬淼新能源有限公司、江陵县金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淮南宝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来(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坤环新能源有限公司、寿光市恒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妙华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中来能源有限公司、衡阳市中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杭州锦聚新能源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享受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税收优惠政策。
3、其他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88,682.42 | 47,660.59 |
银行存款 | 1,838,563,219.02 | 920,921,949.50 |
其他货币资金 | 466,674,018.13 | 2,066,384,195.61 |
合计 | 2,305,925,919.57 | 2,987,353,805.7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16,300,679.66 | 72,942,134.53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1,291,224.60 | |
其中: | ||
货币互换 | 21,291,224.60 | |
其中: | ||
合计 | 21,291,224.60 |
3、衍生金融资产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594,310.83 | 10,530,692.00 |
商业承兑票据 | 121,351,209.58 | 386,113,905.60 |
合计 | 125,945,520.41 | 396,644,597.6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33,809,889.23 | 100.00% | 7,864,368.82 | 5.88% | 125,945,520.41 | 416,966,382.11 | 100.00% | 20,321,784.51 | 4.87% | 396,644,597.60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5,177,037.05 | 100.00% | 582,726.22 | 11.26% | 4,594,310.83 | 10,530,692.00 | 100.00% | 10,530,692.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128,632,852.18 | 100.00% | 7,281,642.60 | 5.66% | 121,351,209.58 | 406,435,690.11 | 100.00% | 20,321,784.51 | 5.00% | 386,113,905.60 |
合计 | 133,809,889.23 | 100.00% | 7,864,368.82 | 5.88% | 125,945,520.41 | 416,966,382.11 | 100.00% | 20,321,784.51 | 4.87% | 396,644,597.6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5,177,037.05 | 582,726.22 | 11.26% |
商业承兑汇票 | 128,632,852.18 | 7,281,642.60 | 5.66% |
合计 | 133,809,889.23 | 7,864,368.82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321,784.51 | -12,457,415.69 | 7,864,368.82 | |||
合计 | 20,321,784.51 | -12,457,415.69 | 7,864,368.8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不适用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331,805.60 | |
商业承兑票据 | 94,774,281.06 | |
合计 | 99,106,086.66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219,690,451.52 | 2,980,201,636.32 |
1至2年 | 85,867,440.18 | 45,890,759.64 |
2至3年 | 19,229,453.89 | 11,418,489.32 |
3年以上 | 64,236,945.32 | 57,082,270.80 |
3至4年 | 7,541,626.55 | 55,622.21 |
4至5年 | 3,315.41 | 54,821,059.40 |
5年以上 | 56,692,003.36 | 2,205,589.19 |
合计 | 3,389,024,290.91 | 3,094,593,156.0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8,857,950.46 | 2.03% | 68,857,950.46 | 100.00% | 0.00 | 58,098,443.62 | 1.88% | 57,698,443.62 | 99.31% | 400,00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 | 3,320,166,340. | 97.97% | 175,649,245.38 | 5.29% | 3,144,517,095. | 3,036,494,712. | 98.12% | 157,005,151.43 | 5.17% | 2,879,489,561. |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5 | 07 | 46 | 03 | ||||||
其中: | ||||||||||
合计 | 3,389,024,290.91 | 100.00% | 244,507,195.84 | 6.94% | 3,144,517,095.07 | 3,094,593,156.08 | 100.00% | 214,703,595.05 | 6.94% | 2,879,889,561.0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临沂海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54,771,834.40 | 54,771,834.40 | 54,771,834.40 | 54,771,834.40 | 100.00% | 经营困难,尚不确定可执行的资产金额 |
广西光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912,100.00 | 5,912,100.00 | 100.00% | 经营困难,尚不确定可执行的资产金额 | ||
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 4,138,346.94 | 4,138,346.94 | 100.00% | 经营困难,尚不确定可执行的资产金额 | ||
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96,642.02 | 2,096,642.02 | 1,800,257.11 | 1,800,257.11 | 100.00% | 经营困难,尚不确定可执行的资产金额 |
天津市中核坐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29,000.00 | 629,000.00 | 865,100.00 | 865,100.00 | 100.00% | 根据双方消缺事项协议约定 |
宿迁腾晖光电有限公司 | 423,072.00 | 423,072.00 | 100.00% | 经营困难,尚不确定可执行的资产金额 | ||
泗阳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400,492.81 | 400,492.81 | 100.00% | 经营困难,尚不确定可执行的资产金额 | ||
宿迁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341,712.00 | 341,712.00 | 100.00% | 经营困难,尚不确定可执行的资产金额 | ||
上海浦羿太阳能有限公司 | 153,049.20 | 153,049.20 | 153,049.20 | 153,049.20 | 100.00% | 经营困难,尚不确定可执行的资产金额 |
华君电力(句容)有限公司 | 47,918.00 | 47,918.00 | 47,918.00 | 47,918.00 | 100.00% | 经营困难,尚不确定可执行的资产金额 |
沛县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4,068.00 | 4,068.00 | 100.00% | 经营困难,尚不确定可执行的资产金额 | ||
合计 | 58,098,443.62 | 57,698,443.62 | 68,857,950.46 | 68,857,950.4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3,320,166,340.45 | 175,649,245.38 | 5.29% |
合计 | 3,320,166,340.45 | 175,649,245.38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7,698,443.62 | 11,455,891.75 | 296,384.91 | 68,857,950.4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7,005,151.43 | 18,937,496.88 | 293,402.93 | 175,649,245.38 | ||
合计 | 214,703,595.05 | 30,393,388.63 | 296,384.91 | 293,402.93 | 0.00 | 244,507,195.84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93,402.93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TABAN.Energy.Development Co | 货款 | 2,025.00 | 无法收回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否 |
凤阳瞩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货款 | 291,377.93 | 无法收回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是 |
合计 | 293,402.93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882,065,346.13 | 533,621,334.92 | 2,415,686,681.05 | 60.61% | 122,325,087.37 |
第二名 | 207,226,742.44 | 207,226,742.44 | 5.20% | 10,361,337.12 | |
第三名 | 116,628,231.83 | 116,628,231.83 | 2.93% | 5,831,411.59 | |
第四名 | 112,315,555.90 | 112,315,555.90 | 2.82% | 5,615,777.80 | |
第五名 | 70,448,207.54 | 70,448,207.54 | 1.77% | 3,522,410.38 | |
合计 | 2,388,684,083.84 | 533,621,334.92 | 2,922,305,418.76 | 73.33% | 147,656,024.26 |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596,854,791.98 | 37,281,239.61 | 559,573,552.37 | 460,790,579.82 | 23,039,528.98 | 437,751,050.84 |
合计 | 596,854,791.98 | 37,281,239.61 | 559,573,552.37 | 460,790,579.82 | 23,039,528.98 | 437,751,050.8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830,000.00 | 1.31% | 7,830,00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9,024,791.98 | 98.69% | 29,451,239.61 | 5.00% | 559,573,552.37 | 460,790,579.82 | 100.00% | 23,039,528.98 | 5.00% | 437,751,050.84 |
其中: | ||||||||||
合计 | 596,854,791.98 | 100.00% | 37,281,239.61 | 6.25% | 559,573,552.37 | 460,790,579.82 | 100.00% | 23,039,528.98 | 5.00% | 437,751,050.8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广西光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7,830,000.00 | 7,830,000.00 | 100.00% | 经营困难,尚不确定可执行的资产金额 | ||
合计 | 7,830,000.00 | 7,83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质保金组合 | 589,024,791.98 | 29,451,239.61 | 5.00% |
合计 | 589,024,791.98 | 29,451,239.61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4,241,710.63 | |||
合计 | 14,241,710.63 | ——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212,684,111.63 | 153,782,834.01 |
合计 | 212,684,111.63 | 153,782,834.0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1,458,315,396.31 | |
合计 | 1,458,315,396.31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额 | 期末数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153,782,834.01 | 64,480,947.96 | -5,579,670.34 | 218,263,781.97 | -5,579,670.34 | |
合计 | 153,782,834.01 | 64,480,947.96 | -5,579,670.34 | 218,263,781.97 | -5,579,670.34 |
(8) 其他说明
不适用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82,526,966.87 | 81,197,860.52 |
合计 | 82,526,966.87 | 81,197,860.52 |
(1) 应收利息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暂付款 | 2,813,453.22 | 7,527,761.18 |
押金保证金 | 25,529,005.22 | 18,082,253.37 |
代垫款 | 6,467,226.18 | 293,153.19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35,013,208.71 | 32,046,598.39 |
股转款 | 26,497,272.00 | 35,397,272.00 |
合计 | 96,320,165.33 | 93,347,038.13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7,585,821.25 | 77,214,351.85 |
1至2年 | 24,551,928.54 | 5,921,879.40 |
2至3年 | 4,818,629.44 | 38,679.01 |
3年以上 | 9,363,786.10 | 10,172,127.87 |
3至4年 | 9,326,940.22 | 9,286,272.99 |
4至5年 | 36,845.88 | 803,009.00 |
5年以上 | 82,845.88 | |
合计 | 96,320,165.33 | 93,347,038.13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287,615.21 | 6.53% | 6,287,615.21 | 100.00% | 6,637,615.21 | 7.11% | 6,637,615.21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0,032,550.12 | 93.47% | 7,505,583.25 | 8.34% | 82,526,966.87 | 86,709,422.92 | 92.89% | 5,511,562.40 | 6.36% | 81,197,860.52 |
其中: | ||||||||||
合计 | 96,320,165.33 | 100.00% | 13,793,198.46 | 14.32% | 82,526,966.87 | 93,347,038.13 | 100.00% | 12,149,177.61 | 13.02% | 81,197,860.52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511,562.40 | 6,637,615.21 | 12,149,177.61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三阶段 | -50,000.00 | 50,000.00 | ||
本期计提 | 2,045,415.93 | 450,000.00 | 2,495,415.93 | |
本期转回 | 850,000.00 | 850,000.00 | ||
本期转销 | 1,395.08 | 1,395.08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7,505,583.25 | 6,287,615.21 | 13,793,198.46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637,615.21 | 500,000.00 | 850,000.00 | 6,287,615.2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511,562.40 | 1,995,415.93 | 1,395.08 | 7,505,583.25 | ||
合计 | 12,149,177.61 | 2,495,415.93 | 850,000.00 | 1,395.08 | 0.00 | 13,793,198.46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395.08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杭州铸日科技有限公司 | 代垫款 | 1,395.08 | 本期确认无法收回款项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否 |
合计 | 1,395.08 |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 应收退税款 | 35,013,208.71 | 1 年以内 | 36.35% | |
黄欣 | 股转款 | 9,500,000.00 | 1-2年 | 9.86% | 950,000.00 |
周文斌 | 股转款 | 9,500,000.00 | 1-2年 | 9.86% | 950,000.00 |
上海易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股转款 | 4,945,312.00 | 1-2年 | 5.13% | 494,531.20 |
江苏中军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4,794,000.00 | 3-4年 | 4.98% | 4,794,000.00 |
合计 | 63,752,520.71 | 66.18% | 7,188,531.2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不适用
9、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2,691,724.30 | 82.24% | 211,146,652.40 | 97.73% |
1至2年 | 16,932,635.98 | 16.84% | 4,778,516.31 | 2.21% |
2至3年 | 884,471.23 | 0.88% | 39,967.32 | 0.02% |
3年以上 | 37,525.73 | 0.04% | 96,040.19 | 0.04% |
合计 | 100,546,357.24 | 216,061,176.22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按预付对象集中度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人民币47,774,430.06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34,540,607.38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47.51%(2022年12月31日:62.27%)。
10、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42,239,217.98 | 13,533,202.01 | 328,706,015.97 | 296,334,781.12 | 7,239,130.43 | 289,095,650.69 |
在产品 | 25,836,120.96 | 1,591,722.57 | 24,244,398.39 | 54,921,824.36 | 5,876,859.21 | 49,044,965.15 |
库存商品 | 1,002,563,838.47 | 121,951,583.71 | 880,612,254.76 | 907,432,684.32 | 40,885,561.78 | 866,547,122.54 |
合同履约成本 | 240,099,759.83 | 240,099,759.83 | 349,853,332.02 | 349,853,332.02 | ||
发出商品 | 380,485,230.01 | 54,142,459.90 | 326,342,770.11 | 1,160,566,896.25 | 3,783,830.63 | 1,156,783,065.62 |
委托加工物资 | 10,814,650.78 | 10,814,650.78 | 24,533,445.74 | 24,533,445.74 | ||
合计 | 2,002,038,818.03 | 191,218,968.19 | 1,810,819,849.84 | 2,793,642,963.81 | 57,785,382.05 | 2,735,857,581.76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239,130.43 | 10,204,007.35 | 3,909,935.77 | 13,533,202.01 | ||
在产品 | 5,876,859.21 | 1,286,714.38 | 5,571,851.02 | 1,591,722.57 | ||
库存商品 | 40,885,561.78 | 115,924,584.53 | 34,858,562.60 | 121,951,583.71 |
发出商品 | 3,783,830.63 | 53,899,397.35 | 3,540,768.08 | 54,142,459.90 | ||
合计 | 57,785,382.05 | 181,314,703.61 | 47,881,117.47 | 191,218,968.19 |
本期计提、转回情况说明:
类 别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生产为库存商品后出售 |
在产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生产为库存商品后出售 |
库存商品 | 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出售 |
发出商品 | 发出商品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出售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0.00 | 0.00 |
应收退货成本 | 0.00 | 0.00 |
增值税进项税额 | 219,188,534.65 | 297,116,010.37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1,360,959.94 | 4,546,475.28 |
货币互换 | 0.00 | 390,102,476.00 |
待摊费用 | 3,677,861.89 | 13,959,539.57 |
合计 | 254,227,356.48 | 705,724,501.22 |
14、债权投资
不适用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云南天鼓雷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上海分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杭州瞩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7,880,000.00 | 17,880,000.00 | ||||||
浙江京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671,710.56 | 2,671,710.56 | ||||||
泰州新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927,900.00 | 927,900.00 | ||||||
天津市中核坐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江苏和慧综合智慧能源科技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
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1,963,300.00 | 21,963,300.00 | ||||||
合计 | 48,842,910.56 | 48,842,910.56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因 | ||||||
云南天鼓雷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非交易性的权益工具投资 | |||||
上海分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非交易性的权益工具投资 | |||||
杭州瞩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非交易性的权益工具投资 | |||||
浙江京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非交易性的权益工具投资 | |||||
泰州新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非交易性的权益工具投资 | |||||
天津市中核坐标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非交易性的权益工具投资 | |||||
江苏和慧综合智慧能源科技公司 | 非交易性的权益工具投资 | |||||
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非交易性的权益工具投资 |
17、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4,850,393.20 | 4,850,393.20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547,801.70 | 547,801.70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2,277,543,728.92 | 221,697,169.86 | 2,055,846,559.06 | 2,338,055,307.21 | 170,376,798.59 | 2,167,678,508.62 | |
合计 | 2,277,543,728.92 | 221,697,169.86 | 2,055,846,559.06 | 2,342,905,700.41 | 170,376,798.59 | 2,172,528,901.8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国中绿电(北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4,054,112.19 | -75,127.64 | 3,978,984.55 | |||||||||
嘉兴智行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69,846,868.87 | 7,263,066.84 | 77,109,935.71 | |||||||||
