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内外部监督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与全体员工各层级,贯穿决策、执行与监督各环节,覆盖公司及子公司各种业务和管理事项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要求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并建立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 公司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健全清晰,制衡机制有效运作。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公司将按照逐步完善和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及时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完整合理、执行有效,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新上市的主板上市公司应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度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邱文生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