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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来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0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监事会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2023年2月14日

2023年2月14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3年3月2日

2023年3月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3年4月24日

2023年4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3.《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4.《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解锁期限届满暨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15.《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3年7月26日

2023年7月26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增加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额度的议案》 2.《关于增加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3年8月24日

2023年8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9月28日

2023年9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向银行借款提供设备抵押担保的议案》 2.《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3年10月23日

2023年10月2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10月30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运维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11月29日

2023年11月2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暨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2023年12月15日

2023年12月15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相关会议的召开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与审核,认为:财务运作规范,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未发现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在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中,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管理及登记,报告期内未发现有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发生。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能够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八)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能,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监督董事、高管日常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更好发挥监事会的职能。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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