江苏杰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32,677,499.59 | 20,034,201.98 | 52,711,701.57 | |||||||||
泰州新来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13,469.23 | 233,364.78 | 1,746,834.01 | |||||||||
凤阳瞩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417,595.50 | 2,500,000.00 | 6,425,366.27 | 29,342,961.77 | ||||||||
上海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7,554,900.96 | 165,000,000.00 | -17,878,151.86 | 18,577,081.53 | 136,099,667.57 | |||||||
国中绿电(苏州)碳中和研究院有限公司 | 813,815.78 | -161,747.71 | 652,068.07 | |||||||||
浙江建兴科技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170,864.78 | 23,829,135.22 | |||||||||
江西百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45,900,000.00 | -2,162,164.40 | 43,737,835.60 | |||||||||
小计 | 136,878,262.12 | 237,400,000.00 | 13,507,943.48 | 18,577,081.53 | 369,209,124.07 | |||||||
合计 | 136,878,262.12 | 237,400,000.00 | 13,507,943.48 | 18,577,081.53 | 369,209,124.07 |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476,886,071.99 | 2,775,252,624.53 |
合计 | 3,476,886,071.99 | 2,775,252,624.53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34,341,645.43 | 157,622,009.58 | 3,313,179,797.47 | 24,590,375.34 | 50,738,497.35 | 4,380,472,325.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27,515.43 | 6,266,555.57 | 1,382,931,807.69 | 9,639,068.30 | 11,414,913.48 | 1,411,579,860.47 |
(1)购置 | 727,569.17 | 5,734,502.08 | 17,430,385.20 | 9,462,077.15 | 10,142,528.69 | 43,497,062.29 |
(2)在建工程转入 | 599,946.26 | 532,053.49 | 1,365,501,422.49 | 176,991.15 | 1,272,384.79 | 1,368,082,798.18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12,927.94 | 1,355,415.91 | 652,518,300.87 | 880,952.11 | 4,626,770.08 | 662,894,366.91 |
(1)处置或报废 | 3,512,927.94 | 98,895,757.56 | 880,952.11 | 151,761.23 | 103,441,398.84 |
转入在建工程 | 1,355,415.91 | 553,622,543.31 | 4,475,008.85 | 559,452,968.07 | ||
4.期末余额 | 832,156,232.92 | 162,533,149.24 | 4,043,593,304.29 | 33,348,491.53 | 57,526,640.75 | 5,129,157,818.7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86,855,451.72 | 46,244,088.32 | 908,768,438.14 | 9,389,166.10 | 28,966,558.84 | 1,180,223,703.12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873,737.13 | 5,200,999.98 | 286,486,197.23 | 4,437,218.81 | 9,026,390.43 | 346,024,543.58 |
(1)计提 | 40,873,737.13 | 5,200,999.98 | 286,486,197.23 | 4,437,218.81 | 9,026,390.43 | 346,024,543.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34,233.62 | 829,491.40 | 265,648,885.91 | 845,714.03 | 4,437,820.29 | 272,996,145.25 |
(1)处置或报废 | 1,234,233.62 | 41,419,370.19 | 845,714.03 | 141,811.79 | 43,641,129.63 | |
(2)转入在建工程 | 829,491.40 | 224,229,515.72 | 4,296,008.50 | 229,355,015.62 | ||
4.期末余额 | 226,494,955.23 | 50,615,596.90 | 929,605,749.46 | 12,980,670.88 | 33,555,128.98 | 1,253,252,101.4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21,242.63 | 424,389,556.98 | 85,197.91 | 424,995,997.5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449,940.74 | 25,449,940.74 | ||||
(1)计提 | 25,449,940.74 | 25,449,940.7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1,426,292.97 | 51,426,292.97 | ||||
(1)处置或报废 | 51,426,292.97 | 51,426,292.97 | ||||
4.期末余额 | 521,242.63 | 398,413,204.75 | 85,197.91 | 399,019,645.2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05,661,277.69 | 111,396,309.71 | 2,715,574,350.08 | 20,282,622.74 | 23,971,511.77 | 3,476,886,071.99 |
2.期初账面价值 | 647,486,193.71 | 110,856,678.63 | 1,980,021,802.35 | 15,116,011.33 | 21,771,938.51 | 2,775,252,624.5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专用设备 | 505,291,320.78 | 212,097,168.51 | 281,324,454.44 | 11,869,697.85 | |
运输工具 | 287,179.48 | 262,823.91 | 17,005.99 | 7,349.58 | |
小 计 | 505,578,500.26 | 212,359,992.42 | 281,341,460.43 | 11,877,047.43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房屋及建筑物 | 107,332,190.48 | 尚在办理中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三期房屋及建筑物 | 68,291,694.19 | 尚在办理中 |
小 计 | 175,623,884.67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闲置设备 | 24,032,904.61 | 891,100.00 | 23,141,804.61 | 公允价值按照拆零变现的可回收价值确定,回收商一般可上门进行收回拆除,不额外收取拆除费,故无处置费用 | 废旧物资单价×可回收废旧材料重量 | 根据市场价确定 |
合计 | 24,032,904.61 | 891,100.00 | 23,141,804.61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户用光伏电站 | 3,910,079.80 | 1,601,943.67 | 2,308,136.13 | 18年 | 2023年发电净收益 | ||
合计 | 3,910,079.80 | 1,601,943.67 | 2,308,136.13 |
(6) 固定资产清理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838,848,234.01 | 552,556,484.92 |
合计 | 1,838,848,234.01 | 552,556,484.92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 | 1,219,304,591.65 | 1,219,304,591.65 | 412,266,517.13 | 412,266,517.13 | ||
1GW单晶双面高效光伏组件技术改造项目 | 19,114,882.99 | 19,114,882.99 | 31,233,348.74 | 31,233,348.74 | ||
涂布扩线项目 | 34,353,197.14 | 34,353,197.14 | 12,007,814.97 | 12,007,814.97 | ||
新建年产2.5亿平方米通用型光伏背板项目 | 137,860,093.59 | 137,860,093.59 | 7,133,796.04 | 7,133,796.04 | ||
二次印刷线 | 11,421,592.85 | 11,421,592.85 | ||||
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一期)-一车间尺寸改造项目 | 20,953,364.90 | 20,953,364.90 | ||||
TOPCON电池166设备改电池182项目 | 292,808,304.08 | 292,808,304.08 | ||||
零星工程 | 122,022,792.34 | 18,990,585.53 | 103,032,206.81 | 89,915,008.04 | 89,915,008.04 | |
合计 | 1,857,838,819.54 | 18,990,585.53 | 1,838,848,234.01 | 552,556,484.92 | 552,556,484.9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 | 3,860,015,800.00 | 412,266,517.13 | 2,018,888,408.07 | 1,211,850,333.55 | 1,219,304,591.65 | 70.24% | 70.24% | 39,078,969.81 | 21,007,119.67 | 3.92% | 其他 | |
1GW单晶双面高效光伏组件技术改造项目 | 170,040,000.00 | 31,233,348.74 | 15,624,207.02 | 27,742,672.77 | 19,114,882.99 | 42.70% | 42.70% | 其他 |
涂布扩线项目 | 121,000,000.00 | 12,007,814.97 | 32,187,804.67 | 9,842,422.50 | 34,353,197.14 | 82.27% | 82.27% | 其他 | ||||
新建年产2.5亿平方米通用型光伏背板项目 | 900,000,000.00 | 7,133,796.04 | 178,623,118.16 | 47,896,820.61 | 137,860,093.59 | 21.04% | 21.04% | 其他 | ||||
二次印刷线 | 11,421,592.85 | 11,421,592.85 | 其他 | |||||||||
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一期)-一车间尺寸改造项目 | 72,000,000.00 | 20,953,364.90 | 20,953,364.90 | 29.10% | 29.10% | 其他 | ||||||
TOPCON电池166设备改电池182项目 | 437,070,000.00 | 292,808,304.08 | 292,808,304.08 | 66.99% | 66.99% | 其他 | ||||||
零星工程 | 89,915,008.04 | 134,350,443.78 | 102,242,659.48 | 122,022,792.34 | - | 其他 | ||||||
合计 | 5,560,125,800.00 | 552,556,484.92 | 2,704,857,243.53 | 1,399,574,908.91 | 1,857,838,819.54 | 39,078,969.81 | 21,007,119.67 | 3.92%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零星工程 | 18,990,585.53 | 18,990,585.53 | 闲置 | ||
合计 | 18,990,585.53 | 18,990,585.53 | -- |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158设备 | 19,677,185.53 | 686,600.00 | 18,990,585.53 | 公允价值按照拆零变现的可回收价值确定,回收商一般可上门进行收回拆除,不额外收取拆除费,故无处置 | 废旧物资单价×可回收废旧材料重量 | 根据市场价确定 |
费用 | ||||||
合计 | 19,677,185.53 | 686,600.00 | 18,990,585.53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租赁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391,543.92 | 39,977,930.66 | 72,369,474.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440,591.01 | 366,673.74 | 22,807,264.75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01,279.10 | 4,501,279.10 | |
4.期末余额 | 50,330,855.83 | 40,344,604.40 | 90,675,460.2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425,986.34 | 1,142,226.59 | 11,568,212.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8,316,614.80 | 4,008,019.14 | 12,324,633.94 |
(1)计提 | 8,316,614.80 | 4,008,019.14 | 12,324,633.94 |
3.本期减少金额 | 4,342,356.96 | 4,342,356.96 |
(1)处置 | 4,342,356.96 | 4,342,356.96 | |
4.期末余额 | 14,400,244.18 | 5,150,245.73 | 19,550,489.9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930,611.65 | 35,194,358.67 | 71,124,970.32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965,557.58 | 38,835,704.07 | 60,801,261.65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应用软件 | 商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8,627,399.71 | 23,145,660.55 | 22,412,165.36 | 1,006,629.45 | 155,191,855.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95,035.02 | 262,264.16 | 2,057,299.18 | ||||
(1)购置 | 1,795,035.02 | 262,264.16 | 2,057,299.1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8,627,399.71 | 24,940,695.57 | 22,412,165.36 | 1,268,893.61 | 157,249,154.2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478,150.77 | 11,692,071.62 | 20,387,140.15 | 831,088.88 | 45,388,451.4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21,542.77 | 4,085,010.09 | 97,981.13 | 44,818.87 | 6,449,352.86 | ||
(1)计提 | 2,221,542.77 | 4,085,010.09 | 97,981.13 | 44,818.87 | 6,449,352.8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699,693.54 | 15,777,081.71 | 20,485,121.28 | 875,907.75 | 51,837,804.2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585,401.03 | 1,585,401.0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585,401.03 | 1,585,401.0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3,927,706.17 | 9,163,613.86 | 341,643.05 | 392,985.86 | 103,825,948.9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6,149,248.94 | 11,453,588.93 | 439,624.18 | 175,540.57 | 108,218,002.62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赤峰洁太公司土地使用权 | 1,055,587.70 | 尚在办理中 |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29,644,229.97 | 19,669,093.87 | 8,986,861.59 | 40,326,462.25 | |
绿化苗木 | 265,860.73 | 216,739.53 | 49,121.20 | ||
咨询顾问费 | 17,073,136.91 | 1,801,886.77 | 11,808,382.25 | 7,066,641.43 | |
其他 | 550,065.55 | 158,507.37 | 391,558.18 | ||
合计 | 47,533,293.16 | 21,470,980.64 | 21,170,490.74 | 47,833,783.06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42,664,680.11 | 92,883,052.85 | 421,261,671.13 | 70,904,854.9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97,624,781.29 | 16,712,119.30 | 82,834,559.95 | 18,375,554.47 |
可抵扣亏损 | 272,211,712.57 | 40,831,756.89 | 379,990,432.34 | 65,508,524.56 |
坏账准备 | 468,484,118.29 | 100,595,015.20 | 376,952,586.34 | 85,050,635.95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 5,563,283.40 | 1,131,352.4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 178,970,082.19 | 26,845,512.33 | 192,949,201.23 | 28,942,380.19 |
预计负债 | 68,929,748.24 | 10,432,583.74 | 40,992,670.51 | 6,193,516.84 |
预提费用 | 47,907,136.46 | 11,976,784.12 | ||
尚未解锁股权激励摊销 | 41,520,215.63 | 6,328,384.24 | 68,150,099.68 | 10,222,514.95 |
政府补助 | 39,098,486.56 | 5,864,772.98 | 43,719,246.04 | 6,557,886.91 |
租赁负债 | 73,606,220.35 | 12,000,693.67 | 73,514,093.63 | 11,533,359.62 |
合计 | 1,836,580,465.09 | 325,602,027.79 | 1,680,364,560.85 | 303,289,228.4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 21,291,224.60 | 3,193,683.69 | ||
新租赁事项影响 | 63,251,057.38 | 10,667,248.65 | 72,898,144.40 | 11,415,555.14 |
分期收款销售毛利 | 1,127,315,580.76 | 281,828,895.19 | 1,027,653,780.82 | 256,913,445.21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2,624,971.33 | 393,745.70 | 19,081,379.40 | 2,862,206.91 |
合计 | 1,193,191,609.47 | 292,889,889.54 | 1,140,924,529.22 | 274,384,890.9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5,602,027.79 | 291,873,673.3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2,889,889.54 | 262,969,335.8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57,394,269.04 | 157,918,563.36 |
可抵扣亏损 | 197,484,805.35 | 174,162,540.87 |
合计 | 354,879,074.39 | 332,081,104.2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 | 32,474,566.18 | ||
2024 | 17,153,166.07 | 19,243,066.92 | |
2025 | 17,017,014.42 | 28,233,663.28 | |
2026 | 3,239,082.71 | 24,133,714.63 | |
2027 | 27,613,701.76 | 70,077,529.86 | |
2028 | 132,461,840.39 | ||
合计 | 197,484,805.35 | 174,162,540.87 |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 32,478,478.16 | 32,478,478.16 | 32,478,478.16 | 32,478,478.16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6,503,505.08 | 6,503,505.08 | 5,965,245.28 | 5,965,245.28 | ||
预付设备款 | 157,267,492.46 | 157,267,492.46 | 185,262,394.01 | 185,262,394.01 | ||
预付长期房租款 | 0.00 | 1,014,061.50 | 1,014,061.50 | |||
应收质保金 | 1,064,073.84 | 106,407.38 | 957,666.46 | 1,104,999.77 | 110,499.98 | 994,499.79 |
合计 | 197,313,549.54 | 32,584,885.54 | 164,728,664.00 | 225,825,178.72 | 32,588,978.14 | 193,236,200.58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466,674,018.13 | 466,674,018.13 | 质押 | 质押以开具票据、信用证、保函 | 2,066,384,195.61 | 2,066,384,195.61 | 保证金、质押定期存单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票据 | 265,341,532.47 | 265,341,532.47 | 质押票据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借款 | |||||
固定资产 | 2,238,276,127.17 | 1,735,472,432.77 | 抵押 | 售后回租抵押、借款抵押 | 1,379,787,430.29 | 1,304,622,851.83 | 借款、售后回租抵押 | |
无形资产 | 22,047,634.85 | 18,785,987.38 | 抵押 | 借款抵押 | 18,785,987.61 | 18,785,987.61 | 借款抵押 | |
应收账款 | 10,194,676.62 | 9,323,786.77 | 质押 | 售后回租质押 | 5,579,433.05 | 5,142,233.79 | 售后回租质押 | |
应收款项融资 | 56,764.80 | 56,764.80 | 质押票据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
其他流动资产 | 390,102,476.00 | 390,102,476.00 | 货币互换的欧元质押借款 | |||||
在建工程 | 125,212,389.30 | 125,212,389.30 | 售后回租抵押 | |||||
长期应收款 | 708,339,781.06 | 708,339,781.06 | 质押 | 售后回租质押、借款质押 | 760,202,702.32 | 760,202,702.32 | 售后回租质押 | |
长期股权投资 | 79,000,000.00 | 79,000,000.00 | 质押 | 售后回租质押 | 79,000,000.00 | 79,000,000.00 | 因售后回租事项的股权质押 | |
合计 | 3,524,532,237.83 | 3,017,596,006.11 | 5,090,452,911.45 | 5,014,851,133.73 |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60,438,314.60 | 894,264,548.16 |
保证借款 | 1,172,355,903.80 | 1,184,291,814.23 |
信用借款 | 933,149,450.39 | 1,050,414,310.79 |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 123,596,913.21 | |
合计 | 2,365,943,668.79 | 3,252,567,586.3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外币借款情况详见本节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3,979,119.04 | |
其中: | ||
远期结售汇 | 13,979,119.04 | |
其中: | ||
合计 | 13,979,119.04 |
34、衍生金融负债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16,599,325.39 | 40,822,307.77 |
银行承兑汇票 | 958,504,307.69 | 2,167,348,272.61 |
合计 | 1,075,103,633.08 | 2,208,170,580.3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557,085,530.67 | 2,082,548,572.32 |
工程设备款 | 1,032,777,769.84 | 655,382,753.91 |
其他 | 93,334,593.58 | 181,815,033.13 |
合计 | 2,683,197,894.09 | 2,919,746,359.36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18,920,521.68 | 尚未结算完毕 |
上海凯世通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16,255,040.00 | 尚未结算完毕 |
江苏博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2,345,284.96 | 尚未结算完毕 |
广东科隆威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27,575,231.00 | 尚未结算完毕 |
