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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卢广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卢广均)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卢广均,作为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卢广均,1950年12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历。曾任电子工业部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管理局企管处干部、中国通广电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中国瑞达系统装备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秘书长、北京海联捷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云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北京大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雅颂文化(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云威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投资咨询分公司负责人、北京云威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20年5月22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3次,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或视频)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卢广均330002

本人在各次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利用自己在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方面的优势,在董事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投票表决。

本人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就《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情况》《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就《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年10月12日,本人就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4、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2023年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具体如下:

(1)2023年1月17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确定董事长、总经理应叶萍女士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确定财务总监马红杰女士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确定董事会秘书陈翔女士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2)2023年3月10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2023年12月6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审查现任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的议案》;

(4)2023年3月10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重点工作的议案》;

(5)2023年9月5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公司名称的议案》。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人于2023年10月12日出席了公司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利润分配、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董事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3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不存在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公司定期财务状况;本人积极参

加公司审计沟通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同时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1、为深入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网上业绩说明会和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积极回复中小投资者提问,增进与中小投资者的交流,并广泛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2、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经营、业务、财务等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本人除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也多次到公司总部、北京子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层和业务骨干人员进行沟通,重点关注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情况、审计安排与进度、公司迁址进展情况等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外部环境、行业形势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维护股东权益。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及办公场所,并由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

书等专门部门配合开展工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真实、全面的提供信息,接受电话问询,参加电话会议、参与讨论,虚心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合作,额度维持不变,授权期限展期。此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杭州银行继续合作是为了保持业务的延续性,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确保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1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按规定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充分发挥和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特别是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法规学习和理解;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的沟通合作,凭借业务专长,为公司

发展献计献策,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卢广均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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