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3年5月12日任期届满离任。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就本人届满离任前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朱秀林,男,1955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苏州大学化学化工系副系主任、校长助理、副校长、校长,苏州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博士点学科带头人、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研究所所长,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副理事长、高分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苏州市化学化工学会理事长,苏州市化学化工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副会长,公司独立董事,获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二等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四次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三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以及“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才、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第六届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江苏高校先进科技工作者、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称号。现任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院长。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未有缺席情况发生。对提交审议的议案,均提前仔细阅读议案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文件材料。在审议议案时,积极参与讨论,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
表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度任期内召开次数 | 本年度应参加次数 | 亲自 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本年度任期内召开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
朱秀林 | 6 | 6 | 6 | 4 | 0 | 0 | 否 | 3 | 3 |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本人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会上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战略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
本年度任期内召开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本年度任期内召开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本年度任期内召开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本年度任期内召开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
朱秀林 | 3 | 3 | 1 | 1 | 1 | 1 | - | -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权,按时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动获取决策所需材料,对各类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未出现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我们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会议、股东大会等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和考察,充分了解公司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等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
务、内控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与交流,勤勉尽责地向我们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向关联方购买办公用房等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客观、定价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年度任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和内控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未发生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常年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薪酬水平,结
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公司董事和高管勤勉尽责,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独立董事的津贴亦参考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朱秀林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