合计 | 85,096,077.64 |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393,188,345.17 | 892,131,472.60 |
合计 | 393,188,345.17 | 892,131,472.60 |
(1) 应付利息
不适用
(2) 应付股利
不适用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拆借款 | 0.00 | 501,222,222.18 |
押金保证金 | 376,921,331.52 | 364,723,703.06 |
应付费用款及其他 | 16,267,013.65 | 26,185,547.36 |
合计 | 393,188,345.17 | 892,131,472.6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不适用3) 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不适用
38、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赁款 | 1,837,333.32 | 1,941,333.32 |
合计 | 1,837,333.32 | 1,941,333.32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线路共用塔 | 1,837,333.32 | 租期未到 |
合计 | 1,837,333.32 |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45,395,816.40 | 258,616,643.50 |
合计 | 145,395,816.40 | 258,616,643.50 |
40、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4,503,795.80 | 693,596,271.72 | 702,390,777.69 | 75,709,289.8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72,477.01 | 42,424,578.00 | 41,592,616.71 | 1,804,438.30 |
合计 | 85,476,272.81 | 736,020,849.72 | 743,983,394.40 | 77,513,728.13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1,855,501.69 | 614,858,874.76 | 627,495,981.54 | 69,218,394.91 |
2、职工福利费 | 822,079.91 | 27,698,575.99 | 28,520,655.90 | 0.00 |
3、社会保险费 | 523,034.23 | 22,525,853.88 | 21,697,238.05 | 1,351,650.0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69,486.20 | 19,406,031.72 | 18,734,694.84 | 1,140,823.08 |
工伤保险费 | 37,790.60 | 2,313,459.95 | 2,225,641.76 | 125,608.79 |
生育保险费 | 15,757.43 | 806,362.21 | 736,901.45 | 85,218.19 |
4、住房公积金 | 275,759.18 | 17,952,882.59 | 17,060,138.73 | 1,168,503.04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27,420.79 | 10,055,574.26 | 7,112,253.23 | 3,970,741.82 |
8、解除劳动关系补偿 | 504,510.24 | 504,510.24 | 0.00 | |
合计 | 84,503,795.80 | 693,596,271.72 | 702,390,777.69 | 75,709,289.8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32,528.92 | 40,973,355.10 | 40,262,144.69 | 1,643,739.33 |
2、失业保险费 | 39,948.09 | 1,451,222.90 | 1,330,472.02 | 160,698.97 |
合计 | 972,477.01 | 42,424,578.00 | 41,592,616.71 | 1,804,438.30 |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394,335.30 | 49,443,463.52 |
企业所得税 | 75,326,142.04 | 86,763,903.65 |
个人所得税 | 10,122,231.16 | 1,717,025.5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22,821.32 | 284,213.74 |
房产税 | 1,600,983.22 | 2,040,068.34 |
土地使用税 | 351,102.51 | 351,102.31 |
教育费附加 | 395,549.23 | 170,190.09 |
地方教育附加 | 263,699.49 | 113,460.07 |
印花税 | 1,996,697.32 | 2,329,576.17 |
环境保护税 | 31,069.66 | 1,403.06 |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 291.99 | 265.88 |
净资产税 | 1,336.12 | |
其他 | 329,283.27 | 21.02 |
合计 | 103,634,206.51 | 143,216,029.49 |
42、持有待售负债
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60,151,882.16 | 273,318,004.79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029,757.82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428,619.37 | 6,246,919.28 |
一年内到期的售后回租款[注] | 200,274,083.81 | 340,131,440.31 |
合计 | 1,469,854,585.34 | 624,726,122.20 |
其他说明:
[注]一年内到期的售后回租款明细详见本节七(48)“长期应付款”之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 38,842,098.28 | 35,706,362.47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票据 | 99,106,086.66 | 103,368,102.71 |
合计 | 137,948,184.94 | 139,074,465.18 |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89,222,354.00 | 205,013,240.53 |
抵押借款 | 759,192,121.90 | 136,074,722.28 |
保证借款 | 1,070,563,504.47 | 160,205,706.88 |
信用借款 | 465,046,473.19 | 96,791,381.80 |
合计 | 2,484,024,453.56 | 598,085,051.49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抵押借款期初余额其中包含抵押并保证借款96,000,000.00元。抵押借款期末余额其中包含抵押并保证借款726,000,000.00元。
46、应付债券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建筑物租赁 | 27,015,518.44 | 17,072,157.26 |
专用设备租赁 | 32,772,078.97 | 35,843,484.59 |
合计 | 59,787,597.41 | 52,915,641.85 |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48,119,945.15 | 595,425,529.47 |
合计 | 248,119,945.15 | 595,425,529.47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售后回租款项 | 247,115,272.91 | 594,420,857.23 |
应付费用 | 1,004,672.24 | 1,004,672.24 |
小计 | 248,119,945.15 | 595,425,529.47 |
其他说明:
1)售后回租款项明细
应付单位名称 | 付款期限 | 初始金额(元) | 利率(%) | 期末余额(元)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 | 借款条件 |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022/9/27-2030/9/27 | 125,000,000.00 | 5.8 | 91,960,147.34 | 13,629,633.72 | 抵押+质押+担保 |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022/6/29-2030/6/29 | 70,000,000.00 | 6.05 | 48,252,954.47 | 7,693,940.07 | 抵押+质押+担保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2/6/2-2030/6/2 | 56,320,000.00 | 4.2 | 37,900,323.95 | 10,554,381.44 | 抵押+质押 |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021/10/15-2029/10/15 | 70,000,000.00 | 5.6 | 45,758,959.60 | 7,890,248.08 | 抵押+质押+担保 |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2022/3/20-2024/3/19 | 100,000,000.00 | 4.65 | 25,260,917.99 | 抵押+担保 | |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022/1/5-2025/1/5 | 50,000,000.00 | 6.35 | 2,095,207.95 | 17,773,605.94 | 抵押+担保 |
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022/7/28-2025/7/27 | 50,000,000.00 | 7.8 | 9,045,600.84 | 17,236,036.48 | 抵押+担保 |
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022/9/30-2025/9/30 | 100,000,000.00 | 5.5 | 12,102,078.76 | 35,265,538.40 | 抵押+担保 |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022/10/24-2024/10/24 | 81,200,000.00 | 31,098,937.93 | 抵押+担保 | ||
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022/12/27-2024/12/26 | 60,000,000.00 | 33,870,843.76 | 抵押+担保 | ||
2022/12/21-2024/12/20 | 60,000,000.00 | |||||
小 计 | 822,520,000.00 | 247,115,272.91 | 200,274,083.81 |
(2) 专项应付款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57,621,595.66 | 36,661,642.32 | 组件产品质量保证金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11,308,152.58 | 4,331,028.19 | |
合计 | 68,929,748.24 | 40,992,670.51 |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3,719,246.04 | 2,000,000.00 | 6,620,759.48 | 39,098,486.56 |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43,719,246.04 | 2,000,000.00 | 6,620,759.48 | 39,098,486.56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 226,414,055.91 | 238,346,106.83 |
合计 | 226,414,055.91 | 238,346,106.83 |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89,627,358.00 | 1,089,627,358.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93,044,459.75 | 104,611,209.45 | 1,897,655,669.20 | |
其他资本公积 | 151,070,618.12 | 4,708,932.76 | 54,672,603.27 | 101,106,947.61 |
合计 | 1,944,115,077.87 | 109,320,142.21 | 54,672,603.27 | 1,998,762,616.8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员工离职部分返还公司1,945,641.29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第二期第三批员工持股计划清理退回47,992,964.89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系第三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股份支付费用4,708,932.76元;第三四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4,672,603.27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4,672,603.27元。
56、库存股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85,844.55 | 3,585,844.55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85,844.55 | 3,585,844.55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64,306.67 | -7,781,669.97 | -1,131,352.47 | -6,650,317.50 | -3,186,010.83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579,670.34 | -1,131,352.47 | -4,448,317.87 | -4,448,317.87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464,306.67 | -2,201,999.63 | -2,201,999.63 | 1,262,307.0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050,151.22 | -7,781,669.97 | -1,131,352.47 | -6,650,317.50 | 399,833.72 |
58、专项储备
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40,283,535.74 | 10,809,740.86 | 151,093,276.60 | |
合计 | 140,283,535.74 | 10,809,740.86 | 151,093,276.6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04,697,583.26 | 323,310,469.22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04,697,583.26 | 323,310,469.2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26,548,121.86 | 401,387,963.7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809,740.86 | 22,000,849.67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3,585,094.32 | |
加:其他转入 | 2,000,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76,850,869.94 | 704,697,583.2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208,163,667.81 | 10,325,930,546.83 | 9,519,186,769.57 | 8,040,079,392.39 |
其他业务 | 51,298,992.56 | 50,204,170.06 | 57,607,729.79 | 40,081,354.67 |
合计 | 12,259,462,660.37 | 10,376,134,716.89 | 9,576,794,499.36 | 8,080,160,747.06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683,773.49 | 4,566,455.04 |
教育费附加 | 6,656,897.38 | 2,684,661.55 |
房产税 | 6,460,779.68 | 6,097,286.82 |
土地使用税 | 1,428,774.15 | 2,190,684.12 |
车船使用税 | 12,272.58 | 6,235.91 |
印花税 | 12,760,374.11 | 8,594,114.17 |
地方教育附加 | 4,437,931.60 | 1,789,774.37 |
环境保护税 | 204,645.00 | 657,684.52 |
政府基金 | 5,044.50 | |
其他 | 11,141.19 | 301,275.85 |
合计 | 45,661,633.68 | 26,888,172.35 |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4,959,937.21 | 142,391,466.07 |
折旧与摊销 | 47,066,493.98 | 30,550,321.12 |
咨询服务费 | 17,805,536.38 | 25,623,376.26 |
业务招待费 | 12,210,299.15 | 14,442,067.04 |
办公费 | 16,857,976.81 | 10,223,918.10 |
差旅费 | 16,093,269.83 | 9,065,945.53 |
安环费 | 8,198,631.99 | 5,519,434.45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709,018.36 | 4,191,203.91 |
租赁费 | 5,143,970.54 | 3,899,675.03 |
股权激励费 | 4,708,932.76 | 77,663,466.13 |
财产保险费 | 5,149,395.67 | 3,400,731.46 |
水电费 | 7,557,730.52 | 2,122,899.58 |
维护修理费 | 5,631,504.71 | 1,878,848.13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2,427,803.92 | 1,638,601.93 |
其他 | 9,472,654.91 | 7,465,869.26 |
合计 | 354,993,156.74 | 340,077,824.00 |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0,001,019.12 | 62,234,459.90 |
产品质量保证 | 31,128,475.33 | 29,015,958.83 |
业务拓展费 | 25,113,452.85 | 28,058,060.38 |
业务招待费 | 12,549,026.68 | 10,892,879.34 |
广告及展览费 | 27,091,653.11 | 10,558,510.75 |
保险费 | 6,960,356.42 | 8,136,935.75 |
差旅费 | 15,131,664.22 | 7,777,951.59 |
办公费 | 5,001,667.53 | 1,746,366.19 |
仓储费及租赁费 | 2,263,833.65 | 1,594,188.97 |
其他 | 2,440,100.10 | 2,336,470.16 |
合计 | 207,681,249.01 | 162,351,781.86 |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1,262,232.38 | 100,756,270.06 |
直接材料 | 106,872,975.94 | 123,967,638.45 |
折旧与摊销 | 41,731,020.39 | 31,371,712.39 |
直接费用 | 43,514,214.19 | 35,731,896.57 |
合计 | 313,380,442.90 | 291,827,517.47 |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70,851,125.50 | 219,592,781.92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2,932,826.66 | 1,410,355.62 |
减:利息资本化支出 | 21,007,119.67 | 19,410,796.37 |
减:利息收入 | 199,737,271.01 | 207,059,747.04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168,634,314.50 | 173,900,034.02 |
汇兑损益 | -58,438,598.87 | -42,487,120.83 |
手续费支出 | 17,000,071.80 | 11,164,685.34 |
合计 | 8,668,207.75 | -38,200,196.98 |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6,620,759.48 | 7,440,045.87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32,367,548.72 | 18,289,766.27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84,030.05 | 49,712.08 |
税费减免 | 2,495,493.05 | 64,506.31 |
合计 | 141,667,831.30 | 25,844,030.53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不适用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708,894.68 | 19,681,251.94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74,789,793.67 | -20,649,774.19 |
合计 | -90,498,688.35 | -968,522.25 |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6,471,103.27 | 73,616,472.8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3,792.18 | 10,000.00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产生的投资收益 | -8,076,934.48 | 465,588.03 |
处置应收款项融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391,463.30 | -4,713,140.16 |
合计 | 73,968,913.31 | 69,378,920.72 |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2,457,415.69 | -6,962,758.7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9,914,974.40 | -75,575,778.4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65,411.58 | -1,206,624.27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51,320,371.27 | -17,019,013.87 |
合计 | -68,612,518.40 | -100,764,175.24 |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81,314,703.61 | -53,515,836.45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5,449,940.74 | -1,621,800.67 |
六、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18,990,585.53 |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4,237,618.03 | -9,418,636.44 |
合计 | -239,992,847.91 | -64,556,273.56 |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 | 2,739,973.19 | -317,584.02 |
其中:固定资产 | 2,928,059.20 | -445,538.04 |
在建工程 | -112,908.00 | |
使用权资产 | -188,086.01 | 240,862.02 |
合计 | 2,739,973.19 | -317,584.02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 144,554.93 | 1,940,928.41 | 144,554.93 |
索赔收入 | 233,627.24 | 233,627.24 |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 110,981.63 | 110,981.63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60,519.08 | ||
其他 | 572,600.71 | 268,799.57 | 572,600.71 |
合计 | 1,061,764.51 | 2,370,247.06 | 1,061,764.51 |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30,000.00 | 1,347,272.51 | 30,000.00 |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 1,496.82 | 3,234,671.10 | 1,496.82 |
罚款支出 | 400.00 | 14,593.32 | 400.00 |
赔偿金、违约金 | 444,468.11 | 2,379,811.97 | 444,468.11 |
税收滞纳金 | 2,065,175.81 | 1,780,736.97 | 2,065,175.81 |
其他 | 159,165.39 | 448,222.53 | 159,165.39 |
合计 | 2,700,706.13 | 9,205,308.40 | 2,700,706.13 |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78,688,107.73 | 206,645,624.8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545,404.69 | -39,136,825.92 |
合计 | 176,142,703.04 | 167,508,798.8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70,576,974.9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5,586,546.2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6,571,288.3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686,559.8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825,997.8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937,337.9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3,113,489.7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1,126,637.59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影响 | -36,701,694.70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10,596,639.25 |
所得税费用 | 176,142,703.04 |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57、“其他综合收益”之说明。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购买商品相关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399,800,604.97 | 2,460,793,976.93 |
收到信用证保证金 | 102,410,106.35 | 149,812,595.08 |
收到保函保证金 | 150,102,009.54 | 27,572,485.35 |
收到押金保证金 | 21,227,366.11 | 160,248,082.78 |
收到通知存款 | 14,000,000.00 | |
收到政府补助 | 134,367,548.72 | 40,954,766.27 |
收到经营性存款利息 | 31,502,136.03 | 33,159,713.02 |
其 他 | 48,063,652.30 | 25,104,056.36 |
合计 | 2,887,473,424.02 | 2,911,645,675.7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与购买商品相关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509,863,936.68 | 2,660,626,463.03 |
支付保函保证金 | 84,428,309.65 | 70,140,735.22 |
支付信用证保证金 | 15,956,762.62 | 215,542,346.49 |
支付通知存款 | 14,000,000.00 | |
支付各项费用款 | 297,887,170.90 | 291,381,498.46 |
支付押金保证金 | 16,870,025.07 | 32,241,155.33 |
其 他 | 36,195,311.17 | 32,240,639.01 |
合计 | 1,961,201,516.09 | 3,316,172,837.54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与购建长期资产相关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23,833,563.61 | 335,297,405.23 |
收到远期结售汇锁汇保证金及收益 | 4,245,327.46 | 36,582,084.21 |
收回姜堰私募基金本金及收益 | 5,596,436.54 | |
股权转让款 | 8,900,000.00 | 12,000,000.00 |
货币交易保证金 | 416,276,232.00 | |
合计 | 753,255,123.07 | 389,475,925.98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与购建长期资产相关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42,821,307.07 | 191,757,712.37 |
货币交易保证金 | 416,276,232.00 | |
支付远期结售汇锁汇保证金 | 29,750,000.00 | 29,670,248.21 |
合计 | 688,847,539.07 | 221,427,960.58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山西汾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 500,000,000.00 | |
票据融资 | 100,000,000.00 | |
收到售后回租款 | 240,396,279.91 | 903,204,669.98 |
货币互换 | 390,102,476.00 | |
合计 | 730,498,755.91 | 1,403,204,669.9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售后回租款 | 772,846,479.81 | 337,200,477.96 |
支付股份回购款 | 129,456.00 | |
货币互换 | 390,102,476.00 | |
票据融资 | 100,000,000.00 | |
支付的租赁费 | 22,003,272.74 | 5,039,993.20 |
支付山西汾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利息 | 521,333,333.33 | 539,888,888.89 |
其他 | 3,322,259.00 | |
合计 | 1,419,505,344.88 | 1,272,361,292.05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252,567,586.39 | 3,727,027,074.92 | -430,514.73 | 4,609,296,295.31 | 3,924,182.48 | 2,365,943,668.79 |
长期借款(含1年以内) | 871,403,056.28 | 3,341,315,492.00 | 3,354,887.44 | 471,897,100.00 | 3,744,176,335.72 | |
租赁负债(含1年以内) | 59,162,561.13 | 22,440,591.01 | 22,003,272.74 | -9,616,337.38 | 69,216,216.78 | |
合计 | 4,183,133,203.80 | 7,068,342,566.92 | 25,364,963.72 | 5,103,196,668.05 | -5,692,154.90 | 6,179,336,221.29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94,434,271.88 | 467,961,189.5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39,992,847.91 | 64,556,273.56 |
信用减值准备 | 68,612,518.40 | 100,764,175.2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46,024,543.58 | 263,227,055.35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2,324,633.94 | 7,003,681.33 |
无形资产摊销 | 6,449,352.86 | 4,850,321.7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1,170,490.74 | 21,582,313.7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39,973.19 | 317,584.0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96.82 | 3,074,152.0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0,498,688.35 | 968,522.2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12,691,390.75 | 143,603,984.7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352,610.69 | 141,966,315.2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181,446.85 | -63,511,296.6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504,998.59 | 24,374,470.6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47,341,514.70 | -1,116,966,455.6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2,208,965.82 | -2,398,825,658.3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06,061,589.73 | 1,293,615,531.89 |
其他 | -185,860,740.30 | -119,509,910.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5,764,574.96 | -1,160,947,749.2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 22,807,264.75 | 54,525,364.25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839,251,901.44 | 920,969,610.0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20,969,610.09 | 777,354,472.6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18,282,291.35 | 143,615,137.4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839,251,901.44 | 920,969,610.09 |
其中:库存现金 | 688,682.42 | 47,660.5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838,563,219.02 | 920,921,949.5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39,251,901.44 | 920,969,610.09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466,674,018.13 | 2,066,384,195.61 | 受限现金不符合现金流量表中对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定义 |
合计 | 466,674,018.13 | 2,066,384,195.61 |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261,558,799.71 | ||
其中:美元 | 22,307,159.26 | 7.0827 | 157,994,916.89 |
欧元 | 12,964,982.93 | 7.8592 | 101,894,393.84 |
港币 | 1,778.01 | 0.9062 | 1,611.23 |
日元 | 512.00 | 0.050213 | 25.71 |
澳大利亚元 | 353,823.25 | 4.7138 | 1,667,852.04 |
应收账款 | 382,715,742.87 | ||
其中:美元 | 40,894,727.79 | 7.0827 | 289,645,088.52 |
欧元 | 11,842,255.49 | 7.8592 | 93,070,654.35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4,804,245.47 | ||
其中:美元 | 466,211.32 | 7.0827 | 3,302,034.92 |
欧元 | 191,140.39 | 7.8592 | 1,502,210.55 |
应付账款 | - | 128,259.94 | |
其中:欧元 | 16,319.72 | 7.8592 | 128,259.94 |
其他应付款 | 35,847.78 | ||
其中:欧元 | 4,561.25 | 7.8592 | 35,847.78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名 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Filmcutter Advanced Material Srl | 意大利 | 欧元 | 日常使用货币 |
中来(香港)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 | 美元 | 日常使用货币 |
中来(香港)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 | 欧元 | 日常使用货币 |
JOLYWOOD(EUROPE)RENEWABLE ENERGY HOLDING SARL | 卢森堡 | 欧元 | 日常使用货币 |
Cuenca Fotovoltaica Energia SL | 西班牙 | 欧元 | 日常使用货币 |
Cuenca Renewable Energy SL | 西班牙 | 欧元 | 日常使用货币 |
DOHA JAEN 1, S.L. | 西班牙 | 欧元 | 日常使用货币 |
JOLYWOOD SOLAR TECHNOLOGY AUSTRALIA PTY LTD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元 | 日常使用货币 |
名 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JOLYWOOD SINGAPORE HOLDING PTE.LTD. | 新加坡 | 美元 | 日常使用货币 |
82、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本期数(元) |
短期租赁费用 | 7,194,515.02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785,723.29 |
合 计 | 7,980,238.31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售后租回交易以及售后租回合同中的重要条款说明
(1)2022年9月2日,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租赁物购买价款12,500.00 万元,租赁期限为2022年9月27日至2030年9月27日。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以租赁物43.62MW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对应的电站收益权作为质押。
(2)2022年6月23日,安徽中来六产富民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租赁物购买价款7,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022年6月29日至2030年6月29日。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上海中来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安徽中来六产富民科技有限公司75%股权作为质押,安徽中来六产富民科技有限公司将光伏电站的电费收益权作为质押。
(3)2022年5月27日,寿光市恒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租赁物购买价款5,632.00万元,租赁期限为2022年6月2日至2030年6月2日。上海坤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寿光市恒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质押,同时以山东省潍坊市寿光恒尚16MW分布式光伏项目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
(4)2021年10月19日,赤峰市洁太电力有限公司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租赁物购买价款7,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9年10月15日。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杭州中来锦聚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名下赤峰市洁太电力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作为质押,赤峰市洁太电力有限公司以其100%电费收益权作为质押。
(5)2022年03月23日,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租赁物购买价款1亿元,租赁期限为2022年03月20日至2024年3月19日。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6)2021年12月28日,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租赁物购买价款5,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022年1月5日至2025年1月5日。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以售后回租租赁物作抵押。
(7)2022年7月28日,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租赁物购买价款5,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022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27日。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8)2022年9月23日,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租赁物购买价款1.00亿元,租赁期限为2022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9)2022年10月17日,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租赁物购买价款8,12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10)2022年12月15日,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租赁物购买价款总共两笔分别为6,000.00万元,合计12,000.00万元,租赁期限分别为2022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0日。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其他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1,262,232.38 | 100,756,270.06 |
直接材料 | 106,872,975.94 | 123,967,638.45 |
折旧与摊销 | 41,731,020.39 | 31,371,712.39 |
直接费用 | 43,514,214.19 | 35,731,896.57 |
合计 | 313,380,442.90 | 291,827,517.4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13,380,442.90 | 291,827,517.47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不适用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是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广宁美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转让 | 2023年07月03日 | 不再控制经营决策 | ||||||||
兴泰(苏州)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转让 | 2023年05月06日 | 不再控制经营决策 | ||||||||
内蒙古正 | 100.00% | 转让 | 2023年02 | 不再控制 |
美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月14日 | 经营决策 |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以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增加的子公司(指通过新设、派生分立等非合并收购方式增加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杭州中来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1月30日 | 500.00 | 100%(认缴) |
固始县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8月29日 | 500.00 | 100%(认缴) |
淮南市中来分布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9月7日 | 500.00 | 100%(认缴) |
进贤县中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9月7日 | 500.00 | 100%(认缴) |
鲁山县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9月7日 | 500.00 | 100%(认缴) |
萍乡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9月9日 | 500.00 | 100%(认缴) |
如东中来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9月13日 | 500.00 | 100%(认缴) |
安化县中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9月15日 | 500.00 | 100%(认缴) |
霞浦县中来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9月18日 | 500.00 | 100%(认缴) |
东方市中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9月28日 | 500.00 | 100%(认缴) |
万宁中来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10月8日 | 500.00 | 100%(认缴) |
醴陵市中来分布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10月26日 | 500.00 | 100%(认缴) |
荣成市中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12月4日 | 500.00 | 100%(认缴) |
商丘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12月15日 | 500.00 | 100%(认缴) |
洛阳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12月28日 | 500.00 | 100%(认缴) |
襄阳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12月28日 | 500.00 | 100%(认缴) |
周口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12月28日 | 500.00 | 100%(认缴) |
六安市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3年12月28日 | 1000.00 | 100%(认缴) |
[注1]杭州中来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实缴500.00万元,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2]固始县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信阳市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3]淮南市中来分布式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淮南市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4]进贤县中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5]鲁山县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平顶山市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6]萍乡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在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7]如东中来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在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8]安化县中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9]霞浦县中来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在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10]东方市中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11]万宁中来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12]醴陵市中来分布式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13]荣成市中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在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14]商丘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15]洛阳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16]襄阳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8日在老河口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17]周口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8日在太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18]六安市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8日在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由中来民生认缴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因其他原因减少子公司的情况(指因破产、歇业、到期解散等原因而注销减少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 | 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元) |
杭州铸日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2月16日 | - | -322,325.99 |
沁水县晋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3月9日 | - | - |
南芯中来光电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3月6日 | - | -2,010,059.87 |
吉林省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3月24日 | - | - |
宁夏禾动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3月22日 | - | - |
泰州中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4月3日 | - | 1,058.60 |
Cuenca Renewable Energy SL | 注销 | 2023年8月1日 | - | 239,931.17 |
DOHA JAEN 1, S.L. | 注销 | 2023年8月1日 | - | 801,306.84 |
上海尊芒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8月30日 | - | - |
衡南县中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11月14日 | - | 200.00 |
鄂尔多斯市电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12月19日 | - | - |
6、其他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常熟高阳环保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 | 江苏常熟 | 常熟市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杭州中来锦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浙江杭州 | 杭州市 | 投资管理、咨询 | 51.00% | 设立 | |
翡膜考特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00,000.00(1) | 大蒙特基奥 | 意大利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中来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江苏常熟 | 常熟市 | 制造、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杭州中来锦聚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1,000,000.00 | 浙江杭州 | 杭州市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 99.55% | 设立 |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 | 309,375,000.00 | 上海市 | 常熟市 | 投资、贸易 | 82.71% | 设立 |
公司 | |||||||
赤峰市洁太电力有限公司 | 29,000,000.00 | 内蒙古赤峰 | 赤峰市 | 投资、贸易 | 99.5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334,545,700.00 | 江苏省泰州市 | 泰州市 | 制造业 | 76.17% | 设立 | |
中来(香港)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50,000.00(2) | 香港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安徽中来六产富民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安徽省固镇县 | 固镇县 | 投资、贸易 | 75.00% | 设立 | |
安徽中来六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安徽省固镇县 | 固镇县 | 农业 | 75.00% | 设立 | |
中来智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投资、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江陵县金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湖北省荆州市 | 江陵县 | 投资、贸易 | 100.00% | 设立 | |
四川凯中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四川省成都市 | 成都市 | 工程设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苏州中聚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000,000.00 | 江苏省苏州市 | 苏州市 | 投资管理 | 66.82% | 设立 | |
杭州锦聚新能源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500,000.00 | 浙江省杭州市 | 杭州市 | 投资管理 | 99.1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银凯特(山东)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山东省威海市 | 威海市 | 投资、贸易 | 99.1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泗洪中来光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江苏省 | 泗洪县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市中来新能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浙江宁波 | 宁波市 | 投资、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海南来亚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海南省三亚市 | 三亚市 | 投资、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泰州中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江苏省泰州市 | 泰州市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Cuenca FotovoltAJca Energia SL | 3,000.00(3) | 西班牙马德里 | 马德里 | 投资、贸易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苏中来光能科技有限 | 100,000,000.00 | 江苏省泰州市 | 泰州市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公司 | |||||||
江苏中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江苏省泰州市 | 泰州市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江苏中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江苏省常熟市 | 常熟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中来(香港)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4) | 香港 | 香港 | 投资、贸易 | 100.00% | 设立 | |
宁波市中来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浙江省宁波市 | 宁波市 | 投资、贸易 | 100.00% | 设立 | |
Jolywood(Europe)Renewable Energy Holding Sarl | 12,000.00(5) | 卢森堡 | 卢森堡 | 投资、贸易 | 100.00% | 设立 | |
衡阳市中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湖南省衡阳市 | 衡阳市 | 投资、贸易 | 100.00% | 设立 | |
安吉中来锦聚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00 | 浙江省 | 安吉县 | 技术咨询服务 | 50.00% | 设立 | |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山西太原 | 太原 | 制造、技术开发与咨询 | 100.00% | 设立 | |
上海炬淼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上海 | 上海 | 工程建设、技术开发与咨询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坤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 | 上海 | 上海 | 工程建设、技术开发与咨询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妙华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上海 | 上海 | 工程建设、技术开发与咨询 | 51.00% | 设立 | |
东营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山东省东营市 | 东营市 | 技术开发与咨询、发电 | 100.00% | 设立 | |
上海蓓邺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上海 | 上海 | 工程建设、技术开发与咨询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沁峪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上海 | 上海 | 工程建设、技术开发与咨询 | 100.00% | 设立 | |
淮南宝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安徽省淮南市 | 淮南市 | 技术开发与咨询、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武乡县宝泰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山西省长治市 | 武乡县 | 技术开发与咨询、制造、发电 | 5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鄂尔多斯市中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 鄂尔多斯市 | 商业、发电供电 | 100.00% | 设立 |
中来光伏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 | 22,000,000,000.00(6) | 印度尼西亚 | 印度尼西亚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JOLYWOOD SOLAR TECHNOLOGY AUSTRALIA PTY LTD(澳洲贸易公司) | 80,000.00(7)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寿光市恒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山东省寿光市 | 寿光市 | 技术开发与咨询、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来亿瓦(上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上海 | 上海 | 技术开发与咨询、贸易 | 100.00% | 设立 | |
山西中来硅基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山西省太原市 | 古交市 | 技术开发与咨询、制造 | 75.00% | 设立 | |
丰县鑫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 | 江苏省徐州市 | 丰县 | 发电、技术开发与咨询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石嘴山市恒达电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 大武口区 | 发电、输电、供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来(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山东省济南市 | 济阳区 | 发电、输电、供电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来瓦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上海 | 上海 | 技术开发咨询与转让 | 100.00% | 设立 | |
JOLYWOOD SINGAPORE HOLDING PTE.LTD(中来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8) | 新加坡 | 新加坡 |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贸易 | 100.00% | 设立 | |
山西中来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山西省太原市 | 古交市 | 技术开发咨询与转让、制造 | 75.00% | 设立 | |
杭州中来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浙江省杭州市 | 西湖区 | 技术开发咨询与转让 | 100.00% | 设立 | |
固始县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河南省信阳市 | 固始县 | 技术开发咨询与转让 | 100.00% | 设立 | |
进贤县中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江西省南昌市 | 进贤县 | 发电、输电、供电 | 100.00% | 设立 | |
鲁山县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鲁山县 | 发电、输电、供电 | 100.00% | 设立 | |
萍乡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江西省萍乡市 | - | 发电、输电、供电 | 100.00% | 设立 | |
淮南市中来 | 5,000,000. | 安徽省淮南 | 潘集区 | 技术开发咨 | 100.00% | 设立 |
分布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00 | 市 | 询与转让 | ||||
如东中来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江苏省南通市 | 如东县 | 发电、输电、供电 | 100.00% | 设立 | |
安化县中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湖南省益阳市 | 安化县 | 发电、输电、供电 | 100.00% | 设立 | |
霞浦县中来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福建省宁德市 | 霞浦县 | 技术开发咨询与转让 | 100.00% | 设立 | |
东方市中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东方市 | 发电、输电、供电 | 100.00% | 设立 | |
万宁中来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万宁市 | 技术开发咨询与转让 | 100.00% | 设立 | |
醴陵市中来分布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湖南省株洲市 | 醴陵市 | 发电、输电、供电 | 100.00% | 设立 | |
荣成市中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山东省威海市 | 荣成市 | 技术开发咨询与转让 | 100.00% | 设立 | |
商丘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河南省商丘市 | 夏邑县 | 技术开发咨询与转让 | 100.00% | 设立 | |
洛阳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河南省洛阳市 | 偃师市 | 技术开发咨询与转让 | 100.00% | 设立 | |
襄阳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湖北省襄阳市 | 老河口市 | 技术开发咨询与转让 | 100.00% | 设立 | |
周口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河南省周口市 | 太康县 | 技术开发咨询与转让 | 100.00% | 设立 | |
六安市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安徽省六安市 | 霍邱县 | 技术开发咨询与转让 | 100.00% | 设立 |
注:(1) 翡膜考特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单位为欧元2,500,000元;
(2) 中来(香港)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单位为港币50,000元;
(3) Cuenca FotovoltAJca Energia SL注册资本单位为欧元3,000元;
(4) 中来(香港)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单位为美元30,000,000元;
(5) Jolywood(Europe)Renewable Energy Holding Sarl注册资本单位为欧元12,000元;
(6) 中来光伏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单位为印尼盾22,000,000,000元;
(7) JOLYWOOD SOLAR TECHNOLOGY AUSTRALIA PTY LTD(澳洲贸易公司)注册资本单位为美元80,000元;
(8) JOLYWOOD SINGAPORE HOLDING PTE.LTD(中来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单位为美元100,000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17.29% | 54,098,984.13 | 277,548,296.47 |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 | 23.83% | 46,877,863.41 | 511,341,564.99 |
限公司
其他说明: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给联营企业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部分金额为-8,973,111.91元。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3,264,862,558.47 | 2,615,029,958.84 | 5,879,892,517.31 | 3,084,119,499.58 | 1,160,506,822.00 | 4,244,626,321.58 | 3,928,391,207.96 | 2,571,502,808.79 | 6,499,894,016.75 | 4,085,346,878.61 | 1,091,653,385.56 | 5,177,000,264.17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095,617,082.41 | 1,821,519,855.28 | 4,917,136,937.69 | 2,494,458,207.37 | 208,365,225.89 | 2,702,823,433.26 | 5,092,836,710.25 | 2,034,309,105.91 | 7,127,145,816.16 | 4,705,797,692.52 | 373,965,131.59 | 5,079,762,824.11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4,020,392,894.46 | 312,884,098.82 | 312,884,098.82 | -432,167,057.04 | 3,660,540,014.61 | 387,578,586.90 | 387,578,586.90 | -320,059,821.36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155,504,091.63 | 174,133,226.32 | 174,133,226.32 | 661,977,703.89 | 5,460,078,905.31 | -59,911,657.75 | -59,911,657.75 | -597,294,569.34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不适用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嘉兴智行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嘉兴 | 浙江嘉兴 | 制造业 | 39.55% | 权益法核算 | |
上海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9.01% | 权益法核算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上海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嘉兴智行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嘉兴智行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778,478,193.36 | 70,112,192.78 | 567,672,290.52 | 75,358,830.22 |
非流动资产 | 11,409,959,439.24 | 121,134,108.81 | 5,756,237,643.92 | 69,839,268.03 |
资产合计 | 12,188,437,632.60 | 191,246,301.59 | 6,323,909,934.44 | 145,198,098.25 |
流动负债 | 5,077,154,360.48 | 119,651,210.17 | 2,709,067,575.74 | 130,813,466.30 |
非流动负债 | 4,907,898,099.50 | 35,143,030.36 | 1,801,581,998.93 | |
负债合计 | 9,985,052,459.98 | 154,794,240.53 | 4,510,649,574.67 | 130,813,466.30 |
少数股东权益 | -2,619,087.99 | -1,725,162.11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203,385,172.62 | 39,071,149.05 | 1,813,260,359.77 | 16,109,794.0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18,863,521.32 | 15,452,639.45 | 211,067,294.39 | 5,689,121.93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63,475,480.26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23,216,835.62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36,099,667.57 | 77,109,935.71 | 7,554,900.96 | 69,846,868.87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 |
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086,286,803.32 | 83,020,448.49 | 527,301,350.00 | 86,166,105.72 |
净利润 | 257,377,821.19 | 17,468,309.64 | 86,554,986.28 | -20,690,244.19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57,377,821.19 | 17,468,309.64 | 86,554,986.28 | -20,690,244.1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8,577,081.53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51,140,308.02 | 59,476,492.2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9,263,815.73 | -20,034,119.45 |
--综合收益总额 | 19,263,815.73 | -20,034,119.45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不适用
6、其他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0.00元。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43,719,246.04 | 2,000,000.00 | 6,620,759.48 | 39,098,486.56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计 | 138,988,308.20 | 25,729,812.14 |
其他说明本期退回以工代训补贴1.35万元。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香港及欧洲,国内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结算,境外经营公司以美元、欧元结算。故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附注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签署远期外汇合约以防范本公司以美元结算的收入存在的汇兑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欧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附注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者贬值5%,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汇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上升5% | 3,244.57 | 3,200.01 |
下降5% | -3,244.57 | -3,200.01 |
管理层认为5%合理反映了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者下降50个基点,则对本公司的净利润影响如下:
利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上升50个基点 | -1,642.76 | -566.81 |
下降50个基点 | 1,642.76 | 566.81 |
管理层认为5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4)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与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相关的价格风险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5)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1年。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7)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8)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 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9)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10)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银行借款 | 236,886.26 | 96,987.20 | 66,562.49 | 97,009.39 | 497,445.34 |
应付票据 | 107,510.36 | - | - | - | 107,510.36 |
应付账款 | 268,319.79 | - | - | - | 268,319.79 |
其他应付款 | 39,318.83 | - | - | - | 39,318.83 |
租赁负债 | - | 1,201.19 | 924.85 | 5,089.10 | 7,215.14 |
长期应付款 | - | 7,786.02 | 5,101.02 | 15,934.42 | 28,821.4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6,985.46 | - | - | - | 146,985.46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799,020.70 | 105,974.41 | 72,588.36 | 118,032.91 | 1,095,616.38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银行借款 | 332,010.98 | 40,898.67 | 14,382.46 | 7,860.45 | 395,152.56 |
应付票据 | 220,817.06 | - | - | - | 220,817.06 |
应付账款 | 291,974.64 | - | - | - | 291,974.64 |
其他应付 款 | 89,213.15 | - | - | - | 89,213.15 |
租赁负债 | - | 807.37 | 811.73 | 5,035.15 | 6,654.25 |
长期应付 款 | - | 27,694.77 | 13,439.36 | 25,986.40 | 67,120.5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8,247.60 | - | - | - | 68,247.60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002,263.43 | 69,400.81 | 28,633.55 | 38,882.00 | 1,139,179.79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11)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9.43% (2022年12月31日:72.76%)。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8,842,910.56 | 48,842,910.56 | ||
(1)应收款项融资 | 212,684,111.63 | 212,684,111.6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12,684,111.63 | 48,842,910.56 | 261,527,022.19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价格的证券投资,其公允价值按资产负债表日收盘价格确定。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应收款项融资,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将这部分应收款项在其到期之前通过背书转让或贴现的方式收回其合同现金流量,鉴于这些应收款项属于流动资产,其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对其公允价值的影响不重大,票据背书的前后手双方均认可按票据的面值抵消等额的应收应付账款,因此可以近似认为该等应收款项的期末公允价值等于其面值扣减按预期信用风险确认的坏账准备后的余额,即公允价值基本等于其摊余成本。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的某些项目,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市场可比公司模型/近期交易法/资产基础法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乘数、缺乏流动性折价/可比交易价格等。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的某些项目,由于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较低,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且近期内被投资单位并无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等可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此外,公司从可获取的相关信息分析,未发现被投资单位内外部环境自年初以来已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属于可用账面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最佳估计的“有限情况”,因此年末以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江苏杰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凤阳瞩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泰州新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国电投源烨(凤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国电投源烨(三亚)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安国)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单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定州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菏泽牡丹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卢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温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商丘市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上海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源烨(菏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源烨(汝州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源烨(滕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曹县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大理巍山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广西博白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广西贺州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广西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广西平南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衡阳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九江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澄迈)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鹤岗)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焦作)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巨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克山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南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宁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唐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襄阳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扬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永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周口)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平顶山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萍乡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延安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益阳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永州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岳阳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安国)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定州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菏泽牡丹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能科源烨(温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源烨(汝州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江苏中来能源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理林建伟控制 |
江苏中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总经理林建伟控制 |
泰州新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联营企业 |
广西雁晴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广西源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湖南娄底晰晴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湖南晴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
山西中来晋昇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公司 |
江苏力宝建材工业有限公司 | 总经理林建伟之妹林丽芬之控股公司 |
常熟米豆犁农业技术有限公司 | 总经理林建伟控制 |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
上海知苋商贸有限公司 | 总经理林建伟控制 |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杰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工程设备/商品 | 342,666,981.44 | 135,293,609.88 | ||
泰州新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716,681.88 | 8,222,944.95 | ||
凤阳瞩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73,770,141.08 | 55,445,623.13 | ||
江苏力宝建材工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9,292,035.43 | |||
江苏中来能源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035.04 | |||
江苏中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1,946.90 | |||
合计 | 1,024,165,751.3 | 208,256,248.4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电站EPC及运维 | 3,815,759,209.59 | 3,544,427,998.11 |
泰州新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5,692.61 | 46,485.87 |
泰州新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运维 | 481,132.08 | 481,132.08 |
凤阳瞩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46,067.68 | 11,239,312.61 |
泰州新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运维 | 477,830.19 | 376,415.10 |
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994,254.13 | |
广西雁晴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电站EPC | 1,475,216.62 | |
广西源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电站EPC | 549,883.29 | |
湖南娄底晰晴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电站EPC | 1,260,084.46 | |
湖南晴日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电站EPC | 795,344.89 | |
合计 | 3,827,384,715.54 | 3,556,571,343.7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注]新来电力在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地块及屋顶区域建设的光伏电站所发电量由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生产需求消纳,余量上网,按照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节能效益,该节能效益分享期为20年,满20年后自动续签5年。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泰州新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土地 | 141,732.11 | 141,732.11 |
江苏杰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房屋 | 1,651,376.1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知苋商贸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 | 10,000.00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人数 | 18.00 | 18.00 |
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人数 | 18.00 | 18.00 |
报酬总额 | 22,964,595.66 | 16,122,639.60 |
(8) 其他关联交易
不适用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1)应收账款 | |||||
凤阳瞩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312,320.62 | 1,265,616.03 | 133,762,726.85 | 6,688,136.34 | |
国电投源烨(凤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9,986,607.69 | 999,330.38 | 15,674,176.58 | 783,708.83 | |
国电投源烨(三亚)新能源有限公司 | 80,990,274.85 | 4,049,513.74 | 33,231,949.35 | 1,661,597.47 | |
江苏杰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90,000.00 | |||
能科源烨(安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755,312.65 | 687,765.63 | |||
能科源烨(单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7,362,799.20 | 368,139.96 | 4,752,385.18 | 237,619.26 | |
能科源烨(定州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63,677,762.89 | 3,183,888.14 | |||
能科源烨(菏泽牡丹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7,650,356.11 | 382,517.81 | 13,931,212.67 | 696,560.63 | |
能科源烨(卢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 2,371,735.12 | 118,586.76 | 2,892,375.17 | 144,618.76 | |
能科源烨(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 648,343,007.15 | 32,417,150.36 | 183,039,236.10 | 9,151,961.81 | |
能科源烨(温县)新能源有限 | 3,006,082.97 | 150,304.15 | 7,165,346.02 | 358,267.30 |
公司 | |||||
商丘市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97,532.83 | 220,864.36 | 1,819,754.32 | 90,987.72 | |
上海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879,475,917.93 | 45,423,561.50 | 1,425,657,074.74 | 71,282,853.74 | |
泰州新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404,840.56 | 104,202.93 | 1,400,000.00 | 104,149.15 | |
泰州新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8,394,180.00 | 1,665,888.00 | 15,020,080.00 | 1,497,183.00 | |
源烨(菏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 5,365,834.07 | 268,291.70 | |||
源烨(汝州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9,575.19 | 10,478.76 | 856,888.74 | 42,844.44 | |
源烨(滕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781,854.79 | 1,389,092.74 | |||
曹县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778,428.68 | 38,921.43 | |||
大理巍山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4,425,772.55 | 221,288.63 | |||
广西博白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5,376,480.85 | 268,824.04 | |||
广西贺州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67,725.92 | 203,386.30 | |||
广西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9,545,668.68 | 477,283.43 | |||
广西平南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5,802,663.93 | 290,133.20 | |||
广西雁晴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90,147.61 | 79,507.38 | |||
广西源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592,723.51 | 29,636.18 | |||
衡阳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48,160,521.54 | 2,408,026.08 | |||
湖南娄底晰晴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58,254.92 | 67,912.75 | |||
湖南晴日新能源有限公司 | 857,308.53 | 42,865.43 | |||
九江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337.17 | 25,016.86 | |||
能科源烨(澄迈)新能源有限公司 | 3,375,651.28 | 168,782.56 | |||
能科源烨(鹤岗)新能源有限公司 | 8,070,752.54 | 403,537.63 | |||
能科源烨(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3,759,194.04 | 187,959.70 | |||
能科源烨(焦作)新能源有限公司 | 48,563,191.31 | 2,428,159.57 | |||
能科源烨(巨野)新能源发展 | 1,725,896.47 | 86,294.82 |
有限公司 | |||||
能科源烨(克山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706,858.20 | 35,342.91 | |||
能科源烨(南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21,866.65 | 56,093.33 | |||
能科源烨(宁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07,385.15 | 5,369.26 | |||
能科源烨(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758,204.70 | 637,910.24 | |||
能科源烨(唐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5,898,103.82 | 294,905.19 | |||
能科源烨(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3,630,692.22 | 181,534.61 | |||
能科源烨(襄阳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215,703.94 | 10,785.20 | |||
能科源烨(扬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366,870.93 | 2,018,343.55 | |||
能科源烨(永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9,963.31 | 6,498.17 | |||
能科源烨(周口)新能源有限公司 | 2,962,914.11 | 148,145.71 | |||
平顶山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3,722,966.23 | 186,148.31 | |||
萍乡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37,323.79 | 56,866.19 | |||
延安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857,677.12 | 42,883.86 | |||
益阳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8,985,357.36 | 449,267.87 | |||
永州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214,487.49 | 110,724.37 | |||
岳阳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02,797.11 | 55,139.86 | |||
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862,890.60 | 43,144.53 | |||
(2)预付款项 | |||||
凤阳瞩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30,000.00 | 26,882,323.52 | |||
(3)其他应收款 | |||||
上海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66,540.90 | 13,327.05 | |||
(4)合同资产 | |||||
上海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84,673,569.52 | 14,233,678.48 | 370,842,182.96 | 18,542,109.15 | |
能科源烨(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4,019,648.22 | 8,700,982.41 | 9,633,644.01 | 481,682.20 |
国电投源烨(三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4,010,300.35 | 1,200,515.02 | 1,749,049.97 | 87,452.50 | |
能科源烨(焦作)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710,224.34 | 535,511.22 | |||
衡阳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242,443.17 | 512,122.16 | |||
国电投源烨(凤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600,334.86 | 280,016.74 | 3,691,600.28 | 184,580.01 | |
广西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19,603.69 | 200,980.18 | |||
泰州新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470,600.00 | 173,530.00 | 6,941,200.00 | 347,060.00 | |
能科源烨(安国)新能源有限公司 | 3,193,487.62 | 159,674.38 | |||
能科源烨(定州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3,157,809.95 | 157,890.50 | |||
能科源烨(扬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124,572.16 | 106,228.61 | |||
能科源烨(菏泽牡丹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508,347.28 | 75,417.36 | |||
广西平南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04,435.94 | 75,221.80 | |||
源烨(滕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98,937.10 | 74,946.86 | 1,462,202.88 | 73,110.14 | |
能科源烨(单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99,893.52 | 64,994.68 | 250,125.54 | 12,506.28 | |
能科源烨(温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847,931.50 | 42,396.58 | |||
能科源烨(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 671,484.45 | 33,574.22 | |||
益阳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472,913.54 | 23,645.68 | |||
能科源烨(卢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 439,208.40 | 21,960.42 | 152,230.27 | 7,611.51 | |
能科源烨(鹤岗)新能源有限公司 | 424,776.45 | 21,238.82 | |||
广西博白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365,931.59 | 18,296.58 | |||
源烨(菏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 325,378.60 | 16,268.93 | 282,412.32 | 14,120.62 | |
能科源烨(唐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310,413.41 | 15,520.67 |
大理巍山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6,370.08 | 13,818.50 | |||
广西贺州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14,090.84 | 10,704.54 | |||
能科源烨(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7,852.32 | 9,892.62 | |||
平顶山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5,945.60 | 9,797.28 | |||
能科源烨(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1,089.06 | 9,554.45 | |||
能科源烨(澄迈)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7,665.87 | 8,883.29 | |||
能科源烨(周口)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5,942.85 | 7,797.14 | |||
商丘市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6,712.25 | 6,835.61 | 95,776.54 | 4,788.83 | |
永州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6,551.97 | 5,827.60 | |||
能科源烨(巨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90,836.66 | 4,541.83 | |||
源烨(汝州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70,734.74 | 3,536.74 | |||
曹县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66,427.94 | 3,321.40 | |||
萍乡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59,859.15 | 2,992.96 | |||
能科源烨(南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59,045.61 | 2,952.28 | |||
岳阳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58,041.95 | 2,902.10 | |||
广西雁晴新能源有限公司 | 49,179.82 | 2,458.99 | |||
延安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45,140.90 | 2,257.05 | |||
湖南娄底晰晴新能源有限公司 | 42,007.88 | 2,100.39 | |||
能科源烨(克山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37,203.07 | 1,860.15 | |||
湖南晴日新能源有限公司 | 26,514.70 | 1,325.74 | |||
九江能科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6,333.54 | 1,316.68 | |||
广西源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18,331.65 | 916.58 | |||
能科源烨(襄阳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352.84 | 567.64 | |||
能科源烨(永 | 6,840.17 | 342.01 |
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 |||||
能科源烨(宁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5,651.85 | 282.59 | |||
能科源烨(安国)新能源有限公司 | 723,963.82 | 36,198.19 | |||
能科源烨(定州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3,351,461.20 | 167,573.06 | |||
能科源烨(菏泽牡丹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733,221.72 | 36,661.09 | |||
能科源烨(温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377,123.47 | 18,856.17 | |||
泰州新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3,027,500.00 | 151,375.00 | |||
源烨(汝州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45,099.41 | 2,254.97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应付账款 | |||
凤阳瞩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3,513,576.63 | 5,536,853.98 | |
江苏杰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98,486,606.50 | 24,561,901.75 | |
江苏力宝建材工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山西中来晋昇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017,155.77 | 1,017,155.77 | |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36,000.00 | 36,000.00 | |
江苏中来能源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2,035.40 | ||
泰州新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996,108.87 | 4,333,664.32 | |
常熟米豆犁农业技术有限公司 | 7,520.25 | ||
江苏中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1,946.90 | ||
(2)其他应付款 | |||
江苏杰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210,000.00 | ||
山西中来晋昇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64,600.00 | 164,600.00 | |
(3)合同负债 | |||
源烨(滕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728,826.79 | ||
能科源烨(定州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6,127,963.42 | ||
源烨(菏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 4,525,763.01 | ||
能科源烨(安国)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49,935.64 | ||
山西中来晋昇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48.50 | 248.50 |
7、关联方承诺
不适用
8、其他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2,465,858.00 | 2,465,858.00 | 8,625,698.00 | 54,672,603.27 | ||||
合计 | 2,465,858.00 | 2,465,858.00 | 8,625,698.00 | 54,672,603.27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 11.96元/股 | 13.7个月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 11.96元/股 | 22.13个月 |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过户日收盘价、Black-Scholes模型测算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获授限制性股票额度在等待解锁期期内平均摊销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50,129,129.47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4,708,932.76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4,708,932.76 | |
合计 | 4,708,932.76 |
其他说明:
本期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的职工服务金额为4,708,932.76元,计入管理费用4,708,932.76元,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不适用
6、其他
以股份支付服务情况(元):
以股份支付换取的职工服务总额 | 4,708,932.76 |
以股份支付换取的其他服务总额 | - |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
经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可转债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他待以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尾款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尾款。
报告期内,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1,293.9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面余额为5,037.9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继续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尾款支付。
2.前期承诺的履行情况
(1)根据2019年6月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泰州新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新来公司)、泰州新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来管理公司)、浙江京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来管理公司)签订的修改后的合伙协议(原协议于2018年10月10日签订)四方共同成立泰州新来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来新能源合伙公司),新来新能源合伙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3日在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协议约定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出资639.88万元,泰州新来公司出资5,758.91万元(其中权益性出资1,437.81万元,债务出资4,321.10万元(8%的收益率)),新来管理公司出资0.01万元,京来管理公司出资0.01万元。新来新能源合伙公司将投资泰州市太阳能自发自用农业综合体电站项目公司并投资设立泰州新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承诺项目公司全面投产后,所获得收益优先偿还泰州新来公司债务投资本息(年利率8%),后补偿泰州新来公司权益性投资及按收益率8%计算所得优先回报,如泰州新来公司收益率低于8%,则由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出资部分及对应回报部分提供补偿。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泰州新来公司权益性出资1,437.81万元、投资债务出资3,474.00万元,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出资639.88万元,项目公司已投产。
(2)公司与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定制厂房协议,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建造“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定制厂房,定制厂房使用权交接后,公司先行租赁厂房,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在5年内(含5年)公司按约定收购定制厂房,目前已投产。
3.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1)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财产抵押、质押担保情况,详见本节十六2(1)3(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之说明。
(2)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标的物 | 抵押物 账面原值 | 抵押物 账面价值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本公司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房屋建筑物 | 14,930.09 | 11,466.31 | 3,990.00 | 2029/2/25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房屋建筑物 | 11,124.38 | 7,387.77 | 9,600.00 | 2027/8/26 |
土地使用权 | 2,204.76 | 1,878.60 |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专用设备 | 18,621.96 | 10,623.37 | 2,526.00 | 2024/3/19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 | 8,295.77 | 5,872.28 | 1,986.88 | 2025/1/5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 | 8,797.90 | 4,783.40 | 2,628.16 | 2025/7/27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 | 17,165.16 | 10,415.48 | 4,736.76 | 2025/9/30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 | 9,591.61 | 7,829.16 | 3,109.89 | 2024/10/24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 | 15,642.31 | 9,147.98 | 3,387.18 | 2024/12/26 |
安徽中来六产富民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 | 10,324.48 | 6,746.33 | 5,594.69 | 2030/6/29 |
赤峰市洁太电力有限公司 |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 | 10,282.42 | 4,548.95 | 5,364.92 | 2029/10/15 |
寿光市恒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 | 3,872.00 | 3,670.66 | 4,845.47 | 2030/6/2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专用设备 | 15,179.03 | 11,379.06 | 10,558.98 | 2030/9/27 |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太原分行 | 专用设备 | 80,000.50 | 79,676.48 | 80,000.00 | 2029/6/29 |
小计 | 226,032.37 | 175,425.83 | 138,328.93 |
(3)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质押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质押权人 | 质押标的物 | 质押物 账面原值 | 质押物 账面价值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安徽中来六产富民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 | 541.98 | 478.76 | 5,594.69 | 2030/6/29 |
赤峰市洁太电力有限公司 |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 | 56.15 | 53.34 | 5,364.92 | 2029/10/15 |
寿光市恒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恒尚 16MW分布式光伏项目电费收费权 | 421.34 | 400.27 | 4,845.47 | 2030/6/2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常熟支行 | 长期应收款 | 15,375.00 | 15,375.00 | 15,375.00 | 2024/6/30 |
4,400.00 | 4,400.00 | 4,400.00 | 2025/9/25 | |||
14,500.00 | 14,500.00 | 14,500.00 | 2026/3/30 |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2024/2/15 | |||
7,000.00 | 7,000.00 | 7,000.00 | 2024/3/7 | |||
9,000.00 | 9,000.00 | 9,000.00 | 2024/3/19 |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长期应收款 | 10,558.98 | 10,558.98 | 10,558.98 | 2030/9/27 |
合计 | 71,853.45 | 71,766.35 | 86,639.06 |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立尚未履行完毕的保函情况如下(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受益人 | 保函金额 | 开具保函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 到期日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浑源京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 2,655,176.40 | 478,000.00 | 2024/12/19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葵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 419,525.60 | 76,000.00 | 2024/2/1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中兴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92,188.80 | 16,600.00 | 2024/1/6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18,108.80 | 40,000.00 | 2024/1/6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融信汇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4,868,130.00 | 880,000.00 | 2024/2/21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善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43,086.09 | 280,000.00 | 2024/4/6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国能(果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97,372.80 | 20,000.00 | 2024/2/28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国能电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401,760.32 | 73,000.00 | 2024/2/28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58,085.04 | 120,000.00 | 2024/2/28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国能电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420,958.22 | 76,000.00 | 2024/2/28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1,788,858.24 | 2025/12/19 |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 | 7,575,734.00 | 7,575,734.00 | 2024/12/31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Porth Wen Solar Limited | 8,323,371.74 | 1,727,498.90 | 2025/1/30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BEECHGREEN ENERGYFARM LIMITED | 17,020,311.50 | 3,532,531.08 | 2025/1/15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IBERDROLA RENOVABLES ENERGIA S.A.U. | 58,490,089.66 | 12,139,499.32 | 2024/11/4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IBERDROLA RENOVABLES ENERGLA | 4,298,093.72 | 892,060.61 | 2024/3/1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 | 6,414,093.12 | 2024/12/31 |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宜兴银环智慧能源公司 | 1,281,384.30 | 240,000.00 | 2024/5/31 |
合计 | 116,566,328.35 | 28,166,923.91 |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保证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位 | 贷款金融机构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备注 |
本公司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7,200.00 | 2027/8/26 | 长期借款 |
本公司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2,400.00 | 2024/9/2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本公司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进出口银行浙江分行 | 50,000.00 | 2024/7/2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本公司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 | 4,916.27 | 2024/2/16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 | 8,000.00 | 2024/6/18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9,900.00 | 2024/6/22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2,526.00 | 2024/3/19 | 售后回租 |
本公司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1,986.88 | 2025/1/5 | 售后回租 |
本公司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628.16 | 2025/7/27 | 售后回租 |
本公司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4,736.76 | 2025/9/30 | 售后回租 |
本公司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109.89 | 2024/10/24 | 售后回租 |
本公司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 | 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387.18 | 2024/12/26 | 售后回租 |
公司 | |||||
本公司 | 安徽中来六产富民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5,594.69 | 2030/6/29 | 售后回租 |
本公司 | 赤峰市洁太电力有限公司 |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5,364.92 | 2029/10/15 | 售后回租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6,827.00 | 2024/3/26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4,311.00 | 2024/4/23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2,000.00 | 2024/7/19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 10,000.00 | 2024/2/15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 7,000.00 | 2024/3/7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 9,000.00 | 2024/3/19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5,000.00 | 2024/3/10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5,000.00 | 2024/5/19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 | 22,693.00 | 2024/5/28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 | 1,000.00 | 2024/9/14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 | 1,200.00 | 2024/9/14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 | 10,000.00 | 2024/8/31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 | 5,000.00 | 2024/10/18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3,668.85 | 2024/7/25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2,975.95 | 2024/7/29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2,607.20 | 2024/7/29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3,002.00 | 2024/7/29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1,215.00 | 2024/7/29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700.00 | 2024/7/29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 4,400.00 | 2025/9/25 | 长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 14,500.00 | 2026/3/30 | 长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24,800.00 | 2025/3/14 | 长期借款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 3,160.00 | 2024/6/3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 12,215.00 | 2024/6/3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16,000.00 | 2024/9/2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本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0,558.98 | 2030/9/27 | 售后回租 |
本公司 |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7,392.19 | 2024/2/20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分行 | 9,629.82 | 2024/5/22 | 短期借款 |
本公司 |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分行 | 65,400.00 | 2029/6/29 | 长期借款 |
本公司 |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分行 | 14,600.00 | 2024/12/3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本公司 |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支行 | 17,500.00 | 2028/8/31 | 长期借款 |
本公司 |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支行 | 2,500.00 | 2024/12/2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本公司 |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水西支行 | 64,630.55 | 2030/8/22 | 长期借款 |
本公司 |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水西支行 | 1,701.00 | 2024/8/2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本公司 | 江苏中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杭州府路支行 | 9,950.00 | 2024/9/3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小计 | 493,888.29 |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子公司赤峰市洁太电力有限公司、安徽中来六产富民科技有限公司、寿光市恒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已质押给融资租赁公司,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质押权人 | 被质押物 | 长期应付款余额 | 借款开始日 | 借款到期日 |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中来锦聚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赤峰市洁太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 | 5,364.92 | 2021/10/15 | 2029/10/15 |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中来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中来六产富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5,594.69 | 2022/6/29 | 2030/6/29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坤环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寿光市恒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4,845.47 | 2022/6/2 | 2030/6/2 |
小 计 | 15,805.08 |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硅基项目的议案》,公司结合行业、市场等多种因素以及目前经营实际情况对本项目予以终止。 本次项目投资尚处于前期手续报批阶段,报批存在不确定性,未开始实质性投资建设,公司终止本次项目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1.38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1.38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方案 | 以公司总股本1,089,627,3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50,368,575.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3、销售退回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2024年4月1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来智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预中标“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第二批户用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并于2024年4月23日收到《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2,755,906,700元。该中标项目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预估建设容量为800MWp-2GWp,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负责项目前期开发至投产发电、工程竣工验收为止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若该项目后续能够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业务规模、对公司影响金额将视项目实施情况而定。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
本公司以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最终实现销售地进行划分。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境内 | 境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7,808,587,629.17 | 4,399,576,038.64 | 12,208,163,667.81 | |
主营业务成本 | 6,522,035,083.20 | 3,803,895,463.63 | 10,325,930,546.83 | |
资产总额 | 23,304,485,280.25 | 433,168,665.26 | 6,638,138,922.23 | 17,099,515,023.28 |
负债总额 | 14,420,262,791.40 | 528,777,524.23 | 3,076,158,743.49 | 11,872,881,572.14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重大诉讼、仲裁公司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提起的相关仲裁案件《泓盛腾龙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项下争议(2021)沪仲案字第0528号、《泓盛腾龙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项下争议(2021)沪仲案字第 0525号、《方际正帆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项下争议(2021)沪仲案字第0524号、《正帆顺风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项下争议(2021)沪仲案字第0526号均已裁决,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腾龙1号基金清算收回款项约169万元,腾龙1号、腾龙4号、正帆1号相关案件现已终本执行,待发现可执行财产后可恢复执行,正帆2号相关案件仍在强制执行中,有关后续进展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差额补足义务人提起的差额补足诉讼案件(2022)苏05民终6120号(腾龙1号基金相关)、(2022)苏05民终5156号(正帆2号基金相关)法院均已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公司上诉,公司后续将根据民事判决书中提及的诉讼所对应的仲裁案件裁决结果及执行情况确定是否重新提起诉讼,具体方案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差额补足义务人提起的另外一起差额补足诉讼案件(2022)苏民终614号(正帆1号基金相关)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并部分支持了公司的上诉请求,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现已立案,具体法院强制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具体强制执行情况等后续进展情况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8、其他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78,061,424.51 | 856,342,766.94 |
1至2年 | 97,083,592.55 | 12,876,359.97 |
2至3年 | 2,571,063.61 | 102,822.40 |
3年以上 | 2,076,533.57 | 2,310,436.40 |
3至4年 | 153,049.20 | 55,622.21 |
4至5年 | 3,315.41 | 49,225.00 |
5年以上 | 1,920,168.96 | 2,205,589.19 |
合计 | 779,792,614.24 | 871,632,385.7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308,916.06 | 0.94% | 7,308,916.06 | 100.00% | 2,297,609.22 | 0.26% | 2,297,609.22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72,483,698.18 | 99.06% | 26,487,859.35 | 3.43% | 745,995,838.83 | 869,334,776.49 | 99.74% | 44,218,967.93 | 5.09% | 825,115,808.56 |
其中: | ||||||||||
合计 | 779,792,614.24 | 100.00% | 33,796,775.41 | 4.33% | 745,995,838.83 | 871,632,385.71 | 100.00% | 46,516,577.15 | 5.34% | 825,115,808.5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 4,138,346.94 | 4,138,346.94 | 100.00% | 经营困难,尚不确定可执行的资产金额 | ||
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96,642.02 | 2,096,642.02 | 1,800,257.11 | 1,800,257.11 | 100.00% | 经营困难,尚不确定可执行的资产金额 |
宿迁腾晖光电有限公司 | 423,072.00 | 423,072.00 | 100.00% | 经营困难,尚不确定可执行的资产金额 | ||
泗阳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400,492.81 | 400,492.81 | 100.00% | 经营困难,尚不确定可执行的资产金额 | ||
宿迁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341,712.00 | 341,712.00 | 100.00% | 经营困难,尚不确定可执行的资产金额 | ||
上海浦羿太阳能有限公司 | 153,049.20 | 153,049.20 | 153,049.20 | 153,049.20 | 100.00% | 经营困难,尚不确定可执行的资产金额 |
华君电力(句容)有限公司 | 47,918.00 | 47,918.00 | 47,918.00 | 47,918.00 | 100.00% | 经营困难,尚不确定可执行的资产金额 |
沛县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4,068.00 | 4,068.00 | 100.00% | 经营困难,尚不确定可执行的资产金额 | ||
合计 | 2,297,609.22 | 2,297,609.22 | 7,308,916.06 | 7,308,916.0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525,153,637.51 | 26,487,859.35 | 5.04%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247,330,060.67 | ||
合计 | 772,483,698.18 | 26,487,859.3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其中:账龄组合(元)
账 龄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23,143,011.51 | 26,157,150.58 | 5 |
1-2年 | 1,625,977.57 | 162,597.76 | 10 |
2-3年 | 309,339.17 | 92,801.75 | 30 |
3年以上 | 75,309.26 | 75,309.26 | 100 |
小 计 | 525,153,637.51 | 26,487,859.35 | 5.04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97,609.22 | 5,307,691.75 | 296,384.91 | 7,308,916.0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4,218,967.93 | -17,729,083.58 | 2,025.00 | 26,487,859.35 | ||
合计 | 46,516,577.15 | -12,421,391.83 | 296,384.91 | 2,025.00 | 33,796,775.41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025.00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63,103,885.45 | 163,103,885.45 | 20.92% | ||
第二名 | 112,315,555.90 | 112,315,555.90 | 14.40% | 5,615,777.80 | |
第三名 | 81,864,331.57 | 81,864,331.57 | 10.50% | ||
第四名 | 56,041,910.93 | 56,041,910.93 | 7.19% | 2,802,095.55 | |
第五名 | 44,387,797.45 | 44,387,797.45 | 5.69% | 2,219,389.87 | |
合计 | 457,713,481.30 | 457,713,481.30 | 58.70% | 10,637,263.22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769,743,247.97 | 513,656,789.52 |
合计 | 769,743,247.97 | 513,656,789.52 |
(1) 应收利息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暂付款 | 762,395,022.89 | 560,416,362.98 |
押金保证金 | 3,853,132.06 | 2,821,491.57 |
员工借款 | 46,954.19 | |
代垫款 | 947,730.28 | 639,794.10 |
股权转让款 | 4,945,312.00 | |
合计 | 772,141,197.23 | 563,924,602.84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10,805,810.72 | 287,423,472.88 |
1至2年 | 204,969,270.30 | 241,565,557.89 |
2至3年 | 24,642,241.55 | 33,136,411.69 |
3年以上 | 31,723,874.66 | 1,799,160.38 |
3至4年 | 29,974,337.66 | 49,623.38 |
5年以上 | 1,749,537.00 | 1,749,537.00 |
合计 | 772,141,197.23 | 563,924,602.84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72,141,197.23 | 100.00% | 2,397,949.26 | 0.31% | 769,743,247.97 | 563,924,602.84 | 100.00% | 50,267,813.32 | 8.91% | 513,656,789.52 |
其中: | ||||||||||
合计 | 772,141,197.23 | 100.00% | 2,397,949.26 | 0.31% | 769,743,247.97 | 563,924,602.84 | 100.00% | 50,267,813.32 | 8.91% | 513,656,789.5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025,029.48 | 151,251.47 | 5.00% |
1-2年 | 4,971,607.86 | 497,160.79 | 10.00% |
3年以上 | 1,749,537.00 | 1,749,537.00 | 100.00% |
合计 | 9,746,174.34 | 2,397,949.26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0,267,813.32 | 50,267,813.32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47,869,864.06 | -47,869,864.06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397,949.26 | 2,397,949.26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267,813.32 | -47,869,864.06 | 2,397,949.26 | |||
合计 | 50,267,813.32 | -47,869,864.06 | 2,397,949.26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不适用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江苏中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258,778,110.27 | 2年以内 | 33.51% |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159,272,522.28 | 2年以内 | 20.63% | |
常熟高阳环保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154,603,251.62 | 1年以内 | 20.02% | |
宁波市中来新能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99,982,500.00 | 4年以内 | 12.95% | |
赤峰市洁太电力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42,950,000.00 | 4年以内 | 5.56% | |
合计 | 715,586,384.17 | 92.67%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408,444,245.47 | 3,408,444,245.47 | 3,128,182,645.53 | 3,128,182,645.53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47,716,820.15 | 47,716,820.15 | 4,054,112.19 | 4,054,112.19 | ||
合计 | 3,456,161,065.62 | 3,456,161,065.62 | 3,132,236,757.72 | 3,132,236,757.72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杭州中来锦聚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0,000,000.00 | 220,000,000.00 | ||||||
上海中来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5,553,224.44 | 1,463,907.82 | 107,017,132.26 | |||||
Filmcutter Advanced Material Srl | 33,344,420.00 | 33,344,420.00 | ||||||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 276,428,074.86 | 1,003,518.94 | 277,431,593.80 | |||||
常熟高阳环保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杭州中来锦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10,000.00 | 510,000.00 |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888,229,315.73 | 7,047,214.02 | 1,881,182,101.71 | |||||
中来(香港)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43,147.60 | 43,147.60 | ||||||
苏州中聚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0.00 | 6,548,788.00 | 13,451,212.00 | |||||
杭州铸日科技有限公司 | ||||||||
泗洪中来光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
宁波市中来能源有限公司 | ||||||||
江苏中来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14,500,000.00 | 14,500,000.00 |
江苏中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中来(香港)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4,180,384.26 | 350,691.30 | 4,531,075.56 | |||||
宁波市中来新能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江苏中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44,050,140.83 | 41,757,391.24 | 85,807,532.07 | |||||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465,430,510.10 | 240,570,817.59 | 706,001,327.69 | |||||
山西中来新材料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中来智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413,427.71 | 711,275.07 | 1,124,702.78 | |||||
中来亿瓦(上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杭州中来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3,128,182,645.53 | 293,857,601.96 | 13,596,002.02 | 3,408,444,245.4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国中绿电(北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 | 4,054,112.19 | -75,127.64 | 3,978,984.55 |
公司 | ||||||||||||
江西百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45,900,000.00 | -2,162,164.40 | 43,737,835.60 | |||||||||
小计 | 4,054,112.19 | 45,900,000.00 | -2,237,292.04 | 47,716,820.15 | ||||||||
合计 | 4,054,112.19 | 45,900,000.00 | -2,237,292.04 | 47,716,820.15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96,727,868.10 | 1,731,548,447.11 | 2,630,049,046.61 | 2,016,665,435.62 |
其他业务 | 53,402,408.06 | 44,062,493.76 | 196,232,146.61 | 193,957,024.75 |
合计 | 2,150,130,276.16 | 1,775,610,940.87 | 2,826,281,193.22 | 2,210,622,460.37 |
其他说明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前五名累计金额为593,299,603.68元,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7.59%。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37,292.04 | -20,740,308.2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000.00 | |
处置应收款项融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4,657.74 | |
合计 | -2,301,949.78 | -20,730,308.22 |
6、其他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704,684.1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8,988,308.2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98,575,622.8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139,241.7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37,444.8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84,030.0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905,781.7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352,236.66 | |
合计 | 36,249,651.4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70% | 0.48 | 0.4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83% | 0.45 | 0.45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不适用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